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追夫记(3)(1/1)

陆晓攸微微瞄了一眼,继续说道:“三个月前,小妹说要去京都看最著名的戏子的表演,你也很想去的,平日里你的爱好就是看戏,你为什么没有带着妹妹去啊?”

“额……他们迟早会来平安乡的嘛,我迟早都能看到,不用非得去京城嘛。嘿嘿。小攸啊,说你的事儿,别一直说我了。你什么时候启程去京城?”李雨蔓用最粗糙的手法转移了话题,委实不愿意提起京城了。

京城,那是她一辈子的噩梦。

宁可一辈子是一个普通的农妇,也绝对不踏京城一步!

李雨蔓如是想到。

陆晓攸合上了那本书,缓缓起身,淡淡的说道:“你不去京城,我就不去。”

“小攸!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李雨蔓站了起来,直接来到了陆晓攸的面前,怒喝一声,大骂道:“你知不知道我们看着你悲伤,心里多难受?!你若是喜欢他,就大胆的说出来啊!”

“娘,我的事儿我有主意。”陆晓攸淡淡的回应,越过了李雨蔓,不愿意提起那件蠢事儿。

陆晓攸心底办的最愚蠢的事儿,就是离开了他。

李雨蔓拉住了陆晓攸的手臂,轻声说道:“小攸,娘亲不愿意让你后悔,你去京城吧,让你爹陪着你,我在这儿祈祷你平平安安的回来。”

“娘,你不陪着我?”陆晓攸扭过头,望着比自己高一点儿的娘亲,心里有些苦涩。

很早之前,他们就该搬去京城住了。

他们的财产积累的越来越多,只有京城,才是适合他们发展的地方了。他们的未来是在京城,一直都因为李雨蔓的缘故,一直未离开。

陆晓攸知道周爹几次三番的试探李雨蔓,都是为了自己。

如今看来,李雨蔓真的很反感去京城这件事儿啊。

陆晓攸也知道,李雨蔓仍旧记恨着陆家的人。

陆家,伤李雨蔓极深。

陆晓攸不禁也带着恨了起来,若不是陆家,只怕李雨蔓仍旧能过着幸福的生活,也不用提起陆家而色变了。

“小攸……”李雨蔓叹了气,脸上带着烦恼和忧伤。“你知道自己原来的姓氏,也该让你知道你爹是什么人了。”

陆晓攸哦了一声,和李雨蔓一起坐了下来,两个人相对着,彼此望着。

李雨蔓轻声说道:“陆家在京城做了一辈子的生意,一家子都是做生意的人,一个个心肠都掉钱眼里了。你爹……他的名字就不告诉你了,你只需要知道他是一个抛弃妻女,娶了一个商女的男人。你爹这辈子做了很多事儿,对得起天下人,唯一对不起咱们母女两个人。”

“小攸,你会原谅一个表面很好的人吗?”李雨蔓缓了缓,这才问道。

李雨蔓知道她爹是个不错的男人,出来门,人人称赞,所有人都说她嫁给了一个好男人,以后过得是好日子。

实际上,她自己懂自己的生活是什么。

李雨蔓目光幽怨的望着陆晓攸,期盼着她的回答。人小鬼大的陆晓攸,会不会因为她爹是经商的,反倒理解她爹,还要回到她爹的身边呢?

李雨蔓实在是太想知道了。

陆晓攸心疼的望着娘亲,淡淡的说道:“圣人捅我一刀,我就不能恨他了吗?”

李雨蔓听了恍然大悟。

“小机灵鬼!”李雨蔓亲昵的摸着陆晓攸的脑袋,笑道:“小攸,娘亲无法去京城,但是娘亲希望你能去京城,找回属于自己的幸福,你能做到吗?”

陆晓攸扶额,说道:“娘,若是你害怕遇到陆家,只当做不认识就好了,何必要赶我一个人去京城呢?你知道吗,我和周爹那群人都想去京城呢。”

“小攸,你舍得让他一个人留在京城嘛?若是他家给他安排了别的女人呢?你有没有想过,若是他不再想你呢?”李雨蔓再度转移了话题。

陆晓攸沉默。

说她不害怕,那一定是骗人的。

陆晓攸红着眼睛,哽咽了几分,说道:“娘,我带着钱家一起去京城,周爹留下来陪你好不好?”

“恩恩,好。”李雨蔓松了一口气,这个犟丫头终于松口了。

陆晓攸继续说道:“小妹挑了很久的亲了,平安乡没有她合适的人选,我把她带去京城吧。”

“别介,那个孩子一根筋,就想挑一个比你有出息的男人,你说比你有出息的有多少啊?!”李雨蔓有些慌了,她实在是了解那个周玉花。

自从陆晓攸在平安乡发财后,日子不同了,心思也活泛了,就非得跟陆晓攸比个高低不可了。

除了嫁个有钱人,这周玉花也没有其他办法跟陆晓攸比较了。

陆晓攸微微点头,差点儿忘记了处处跟自己比较的周玉花,早就变了性格了。当初的周玉花,本来就挺反感她的存在的,甚至一度不理会她。

后来,她发财了,这周玉花的态度才稍微好了一点儿。

如今,眼看着她的生意日益壮大,背地里周玉花不知道嫣红了多少次,每次见面说话,这位也是加强带刺的,说的话很难听的了。

陆晓攸摊开手,道:“那我三日后启程,带着钱家一起出发。”

“恩,你这一路注意安全。”李雨蔓细心的嘱咐着,拉着陆晓攸去了钱家,交代好了事情后,才带着陆晓攸回来。

钱家那边,非常赞同去京城。

钱家那对儿夫妻特别想去京城,想了很久了,一直向陆晓攸提了很多次,终于心想事成了。

……

三日后,分别了周家的人,陆晓攸带着钱家的人依依不舍的上路了。

此次前往京城,不知道去多久,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但是每个人都是信心十足的。

因为,有了无忧书包在,他们的底气就在。

走了第七天,深夜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天色阴沉。没一会儿,电闪雷鸣,骤然下起了暴雨。他们快速跑着,眼尖的看到了一个年久失修的庙宇,一群人连忙跑了进去。

“小攸啊,来,吃个红薯暖暖身子。”郑多福递过来一个热腾腾的红薯,塞到了陆晓攸的怀里,让她暖一下。

郑多福转身去了火堆旁,陪着一家人烤红薯。

阴暗潮湿的小庙之中,一堆儿熊熊燃烧的火焰是那么孤独和寂寞,却在这深沉的天色里是那么明显。

郑多福并没有发现,自己递过去的红薯滚到了一旁,而那个抱膝盖的少女在瑟瑟发抖。

深夜来临,大雨不断,轰隆隆的雷声更是不断。

陆晓攸咬紧了牙关,几乎出血,扭头看了那热乎乎的红薯,摸了一下,红薯凉了。她不禁有些失落,肚子又饿,更害怕了。

她扭头看向了火堆,此时火堆熊熊燃烧着,围绕着火堆的那群人就近找了一个安全的位置,躺下就睡了。整个小庙之中,只有她格外的清新。

陆晓攸握紧了拳头,浑身发抖,背靠着石柱子,心底更害怕了。

漆黑的深夜,外面闪着雷,轰隆隆的,格外的吓人。

陆晓攸红了眼睛,又困又累,含着眼泪陷入了沉睡之中。就在半梦半醒之间,她看到了眼前一个白衣蹲下来,不知道白衣人拿了什么,塞入了她的嘴里。

她一口口的吃下来,肚子逐渐饱了起来,稍感安心。

她努力睁大了眼睛,想要看看是谁在帮助自己,却终究被强大的困意给打败。

“傻丫头,明明害怕雷电,硬是不说一句。你这么坚强,容易让人忽略你也是一个柔软的女人啊。”宁世秀苦笑,细腻白皙的手指轻轻地划过她嫩白的脸蛋。

他不禁有些讨厌自己,自己终究是忍不住,率先跑了过来,找她了。

在得知她要去京城的消息,他是有悲有喜。

喜的事儿,他们终于可以见面了,以后有更多时间在一起了。

悲的事儿,他们的缘分终究要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