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1/1)

宋时屿似乎有些紧张,又垂下眼,睫毛覆盖下来。欲盖弥彰似地解释:“你知道新行为主义斯金纳吗?心理学上这叫通过社交行为来缓解忧虑。反正你也觉得我和那个人长得像,我可以试着改变一下你对喜欢的人的想法。”

“……”

他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自己这个说法从逻辑角度、心理治疗角度来说简直都完美无缺。

又小心翼翼地问:“当然,你要是觉得太过于冒犯了我们之间的安全距离,就当我没说。”

“……”

还是一阵沉默,宋时屿没忍住抬起头来,发现女孩靠在茶几上已经睡着了。吃了助眠药的缘故,睡得还挺沉的。

所以他刚刚说的话都白说了?宋时屿挫败地抚了抚额,俯在桌子上看了林溪溪几秒,而后轻手轻脚地把她抱进了自己房间。

她的床单没铺,放自己床上应该也没关系吧。宋时屿坐在地毯上贪婪地看着床上的女孩,一呼一吸间的平和让他感到心安。

“怎么能对我一点印象都没了呢。”他指腹轻轻划过林溪溪的脸颊,却没接触到她。

只是离着那细微近毫米的距离,描绘她的眉眼,她的唇线,她的下颔。

想吻她,但是好像还不行。

宋时屿把被子给她盖好后拿了两根雪茄去了阳台,烟雾缭绕中,他望向那座挂着小灯柱、车流在远处看来像是一条银河的布鲁克林大桥。

大四那年,他已经进入了金融圈创业。

宋时屿从下就是天之骄子,英俊富有,有着优良的出身。高中一毕业就以优异的成绩收到了麻省理工的offer,大学四年也一直被教授器重,被同学尊敬,过得风生水起。

但像他这种家庭的人,总会有“为什么我靠自己的努力就是靠父母”的疑问。同龄的朋友有的浑浑噩噩,靠着父辈的资产坐吃山空;有的承接父辈给的资源,站在他们肩上摘取果实。

可宋时屿自傲也自负,觉得凭着自己的能力就能在纽约这座城市闯出一片天地。他年轻气盛,总认为自己挣的钱应该是纯粹的,找爹来投资自己,还叫创业吗?

但现实却是宋父为了给他一个教训,让他乖乖回去继承家业。从他的公司挖走了精英人才,甚至在他的内部安插奸细。

竞标地产项目那一天,宋父架空了他的团队,抛售了他公司的股份。他站在台上,看着黑屏的ppt,那里本该有详尽的计划,却让他活生生变成了华尔街股市的笑话。

宋父打来电话,说这只是给他上一节社会课。如果他还不愿意回来,他可以让宋时屿在纽约身败名裂。

瞧瞧这老头,永远以利益最大化为先。他关心的不是他这个儿子,而是他付出了十几年心血的公司。

丧家之犬足以形容那时的宋时屿,花光了所有积蓄创建的公司毁于一旦。他的同门师兄弟事后找他道歉,但句句不离让他回国,别和宋父作对。姜的还是老的辣,他斗不过宋父目前能给他们的丰厚酬劳。

竞标失败后的那天晚上,他坐在布鲁克林大桥下的长椅上,饥肠辘辘,但更绝望的是自己的梦想。

他这人天生反骨,越不让他做,他偏要做。曼哈顿从来不缺少创业失败的年轻人,多得是东山再起又或者从此消沉的追梦者。

他不是圣人,也会迷茫,也会陷入困境而不知所措。青年生来一路顺遂,那几乎是他人生分岔路上的第一个坎坷。

林溪溪是怎么出现的呢,他还记得那年她背着一个单肩包,穿着帆布鞋。清汤寡水的打扮,朴素得要命。

但对比那时候的宋时屿,名贵的西装起了褶皱,领带被扯得松松垮垮。那时候只是个快毕业的大学生,连西裤都没穿,搭配的是一条牛仔裤。

因为公司倒闭,手上还捧着一个大纸箱,全是各式各样的资料文件。配合他那了无生趣的表情,大概是真的很惨。

她也许觉得自己是刚失业的失意者,看了他几秒后突然走进便利店买了一个饭团出来递给他。

她拍拍他的肩:“ don’t despair,there might be meat in the rice ball tomorrow!”

——“别气馁,明天的饭团说不定就会有肉!”

这鼓励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但对那时候的宋时屿来说,哪怕是陌生人给他买的一个饭团,都让他暖意融融。

后来的他也不算顺利,但依旧倔强地不肯回国。幸运的是遇到一位金融大鳄,非常赏识他,在创业路上帮了他不少。

钱越赚越多,人越来越空虚。他太年轻,站得太高,也太过于浮躁。

为了平复自己的情绪,他用一年时间修完了心理学研究生的课程。甚至申请上了哥大的心理学教授职位,慢慢想起来能让他冷静下来的东西。

那个不平静的晚上,出现了让他平静下来的人。

宋时屿这人,说实在的就是过于聪明,太过聪明的人性格都容易有点毛病。他不会追女孩,因为特殊的家世,喜欢他的女生都带着利益关系来追求他。

但林溪溪不一样,她普通又有自己的骄傲,是个单纯又好掌控的人。

他比林溪溪大上一岁,大学毕业后的第二年就已经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了。而那个时候林溪溪和大部分人一样,大学毕业后找了一份工作,过得勉勉强强。

这是一个机会,宋时屿花了一个月时间把那款软件做出来,让她先了解最糟糕的自己,才会觉得现在的他不算太难相处。

宋时屿显然是不曾谈过恋爱的,他所有的思维都是理性又固化的。如果让他描述在游戏里伪装成程殊、霍叙、陆昼行三个人和林溪溪谈恋爱的感觉,他大概只会用一个“烦”字概括。

他不屑他父亲,但他像极了他的父亲。从来都是目的性很强的人,不喜欢循序渐进,也没这么多耐心做一件得益不大的事情。

可在追求林溪溪这件事上,他有了前所未有的耐心。他不喜欢谈恋爱这个步骤,只想直接结婚,把她圈牢靠。但又喜欢和她在一起的过程,她一开心,比自己银行流水账单里赚了几个亿都让他心情愉悦。

他倾向于把自己变成一个弱者,因为弱者能得到的同情会更多。她会觉得自己是无害的,好接近的,值得信任的。

他伪装自己的偏执和□□,戴起了温和的面具。慢慢地收拢渔网,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人攻陷。

心理学家把这叫做:病娇式迷恋。

作者有话要说: 屿屿:我想让你生个孩子,给我看看你小时候的样子

溪溪:别别别!我拿小时候的照片给你看还不行嘛!!多大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