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东方的启明星(3)(1/1)

陆小攸一脸平静的收起了钱,也将书籍放在了自己随身携带的书包里。做好一切,她笑着回头,带着周野田一起离开。

在走出书院的路上,陆小攸一脸的轻松,微笑着,迈着轻盈的脚步,一步步朝着早餐店的方向走过去。倒是身后的周野田,神情非常的复杂。

两个人步行,一转弯,进入了小巷子里。

长长的巷子里,仅仅有两个人脚步的声音,再无其他人,这是一条人烟稀少的小巷子。陆小攸安静的望着前面,走的很轻快。

忽然,周野田拉住了陆小攸的衣袖。

陆小攸回头,看到的是一张神情复杂的面孔。陆小攸歪着脑袋,疑惑的看向周野田,怎么忽然拉住了她,却只是看着她,一句话也不说。

在沉默之中,没有人说话,时间放佛是静止的。

陆小攸打破了宁静,她轻柔的声音缓缓响起来。“田哥,咱们早点儿回去,爹一个人照看着早餐店,我担心他忙不过来。你有什么事儿,等回家咱们再说好不好?”

“……”周野田沉默。

眼前的少女怎么可以这么冷静,每一句话都那么有条理。

周野田感觉到他的人生是茫然的,看不到未来和希望的。

他就像是站在了大雾之中,看不到前进的路,也看不到来时路,他放佛是一个溺水的人,苦苦寻找着生存的希望。

但是,周野田却感觉到陆小攸的整个生命都散发着光亮。

她有主意,知道自己要什么,有清晰的计划,非常的有见解,和每一个人都打好交道,也不会轻易脸红,是一个很好相处的女孩子。

这个女孩子从进入周家的第一天开始,便是与众不同的。

周野田越发的感觉到陆小攸和家里的妹妹不一样。

家里的妹妹很较弱,从来都没有独立完成过什么事儿。家里的妹子很软萌,做事很冲动,任性,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反倒是陆小攸,做事儿慢条斯理,讲话很有条理。

而且,陆小攸还会赚钱,这一点儿很了不起。

周野田犹豫了一下,再度问道:“小攸,我有话给你说,你先别走。”

陆小攸眨巴了几下眼睛,看着周野田从最初的挣扎和纠结,转便成为了仰慕,这让她感觉到了自己收到了一枚粉丝。

恩,预计是一枚忠实的铁粉。

陆小攸心里暗喜,她从来都不怕铁粉多。她默默的点了头,淡定的等待着周野田诉说自己的事儿。

周野田思考了两秒钟,问道:“我娘能跟着你一起缝制书包嘛?”

“……”陆小攸愣住了。

二婶子?

周野田再度询问,以为陆小攸没有听清楚,好心的重复了一次。

陆小攸思量了一会儿,将自己的情况交代了一下。“田哥,不是我这边说了算的。我和王家翠花婶子一起合作缝制书包,起先的布料,人工,场地等等,这些都是王家翠花婶子出钱办的。我负责的是销售,还有构思出书包的新花样。”

“恩?你就不能帮忙和王婶子说一说?”周野田不死心的问一问。

陆小攸苦笑,这一点儿周野田和二婶子非常的像,两个人都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可惜,这一次陆小攸怎么都不会把事儿拦下来。

上次,她认为周野村是一个人才,若是不能读书,确实可惜。

这一次,二婶子平日里忙着农田里的事儿,忙得不得了。

再者说,让二婶子拿起针线,这未免太为难二婶子了。省的最后二婶子吃苦,不乐意,还埋怨她这个中间人不会办事儿呢。

“田哥,王婶子在村子里是出了名的铁手腕,她想留下谁就留下谁。你家娘亲又是村长的宝贝闺女,王婶子不会不给村长面子的,你还是跟你娘亲说一下比较好,你家娘亲愿意去,王婶子愿意收,这便再好不过了。”

陆小攸一直微笑着,一点儿拒绝的意思都没有,反倒像是平常的闲话家常。

周野田听了,明白了陆小攸的初衷,想到自家娘亲很少摸针线,确实需要回家问一问。

“好吧,我回家问问我娘。”周野田笑着点头,走在了陆小攸的前面,心事儿重重的朝着前面走过去。

留在原地的陆小攸,无奈的耸耸肩。

陆小攸望着周野田的背影,有些忧伤。周家二婶子有两个孩子,这平日虽然最疼的人是周野田,却在送谁读书的时候,抛弃了周野田。

这事儿周野田明面上不说,任谁都能看出来他强行装作不在乎的模样。

陆小攸迈着步伐,转了几个弯,来到了早餐店,看到了一抹熟悉的背影,看到那个背影,她无奈的扬起苦涩的笑容。

不知道这位公子哥是怎么回事儿,每日早晨,必定来吃早餐。

每次都吃几个小时。

陆小攸每次都留下来一套餐具给他。

每次这位公子爷也会多给一些早餐费,再加上餐具的钱。这让陆小攸不止一次的怀疑,这位爷莫不是钱太多,烧得慌?

陆小攸来到了早餐店,直奔后面拐角处的洗碗池去了。

这里是临时的洗碗池,是由一个土黄色的大盆子构成。在它旁边放着一个水缸。这口水缸还是从小镇买下来的,水缸的水则是从附近的村民家里拎的。

陆小攸蹲下身子,安静的洗着碗。

她盘算着这次盈利,虽说到手的一两银子,还得除下人工费,布料费,王翠花婶子加盟费用,还得有娘亲的一份。

她幽幽地叹口气,还没有赚钱,倒是麻烦事儿不少。

……

清晨一大早。

隔壁街住在龙门客栈的宁世秀起了一个大早,他从来都没有这么期待过。早起来后,收拾好了行装,梳理好了头发,头一次觉得期待吃早餐。

宁世秀没去问为什么,反倒觉得这种心情很美妙,他享受着这段美妙的感觉。

他从梳妆台上拿起玉环配饰,戴在腰间,这刻着菊花的玉佩,飘着两条大红色的蒲穗,他左右看了一下,自己的紫色衣衫配一个红色的玉环配饰,很怪异。

宁世秀打开抽屉,换了一个玉环配饰,这次是一个白色的白莲花玉佩,玉佩吊带是碧蓝色的。他仔细看着,仍旧不大满意。

思量片刻,他脱下了紫色的衣衫,换上了白色的衣衫,再搭配着白色的玉佩,这才觉得看的很舒服。

宁世秀看了许久,忽然,他被自己英姿飒爽的模样给迷惑了。

镜子里的帅哥是谁?

宁世秀摸着下巴,不禁感叹自己这么美,天底下谁才能配得上自己这般惊世容颜?想了许久,他摇了摇头,只求女孩子们多多矜持一下,别粘着他就好。

他才不愿意像是书里的某个美男子,愣是被女人们爱慕的目光吓得不敢出门,最后死在了家中。这就太悲剧了,说起来,他不记得那个美男子叫什么了,反倒是美男子的事儿一直记在心里。

宁世秀收拾妥当,带着小厮走出了龙门客栈,直奔后街去了。

走在后街上,此时清晨之中,没什么人。来到早餐店的时候,也没有看到卖早餐的人。

宁世秀难免失落,睁大了眼睛,看着空荡荡的早餐店。

怎么卖早餐的,比他起的还晚?

“爷。”小福打着哈欠,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此时天色还有些昏沉,还未大亮。“爷,早餐店还没有出摊,咱们回去吧。”

宁世秀绷着脸,气恼的瞪了一眼小厮。

他特意起的这么早,还没有吃到想吃的早餐,这个小厮不说替他找一下早餐店的老板就罢了,还说什么回去睡觉?

宁世秀左右张望着,等待了一会儿,直到看到天空之中升起了暖洋洋的太阳,才看到大街上一个木板车缓缓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