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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往里缩了缩:“明日不是还要早起么?快睡。”

皇甫不甘心,把手臂环到他腰前去,像个小狗似的眨巴眼睛:“都半个月了……我会憋坏的……”

伶不回他,竟自把他的手搬开,皇甫虽然看不见他的表情,但在微弱的月光下却能看清他微微发红的耳廓……

忍不住倾身上去,把那柔软的耳垂含到了嘴里:“明日之后我就要走了……今夜……陪我好么?”

“你真是……”伶僵直了身子,却感到耳边全是皇甫火热的气息,躁动开始在身体里升腾……那人的手不老实的滑进了他的中衣,熟练地在他身上点起了火,“皇甫……”

“伶……给我……好么?”他整个人翻身附了上去,眼睛在黑夜里亮晶晶的,像某种肉食动物,但语气却带着点试探,小心翼翼的……

伶唯有叹了一口气……身体的诚实反应抵不住他内心的思想反抗:“一次……”他声音小小的,更像在嘟囔。

以后还不知会是怎个光景……若是情势不顺,这大概也是与你同床共枕的最后一夜了吧……

皇甫“饿”了那么多天,一听的到了伶的应允,脑袋都嗡嗡的直晕乎……说是一次,这一夜,却要了他一整晚……

第二天一早,皇甫神清气爽的站在门口,把行李不多的包袱打在马鞍上。

“月夜,府里的事还是交给你打理吧,”

伶没有出来送行,皇甫知道他昨晚有些过了,今天早晨起来都没忍心叫他。

他看着月夜,把声音压低了些,语气里透着严肃:“特别是伶,把他看好了!他要出府你亲自跟着他去!别人我不放心。”

月夜认真的点点头,恭敬的看着主子翻身上马,离去。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皇甫后脚才刚离开,某人就撑着腰悠悠爬起了床,拿起了准备好的包袱,也要开路了……

皇甫要先到宫里去接出征令牌和虎符,然后在澜阳接下新军,等待新兵训练两个月后直接赶往边境与他旗下的岚军会合,直捣南乾。

他从宫里出来,一路往城门奔去,有六个护卫一路护送,其中一个是他暗卫之中的月冥,专管在边境和兰都的传讯。

在城门口等着他的是邱无痕,任岚军的专属军医。

此刻的皇甫岚萧并没有穿着战甲,一身黑色的劲装凸显出匀称有力的身材,平日里的轻浮一扫而空,眼睛微眯,刚毅的唇线拉出一个邪魅的弧度,冷冽而迷人,背后一把人高的长刀,名刀赤宴乌黑的玄铁刀刃隐隐闪现出一丝暗红色的光芒,似乎在为接下来战斗中的血祭兴奋鸣响。

枣红色的战马如离玄的箭一般射出城门,在身后扬起滚滚烟尘,赤色黄昏中,一行七人,向着即将燃起的烽烟进发。

镇国将军府内,一个人影迅速的穿过大小院墙,快的连周边巡逻的侍卫都无法发现……他轻松的点着砖瓦,不费丝毫的力气就飞出了院墙,落在将军府后门的一条巷道里。

邱无痕的医术果然名不虚传……这才医治没几个月,他的内力已经恢复了八成……虽然昨日有些狂放,但也只是身上有些许无力罢了,没有影响到状态……

伶把细软包袱背到肩膀上,一身蓝色的布衣,将头发随意一束,想起自己的脸过于引人注目,但又不会易容之类的特技,只好从墙上抹了两把灰,皱着眉头“噗噗”往脸上抹了抹,这才正着步子走出了小巷,往城门的方向去了。

将军府里却是炸开了锅,当月夜发现伶已经从房间里消失时,顿时急的六神无主,第一件事就是派人往主子那里发急报,然后出动了所有的家丁下人,府内府外的四处寻人……但伶的脚程很快,就在月夜派人驻守到城门口把关的时候,他已经第一时间出了城,不走官道,而是挑了山里的小路,不去走那些城池关卡,便不会被皇甫排查到。

可没想到的麻烦就出在了这里,山路本就偏僻,山上又多有猛虎虫蛇,山贼匪类,这才走了没几个时辰,就见一群大汉正围堵着一个小孩儿,把他捉着用绳子给捆起来……

伶站在一条树枝上,清楚地看到那孩子瘦瘦小小的模样,一边挣扎一边叫骂,大概十四五岁,穿的破破烂烂,脸上被灰土盖的黑乎乎的,就那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眨呀眨,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伶皱了皱眉,既然看见了,就不能不管……于是摘了几片树叶,一个飞身就把人全都放到,他走过去将小孩儿解开:“回去吧,以后别走这条路。”

小孩却不答,直勾勾的看着他,像要哭出来似的:“大哥哥……别丢下我……”

伶一愣:“你爹娘呢?”

“我不知道爹娘是谁……”小孩儿死命盯着他,眼里绽放出了“我就要跟着你了”的光芒。

伶可不想带这么个拖油瓶,从包袱里掏出几锭银子塞给他:“我没工夫照顾你,拿着,以后自己小心。”

说完转身欲走,可那孩子却不甘心,全是泥巴的小手一下揪住了他衣服的后摆:“他们要把我卖到楼子里去!不会放过我的……呜呜……”说着,竟一下哭了出来……

小孩揪的死紧,甩也甩不开,伶看着他“哇哇”哭个不停,也知道这些地头蛇不是好惹的主,唯有叹了一口气:“那你就跟着吧……不准妨碍到我,知道吗?”

小孩儿乖巧的点了点头:“哥哥~你叫我十三吧~我一定好好的听话!”

伶微微点了下头,把他往身上一背:“天黑之前要找个地方宿下。”

要赶在皇甫之前……去到澜阳才行……

既然他决定要回去了……那么,欠他的,一定要慢慢讨回来……

第一卷 终

☆、第一章 参军

北凤,澜阳城,距兰都不过千里,这里是北凤训练新兵的要塞,本次南伐的新兵就在此征招。

北凤历代的皇帝治理有方,人口兴旺,对于武将实行的又是军功授官的制度,而百姓并没有强制的兵役,参军的军饷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所以往年的征兵就有众多渴望建功立业的青壮年前来应招,特别是在听到这批新军将由镇国大将军皇甫岚萧领导时,许多年轻人都削尖了头的想要往军队里钻,渴望自己能够幸运的得到这位大将的赏识。

今天距征兵结束只有两天时间了,可征兵处还是挤得比赶集还要热闹。

负责记录新兵的是一个胖胖的老兵,身着北凤的盔甲,伏在征兵处的桌子上忙的满头大汗,征兵处的门两边整整齐齐站了两排军容整肃的士兵,在这种排场的威慑下,来征兵的百姓们才勉强排好队一个个的登记。

伶站在队伍的末尾,脸上被灰抹得一片花,他旁边站的是十三,同样抹得一脸灰尘,个子却只及他的胸口。

为了调查清楚事情的始末,也为了弄清楚事实的真相,最快的方式就是与南乾短兵相接,但他不会傻到在这种孤立无援的情况下直接杀到前线去,他一人抵不过南乾军不说,还坠了那么一个拖油瓶子,他敢打保票,皇甫已经第一时间的到了他逃走的消息,他可不想被皇甫追着满世界跑,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批新军虽然是以皇甫的名义征招的,但一般不会由他亲自训练,就算来巡视,在十万个身着同样服装的小兵中,他又如何可能找得出自己来呢?

如果他能不动声色的潜伏在新兵之中,跟随皇甫到前线的话,既不用担心会被他揪出来,又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何乐而不为呢?

两人为了赶上征兵时间,并没有走皇甫一行人走的官道,而是从山上走直线抄了近路,再加上轻功要比马快,所以还赶在皇甫之前到达了澜阳。

长长的队列终于在征兵处或招用或排除的消耗之下逐渐缩短,伶和十三站在桌前时,夜色已经快要降临了。

北凤的征兵是很严格的,首先是年龄限制,必须在十二至五十五之间,其次是没有伤残疾病,最初登记时还要写明祖籍和家里的人口状况,这些信息在小兵喽时并不会一一核实,但如果这人有了什么军功要被提拔之时就会有专人去核查,以防渗透入奸细。

“姓名?”胖子问了一天的话,口干舌燥的紧,那声音就像在锯木条似的。

“我……我叫王j……”十三脸上带着紧张之色,两只眼睛鼓瞪着,冷汗一点点往下冒,说点假话都支支吾吾。

伶面上一凛,这小笨蛋,就连事先商量好的事情也说不完整,到底还是个小孩子啊……本来还指望着他能连着自己的那份也一起蒙混过去,现在看来是完全靠不上。

看着那胖子询问的眼神转到他这边来了,他只好面无表情的道:“王令。”

随后想了想,又指着十三加一句:“家弟,我们是农村人。”

幸好胖子只皱了皱眉,没怀疑什么,看两人穿着麻布衣服,脸上都脏脏的,只当是穷人没见过世面,紧张地不会说话,于是继续悠悠的问:“祖籍?”

“兰都城郊。”伶不等令允反应就直接回答了

“家里几口人?”

“两人。”

胖子闻言一抬头:“父母呢?”

“死了。”

十三听着两人一句比一句简短的问话,低着头绞着手指头,却忍不住有些忍笑的牵起嘴角……

一通胡编乱造之后,签下大名按了手印,那胖子把两人上下打量个遍,眯着眼好笑道:“我说看你们兄弟这么柔柔弱弱的……也不怕给欺负了去?”

军营里可是没有女人的地方,小兵篓子们更没有什么权利去找军妓开荤……就这俩细皮嫩肉的……

伶似乎被他有些猥琐的眼神打量的很不舒服,冰冷的眼神微微往他脸上看了看,胖子却一下禁了声,那突然的一对视,他似乎看到了对方眼里凝结起的冰凌,那样的冷意压迫的他呼吸一滞……

“呃……总而言之,小心些……”胖子赶紧转了视线,心虚道。

催促着他们领了参军的饷银和盔甲,胖子松了口气似的抹抹汗,交代一个队正一类的人把他们带往营帐。

北凤的军队有三类,一类为禁军,是皇帝的直属军队,除了皇帝之外没有任何人可以调动,其主要任务就是保卫皇城和皇帝的安危;第二类为府军,是指以皇亲国戚或贵族的名义组建的军队,如南宫怜名下的绿营军、皇甫岚萧名下的岚军都属于这类军队,他们不听命于皇帝,是私人所掌握的军队,但这类军队收到严格的管制和人数限制,人数不多,一般控制在四万人之下,并且皇帝有撤除其统领人的权利,府军的战斗力相较其他军队而言要更加强大;第三类为募军,这类军队一般是战时临时招募,人数最为庞大,无战之时其控制权由皇帝掌握,有的遣回家种地,农闲时集中训练,有的被分散在北凤各边境戍边,有需要时便由皇帝颁布令牌和虎符,将募军分到各将军手下作战,战后再收回。

而伶所加入的军队便是募军,这一次的募军有十万人。

一支军队里有越骑、步兵、排矛手、步射、后勤兵、军医等职务,一只十万人的军队分为一百折,一折为1000人,折设都尉,每折又分为五团,每团200人,团设校尉,一团分两旅,一旅100人,设旅帅,每旅两队,一队50人,设队正,一队又为5火,每火10人,设火长。

全军又被总帅统领,战时分发军队给手下各副将。

正是由于这种规范严格的军队制度,才使得北凤兵力大振,全军井井有条。

新军先由各旅帅训练半月,之后再根据各自情况分派职务,伶和十三被那队正带进一个大营帐,一个营帐住十个人,正好编成一火。

他们进去的时候,帐里已经有八个人了,八双好奇的眼睛瞟过来,十三缩了缩肩膀,小小的身子往令身后挪动,挡住一道道探究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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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处的兵制修改自唐朝兵制……借用了一些名词,大家大概有个概念就好……

☆、第二章 军营

一个熊一样高壮的男子一眼就看到了进来的两人,他刚脱下战甲,只穿着白色的亵衣,看起来像正要去洗澡,身材高大,比伶还高出了两头有余,是整个帐里最高的人,宽脸宽下巴,眼睛眯成一条缝,走起路来“啪嗒啪嗒”的,一会儿就转到了两人面前。

“新来的兄弟!?”下巴上面堆着一个友好的笑容,一口牙齿像整齐的玉米粒似的,他拉了拉衣服,拍着胸脯道:“俺叫赵雄!暂时担任八队第五火火长,也就是俺们营帐下的人啦!你们呢?介绍下?”

伶暗暗打量他高壮的身材,听着他大嗓门像击鼓一样震得人耳朵嗡嗡响,暗自感叹赵“熊”这名字取得当之无愧。

“王令。”又拿出忽悠胖子那一套,指指旁边的家伙,“家弟,王j。”

大熊哦了一声,倒是粗神经的没有计较他的淡漠,还热情的介绍着帐里的其它人。

伶扫了一眼,只重点记住了其中几个人。

一个小个子,瘦瘦的没几两肉,显得有点尖嘴猴腮,贼眉鼠眼,一脸笑嘻嘻的,但身形很灵活,叫刘富贵,大家都叫他小名“二狗”。

还有一个壮汉光着膀子,是个光头,左眼角到左嘴角有条凌厉的疤,眼里杀气迸发,看起来像是个狠角色,叫秦亮。

最后的沈洵,是个书生一般的年轻男子,如果忽略抹黑了脸的伶和当摆设的十三之外,怕是算的整个帐里最秀气的家伙,据说原来是小户家里的公子,后来家道中落一贫如洗,才不得不来参军,看他那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怕是少不得被欺负。

至于其他的四个人,直接被伶归为“一眼扫过去长一样”的人,都是些农民、猎户一类的人,没什么特别的,入不了伶的眼。

营门两边是两排地铺,十三抓着伶的衣角,一小步一小步的跟在伶后面,直走到最里面,角落里才空了两个人的位置,把里面让给十三,伶铺好被褥睡在外侧。

帐里出去了不少人到河里洗澡,军营里洗澡可比不得在自己家随便,一般是一队里五个火轮流去洗,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几个月才轮得到一次,只有将军一类的人才有独自享受在木桶里洗热水澡的待遇。

伶婉言谢绝了几人一同去洗澡的邀请,也许是他太过冷清,几人没怎么纠缠就转移了目标,倒是十三,大家看他个子小小的,都把他当弟弟似的看待,硬是被几个人架起来,热热闹闹的出去了。

此时帐里就只剩了伶和沈洵了,沈洵是在洗澡时间快结束时才匆匆赶去的,大概是觉得那么多人一起洗澡不习惯,到底还是书香世家的儒雅作祟……

伶直接就不想和那些“野蛮人”一同光着咕噜在水里扑腾,他是在半夜,所有人都睡熟了之后才悠悠起身的。

轻松的绕过巡营的士兵,他准备寻处安静的河段去好好洗洗。

今夜无月,深邃的黑蓝天幕上星光纷繁,已是夏初,河岸边杂草丛生,四面蝉鸣,配合着“叮咚”的水声,竟生出一种别样的幽静来。

伶背靠着一块巨大的溪石,整个人隐在石头后面,长发垂入水中,随着流水沉浮,凝肌玉露,风华若月,仿佛隐去了一空星星的光芒。

他边洗边想象着皇甫知道他跑了之后的反应,想象着他暴跳如雷的样子,懊恼的样子,又联想到那日他脸上一串的之乎者也,不自觉的勾了勾嘴角,忽然觉得接下来那举步艰难的路途也突然变得不是那么枯燥了,虽然立场不同,但至少,现在的他,还是和他站在同一阵线的。

回到营帐时,大熊正和令允比着谁的呼噜打的更大声,伶感受着这熟悉的军旅氛围,亲切感油然而生,他躺在褥子里,一直宁静的心里生出一丝暖意,扯了扯嘴角微微一笑,一夜无梦。

熟悉了两天环境之后,征兵也结束了,据说皇甫已经到了澜阳,只不过呆在了总营,他只负责中期和后期的巡视,而现在还要做许多出征前的准备,暂时也没有时间下到兵营里来转悠。

一大早,全旅100人就被聚集在校场,进行了第一次训练。

与其说是训练,还不如说是下马威来的恰当些。

所谓“兵贵在神速”,速度,在作战中是一个重要的决胜性因素,不仅要快,而且要有耐力,所以,今天的第一项,也是唯一一项训练内容――练足。

这可不是什么好玩的项目,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武装越野马拉松。

每人在两足上绑上小沙包,身穿战甲,背长刀一把、匕首一把、弓箭一副,以大营为起点,绕过澜山,跑至200里外的澜阳县城,火为单位,以每火最后到达的一人为评分标准,先到的火可以休息吃饭,最后到十个火不仅抢不到饭吃,还要去伙房洗碗。

众人纷纷沉下了脸色,有些人沉着眉毛一脸担忧,有的又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倒是伶揪着十三,面无表情的站在最后。

一声令下,百名大汉撒腿狂奔,一条本就不怎么宽敞的土路瞬时被黑色的战甲填满,小兵们如蚂蚁般快步前行,终于,就连慢慢吊在后面,伶等人的身影也在山坡的拐角处消失。

第七旅的旅长周怀风是个四十上下的中年人,他骑马立在起点处,看着那些赶投胎似的向前奔袭的小兵,伸手抚一抚下巴上一撮山羊胡,摇头道:“一帮蠢材!”

像是为了验证周旅长的话似的,前头跑得快的马上就没了体力,负重跑最忌讳快速跑,所以还不到路程的四分之一,就有许多人坚持不住了,为了争取早日到达终点来验证他们伟大的战友情,说白了就是为了赶上吃饭,能跑的扯着跑得慢的,跑得慢的撑着跑不动的,跑不动的拖着跑躺下的,本来很快的队伍逐渐变得像蜗牛爬一般缓缓推进。

打仗讲究速度和体力,这样的训练倒是十分必要,只是伶早已身经百战,这点距离用上轻功不过两个时辰的事,他不想引人注目,所以就选择不快不慢的过渡到了队伍的中段,悠悠走了几里,发现十三已经累得往下趴,还用求救的眼神不停的向自己挤眼睛。

伶撇开眼不去看他,真是自作自受……这小子一大早就睡过头,任自己怎么摇都摇不醒,最后还是大熊捏他的鼻子把他给憋醒的,害的三个人都错过了早饭的时间,不得不饿着肚子上阵……

十三扑棱的眨着眼看着他,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小肚子叽里咕噜一叫唤……伶唯有无奈叹出一口气,扯着他的领子把他拖到队伍边缘,一个闪身便进了林子:“下次早点起床。”

说着,拖起他的后衣领往林子深处走去……

☆、第三章 练足

大熊不时地向后转头,他的速度很快,但为了照顾队友而落在后面。

其实第五火的平均速度是中等偏上的,特别是秦亮光头哥,别看他平时一脸肃杀的快赶上牛头马面,但一提训练就如打了鸡血一般,浑身热血沸腾,跑在最前面遥遥领先。

其他人的速度也不慢,大都在队伍前面,就连瘦猴子二狗都跑的很快,所以,这里大熊照顾的队友特指沈洵,沈洵已经跑趴下了,身为书生的他能穿着几十斤重的铁甲跑五十里已经算是奇迹了,而现在,他老老实实的趴在大熊背上临近虚脱……

大熊一边背着沈洵,一边跨着大步走着,一脸轻松,而许多累不住的小兵已经跪倒在路边了,有些忍受力差的一路哭爹喊娘,比打了败仗还凄惨。

大熊走着走着,就觉着好像忽略了点什么,忽然,他一愣,四周看看,急切的在一堆盔甲中高呼一声:“喂!!王j!王令!你们死哪去啦!?”

沈洵迷蒙着眼抬头看看,下意识的在大熊耳边喃喃:“大概……前面吧……”

当周怀风骑着马,准备赶超大部队先到终点去喝茶时,路过一片离起点只有二十里左右的树林,一阵带着烤鸡香味的清风从鼻尖卷过。

早饭吃的是大馒头和咸菜,鲜香的鸡肉味勾动着周怀风胃里的馋虫,但在这个不对的时间和不对的地点,他马上意识到一件事情,为了军队训练,这一路上都已经肃清了,哪里还有猎户敢在这里烤鸡吃呢?

所以当他策马向香味源头查探而去的时候,不出所料,果然隐约看到了两个身着北凤军装的身影。

“喂!!前面的两兔崽子!干嘛呢!?”周怀风气的胡子都往上翘。

但当他一夹马打算过去把那两人逮个现行时,他听到其中一个紧张地隐约嚷着“被发现了”之类的,但另一个还是一派淡定的盘腿坐在地上,背对着周怀风,看不到脸。

怎么?这小子不怕被抓?

正纳闷时,一根绊马索就“突”的升了起来,周怀风暗叫不好,但已经来不及了,那马被绊的一扑棱,周怀风直接飞了出去,狠狠的啃了一嘴泥土。

才抬起头来,就发现一撮烤鸡用的炭灰朝他的脸撒过来,下意识的一闭眼,一丝没灭干净的火星好巧不巧的就跳上了他的胡子……

周怀风奋力拍打着快要燃起来的胡子,蹦蹦跳跳满身狼狈的站起来,望着两个影子飞快跨上他的马一路飞奔,气的脸颊涨红,红里透紫,紫里透黑……

不过,转念又一想,才是初入的新兵,就算有胆识有准备……还把自己给算计上了……有这样的苗子,也不知是好多些还是坏多些……

伶和十三两人骑着马在路上慢慢的晃荡,等到有六成的兵到达终点才把马弃在林子里,用了点轻功,寻了个空挡插进断断续续的队伍里,一派悠闲的逛过去。

第五火最后到达的是大熊和秀才,毕竟大熊背着秀才,还得加上两人份的行李,速度提不起来,但也快了其它火的好几拨人。

第五火如愿以偿的坐上了饭桌。

虽然经过一天的长跑,每个人的肺都像炸裂了一般疼痛,看着眼前的白饭加咸菜,喉咙干涩无比,胃里也翻腾的厉害,但毕竟从早上的馒头之后就再没有吃过什么,现在已是饥肠辘辘,几个人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狼吞虎咽的边干呕边把饭咽了下去。

伶安静的坐在椅子上,盯着眼前单调的食物,眼睛不时地瞟瞟旁边吃的正香的十三,内心正感叹着他的能吃呢,大熊就凑过来了:“怎么?王令,不合胃口啊?”

伶摇摇头:“我饱了。”烤鸡吃多了……

大熊一脸不信的盯着他没动过半分的饭菜,:“这可不行!饭还是要吃的!要是把肚子饿出毛病来怎么办?”

“我真的饱了。”伶的语气很真诚。

“诶,你这人真是的。”大熊叹口气,压低了声音道:“算了,一会儿俺去拿几个馒头帮你偷偷藏着,你要是半夜饿了,来找俺拿就好!”

说完,又把脸埋在饭碗里了。

伶沉默……这年头,怎么说句实话要让人相信就这么难呢?

吃完饭后,副旅长李福――也就是那个胖子,下令要连夜走回军营。

一群士兵忍不住嚎的像死了爹一样,因为,往年的练足都会在澜阳县城歇一晚,第二天再回营的,没想到这一次,破天荒的要连夜行军,这可苦惨了一群新兵。

李福面无表情的解释,说这是旅长往营地飞鸽传书来的命令,不得违抗。

十三无奈的抓抓头,小声咕哝:“不就烧了他的胡子,抢了他的马,让他走了二十多里地嘛……居然这么狠……小心眼。”

因为回程要求列队归营,也就难以再偷懒了,不过还好,为了照顾那些跑趴了的士兵,行进速度很慢,也就不算很累,回到营地后,还有两个时辰的睡觉时间,大家都抓紧时间到头就睡,唯有大熊,磨磨蹭蹭的蹭到伶旁边,引来十三有些戒备的眼神。

大熊赶忙掏出那几个馒头,塞到伶怀里,傻笑道:“呐,就这些了,快吃吧!”

伶看着那傻傻的笑容,知道营里有规定不能私藏食物,这大熊,真是个烂好人……心头一暖,笑了一笑道:“谢谢。”

“小事!小事!”他豪气的挥挥手,准备回去睡觉。

“赵雄!”伶叫他。

大熊一惊,这可是王令第一次叫谁的名字,赶忙转过身来看着他。

“你……为什么参军?”伶淡淡的问。

“为什么?”他抬头想了想,有点不好意思的脸红了红,“俺崇拜皇甫将军!跟着他,立军功,当将军,回去好娶媳妇儿。”

伶知道他有八成是这个答案,不出意外的挑了下眉,毕竟以前他问自己手下的小兵同样的问题,所得的回答也差不了多少。

“你对南乾的士兵,痛恨么?”伶问的自然,其实内心却对这个问题的答案隐隐带着些不安。

大熊眯着眼想了好一阵,才缓缓道:“要说痛恨,倒是算不上,毕竟他们也是不得不听皇帝的话嘛!谁不想好好过日子啊,现在南乾那么混乱,皇帝又昏庸,其实早日统一了也许会更好嘞!那样不就没战打了么?”

伶听着他的话,却觉得心里一动,连大熊这没读过书的粗汉子都能想得明白,是啊,百姓,无论在那个国家里生活,都只保留着最朴素的渴望,倒是为了统治者的欲望,不得不沦为战争的牺牲者,统治者的工具……之前的在战场上那个轻蔑的杀敌的他,满脑子都只考虑如何去帮那个人稳住地位,何时思考过死在自己长矛下的一兵一卒那些卑微的希冀,那些守护着重要东西的愿望……他曾以那些战绩为荣,轻易地践踏着这些人性命,到头来……一切因果报应,终得循环……

大熊看着他深思着陷入了沉默,也就没有再打扰他,嘱咐了声好好睡觉之后,大大咧咧的窝回被子里去了……

☆、第四章 训练

第二天一早,集合的号角准时吹响,全都是粗汉子的营帐里一片脏乱,充斥汗水气味的衣物就散乱的堆在一边,还有鞋袜,被褥,床脚床头,堆得到处是东西,只有伶睡得那一块角落是干干净净的,该叠的改顺的都码的整整齐齐,他抬头看着那些睡眠不足的士兵们一个个顶着黑眼圈,手忙脚乱的穿起软甲,连脸都来不及洗就边骂骂咧咧边往校场挪,无奈的摇了摇头,皇甫也对新兵篓子太放纵了点吧……若是在枭凌,还不被贺遥曦给抽上几板子……

从这天起,训练开始趋于规律化。

新兵们训练的内容很多样,首先是对列,练习的是听战鼓和集体的跑步,走步与停止,之后还请来了不同的教头教习拳法、刀法、枪法和棍法,除此之外还有骑术的训练,弓射的训练,对于少部分识字的人还开设了兵法的教习,而练足,则是隔三天就要来上一次。

头两周过去后,根据各人每项训练的表现情况分了不同的职务。

练足表现最好的士兵被挑出来单独编成迅足军,以作为前锋,之后是骑兵、弓手、步兵、排矛手、后勤兵等等。

光头哥是第五火唯一进入迅足军的人,他对于训练的热血在训练的评分中占了很大的优势,二狗则因为机灵被编进了骑兵,大熊分配为了排矛手,沈洵在后勤,但由于他识得不少字,还和其它火里几个人跟着周怀风学习兵法,十三太过瘦弱,连砍柴烧饭都嫌碍事,就被指给了军医去帮忙晒药材……

伶为了不引人注目,把所有项目都维持在中等水平,最后和帐里其他几人被分在了步兵。

虽然职务有所不同,但原来所分的火并没有发生改变,只有在战时才会具体分开。

分配职务之后,军队里的训练还多了阵法的排布与变换。

其实这些训练对于伶来说都是十分轻松的,他一边悠闲地混着训练,一面还偷偷的观察着北凤军队的训练方法,有时还会总结些高明的训练方法,与南乾的对比对比,收益颇丰。

如果说伶是在悠闲的混日子的话,对于十三来说,这几天就像他的地狱。

他有个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