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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开着兰博基尼暴发户一样在校区溜了一圈,就上了校园头条。不过这种名牌大学有钱人也不少,还不至于有很多人看怪物一样整天围着他打转。

宋诗文略略点头,目光虚虚打量云暮,点头:“有所耳闻。”

秦中还要再说话,看见宋诗文目光一动,面露微笑看向他身后,向秦中点头:“我朋友过来了。”

秦中心想再来个姑娘陪云暮唠嗑自己跟宋诗文就天时地利人和了,心下雀跃,正要气质优雅回身,便听见一个沉稳宽阔的男中音:“诗文,这边过来,还有位子。”

□□妈说好的妹子呢?

他内心复杂地回头,看见一个高大英俊身材特棒的猛男站在几步开外,穿着的纯白棉t隐隐勾勒出结实的胸膛和性感的人鱼线。即使秦中就算高大挺拔一汉子模样了,一看见他就男性本能地发怵——就跟平胸看见□□时产生的浓烈挫败感差不多。

卧槽!这回秦中真懵了,他再看宋诗文一眼,她身娇体弱弱柳扶风风采逼人站在面前,白裙与长发齐飞,纤姿同翩鸿共舞。如此斯文秀气的女神,难道不该跟他自己这种博闻广记气质儒雅文质彬彬的衣冠禽兽并肩吗?

难道因为老子长的太帅她不好意思接近?

秦中心里异常波澜壮阔,表面上还得客客气气跟人握手一笑。

宋诗文道:“宋强,这是我同学。正好他这里也有空位子,就不过去挤了。”

秦中面色僵硬,勉为其难点头:“我请客,既然是诗文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猛男警觉地看他一眼,开玩笑道:“哥们你怎么说话呢,也对,女朋友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伸手将宋诗文宣誓主权似的一揽,她面露羞恼,便小鸟依人靠在他手腕里了。

秦中震惊,什么男朋友女朋友?诗文会看上你这胸大无脑肌肉男?woc,百年奇闻,他冷笑了三声:“就定下关系了?我记得前两天诗文,不还,单着嘛。”

“咋地,刚好上的。”肌肉男一口东北那旮旯的大碴子口音,听的秦中无比糟心,“所以我跟诗文正在蜜月期呢,要单独相处,你请客就算了。要有机会,下次哥们儿我请你喝喜酒,够意思吧?”

宋诗文面色虽严肃,挡不住一阵少女娇羞:“宋强,别胡说八道。”

秦中:“……”

有情人变仇人

约莫一个多月后,他去图书馆查阅关于春秋时期文化发展的资料时,偶遇云暮。

他面色平淡坐在靠窗的位子看书,侧脸俊美如斯,时不时动手,记记笔记。秦中正抱着一大摞书到处找位置,累的一头热汗。霎时看见云暮,心里猛地撞了一下。

下意识就要上前喊哥们儿,突然想起月前的事,又他妈觉得尴尬不已。甩着头暗叫一声卧草就要走,云暮却突然抬头了,好像准备再找书。

正跟秦中对上眼。

秦中还没来得及做出什么表情,对方就已经把目光撤开了,面无表情,好像不认识一样。

也对,秦中歪着头想了一下。都发生这种事情了,双方心里都有隔阂,不处就不处呗,什么地方不能找到朋友?

不强求。

反正这事也不赖他,毕竟云暮主动引诱。

他就把心这么一放宽,无忧无虑地继续投身于学业之中。

等他终于痺补缺漏有所广益、学业不再那么紧紧巴巴甚至颇为赏心悦目的时候,已经是大四上学年末。他很快就要步入社会,成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颗螺丝钉。

他也是在一群学中文哲学历史如斯难以产出资本的社会学科的屌丝们的抱怨中得知,管理院的蛮多同袍已经签约各大国企外企,前途一片光明。

云暮就是学金管,他自然而然想到他。

于是也自然而然想到在图书馆的那个下午,他坐在窗边,投向他的目光陌生又寂静,好像有很多话想说,也好像一句话也说不出。

秦中,这个伟大的世纪直男,终于在这一刻,感到心底升起了一种奇异的钝痛,折腾得他方寸大乱。

他心里了然,一切不言而喻。

他对云暮有想法,早在那件酒后乱性的事情之前。大概在是在大二上学年,他过生日,拉着云暮去吃饭,酒量不好酒品也不好。喝高了之后跟一群哥们儿胡闹,真心话大冒险,有个能整事的老王八蛋——就是张简榕,说:“秦中岁云暮,大雪满皇洲。”他是四川人,这句前半句话他们家乡念出来跟“秦中睡云暮”一模一样。所以不管咋地,你俩命里有时终须有,输了就亲一个吧。

秦中当着张简榕女朋友许梦婷的面没给他脸色,在ktv里摇骰子,真输了。一群人起哄愿赌服输要亲快亲,别输人。

秦中见云暮喝的也是醉醺醺的,面色润红,唇胭如霞,观之可亲。他一喝酒看谁都漂亮,以前抱着老雪也啃过两口,只不过被打的很惨罢了。

云暮说不行你们罚他管我什么事?但起哄一大,谁也压不住了,秦中说:“小美人,亲一个,爷请你吃顿好的。”说着就扑过去,在沙发里压着他。他想着云暮肯定不干,想象征性地挨一下脸就成。

结果云暮懵了似的愣是没推,他挨着唇便贴上去,闻见一丝幽若的男香。胡乱蹭了蹭他柔软的唇瓣,回身振袖:“得了吧?”

面上虽然很无所谓,心里居然满萦着那丝男香。勾魂蚀骨。

但他旖旎的春意很快被打断了,因为张简榕的女友当场变脸,给了秦中一个大耳巴子,尖叫着怒斥他占云暮便宜。

这个女人喜欢云暮。

所以看不得自己的白月光受一丁点羞辱,她也为了接近他一点儿,愿意做了别人的白月光,又生生破灭给人看。

谁知道张简榕这个缺心眼的,早就怀疑许梦婷对他不专一、对云暮有意思,故意把秦中当枪使来诈她——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吧。

秦中、张简榕、云暮,三个男的当场尴尬在原地,群人也尴尬无比。大家都跟玩儿似的,哪知道惹出这么大乱子?最后是张简榕拿出了他的男人魄力,摆摆手,提着许梦婷的包送她先走,让她以后也别再来了。

无心插柳柳成荫,恐同即深柜,秦中在那个时候,就开始对云暮有想法。又因为张简榕一事的尴尬别扭,他当没这个心思,有么也是云暮“风骚”“不像话”。

大多数人的心思都是这样,拥有时不知珍惜,等到失去了,才晓得可贵。

在他还没能清醒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只是在很多次夜晚的性幻想间余,想到云暮。想咂摸一下醉酒夜里的滋味,却什么都想不起来。只能感叹:酒入愁肠,化作春/药。所以他才对云暮,做了这种事情。

但是他已经不知不觉产生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