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1/1)

周绾绾不准备把自己的打算告诉唐德才。

唐德才是好人,但有时候有些奇怪,似乎不希望她接触太多外界的事。

比如之前她想跟他一起去县城找项目,顺便看看杨云霄。可他死活不同意,宁愿一个人奔波劳累,也要把她留在村里。

她决定先将一切安排妥当,再告诉他们,来个先斩后奏。

因此第二天去到村子后,周绾绾假装正常工作,趁唐德才离开,赶紧去找杨云霄。

杨云霄换了个位置,没坐在瓦砾堆上,而是把囡囡放在院子地上,打来一桶水,用手捧着浇在她身上,洗去脏污。

小小的身体没有气息心跳,曾经生动活泼的样子仿佛已成为上辈子的事。

清水能洗掉尘土、血迹,却无法让她焦黑的皮肤和头发恢复原状。

桂花嫂子端着碗站在他身后,忧心忡忡地劝说。

“你就吃点吧,人不吃饭是不行的啊,你都几顿没吃过了?不饿吗?听嫂子的,快把饭吃了。”

杨云霄背对着她蹲在地上,毫无反应,执着地浇水。

桂花嫂子一筹莫展,周绾绾走到她面前,接过她手里的碗。

“我来吧,你先去忙。”

家里还有一堆活儿等着去干,桂花嫂子不放心地交待了几句,便匆匆走了。

破败的院子里只剩下周绾绾和杨云霄,她看着他的背影,发现才两天他就瘦了许多,原本已经很单薄的背脊,现在连蝴蝶骨都凸出来,看得叫人心疼。

她没说话,把碗放在一旁,从后面轻轻抱住他。

杨云霄的动作停顿了一下,身体开始发抖,脸埋进膝盖里,发出低低的哽咽声。

“他们都走了……”

或许他们之前的确是累赘,绊住他的脚,使他困在山村里无法逃脱。

可是真当所有人都离开,让他孤孤单单地独活于世间后,他忽然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活下去的意义。

爷爷说得对,他是天生贱命。

所有与美好有关的东西,他都不配享受和拥有。即便强行抓住,最后也一定会失去。

他什么都没有。

周绾绾不想哭,拼命抑制眼泪,保持冷静。

“他们没有走,只是换了一种方式陪着你。还记得你父母当初为什么会连夜坐火车回来吗?”

杨云霄没说话。

“他们开心,因为儿子小升初考了全校第一,很自豪,想回来奖励你。只是运气不好,才发生那种事。意外发生总是很突然,不代表就是你的错。如果他们还活着,肯定希望你能振作起来,把自己的人生过得更好。”

“人生?呵……”

他低着头,自嘲地笑,嗓音低哑,“我这个样子还有人生可言么?说不定这就是老天爷给我的惩罚,因为我强求本不该拥有的东西。”

周绾绾心底突然蹿出一团怒火,松开手跑到他面前,生气地瞪着他。

“你再胡说八道试试!这样自暴自弃有意思吗?折磨自己有意思吗?我要是你,从今往后一定更加努力,让老天爷看看,你的命是自己的,不会随他安排!”

杨云霄抬起头,呆呆地看着她,眼中涌动着光芒。但是没过多久,光芒暗淡下去,再次低头。

“你是个好人,去帮助别人吧。至于我……只能这个样子了。”

周绾绾握住他的手,用力摇头。

“不会的,你能变得更好,离开这个地方。”

“去哪儿?”

“去大城市,去我的家。”周绾绾一鼓作气地说:“今天傍晚下班时,你跟我们一起走。等你看过外面的世界,就知道人生有无限种可能。”

跟她回家?杨云霄无法想象那会是什么样子,眉心皱出深深的“川”字。

周绾绾拽了拽他的手,压低声音。

“答应我,跟我去。这件事我没有对任何人说,你把饭吃了,傍晚我来接你。”

她松开手转身就走,走到一半忍不住回头喊:“一定要记得啊!”

然后才走进巷子里。

杨云霄望着她离去的方向,手臂还残留着她的体温。过了会儿,他低下头,看着囡囡死气沉沉的身体,自言自语般地问:“我该去吗?”

他害怕改变,每一次改变都会引来灾难。

小升初时,父母没了。回去读书时,家人没了。

这一次呢?

因为不想让别人知道她要带杨云霄走的事,周绾绾回去之后,开始计划如何悄无声息地离开村庄。

请假跟他徒步翻山出去,走到华城市?

不行,路太远耗费时间不说,她也记不清路线,万一走错迷路,那就成笑话了。

搭车?

村里最先进的交通工具是人力小三轮,卖梨拉货的时候才会出动,平时压根不用。

小巴车倒是有空位,可是会被唐德才和李大刚发现。

要不……她下班时引开二人,让杨云霄躲到座位底下去,抵达华城市后再出来。

途中只要不发出声音,大概率是不会露馅的。

她觉得这个办法可行,下午便跟杨云霄做了商量,教会他如何躲藏。

傍晚六点,李大刚开着小巴车来了,唐德才准备上车,却见她脚一崴掉到旁边的水沟里,扑腾着喊救命。

二人赶紧去拉她,她死命扑打出水花,牢牢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为杨云霄上车创造条件。

经过一番猫捉老鼠似的扑救,周绾绾被拉回地面上,从头湿到脚。

唐德才提议向桂花嫂子借身干衣服给她换,她说不用,眼睛盯着敞开的车窗,心想哪怕杨云霄是中风患者,这么长的时间也足够他爬上车了。

三人坐进小巴车,周绾绾特地挑了靠后的位置。

车子发动后,她假装弯腰系鞋带,偷偷查看杨云霄的位置。

没想到的是,把每个座椅下面都看遍了,也没有找到对方的身影。

他没有上车?他不是答应自己会一起走的吗?

周绾绾意识到杨云霄当时可能是在敷衍她,湿透的身体开始发冷,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唐德才注意到她的异常,关切地问:

“是不是很冷?空调温度再开高一点吧?”

李大刚调高了温度,周绾绾说声谢谢,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直起身体望着窗外。

算了,那毕竟是杨云霄自己的人生。

他都不愿改变,她没资格去逼迫。

只是以后回想起这个人,难免会遗憾,凭他的实力和毅力,不该活成这样。

紧张的心情变得十分低落,周绾绾一路上都没说话,抵达华城市后下车,与李大刚说了再见,打算去公交车站。

时值深秋,天气越来越冷,路上行人零星。

她裹紧身上被体温烘到半干的衣服,加快脚步,想赶紧回家睡觉,却听见背后传来一声:“等等我。”

这声音太熟悉,以至于她条件反射地认定是幻觉,因为对方根本不可能出现在这个地方。

但紧接着脚步声响起,那人跑到她身后,喘着粗气又说了句。

“等等我。”

她这才转过头,看着杨云霄被路灯照成一半明一半暗的脸,惊讶得说不出话。

杨云霄抬头望周围,眼神很拘谨。

“这就是你的城市吗?真的很繁华。”

她咽了口唾沫,回过神,用力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你怎么来的?刚才明明不在车上。难道……”

跟在车后跑来的?他又没有风火轮。

杨云霄说:“我怕被他们发现,就没有上车,等启动后再扒着车屁股。”

“车屁股?怎么扒?”

“那里有个放行李的架子,正好可以站人。”

周绾绾回忆了一下,的确有这么个东西,可是又窄又小,还不挡风。

车程足有两个多小时,天气冷风又大,他一路这么吹过来的?

她握住他的手,果然,冷得像冰块一样。

“你傻不傻?万一生病怎么办?”

杨云霄毫不在意,看着前方的道路问:

“我们现在去哪里?”

周绾绾不假思索地说:“跟我回家,先给你找几件暖和的衣服穿上。”

公交车来了,她翻出零钱投币上车,杨云霄跟在她身后,看着这陌生的交通工具与外面从未见过的繁华夜景,感觉自己犹如一条出生在小水沟的鲤鱼,终于游到了大海。

公交车启动,他没来得及坐下,也不知道抓栏杆。身体随着惯性往前倒,撞进周绾绾怀里。

后者连忙转身扶住他,握着他的手,耐心地引领他坐好。

杨云霄的衣服又破又脏,堪比流浪汉,车上乘客都嫌弃地看着他。

他起初找不到原因,直到有人捂住鼻子换了座位,才意识到自己与那些人的差别在哪儿。

“不用管他们。”

周绾绾在他耳边低声说:“明天我就带你去买新衣服,你穿起来不比别人差。”

买新衣服?那又要花钱了。

杨云霄想起被自己留在学校的白色运动服,因为太宝贵,还一次都没舍得穿过。

半个小时后,二人抵达周绾绾家所在的小区。

她带他上楼,打开门后冲里面喊了声妈。

程文雅在卫生间洗衣服,王芳磕着瓜子走过来,看见她身边的少年吓了一跳。

“这是谁?你从哪儿捡回来的乞丐?”

“他是我朋友,带他过来拿点东西。”

“拿什么?他身上有没有病毒啊?我告诉你不准他进来。”

周绾绾理都不理她,直接牵着杨云霄的手走进去,又喊了一声。

程文雅带着两手泡沫走出来,看见杨云霄也很惊讶。

“绾绾,这位是……”

“我扶贫的村民,跟我到市里来玩两天。妈,咱们家有没有他能穿的衣服?外面太冷了,我怕他生病。”

程文雅擦了擦手,“好,你们坐,我去找找。”

周绾绾让杨云霄坐在沙发上,给他倒了杯热茶取暖。

王芳把瓜子往垃圾桶一扔,跟在她身后喋喋不休。

“这又不是你一个人的家,怎么能随随便便把男人往家里领?何况还是这么个人。我的天,你快让他走,不然我要报警了!”

杨云霄手足无措地看着她们,怀疑自己的出现给周绾绾带来麻烦,犹豫要不要离开。

周绾绾察觉到他的表情变化,将他拦在自己身后,冷冷地看着王芳。

“舅妈,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家也不是你一个人的家,我没权力带他回来,难道你就有权力赶他走吗?平时你叫人到家里打麻将我没管过,希望今天你也不要给我添麻烦。想报警是么?那你报去,我倒想让警察来评评理,我到底有没有资格带朋友回自己的家。”

王芳愣了一下,随即怒火冲天。

“好你个小贱人!翅膀硬了,想飞天啊?连舅妈你都敢顶撞?当初要不是我们出钱买下半套房子,你妈有钱治病?早撒手人寰把你丢孤儿院去了。你一点感恩之情都没有,倒来跟我叫板,反了天了!”

她冲着卧室方向喊:“老程!老程!你别装聋作哑了,出来管管你的好外甥女!”

舅舅程文正的吼声隔着门板传出来。

“都他妈给老子闭嘴,让不让人睡觉了?”

王芳见他居然不站在自己这边,气得直跺脚。程文雅赶紧跑出来,好声好气地劝了许久,才把她劝回房间里。

房门砰的一声关上了,程文雅险些撞到鼻子。

她转过身,先冲杨云霄尴尬地笑了笑,而后把找出来的衣服递给周绾绾。

“这些都是你穿大了的衣服,看看他穿得了吗。”

一件绿色套头卫衣,做志愿者时发的,尺码很大,胸前印着“保护环境”的字样。

一条直筒牛仔裤,是程文雅在商场打折时买的,无法退换,一次都没穿过。

虽然都不是什么好衣服,但是比杨云霄身上的还是好很多,款式也中性,穿起来不会显得可笑。

周绾绾把衣服交给他,带他去卫生间,教他开热水,又给他拿了条新毛巾,让他洗完澡换好衣服再出来。

回到客厅,程文雅坐在沙发上,看见她就站起身,小声问:

“绾绾,你为什么把你的扶贫对象带到家里来啊?”

刚才当着那小孩的面她不好意思问,怕人家听了心里难受。可是女儿不声不响地带这么个人回来,就算她不像王芳那样骂人,心里也是无法理解的。

周绾绾趁杨云霄一时半会儿出不来,拉着她坐下,将他的身世经历全都说了一遍。

“妈,我知道咱们家也穷,但总没穷到吃不上饭念不起书。我要是不管他,他这辈子就完了。他学习成绩那么好,学校老师也夸他优秀,你就当帮我一个忙,让他留下来,好不好?”

这可不是件小事,程文雅狠不下心拒绝,但也无法轻易答应。

周绾绾努力劝说她。

“等这件事确定了,我就把工作辞掉,找一份收入高点的。在附近给他租一间房子,平时他睡觉在那里,吃饭跟我们一起吃,也花不了什么钱。而且这孩子可厉害了,他家的活儿都归他干,上山砍柴,下田种地,洗衣服洗碗,不用我们照顾他,说不定还能照顾我们呢。

他现在念初一,等到高三毕业就能兼职赚学费,国家也有助学贷款。所以我们只需要养他五年,就不必再负担了。他是个有良心的,相信有所成就后也会感谢我们。你相当于只花五年时间就多了个儿子,我多了个弟弟,多好啊。”

程文雅忍俊不禁。

“你就会忽悠我,收养小孩是那么简单的事?好什么好啊。”

周绾绾紧张地问:“那你的意思是……不同意?”

程文雅幽幽地叹了口气,眼睛里倒映着她的脸。

“如果是我自己遇见他,我肯定是不会管的。毕竟咱们家已经这么困难,何必再招揽一个麻烦。但是绾绾,妈妈相信你做事有自己的考虑,也相信你不会看错人。”

周绾绾激动起来,“也就是说,你同意了?太好了!妈妈我爱你!”

她展开双臂把程文雅抱了个满怀,后者哭笑不得,摸摸她的脑袋道:

“好了好了,先别急着谢我。那孩子知道你的打算吗?要是都同意了,我就去找人打听收养程序,然后租房子。”

周绾绾松开手,摇头。

“还没跟他说,他自尊心挺强的,我怕他不同意,准备明天带他去商场玩,找机会说。”

程文雅思索片刻,抬起头。

“明天我也请假,陪你们一起去。这事主要还是尊重他的想法,要是人家不愿意,咱们也别强求,强扭的瓜不甜。”

“嗯,好。”

周绾绾刚说完就听见卫生间传来开门声,回头一看,杨云霄出来了,穿着她给的衣服站在走廊上,姿势十分拘谨,双手似乎无处安放,尴尬地抓着衣摆。

她惊讶地走过去,看着他夸赞。

“你穿这套衣服居然挺好看,清清爽爽的。就是太瘦了点,衣服撑不起来,得吃胖些才好。妈,你说是不是?”

程文雅也走到他跟前,很满意地点头。

“模样真是不错,你爹妈肯定也好看。”

杨云霄自出生到现在,从未被人这样围着夸奖过,得到的一向都是辱骂与嘲笑,不由自主地红了耳根,很小声地说了句谢谢。

周绾绾搭着他的肩,冲程文雅撒娇。

“妈,我们还没吃晚饭呢,你去做点好不好?拜托你啦……”

程文雅捏了下她的鼻子,穿好围裙去厨房了。

她手艺熟练,没过多久两碗香气扑鼻的面条就端上桌。

杨云霄拿起筷子,发现里面卧了个荷包蛋,非常惶恐。

“我不吃鸡蛋,你们吃吧。”

“你吃就是,鸡蛋又不是宝贝。”

鸡蛋就是宝贝。

村里老母鸡下得蛋都是留着去县城卖的,平时谁都舍不得吃,小孩生病了才有可能吃上一两个。

杨云霄看着那又嫩又滑的荷包蛋,实在下不了筷子。

周绾绾意识到他在介意什么,解释道:

“这里不是你们村,城里鸡蛋便宜得很,打折的时候五毛钱一个,比青菜都便宜,真的不贵,你放心吃。”

他半信半疑,鼓起勇气,夹起来咬了一口。

香浓的蛋黄在口腔里化开,杨云霄的心也跟着融化。

看着身边洁净的墙壁和整套的家具,还有他从没见过的电器,他终于明白,周绾绾为什么执意要他来城市。

城市真的很不一样。

吃饱喝足,程文雅去洗碗。

周绾绾拿着钱包和手机,带杨云霄去小区附近找酒店。

距离不到两百米处有家七天,她用自己的身份证开了间单人房,帮他检查了房间,确认设施都齐全没有问题后,对他说:

“这里有点简陋,但是价格便宜离家近,你今晚就住这。明天早上我带早饭来给你,然后跟我妈一起逛街去。”

杨云霄打量着房间,很不认可她说得话。

简陋?雪白干净的墙壁,铺了地板的地面,还有柔软的席梦思床与白色被褥,有空调、电视、热水和吹风机,几乎是他梦想中的皇宫。

周绾绾教他开电视、转台、调空调温度、用吹风机。

他学得很快,看一遍就会了。

周绾绾拍拍手,“好了,其他的基本没有问题,你待会儿要是忘记怎么用,或者需要什么东西,都可以去楼下问前台的小姐姐。你还有什么想问的吗?没有的话我先走啦。”

杨云霄本来没什么感觉,得知她要走,又忍不住紧张起来。

他第一次到城市里,这里的一切都令他惊喜又害怕。如果她不在身边,晚上他如何能放心沉睡。

周绾绾问:“你不会害怕一个人睡觉吧?”

“当然不会!”

他想都没来得及想,便斩钉截铁地说。

周绾绾笑笑,与他道别,开门离去。

杨云霄看着关上的门,心里空落落的,忍了很久才忍住跑出去追她的冲动。

电视在放新闻,他蹲在电视柜前,抬手抚摸主持人的脸,感觉很不可思议。

那么多声音那么多画面,装进这样一个扁扁的盒子里,多么神奇的技术。

他走到窗边,望着外面的车水马龙,胸腔里沉寂的血液逐渐沸腾。

他要活下去,终有一日,他也会拥有这些。

老天爷没给他的,他要自己争取到!

大舟山公墓,杨云霄穿着昂贵的定制手工黑色西装,坐在一个小小的墓碑前,脸颊被寒风吹得发红。

他手边有个袋子,里面装着许多零食,与漂亮的花裙子小皮鞋。

碑上没有照片,因为可怜的小姑娘直到死去都没机会拍照。后来他尝试找人根据记忆描述画像,可惜画不出其神韵的万分之一。

“囡囡。”他宠溺地看着空荡荡的墓碑,声音温柔,“你要是想投胎,就给哥哥托个梦,我去找人代孕。你当不了我的妹妹,当我女儿。”

寒风呼啸,树枝摇曳。山坳里传出一阵阵古怪的声音,听起来像鬼怪的哀嚎。

一辆车开到下方的公路上,助理带着保镖跑上来,又冷又渗人,忍不住发抖。

“杨总,您一天都没回去,怎么天黑了还不走?这里是墓地啊,连盏灯都没有,一个人待这儿不害怕吗?”

杨云霄没说话,依然垂眸看着墓碑。

囡囡都不害怕,他怕什么?

再说人远比鬼怪更可怕,要怕也是鬼怕他。

“今天的行程我都替您取消了,不过大疆集团的赵董突然跑到公司,说有急事找您,电话又打不通,让我们一定把您找回去,您看要怎么答复他?推掉还是……”

“走吧。”

杨云霄把袋子放在墓碑前,站起身拍了拍灰,转身就下山。

助理面露惊喜,忙训斥保镖:“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开车!”

他们花了两个小时,连夜从大舟山村回到华城市。

杨云霄全程都没说话,闭着眼睛坐在后排休息。

进城区后助理的手机响了,看到来电显示连忙接听。

“喂,赵董,是是,我们已经回来了,马上就到公司。您要和杨总说话是吗?好的,稍等一下。”

他把手机递到杨云霄面前,后者却没有反应,依旧闭着眼睛。

助理以为他睡着了,小心翼翼地喊了他几声,又推推他的肩膀,始终不醒。

“杨总?杨总?”

他的手无意中划过杨云霄的脸,惊叫一声。

“天啊,怎么这么烫?”

轿车紧急调转方向,朝最近的医院驶去。

杨云霄被送入抢救室,医生拿温度计量了体温——足足40.5c!

40.5c,这已经是高烧了,再升高的话很有可能影响到生命。即便治好了,也有概率留下严重后遗症。

杨云霄没有家人,却有一个硕大的跨国集团,几万名员工等着他带领,万万不可出事!

助理心急如焚,催促医生赶紧救他。医生用尽一切降温措施,全身擦酒精、冰敷、点滴……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总算让他的体温恢复正常。

“怎么样了?杨总醒了吗?”

助理看见医生从急救室走出来,立刻迎上去问。

医生摇头。

“体温是降下来了,生命特征也都正常,却一直醒不过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之前还好好的,为什么突然烧成这个样子,还昏迷不醒。”

医生说:“根据你刚才提供的信息,有可能是在寒冷的室外待太久导致感冒。不过这些症状的确太反常了些,杨总之前有做过体检吗?”

“有!”

“能不能拿到医院来?我和几个主任开会研究研究,看看是否有其他病因。”

“好的,我马上拿来。”

助理十万火急地跑去杨云霄家,带回来前两个月做的体检报告。

医生们连夜召开会议,直到凌晨才结束,得出的结果令人意外——杨云霄的身体一切正常,并没有病灶。

连胆结石、高血压,这种中年人常见的疾病都没有。

既然如此健康,为何就是不醒?

没有人知道答案。

助理忙碌了一整夜,已经困得要命,却依然连眼睛都不敢眨,寸步不离地守在他床边。

天亮后,几个公司高管和杨云霄的朋友也来到医院,纷纷出谋划策,想办法为他联系专家。

正当病房里乱成一团时,助理耳朵动了动,灵敏地听到一个声音。

“嘘!”

他做了个手势,所有人安静下来,看向床上的人。

杨云霄穿着病号服躺在床上,脸色苍白,眼底挂着两抹乌青色,看起来十分虚弱。

他眉心紧蹙,干到起皮的嘴唇无意识地动着,发出极轻微的声音。

“杨总,您在说什么?”

市场部经理蹲在床边,把耳朵凑过去,仔细倾听他的话。

过了片刻,他抬头看着众人,表情迷茫。

“杨总说什么了?”众人急切地问。

他抿了下嘴唇,无法理解自己听到的内容。

“他说……炸鸡很好吃。”

新鲜的鸡肉经过腌制,用面粉和面包糠完全包裹,下热油炸二十分钟,出锅后撒上酱料。热腾腾,香气扑鼻,入口咸香酥脆,肉嫩多汁,好吃的让人把舌头都咬掉。

这是几十年前杨云霄第一次进城时,最为惊艳的食物。

终身难忘。

繁华热闹的商场,肯德基里人来人往。

周绾绾与程文雅坐在靠窗的桌边,看着面前的少年抓着炸鸡翅大快朵颐。

程文雅笑得眼睛弯起来,拿纸巾给他擦嘴角,慈祥地说:

“慢点吃,喝可乐,别噎着了。”

杨云霄啃完手里最后一根鸡翅,看着满桌狼藉,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连忙道歉。

“对不起,我……我一不小心吃光了……”

红意从脸颊蔓延到耳根,他低着头,油腻腻的双手无处安放,歉疚地抓在一起。

周绾绾把自己面前的纸巾也递给他,丝毫不介意他凭一己之力吃光了整个翅桶,还很亲切地问:

“你吃饱了吗?要不要再吃点?”

杨云霄想都没想就摇头。

“不用了。”

“真的不用?”

“那就……再来两根吧。”

周绾绾笑着摸摸他的头发,去点单了。

杨云霄脸红的要爆炸,程文雅笑眯眯地看着他,问:“喜不喜欢这里?”

“嗯。”他如实点头。

这么干净的路面,这么宽阔的街道,这么漂亮的高楼大厦,这么繁华的城市……

他以前想都不敢想。

程文雅说:“喜欢就好,待会儿我们带你去买几身新衣服,想要什么样的直接跟阿姨说,千万不要不好意思。”

杨云霄被大城市的一切冲击得刷新世界观,但还没有理智全无,想起昨日所见,知道她们家条件也算不上多好,当即说道:

“你不要为我花钱了,我有衣服穿。”

程文雅很坚定的拒绝了。

“你第一次来我们家做客,花点钱要什么紧?绾绾想对你好,你开心她就开心,她开心我就开心,不是很好吗?”

杨云霄无法反驳,只是心里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无亲无故花别人的钱是不好的。

周绾绾带着鸡翅回来,又额外买了两个汉堡给自己和妈妈当午餐。

三人吃饱就去了楼上服装区,杨云霄提议她们买,自己不需要,不料被她们轻飘飘打回来,一边买一边逛,很快手里就多了三四个袋子。

周绾绾又看中了一件毛衣,把他推进试衣间。

当他穿好出来,母女二人的眼睛都亮了一下。

少年的身材瘦瘦高高,四肢修长。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端正气质清爽,尤其是那双看过山川河流的眼睛,黑白分明,清澈干净,宛如一汪清澈的山泉水,沁人心脾。

程文雅夸他,话里有话。

“真好看。绾绾,咱们家只有女人,太单调,要是当初再给你生个弟弟就好了。”

周绾绾感激地看了她一眼,走到杨云霄身边,帮他理了理衣领,给程文雅帮腔。

“你都四十多了,后悔也来不及了啊。”

“可不是嘛,唉,真希望家里再多个男孩。”

即便杨云霄是个聋子,这时也该听出不对劲了。

何况他不是,因此表情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

店门外有群穿中学校服的男孩女孩嘻嘻哈哈地走过去,他羡慕地看着他们背上的书包,手里的冰淇淋,脚上的新球鞋,感觉自己与他们像两个世界的人。

周绾绾也注意到了,说:“附近有所学校,估计是学生们趁午休时间跑出来玩呢。你读书的时候应该也偷溜出去玩过吧?”

有,他们学校后山有片坟区,经常出闹鬼传闻,学生们都不敢去。

有时天气好,他中午就会带本书去坟区,或背英文,或做数学题,比待在教室安静得多,无人打扰。

杨云霄嗯了声,收回视线,走向换衣室。

“这件衣服不要买,不适合我。”

他刚才偷偷看了价格,399元,抵得上他以前一年的生活费了。

这身衣服他穿起来实在好看,居然不肯买。周绾绾有些遗憾,但很快想到弥补措施。

“好,我记得前面有文具,我带你去买文具吧。你喜不喜欢钢笔?笔记本呢?”

文具比衣服对杨云霄有吸引力的多,他也想知道城里的学生用什么工具学习的,于是答应她的提议。

三人转战文具店,周绾绾牟足了劲儿给他花钱,企图用美好的事务吸引他留在这个城市。

文具价格不贵,一支笔几块钱,一本笔记本十几块。

但是杂七杂八加起来,又是一两百元。

结账时杨云霄吓了一跳,“太多了,放回去一点。”

周绾绾强硬地付了钱,提着袋子往他怀里一塞。

“别人送你礼物的时候,你只需要说谢谢,知道吗?”

杨云霄抱着这一大堆礼物,感觉比一麻袋200斤的谷子都沉重。

三人用一天时间转完商场,傍晚时又去吃饭。

晚餐不再是炸鸡,而是丰盛的烧烤自助。

杨云霄坐在沙发椅上,垂眸看着桌角的账单,始终无法相信,他今天居然一顿饭就吃掉了一年的生活费。

城市里的钱,真的那么不值钱吗?

周绾绾端着满满两盘子食物回来,放在桌上对他说:

“傻坐着干嘛?走,跟我拿吃的去,喜欢吃什么自己端,我可不伺候你。”

杨云霄跟在她身后,走过一张张柜台

牛羊肉、鸡腿、基围虾……这些肉类固然是他平时舍不得吃也吃不到的,但最吸引他注意的,是那一大叠精致漂亮的奶油小蛋糕。

在十四年的记忆中,食物从来都是果腹用的,无所谓美不美观。

直到今天他才发现,原来吃得东西居然能美得像艺术品。

周绾绾回头看了眼,直接拿起一个放在他盘子里,见他视若珍宝的样子,询问道:

“你生日是什么时候?”

“生日?”

“就是出生的日子啊,你没过过生日吗?”

杨云霄摇头,撇开脸淡淡地说:“十二月初八。”

“十二月初八……”

周绾绾重复他的话语,在心底盘算日子,抬起头笑,“到时我给你买个大蛋糕吧。”

杨云霄眼神惊讶。

“上面写你的名字,好不好?”

不等他回答,她便自顾自地说:“就这么说定了。”

然后朝下一个柜台走去。

晚餐吃得差不多了,周绾绾在桌子底下碰了碰程文雅的大腿,旁敲侧击地问杨云霄:

“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杨云霄吃得头都没时间抬,“很好吃。”

“哎呀,我不是说这个,而是……你喜不喜欢这个城市?”

他停下动作,不解地看着她。

周绾绾估摸着该说的都已经说了,该做的也都做了,到了该摊牌的时候,便说出自己一早的打算。

“你要是喜欢的话,不如留下来生活吧。在这里读书、考大学、工作……你也看到了,我妈挺想要个儿子的,你年纪还小,不如让她收养你,当我的弟弟,好不好?”

她特意没有提他家的事,怕对方想起来会难过。询问时的语气也小心翼翼,没有半点逼迫的意思。

杨云霄呆呆地看着她,半天都没说话,似乎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她看了眼程文雅,后者开口帮忙。

“你要是不愿意移户口也没关系,我们帮你在小区附近租个房子,你自己住,吃饭和我们一起吃。平时上学,休息时让绾绾带你去玩。我们不是很有钱,但是可以让你吃饱穿暖,过上一个正常孩子该有的生活。”

一个正常孩子该有的生活……这是多么有诱惑力的描述。

杨云霄的手放在膝盖上,紧紧捏着裤子,表情凝重得近乎痛苦。

沉默许久,他松开手,垂着头发出一个低哑的声音。

“我想回去。”

在酒店又睡了一个晚上,翌日早晨,周绾绾用来时的办法,让他藏在车里,与小巴车一起回大舟山村。

当红色小巴车驶入山路的那一刻,华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的vip病房里,传出一声惊喜的叫喊。

“杨总,您醒了!”

杨云霄睁开眼睛,望着面前雪白的墙壁,久久回不过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