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追夫记(4)(1/1)

宁世秀的手指摩擦在了陆晓攸的嘴唇上,当初的哪一个温柔的吻,仍旧记忆犹新,但是这个傻丫头却从来都不知道他和她有个吻。

宁世秀苦笑,偷吻的事儿,他这辈子都不会说出来。

恩,既然不会说出去,就再偷一个吧。

宁世秀打定主意,摆正了陆晓攸的脑袋,轻轻地吻了上去,依旧是那柔软的薄唇,依旧是美丽的触感,他的心再度融化了。

“小攸,你快点儿去京城吧,我愿意等你。”

在此刻,不管什么家族联姻,不管什么金玉良缘,只要跟她在一起就好。

宁世秀再度看她一眼,快速的离开,这一次在踏上回京城的路,他的心里踏实多了。他飞奔回到家里,转身去了亲爹的书房里。

……

陆晓攸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大亮,阳光极好,温暖的阳光透过破烂的破庙顶,落在了陆晓攸的脸上。她感觉到手心有一张纸,摊开纸,上面写着:快来,等你。

熟悉的字迹跃然纸上,她的嘴角微微扬起,已然知道这张纸是谁给她留下来的讯息。

走了小半个月,快马加鞭的情况下,终于赶到了京城。来到京城,他们没有急着找地方住下来,而是住在了客栈里。

“小攸,为什么不买一个住的宅子呢?”郑多福不解的走过来,跟着陆晓攸一起上了悦来客栈的二楼,有些好奇的追问。

陆晓攸一边上楼,一边打量着一楼的情况。“来到京城,我们人生地不熟的,非常需要了解这座美丽的城市。了解京城最快的方法就是在客栈,坐在饭桌上,听南来北往的胡侃。”

“你这个小丫头想的周到。”郑多福听了恍然大悟,带着自家的孩子们,去了自己的房间里。

陆晓攸带着哑女苗苗,去了她们两个人的房间。

哑女苗苗,平安乡牢头的女儿,跟着陆晓攸半年多,学了不少的东西,除了会算账,还颇为温柔,时常作为倾听和安慰的角色。

有时候,她更喜欢走在湖边,陪着陆晓攸一起欣赏沿途的风景。

有的时候,她喜欢听陆晓攸讲一些奇怪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令人憧憬和期待。

时间久了,苗苗成为了陆晓攸生命之中必不可少的人。

推开房门,苗苗把身上背着的灰色包裹放在了桌子上,又拿出绣帕,仔细打理这桌椅板凳,俨然是一个跟班的样子。

陆晓攸上前拦住了,喊了一声小二,小二进来打扫了一遍房间,这才让哑女嘿嘿的笑了。

“也不知道你跟谁学的洁癖哦。”陆晓攸嘀咕了一声,走到了床边,收拾起了床。

她在忙着,哑女也没有闲着,哑女一遍推开窗户散气,一遍将衣服整齐的放入了客栈房间里特别准备的木柜里,这才扭头拉着陆晓攸的手臂,吱吱呜呜的喊着。

“苗苗,纸和笔在钱先生那里,你快去拿吧。”陆晓攸看了一会儿,仍旧是看不懂哑女的话,只能让她写下来了。

哑女点头,笑嘻嘻的离开,再度进来的时候,钱家夫妻也跟着来了。

“小攸啊,哑女难得来一次京城,你带着她出门转转吧?”钱不待走了进来,坐在了一旁的桌子处,倒了一杯茶水。

郑多福跟着坐了过去,笑嘻嘻的说道:“哑女说你这个女孩洁癖很重,不喜欢客栈的床铺,非得要带着你一起去买一套呢!”

“啊?”陆晓攸吃惊,自己都么有发现她有洁癖啊。

可是,她看向哑女和钱家夫妻两个人,悲哀的发现自己真的有洁癖。

陆晓攸默默的点头,放下手里的床被,拉着哑女的手,一起去了大街上。两个人携伴上了大街上,走着走着,就找到了卖布料的绸缎庄。

两个人相视一笑,进入了绸缎庄。

……

钱家夫妻才来到京都,稍微休息了一会儿,肚子感觉很饿,就带着一家人下了楼,找了一个靠近窗户的位置,点了几个小菜,安静的吃了起来。

钱不待摸着自己的胡子,没想到短短时间里自己会来到京城,更没有想到他和陆晓攸的无忧书包能发展这么快,很多事儿都值得感慨一番。

“若是陆晓攸坚持十年,整个国家的经济都要被陆晓攸一个人带动起来了。”钱不待如此判断说道。

郑多福不懂,呐呐的看着,吃着饭菜,倒是钱不待的儿子接了一句话。“她不嫁人了吗?”

“唉……为父正是为了这个事儿烦心。”钱不待悠长的叹气,道:“她今年十五岁了,比我当初认识她的时候还长了一岁。按理说,她到了找个婆家的年纪了,再者说周家有意放她来京城,只怕是为了当初那个白衣的少年来的。这一次,只怕陆晓攸的桃花近了。”

“这事儿是好事儿,你叹什么气啊?!”郑多福没好气的笑骂一句,这事儿她看着就觉得好。

平日里见过那个白衣的少年,别的不说,对待陆晓攸的心意是真的。

就这么一点儿,足以让郑多福安心把陆晓攸交给他了。

再说了,从白衣少年的一举一动就能看出来,这小子身份不简单,绝对不是小人物。再说,要来京城追夫,这小子是从京城出来的,指不定是什么经商的天才家儿子呢。

所以喽,郑多福非常看好宁世秀的。

钱不待轻轻地咳嗽了一下,斜了一眼郑多福,这个女人呀就是不懂事儿。他并非是觉得宁世秀不好,而是宁世秀影响了陆晓攸的钱途啊。

明眼的人一看,就知道陆晓攸这无忧书包要成为一个举世瞩目的存在了,所有人都仰望着,等待着她落下来的时候。

这时候让她去谈恋爱,找婆家,简直是害了她啊。

钱不待心里惋惜,但是无话可说,每个人都能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啊。再说了,很多时候他都得听陆晓攸的安排,他相信陆晓攸会安排好所有事情的。

“你们听说了没有?”

“听说了什么啊?”

这时候,隔壁桌的谈话,引起了钱家人的注意,纷纷侧目看了过去,只见隔壁桌坐着几个书生,模样挺俊朗,白白净净的。

他们其中一个说道:“咱们这儿的某个王爷的儿子,要成亲了!娶的还是四大美女之一的孙煜妍呢!”

“真的假的?”

“不是说宁家大少爷逃婚了吗?”

“什么啊?!被抓回来了!”

“那后来怎么样了?”

“据说宁家大少爷逃婚的事儿,引起老王爷的怒火,打了宁家大少爷一顿,又找了亲家下了聘礼。这不,好日子就定在三日后呢!”

郑多福脸色白了很多,这时候,儿子走了过去,细细的打听道:“兄台,我在隔壁桌听你们说的热闹,心里挺好奇的,这宁家大公子的名字叫什么?”

“嗨!你是新来的吧?!”那个粗着嗓子问道。

钱家儿子连连点头,拱手说道:“今日才来到贵宝地。”

“那就难怪了,这天底下还有不认识宁世秀的,反倒是稀罕了。”那个人回到。

宁世秀三个字,钻入了钱家人的耳朵里。

钱不待手中的酒杯,瞬间滑落。

白玉般洁白无瑕的酒杯落了地,发出清脆的响声,散落一地的碎片。然而,钱不待并没有关注这个,而是走了过去,仔细追问宁世秀的情况。

郑多福脸色苍白,想到陆晓攸此次来京城就是为了宁世秀来的,却发生这种事儿,真的是让他也跟着心疼了。

孩子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来到京城,却闻到了一个噩耗。

郑多福忍不住红了眼眶,自家和陆晓攸的关系亲近,一度把陆晓攸当亲闺女看待的,这会儿看着陆晓攸失落,她就心疼无比。

“你们别失态,若是陆晓攸回来,咱们决口不提这件事儿。”钱不待连忙回来,收拾好了仪表,仔细的嘱咐着。

这事儿无论如何也不该让陆晓攸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