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纳税人法案与大裁军(1/1)

1921年8月1日,这是一个令人民纪念的日子,这一天,李强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之一,提出了一个法案,叫做《纳税人法案》,通过对国家机器的持续贡献的价值大小,将获得国家机器给与的便利与特权,是根本的原则,同样也保护了国内的工业财团们的利益,纳税,在工业时代,是工业制造业最多,而农业税被取消了,一切关于农业的税收在1921年的全国代表大会上,由汪精卫代表提案,为了减少全国农民的负担,国家取消一切关于农业的税费,至于地方自行决定,这一项法案,自公布之日起第二年实施;也就是说,明年中国有地的农民地主们不在被收税了,连各种苛捐杂税都不收了,同时纳税人法案,不交税,不享受政府机关的任何公共服务,也变相的出台了政府《公共服务收费法案》,将政府的公共服务开支转嫁到需要的人身上,你不需要,那可以不交,也就没法享受,而工业财团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依赖性,必将导致工业财团是中央政府甚至地方政府的唯一主要财政来源,双方形成了互相依赖的关系,也就是政府想有钱,就必须支持工商业建设,而工商业想发展,也必须交税费支持政府的财政运转,自然促进了工业的发展,比强行压迫到人民身上的五年工业计划还要好,这样,通过一个有效的利益链,成功的将原来的北洋政府改造为共和国党执政多党参政的资本主义工业政权政府,从制度上,促进了国内对工业与科技的发展需要,形成了自然的动力,这就是很多人需要的,但无法提出来的,更没有智力想出来的一个简单逻辑;

不过连续通过了多项法案,其中关于自治省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浙江,安徽,江苏,山西,陕西,甘肃十五个自治省和西藏,新疆,外蒙古三大自治特区为十八个自治单位,其中除了重要的交通铁路线,全部权利来自地方,也最大规模的限制了地方的发展,通过了《边防武装警察法案》,和《地方治安武装警察法案》。正式将地方的边防巡逻,经济秩序治安维护,权利转交到地方手里,同时将这些公共暴力机关的财政费用转移到了地方;而地方的现状与发展,自行决定自己的情况,不过边防武装警察军队的财政一半由中央支付,解决了地方的一些困难。

而面对民国为了战争组建了三百万人的预备队,实际上牺牲不到十万人,这些军队在发放完战时的津贴补助后,除少部分自愿回家,大部分被安排到东北的生产建设农场里,这些农场分成两个性质,一种是边防武警与边防军队的武装屯垦农场,其产出归地方军队所有,解决军队的实际粮食后勤补充问题,减少军队直接后勤压力;另一种是在铁路沿线的铁路农场,这里主要受太平洋农场农业公司的管理,建立了高达二十多万个超过十平方公里即一千晌地一万亩地的农,牧,林场,主要分布在东北和新成立的内蒙古特区(宁夏,绥远,察哈尔),至于热河被划为河北省,为中央直辖,将来还要在新疆铁路沿线进行建设,几乎垄断了中央直辖范围内的农业资源,不过,采取了现代大型机械和方式的现代耕种方式,并且采取现代的种子化肥等作物,使这些农场获取的产量,超过全国其他的总和五倍,这大大震惊了全国,也第一次展示了工业化耕种的效果,人力成本低,效率高,产量巨大,至于现代的高产种子是主要原因,李强并没有推广,这是现代农业的杀手锏,至于没有建立农场与李强的现代农业集团合作的,种子化肥是不可能提供一点的,你继续你的,我发展我的,这叫私人主义,又叫资本主义;

不过最重要的法案《私人财产保护法》又称《物权法》没有被通过,因为纳税人法案,国家只保护维护国家利益,并且贡献税收的法人的一切合法利益;至于非法的,由于民国的制度不完全,还没有出台,所以,法制不健全是民国的一大特点;不过通过了《中华民主共和国国籍法案》正式宣称不承认双重国籍,只保护拥有民国国籍的海外纳税法人利益,至于所谓的华侨,拥有外国国籍的人,在一年内没有主动放弃外国国籍,并且回国建立民国的国际档案和护照,将视为自动放弃民国国籍,不受民国的任何保护;这也第一次出台法案正式确立了民国不会为了所谓华侨的利益,损失自己的利益,去维护。连外交声明和警告都省了,减少了一切不必要的争端,不过拥有民国国籍的人可以生存在外国,但是不向国内纳税也不受民国的保护,而为了给大家一个机会又出台了《民国国外纳税人法案.》,根据纳税人在当地的收入自愿参与国内的《个人所得税》法案,交税,捐赠物资给国内政府,在民国中央直辖的地区进行慈善活动超过一万银元以上的,接受民国的保护;这可以说十分苛刻,不过关键时刻一旦在当地发生意外,可以舍财依靠国内的政府外交来保命,这是一种保护方式,是纳税人法案的延续,只要是民国人,又为民国政府交了大额度维持费,老子就保护你,虽然像黑社会,不过这样的法案很受海外华侨的欢迎,大量有钱的海外华侨回国亲自办理民国国籍,并且捐款交税,三个月或者十万银元以上,来获得民国的支持,而民国的海军也定时的访问南海各国和港口,并且现场军演炮击震慑南海地区,面对世界民国海军一枝独秀的现状,海外民国人的身份水涨船高,大量的非民国汉族的外国富豪主动到民国购置资产,获取民国国籍,来提高自己在东南亚地区的身份,这是李强意想不到的,不过至于中华文明圈外的犹太人则对此很不满意,自己的大量财富如果转移到民国,会被政府征收一部分,还不能逃税,因为有《逃税人严惩法案》,逃税到一定额度,要加倍交罚款,如果交不上,要有牢狱之灾和财产没收补齐的要求,所以,一开始,就形成了纳税享受政府服务的责任与义务,这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同,只有美国有相近之处;不过美国的逃税漏税更加严重,这是制度保护不到的原因;

由于国会是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的机构,但代表会议又称民国版议会,则是纳税人法人代表会议,虽然纳税人都想取消税收,自己获取更多的利益,不过不纳税不代表的原则,根据纳税多少与贡献率来选举的代表机构有效的保证了全国的政治协商议案是对工商业财团发展有益的,至于没有利益的,甚至损害利益的,都不会通过,这就是全国人参与,工商业财团把关,民国政府机构执行的政治体系,严密而让人感到民主,实际上已经被利益集团垄断,至于表面获利最大的封建地主阶级,由于纳税人法案,失去了在政府的政治地位与发言权,只要不久就会消亡,在温水煮青蛙的渐进发展中消亡,而全国将在有能力的所有地区建立高效的现代化的农牧业经营的大农场模式,取代旧有的地主佃户模式,。只有在贫困的山区等地才可能存在,而为了进一步消亡这种模式,又出台了《土地租金法案》最高租金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五的要求,更是进一步减少了佃户模式的利益,导致大量的有条件的大地主宁可采取农场模式也不再采取佃户模式,变相的逐步的解放了民国的人力资源,为民国的工商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人力资源。

不过反响最大的是《1921年裁军法案》,将三百万的军队只保留共和国卫队三十万人,至于其他军队转为地方边防武装警察,编制六十万人,而民国的共和国卫队,包括空军十万人,海军十万人,陆军十万人的规模,并且全部机械化,至于民国的武装边防警察部队,主要装备战争的剩余武器,大量的装甲车,吉普车,卡车成为了边防警察的主体装备,至于火炮,主要装备共和国卫队,地方的只装备轻型火炮76.2毫米和迫击炮,轻武器自由选择,根据需要装备,军饷由中央与地方各负担一半,而各省也有自己的治安维持的武装警察部队,但是主要装备轻武器,战斗力很差,只能维持治安,只有边防军还可以,边防军是有自己的海军空军的,海防边防警察又称海岸警备队,装备巡逻舰艇,保护民国近岸海疆和打击走私,这活油水很多,是武装警察的最爱,其次是民国的边防武装警察的空军,成称为边防空军,装备是民国自己根据现代样品p-51为原型设计的采取仪表盘和简易自动化智能装置的前线巡逻战斗机,具备斯图卡的俯冲能力,也有一定的空战能力,其一吨的载弹量具有一定的对地攻击能力,而三千米的大航程,有效的保证了巡逻距离,价格只有十万银元每架,物美价廉,而且全寿命成本很低,装备了现代的大马力又相对节油的变功率的发动机,是民国武装警察边防空军的最佳主力,至于那些更加先进的飞机,则只装备民国的共和国空军,而这样采取军校精英的教育培训方式,一方面提高了军队的素质,一方面减少了绝对作战人数,提高了绝对作战的战斗力,投入小,军队却很精锐,而每年不到五亿银元的军费刚好够用,得以将大量的物力财力投入到经济建设发展中,民国正在走向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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