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牺牲吧(2)(1/1)

他不舍得放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去经历风雨,但是无忧书包的事儿,只能陆晓攸去解决。看着小娃娃稚嫩的小脸,她瘦弱的小肩膀是怎么肩负起无忧书包那么大的家业的。

李御医不觉染了几分忧伤,声音沙哑。“小攸啊,若是姥爷能替你承担下来,也不会让你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去迎面暴风雨了。”

“姥爷,无忧书包面临的难题,本就是千年难遇的。凡是京城的人,也未曾遇到过这些问题。我倒是不是说自己有多能耐,但是这些问题我肯定会想办法解决的。姥爷,相信我吧!”陆晓攸嘿嘿笑了起来,她穿着一身粉红色的衣裙,就像是一个十五岁女孩的打扮。

但那张成熟的面容,任谁也知道她的脑袋是满含智慧的,任谁也能从她清澈的眼眸看出她的机灵。所以,她给人的感觉并不是孩子,而是一个经验风雨的人。

陆晓攸回头,阻拦下身后人的脚步。“姥姥,娘亲,周老爹,你们不要送我了,我带着钱家夫妻一起回到平安乡,他们会好好的照顾我的,你们也别担心我了。”

“小攸啊,该说的话,娘亲和你姥姥跟你说了一夜了,你也很懂事儿,娘亲心底是放心的。但是,答应娘亲,有什么难题无法度过,别太为难自己,知道吗?”李雨蔓道。

陆晓攸微笑点头,挥别了李家人,她笑着转身上了马车,坐上了回平安乡的马车。她坐好后,撩起帘子,笑着挥手。

“娘亲,等着我胜利的消息吧!姥爷,姥姥,周老爹,我会时时跟你们通消息的!!”陆晓攸大喊着,眼圈微微红了,这一走还不知道啥时候回家,在她心里还是留恋这个家的。

留在李家,她的身边就有很多人关心她,爱护她,保护她。

此去平安乡,面临的风霜雨雪,怎么比家幸福呢?

马车缓缓离开,渐行渐远,逐渐走出了京城,前往平安乡而去。

陆晓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嘀咕道:“就让暴风雨来的更强烈吧!”

未来前途渺茫,不知道希望在何方,只盼问心无愧,一路前行。

她今日回到家乡,前往无忧书包的根据地——平安乡。她只求能在平安乡,重新展开书包作坊的事业,万万不希望这个事业化成灰。

陆晓攸本想拿一本古书,翻看几页,用来打发无聊的时间。实在看不进,只能放在一旁。她撩起帘子,准备欣赏外面的风景。

忽然,道路上的一主一仆的身影,吸引了她的目光。

马车缓缓走过,她的目光一直紧紧地盯着他,直到他的身影渐行渐远。陆晓攸心底微疼,这个男子是专门来送别的吗?

再过两个月,他的大婚之日就到了。

这次她不用亲眼看着他成亲了,真好,她不用再经历上次的痛苦了。

陆晓攸摸着心口,总觉得心跳的越来越快,心里的不安也随之扩大,她说不清楚那份难过是因为什么,总觉得生命之中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

她嘴角微微苦涩,淡淡的说道:“我多么希望,不曾和君相逢,不曾和君相识,不曾受君恩惠,不曾亏欠君半分恩情。宁世秀,这辈子的缘分太苦了,我们彼此为何要为难彼此呢?”

在她小小的心田,种下了一颗苦涩的额种子。

此时,让她遗忘宁世秀,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儿了。她做不到潇洒,做不到放手,甚至于做不到忽视宁世秀了。

从始至终,她的心里都非常的在乎宁世秀。

这次,宁世秀为了保护她的小命,竟然要娶另一个陌生的女人,这让骄傲又有骨气的宁世秀怎么能接受?若不是因为她,他才不会这么容易妥协的。

她的存在,不单单影响了这个朝代,更是大大的改变了宁世秀的命运。

陆晓攸凝眉苦笑,她想带着宁世秀私奔了。

但,他们两个人的身上都肩负着使命,谁也不能轻易挣脱命运的魔爪,只能默默的承受命运的安排了。

她——无忧书包的老板,手底下几千万的生意,更是有几千人为她奔波卖命。她一个人的梦想,无数人来陪着她一起坚持,她有什么理由放弃无忧书包呢?

他——宁王爷的大儿子,未来会继承父亲的王位,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他身上肩负的是整个宁家的安危,还有无数人的小命系在他的身上,他如何能跟着她私奔到月球呢?

陆晓攸心里如同一张明镜,她十分清楚,她和宁世秀之间是无解的。

……

京城郊外,一主一仆亲眼望着陆晓攸的马车,从眼前缓缓经过。

两个人相对无言。

四目相对。

深情不减,却又一缕缕的忧伤。

宁世秀神色平静的望着她离开,一句道别的话,都不曾说过。若不是身边的小厮无意中说了她要离开去平安乡,他甚至都不知道她的消息。

她真是狠心,竟然能将他全然抛弃。

可恨的是,他那颗柔软的心就是无法对她下狠心。

有人曾经说过,最想爱上的那个人,终究是爱情里的失败者。

宁世秀苦笑,他肯定是一个最大的失败者,甚至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宁世秀抿着嘴巴,那一声洁白的衣衫随风飘扬,卷起灰蒙蒙的尘沙。站在尘沙之中,望着渐行渐远的马车,一颗心随之扬起,落下,扬起,落下。

宁世秀挣扎了几下,终究是抵不过内心的煎熬。

“小福子,他的消息如何?”宁世秀问道。

在他的身边,站着一个矮个子的灰衣男子,看打扮是一个普通奴仆的装扮,模样倒是白白净净的,看上去精灵又有点儿听话。

小福子拱手纳福,嘿嘿扯开了嘴巴。“流星刀客明日就到。”

宁世秀皱起了眉头,微微不喜。他转了身,冷冷的目光扫了一眼小福,又道:“我等不了那么久了。”

“大少爷,流星刀客的脾气您是知道的,他肯定是准时准点到达,绝对不会提前来的。您要不,再忍一忍?”小福小心翼翼的提着建议着。

宁世秀背过身,双手放在身后,一派大师的模样。

他的目光幽深,脸上再不见难受的神采,平静如水。他勾起嘴角,露出浅笑,说来也奇怪,不知道为何,此时谈起知己,唯有流星刀客一人。

“若是本少爷没有见过他,肯定不会相信世界上会有一个人跟本少爷长相一模一样的。”宁世秀脑海里,想到了初次和流星刀客的第一次相见。

他们四目相对,花火四射,他们不约而同的挥起手中的刀剑,猛烈的砍向了对方。

一刀一剑,毫不留情的挥向了对方。

你来我往,两个人下手都是凶。

说来也巧,不打不相识,两个人的武功相当,分不出高低,反倒引起了对方的好奇,正所谓英雄惜英雄,两个人一见如故,坐下喝酒,恰好二人都是酒痴,相见恨晚。

流星刀客,江湖之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刀客。没人见过,没人知道来历,但是他手中的那把刀,却令人闻风丧胆,浑身战栗。

久而久之,江湖之中多了一位以杀手为职业的刀客。

据说,聘请这位刀客杀人,赏银万两,不然人家还不接单。

宁世秀认识了这位神奇的人物后,压根不计较他的出身,倒是从闲话之中了解到他是只接恶人单,从来不杀好人,这才对这流星刀客推心置腹,也将自己的身份告诉了对方。

对方呢,压根不在乎交往的朋友是谁,反正都没有他有钱。

谁让流星刀客的脾气大,本事儿大,赚钱多呢!

那时候,宁世秀手里握着酒壶,仰头吞下一壶酒,猛然将酒壶放在桌子上,只听见咯噔一声,酒壶应声而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