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第528节(1/1)

那家疗养院其实是精神病院,时爷对杰西这个昔日的掌上明珠十分失望,也没了情分,自然不会再管她的死活,时平就把杰西送去了疗养院,一进去就注射了药剂,每天注射一次,连着打一个月,好人都会变成傻子。

杰西这种野心勃勃又手段残忍的女人,还是当傻子更适合些。

唐小囡感慨道:“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啊!”

霍谨之压了上来,眼神幽暗,声音低哑,“别管别人了。”

他还没要够呢。

唐小囡气恼地推他,“不要了,都三回了,我要睡觉。”

“再来一次,乖。”

“不要,你每次都这样说,每次都不算话,我早看透你了!”

“明天我要出差三天,三天回不来……”

“那就最后一回了啊,你要是再说话不算话,你给我睡沙发去!”

……

“霍谨之,我要是再信你,我就是狗!”

累极的唐小囡,在昏睡过去之前,咬牙切齿地骂,又被这男人涮了,她迟早有一天会累瘫在床上,老公腰太好,其实也不是件幸福的事啊!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两个月暑假很快就过去了,唐小囡要回国了,辛甘和林雪见她们半个月前就已经回国了,到家都给她打了电话。

回国前两天,霍谨之和唐小囡说了一事儿,“孟丽雁再婚了。”

“啊?结婚了?和谁?”唐小囡十分意外。

两个月前,孟丽雁还是单身呢,这么快就找好对象了?

“你见过的,就那个中餐厅的老板。”

唐小囡嘴成了o形,那个身材矮小的饭店老板?

好像个子还没孟丽雁高呢,而且不是她瞧不起开饭店的,那个老板的文化水平应该不会太高吧?

孟丽雁好歹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嫁给这么一个相貌身材学识都不如她的男人,她到底在想什么?

“她是不是脑子进水了?一个人过不行?非得再婚,还找个处处不如她的男人。”唐小囡悻悻道。

她真的理解不了孟丽雁的做法,一个人过会死吗?

霍谨之嘲讽地笑了,“至少朱老板比她有钱,家里还有个小农场,饭店的店面也是自家的。”

第1869章 各取所需的婚姻

霍谨之说了饭店老板的情况,唐小囡嘴张得更大了,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饭店老板姓朱,属于移民二代,他很小就跟着父母移民过来了,父母就是开饭店的,两口子很能吃苦,又会炒一手好菜,生意兴隆,很快就攒下了家底。

华国人有了钱后,通常都是买房买地,朱老板父母也一样,买店铺,还买农场,还有别墅,在这边算中产阶级了。

只是朱老板貌不惊人,又没什么文化,姻缘上一直不太顺,因为朱老板和父母的想法一样,他们想娶个基因好的女人,改变朱家好几代其貌不扬,又不会学习的基因。

而他们的要求也很明确,女人必须是华国人,个子高挑,相貌漂亮,学历必须高,这几点都要符合,但朱老板只是中产阶级,没有壕到能让女人忽视他的其貌不扬的程度。

朱老板拖了许久,都没能找到合适的,前些年只能降低要求,娶了个相貌漂亮但没有高学历的老婆,生了一儿一女,相貌都随娘,都挺漂亮的,可学习不行,两个都是学渣。

最可气的是,那个漂亮老婆还红杏出墙了,给朱老板戴了一顶绿得出油的帽子,朱老板气得休了那女人,自己带着孩子单了好几年,也有不少人给他介绍对象,但他这回咬死了不松口,必须满足他的几个条件,否则他宁可不找了。

唐小囡听得好笑,这个朱老板想法确实很不错,可惜长得也是真的太平凡了,不仅丑,还矮,更黑,如果有一个亿的资产,应该能掩盖他这些缺点,但可惜他没有,偏偏他还有那么高的要求,难怪找不到呢。

“孟丽雁倒是都符合,可她不是生不了孩子吗?朱老板愿意?”

唐小囡知道孟丽雁以前流产伤了身子,生育困难,徐向华也是因为这个才出轨的,朱老板诚心想找老婆改良基因,肯定要找个能生的吧,孟丽雁这一点不符合。

“做试管可以生,朱老板知道这事,他愿意做试管。”

霍谨之其实还有些事没说,朱老板一家是非常现实的商人,他虽然娶了孟丽雁,但如果孟丽雁生不出孩子,迟早会散伙。

孟丽雁想嫁个长期饭票,过舒服日子,可她不知道,朱老板同样也在利用她。

但这些同他无关。

日子是自己过的,孟丽雁的起点比很多人都高,可她却把日子过成了一团糟,谁都怪不了,只怪她自己蠢。

唐小囡摇了摇头,不赞同道:“其实孟丽雁还有更好的选择,她可以回国的,嫁给朱老板那样的男人,怎么可能幸福。”

“随她,她或许觉得很幸福吧。”

霍谨之不想再提这个异母姐姐了,便问道:“还要买什么吗?”

“不用了,礼物都买齐了,我真的不用去霍家拜访吗?”唐小囡问。

她来这边后,霍家一次都没去过。

“用不着,不是一个城市,不方便。”

霍谨之随口就否了,就算要见,也得霍家那帮人主动来见他媳妇,那些人摆什么臭架子,他可不惯着。

第1870章 离别

唐小囡也没再说了,她其实也不想去见那家人,霍老爷子上次的事做得太恶心了,想来霍家那些人也不是什么善茬,不见也好。

剩下两天时间过得很快,唐小囡要回国了,霍谨之送她去了机场,两人依依不舍地抱着。

“到了给我打电话。”霍谨之柔声道。

“嗯,你什么时候回国啊?”

唐小囡趴在他怀里,声音有些哽咽,这一分别,又有好久见不着了。

“年前我肯定回,放心吧。”

霍谨之亲了亲,保证年前回去,他也舍不得和媳妇分开太久。

唐小囡这才高兴了些,现在是八月,还有半年就过年了,过起来也蛮快的。

第二天,唐小囡就回了帝都,明天就要开学了,她直接回帝都,淞城那边不去转了。

昨天还在国外,今天就回家了,唐小囡一时间适应不过来,在家睡了一整天,第二天还是精神不太好,辛甘和林雪见都精神十足,而且晒黑了不少,养了半个月都没养白。

唐小囡给宿舍的同学分了礼物,每人一瓶香水,是她在国外买的,不是特别名贵的牌子,但香味淡雅,很适合年轻女孩。

“谢谢,这香味真好闻。”

米爱玉欣喜若狂,她已经收到两波礼物了,林雪见送的是丝巾,辛甘送的是口红,都是国外买的,价钱肯定不便宜,她自己是买不起的。

郑晓红也道了谢,收下了礼物。

“国外好玩吧?希望我有一天也能出去转转,要是能环游世界就更好了。”米爱玉憧憬道,但她觉得不太可能,能把国内游遍就心满意足了。

“梦想有一天也许就会实现呢,你努力挣钱吧。”唐小囡安慰。

自打孙金铃的事出了后,米爱玉的性格变了不少,没以前那么小家子气了,其实这姑娘心眼不坏,就是嘴有点碎,心眼又小,还爱占小便宜,但总的来说,品性还可以,不会背后算计人。

人无完人,不可能要求每个人十全十美,像圣人一样,而且米爱玉家境不好,她为自己多打算也能理解,当然,唐小囡也不想和米爱玉交朋友,只是大学四年和平共处就行。

郑晓红突然叹了口气,看起来像心事重重,而且还瘦了不少。

“晓红你怎么了?回来就没见你笑过,是不是家里有事?”辛甘关心地问。

郑晓红的情绪明显不对,以前每次回家她都特别开心,开学回来也一样,这次却明显不对劲,不禁憔悴了,脸上也没了笑模样。

米爱玉也说道:“有事就说出来嘛,咱们大家一起商量,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呢,总比你一个人闷在心里强。”

郑晓红眼睛突然红了,趴在桌上哭了起来,把大伙都吓了一跳,郑晓红是宿舍年纪最大的,互不稳重,很少在人前失态,今天这是怎么了?

哭了一阵子后,郑晓红又抬起头,擦了眼泪后,不好意思道:“我没什么,就是和未婚夫分手了,心里有点难受。”

大家面面相觑,未婚夫分手?

这可不是小事啊。

第1871章 强直性脊柱炎

“为什么啊,你们不是感情一直很好吗?”辛甘不解地问。

她和郑晓红的关系还不错,知道不少事,未婚夫的事也知道,是郑晓红高一时的同学,不过现在已经大学毕业了。

因为郑晓红因为身体原因停了两年学,所以她年纪比班上的同学都大一些。

但那个男同学的大学,可没有帝都大学好,只是哈市一所普通大学,郑晓红想回哈市工作,也是为了未婚夫,否则以她的学历和文凭,完全可以留在帝都发展的。

“对啊,你上次还说,毕业后回老家,就和未婚夫结婚的呢,怎么突然分手了?是不是他起异心了?”米爱玉问。

郑晓红摇了摇头,“没有,是我的原因。”

哭了一阵后,郑晓红平静了许多,她拿手帕擦眼睛,吸了吸鼻子,这才说道:“我身体不好,有慢性病,而且还可能遗传,他父母觉得会影响下一代,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唐小囡她们面面相觑,真的没想到竟是这个原因,以前只觉得郑晓红身体弱,可没料到还是慢性疾病,听起来还挺严重的。

也不知道是啥病,又不方便问,毕竟是个人隐私。

郑晓红自己说了,“我初三之前身体很好,初三就发病了,我爸有这个病,遗传给了我,是强直性脊柱炎,你们可能没听说过,这种病叫不死的癌症,治不好,一时半会也死不了,最后的结果就可能是瘫痪在床。”

“这啥病啊,有这么严重?”米爱玉吓了一大跳。

辛甘也是,真没想到看起来稳重大方的郑晓红,居然有这么严重的病。

“也不一定,现在医学不发达治不好,不代表以后治不好啊,既然是不死的癌症,那就更得好好活着了,说不定过几年,治这种病的药就研发出来了呢。”唐小囡安慰。

辛甘和米爱玉都点头,“对啊,医学发展很快的,你看古时候谁敢在身上割刀子啊,我听说还能换心呢,这种事以前谁敢想啊,现在把心换了都能活,晓红你这点病小意思,以后肯定能治好。”

郑晓红不由笑了,在朋友的安慰下,她的心情也好了不少,而且也有了希望,朋友说得对,医学发展这么快,谁就能肯定她的病治不好了?

“嗯,我有信心的,只要定时用药,平时注意点,其实和正常人差不多的,我爸还在上班呢。”郑晓红口气轻松了些,可想到处了五六年的对象,她心里不由酸涩。

她不怪未婚夫,换了她是男人,可能也会顾忌,可她怨这男人为什么不早做决定,她一早就和男人说清楚了自己的身体情况,所有利害关系都说得清清楚楚了,男人说没关系,她以为真的没关系,还为此感动万分。

呵……结果却是她的一厢情愿,怎么可能没关系,父母一反对,男人就放弃了他们的爱情,放弃得那么容易,连坚持一会儿都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