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3 7】(1/1)

下棋、赏花, 共用晚饭,和秀秀在一起, 时间似乎过得飞快。月上柳梢头, 春承站在东院门口,竟有淡淡不舍从心头涌出。张了张嘴,不知从何说起。

“明日, 去游湖可好?”

至秀试探着问出这话, 春承精神一振:“好呀!”

约定好了翌日清晨用过早饭携手游湖, 皎洁的月色下,至秀眼睛弯成一座桥, 桥上映着星辰满天, 映着身穿长袍斯斯文文的春少爷, 她不放心地嘱咐道:“入夜盖好被子, 千万别着凉。”

春承被她逗笑, 心窝子暖暖的:“你总是嘱咐这些, 论年岁我比你大, 怎么在秀秀面前本少爷就成孩子了?”

阿喻提着灯笼站在不远处捂嘴偷笑, 少爷少年老成向来稳重, 面对未来少奶奶倒是活泼许多。

想到前不久半夜的确被冻醒, 春承心虚地避开至秀同学温和的目光:“快回去吧,我看着你走。”

“嗯。”她声音娓娓动听:“春承, 明天见。”

“明天见。”

目送那道身影走远,春少爷抱着药罐子站在原地傻乎乎笑了笑。

阿喻看得惊奇:“少爷和少奶奶感情真好,老爷要知道了, 肯定会很欣慰。”

“感情真好?”想到白日秀秀趴在她肩膀闷哼的场景,以及每一个音节勾出的细微触动,春承不确定道:“在你看来,我和秀秀是哪种感情?”

“还能是哪种感情?自然是男女之情啊。”

春承身子一震,提了提架在鼻梁的金丝眼镜,喜色褪去三分,眼底深处泛上微薄的冷凝严峻,若有所思地转身离开。

男女之情啊……

她需要好好想想,再仔细想想。

东院,明亮的白炽灯下,至秀裹着米白色浴袍坐在书桌前,一头乌发柔顺覆在脊背,肤如凝脂,瑰姿艳逸。单从背影来看,亦可知其人秀美温婉,世间殊色。

书桌放着笔墨纸砚,雕花的笔筒样式古朴,她舍了新潮的钢笔,反而执了一杆狼毫笔,抬头通过敞开的窗子,望见天边一轮明月。

时空交错,倏地生出一种仍在凤阳城的幻觉。

初初得知爹娘为了万金将她卖给春家,得知她嫁的那人是女子,得知那女子是在云华山下救了她的风流潇洒客,漫长的心理路程,如翻山越岭,终见潮起潮落。

潮水漫过她的脚踝,浪花一层层地掀起不安分的心事。那时候,同样是坐在书桌前望着天边皎月,她认真考虑许久,熄了抗争念头,答应嫁人。

爹娘欣喜地赞她懂事,在那个不太平的世道,骨肉亲情,率先离她而去。

往后过得好与赖,是被人宠着,还是卑微着,是做天上月,还是做零落成泥的花,她的命运,不由她掌管,悉数给了一书一剑驰骋四海的春承。

女公子春承少年游学至今数载,每天可能会遇见许多人,形形色色,好的坏的,美的丑的,或许她早就忘了,在某一年的某一月,她救下一个惶恐不安的少女。

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却在少女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而这些,对于自幼被养在深闺,深受世俗教条束缚的至家小姐而言,她一生最璀璨最难以忘怀的,就是被春承救下的那一刻。

遇到她之前,至秀从来没想过世间竟还有人能在乱世活得光明万丈,看到春承,看着她的眼睛,她看到了女子更为惊心动魄的活法。

压抑的、深藏的、寻常时候不敢释放教人知的,都在她望过来的那一眼,不由自主地从心脏冲出来。

那个人的存在,就是致命的吸引。

宣纸被铺开,柔韧的指节捏着笔杆,袖口上移,露出一截雪白的手腕来。柔情百转,至秀含笑挥墨:“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书墨名字里占了个墨,自幼跟在小姐身边,肚子里多少存了点墨水,且听着大小姐深情缱绻地念出这行诗,她耳尖泛红,不知怎的,就想起春少爷在花前紧紧与小姐相拥的一幕。

才子佳人,郎才女貌,情投意合,可见春少爷那样,小姐是欢喜的。

秉着忠仆的原则,书墨闭口不言,眼瞅着夜色沉沉,她轻手轻脚地沏了杯花茶恭敬放在一旁,茶香四溢,至秀从一片痴心里回转过神,扬眉浅笑:“谢谢书墨。”

书墨连连摆手:“不敢劳小姐一声谢,奴婢做的都是分内之事。”

“分内之事……”想到她的前世,至秀容色清淡:“一辈子长着呢,一心一意做忠仆,太可惜了。书墨不想进学吗?我日常在学校唯有节假日才回来,三年几载,你就只想为我守着东院门?”

“小姐不想要奴婢了吗?”书墨局促地捏着衣角。

至秀摇摇头:“年华易逝,虽你是至家世仆,可我不想困住你。等你学成再来回报我,也是尽忠。”

“小姐……小姐是嫌弃奴婢了?”

“没有。”

书墨咬咬牙,眼里噙着泪花:“那就请小姐为我寻个学校吧!我…我努力去考便是,绝不会丢小姐颜面!”

“你是真的想通了吗?”

至秀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背:“盛世享富贵,乱世求安稳,与其依附人,不如先站起来。这样,不管你走多远,是不是孤身一人,你首先会是你自己,其次,才是自幼侍候我左右的书墨。你明白吗?”

“明白。”书墨感激涕零:“小姐是想我活得好。是在劝我哪怕与人为奴为婢,也要做一个有志之士,别人可以看不起我,但我得上进!”

至秀笑得越发温柔:“我就知道书墨不会教我失望,同为女子,我愿女子也能有她的一片天,翱翔直上九千里,谁说只准是男儿?”

书墨擦了擦眼泪:“我会争气的!”

夜幕深沉,又淡去。星辰隐没苍穹,东方升起一轮红日,光明降临,光辉普照大地。

一觉醒来,春承遗憾地坐在大床,背靠软枕,烦躁地揉了揉头发:“怎么昨夜就没梦见秀秀呢?”

她急于看明自己的心,急切之下反而没法从梦境里窥探一二。少年人的躁动来得快去得快,关乎秀秀,容不得她不认真。

桂娘守在床前,见她醒了,放心退去。她前脚走,守在门外的春花、杏花抬腿迈进来,捧着衣衫、鞋袜,侍候在侧。

穿鞋的时候春承犹在想,她怎么会喜欢秀秀呢?秀秀怎么可能喜欢她呢?

她翻来覆去和秀秀强调自己是女子,一心想和她当闺中密友,为何看到旁人眼里她和秀秀就有了男女之情?

瘦弱的春少爷一身淡青色长衫,纠结地站在镜子前,眉眼清俊,巴掌大的小脸温润如玉,浓而长的睫毛悬着睡醒时泛上来的湿气,看似乖巧,眉梢微挑,挑开说不出的少年傲气。

“春花,我问你。我看起来很像男子吗?”

春花噗嗤笑了出来:“有哪家男子能长成您这般?不过少爷天生学习能力强,装模作样寒着脸寡言沉默时,也有四分世家柔弱公子的清贵气韵。”

“仅有四分?”春承还以为她这些天练得极好,问道:“那你明知我是女子,见了我这一身公子打扮,会喜欢我吗?会把我当做男子吗?”

她接连发问,春花和杏花面面相觑,想到昨日撞见的‘亲近画面’,春花醒悟过来,少爷……终于要开窍了吗?

事关重大,她不能替主子做决定,深思熟虑后谨慎道:“四分不错了,少爷生得好,若非有通身气派压着,女儿身早就泄露了。

若说喜欢,喜欢该是喜欢这人,哪有喜欢打扮的道理?真有人对少爷动心的话,哪能少爷穿男装她就喜欢,换了女装她就不喜欢了呢?喜欢是心与心的事,和穿什么没关系。

明知少爷是女子,我眼不瞎心不盲,哪会自欺欺人当少爷是男子?”

“是么?”

“是啊。”

春承皱了皱眉:“不想了,我的药罐子呢?”

杏花急忙取了小药罐,抱着药罐子,指腹搭在猫耳朵,春承方觉心里踏实。

她做好了和秀秀相守一生的准备,但不代表要和她做真正的‘夫妻’啊!

凌乱的春少爷如同站在迷雾里的麋鹿,辩不明方向,仅依靠着本能,四蹄翻飞,横冲直撞地栽进了名为情缘的深坑,浑然不觉。

一早见了她,看清她眼睛的迷惘,至秀下意识想要摸摸她的头,这还是当初一箭杀敌的女公子吗?怎么陷进情网的样子如此可爱?

她不急着捅破那层窗户纸,喜不喜欢,爱与不爱,这事,得春承自己想明白了才行。谁来都没用,说再多,不如不说。

用一个旖.旎的拥抱换回她如今的满腹心事满腹愁肠,至秀乐见其成。

饭桌之上,各怀心思的两人默契地夹中同一片笋,春承手腕轻转灵巧地用筷子推开另外一双筷子,笋片牢牢实实被她夺回。

至秀看得想笑,闹别扭的春承,她也好喜欢。

想不明白自己的心,看不清喜欢的人,无怪她别扭。

说来也奇怪,人心变化真快,昨晚春同学还雀跃欣喜的相约游湖,今早饭桌上连一片笋都不让给她。

前世今生,出身世家的春大小姐,脾气委实不小。

至秀唇边染笑,春承没出息地软下心肠:“张嘴!”

凶巴巴的,昨儿还说不会凶她,至秀安安静静看着春同学反复食言,乖乖巧巧地张开樱桃小嘴。

红唇白齿,粉嫩的小舌,不知是心里藏了事再不能做到坦荡,春承总觉得秀秀这番举动满了无声蛊惑。

要命,好好张嘴不行吗!

她冷着脸,看似霸道实则温柔地将笋片喂过去,见对方咀嚼过后吞咽下去,继续别扭道:“好吃吗?”

至秀温声细语回她:“好吃。”

“那、那还要吗?”

看她一副不情不愿的模样,至秀爱极了,便想逗逗她,摇头:“不要了。”

“哦。”春承继续夹菜,舍了竹笋,握着筷子朝醋溜黄瓜丁奔去,至秀眼疾手快,紧随其后,成功在一呼一吸间同她再次夹中四四方方的小黄瓜。

第一次巧合,第二次有意为之。

春承哼了哼,再次不客气的用筷子推开另一双筷子。

旧事重来,心底的烦躁如潮水慢慢得到平复,找回往日的冷静再忆先前,忽觉幼稚,她生出讨好之意,不再凶巴巴地喊着‘张嘴’,喜笑颜开:“秀秀,我来喂你。”

至秀似嗔似喜,轻启唇瓣,就着她的手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