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1/1)

还想着自己那侄子也是个心高气傲的,叶鸿昌这么闹,玄夜能受得了才怪。再有自己兄弟瑜王那里,竟是破天荒的跳着脚要同意这门亲事。还到处跟人说叶家狗眼看人低,也就一个不知从那个旮旯里找回来的任事不懂的乡下小丫头罢了,也敢嫌弃瑜王府?

那会儿德宗的第一感觉就是,玄夜和叶家小姐的婚约怎么也成不了了。就自己兄弟那恨不得搅和的满天下皆知的模样,叶鸿昌本来有七分退婚的意思,也得让他搅和的变成十分。

至于说玄夜,更是和瑜王作对惯了的。真是瑜王反对,玄夜说不定捏着鼻子,也会认下这门婚约。

这瑜王既然赞成了,玄夜自然就会放弃了。

等三月之期满了,再让叶鸿昌如了意,也算给他交代了。

谁知道三个月期限一满,玄夜就跑过来,郑重表示,这门婚约不会作废。

德宗当时就头疼不已,还想着叶鸿昌怕是不定怎么来闹呢,没想到叶家那边也熄了退亲的心思。

之前德宗一点儿也不看好的这桩婚约,谁知道还真成了。

可德宗心里却更没底了,总觉得风平浪静背后,说不定会有更大的风波,一想到两人要是真弄到拼命的下场,就揪心的不得了——

叶鸿昌和玄夜,一个是扶持他一路走过来的股肱之臣,另一个是亲侄子兼左右手,不管折损了哪个,都是德宗绝不愿看到的事。

就是玄瑱今儿个去叶相府,也有他示意的意思——

儿子虽然小,可看人还算准。希望那叶氏女不会和瑜王那混账乱说的一样,不然真是有够头疼的。

“让父皇猜着了,还真是她。”玄瑱点头。

“瞧着如何?”

“长得好看,手也很巧……”玄瑱犹豫了下,好一会儿又加了句,“瞧着应该也是个本分的……”

要说玄瑱真实的观感,委实比自己说的这些好得多。

可俗话说先入为主,之前因为玄珏和秦漓的缘故,已经对叶庭芳有了不好的印象,真是立马拐过弯来,无疑还是有些不现实。

“等儿臣赶明抽空再去叶相府,总要帮夜堂兄打探清楚才好。”

玄瑱可不会承认,他是惦念着叶庭芳做的那些好吃的东西呢。

叶庭芳明显没有想到,不过是做了些拿手的吃食,就被宫里两大巨头都给惦念上了。

她这会儿的心思却是全在玄夜身上——

方才玄瑱和那些侍候的人在呢,叶庭芳顾忌着旁人的视线,不好一直盯着玄夜瞧,这会儿玄瑱带着人走了,铃铛几个也极有眼色的跟着退了出去,房间里可不就剩下他们两个?

数日未见,玄夜好像又长高了些,叶庭芳要踮起脚跟才能到他下巴那儿。

这么想着,叶庭芳还真踮起脚后跟,在玄夜下巴处比划了一下。却很是惊奇的发现,玄夜的下巴处,竟然有一层胡茬,不觉抬手蹭了蹭,小声道:

“夜,你的胡子有点儿扎手哦。”

玄夜本就俊美,加上这些发青的胡茬,丝毫不损及容貌之外,更多了些成熟的男人味儿。

“嗯。”玄夜的眼神顿时变得幽深——之前处理一件贪腐案,玄夜已经好几日都是连轴转了。

今儿个有机会到叶府来,太过激动之下,根本连胡子都忘了刮,这会儿听叶庭芳这么说,又有些患得患失——

不但没刮胡子,好像衣服也没来及换呢。

自家傻丫头最是个爱干净的,当初在农庄时,那么艰苦的环境,还每天都要洗手洗脚整理干净了才肯睡下……

慌张之下,忙往后退了一步:

“别……这些日子在外,我身上也有些脏呢……”

口中这么说着,眼睛却无比诚实,写满了浓烈而又狂热的深情……

叶庭芳喟叹一声,直接揽住了夜的腰,把头埋在那坚实的胸膛里,低声道:

“夜,我好想你……”

第54章

玄夜一双手本还按在叶庭芳肩上,一副随时都会远离的模样。却在听到叶庭芳这样一句话后,瞬间改推为搂,用力紧紧的箍住叶庭芳,恨不得把人融化到自己身体里似的——

之前也曾离开过京城无数次。

于玄夜而言,威严煊赫的帝都和跋涉江湖时那些破破烂烂的驿站,也没什么不同。

毕竟,华屋大厦也罢,偏僻茅屋也好,都不过是暂居之所,俱皆是冷冰冰没有任何意义的落脚点罢了。

唯有这次,却是完全不同。骑着马飞驰出京城的第一时间,玄夜就恨不得再拨转马头回去。

也是平生第一次,终于明白了“家”这个字的意义——

原来芳姐儿在的地方,就是世上最温暖的居处……

热热的大手落下来,覆在叶庭芳因为刨冰时间太长,而凉沁沁的纤细手指上,一点点摩挲着,好像要把上面的每一寸纹理都刻在自己心底似的:

“我也给你做个冰碗好不好?”

“嗯?”

叶庭芳还没反应过来,玄夜已经克制着退后一步——

不敢再抱了,不然,玄夜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

叶庭芳脸就有些红,摇摇头:

“你一定累坏了吧,我给你做……”

玄夜却是摇了摇头,直接去了放着冰块和果酱酸奶的案子旁。

相较于叶庭芳刨冰时为了保持冰晶整齐的吃力,玄夜的动作无疑潇洒的多。

掌风过处,层层落下的冰晶竟是全都成了漂亮的六棱形。

旁边准备的水果又也是现成的,玄夜去皮取核一气呵成不说,竟是连点儿多余的汁水都没有流出来。

担心自己多看叶庭芳一眼,就会控制不住想把人抱在怀里不撒手的放肆念头,玄夜全程低着头,专注的侧颜,越发显得鼻梁高挺,轮廓深邃。

相交于其他男人的手,玄夜的手无疑更加修长,而又骨节分明,又因为镇日里舞枪弄棒的缘故,即便做冰碗这样的小事,也彰显出一种别样的力量的美感。

叶庭芳托着下巴专注的一会儿瞧瞧玄夜的俊颜,一会儿随着他的手不停转动,一会儿又停驻在玄夜微微抿起的漂亮薄唇上,脸上不自觉露出花痴似的笑容——我男人,可真帅啊!

“好了。”玄夜把手里冰碗推到叶庭芳面前——

明明手里一直抱着块冰,可被小丫头瞧得浑身都要烧起来了似的是怎么回事?

“呀!”叶庭芳却是惊呼一声,不敢置信的瞧着冰碗上的那朵用红色果酱描摹出来的惟妙惟肖的一朵玫瑰花——

热烈的色彩,娇艳的花瓣,更甚者玄夜还在花瓣上放上几滴冰晶,瞧着就和晶莹剔透的露珠相仿。

“你怎么会做这个?”

“你不在的时候,我学的……”玄夜瞧着叶庭芳,视线缠绵——

叶庭芳不在的日子,除了每日发狂一样的寻找叶庭芳的踪迹外,空闲的时间,就全拿来做叶庭芳做过的一切事,各种小动物形状的馒头,叶庭芳留下来的花样,甚至还有那四幅图画里面的少年男女……

当那些图案一个个惟妙惟肖的从手上诞生,玄夜就拿来,一个个翻来覆去的看了又看,好像看的多了,叶庭芳就会出现在自己面前似的……

那会儿玄夜最大的渴望,就是找到叶庭芳后,把这些东西亲手做出来,然后看着她吃下去……

叶庭芳眼睛热辣辣的,只觉又想哭了。好一会儿才克制住情绪,没让眼泪落下来,小心的拿勺子挖了一口送到口中:

“唔,真是太好吃了……”

有点苦,有点涩,却更多的是好像能让人爆炸一样的甜……

桌案下的手,却是伸出去,无比精准的握住玄夜的大手,玄夜迟疑了一下,反手就把叶庭芳的小手攥在掌心里……

“小姐,您要的东西送过来了……”铃铛的声音在外面响起。

叶庭芳吓得一激灵,忙把手缩了回来,心里却是不住哀嚎——明明已经是经过官方盖章的未婚夫妻了,却是连牵个手都要这么偷偷摸摸的……

玄夜已经起身,到了外面,叶庭芳本想跟出去,可又不舍得玄夜亲手为她做的这么精致的冰碗,还是老老实实的坐着一口一口吃了个干干净净。

等出来到门外时却是吓了一跳,不但玄夜站在院子里,就是大哥叶庭彦和爹爹叶鸿昌也不知什么时候过来了,正围观叶庭芳让人抬出来的那个初级版的自行车。

瞧见叶庭芳从里面出来,三个男人的视线同时转过来。

叶庭芳脚下顿时一顿。

好在瞧见叶庭芳衣衫整齐,脸色红润,并没有什么不妥,叶鸿昌和叶庭彦旋即收回视线。

倒是玄夜盯着叶庭芳因用了冰碗而越发显得殷红的菱唇片刻,眸光瞬时柔和了下来。

叶鸿昌回头时,明显注意到了玄夜的模样,一种危机感油然而生——

女儿刚寻回来,叶鸿昌可是想要好好的在身边多留几年的,以弥补这么多年来对女儿的亏欠,可自己姑爷瞧着,怎么和自己想的并不一样啊。

要说自打那日接纳了玄夜这个姑爷,叶鸿昌这种危机感一日更甚一日,甚至有时,叶鸿昌简直觉得自己都不认识这位凶名在外的一手掌管锦衣卫并焰卫司的凶神恶煞了——

隔不上旬日,就会有各色礼物送至叶相府,一开始这家伙还收敛些,也就是吃的玩的不值多少钱的小东西罢了,后来却是越来越嚣张,就连各色布帛珠宝首饰,甚至还有什么珍珠帘了、几尺高的珊瑚树了,都流水一样的送到叶鸿昌面前。

叶鸿昌甚至怀疑,姑爷是不是存心要把瑜王府给搬空啊。

只他送的殷勤,叶鸿昌收的却是烧手。

自己的女儿吗,怎么能让别的男人来养?即便那个男人是未来姑爷,可剥夺了自己做父亲的权利,那也是不行的。

虽然把把大部分财物都拒了,可挡不住玄夜送的多啊。不知不觉间,还是收拢了不好好东西。

比方说叶庭芳这会儿身上穿的杏花色长裙,别看瞧着没有什么华丽繁复的花纹,却正经是来自于北疆最善织布的密逻国贡品香罗雪烟绢帛,不但穿着轻薄无汗,还自带清雅花香,即便叶鸿昌这样皇上的股肱之臣,也不过从皇上那儿得了顶多能做两件衣衫的布帛,至于其他世家,也就够裁几条帕子罢了。

当初得了赏赐时,叶鸿昌做主,给老夫人和秦漓各裁了一件,老夫人还好,秦漓平日里根本就不舍得穿。

自家这姑爷倒好,竟是足足送了各色花样的好几匹布过来。

这布料穿着着实舒坦,且花色除了一匹颜色老些是老夫人的外,其他都是颜色鲜亮,都是最衬叶庭芳雪白的皮肤不过。

要说叶鸿昌给叶庭芳和肖老夫人给叶庭芳准备的布料也都是顶尖的上好锦缎,可是和玄夜特意送过来的这些一比,可就逊色太多了。

虽然不悦姑爷比自己这个好容易寻回女儿的亲爹还爱表现,可既然有更好的,叶鸿昌也不忍心女儿受苦不是?

可虽然手下,转交给女儿,叶鸿昌总有一种被女婿给比下去的不痛快。

对玄夜也就止不住提防心更重。

方才叶鸿昌正好有事出去了一会儿,等回来时才知道玄夜一路追着玄瑱到了叶庭芳院子里,再一问玄瑱已经离开了,玄夜却还没有回来,老爷子当下就坐不住了,和叶庭彦可不也一起直接杀了过来。

好在进了院子发现,玄夜正蹲着瞧一个样式古怪的东西,却并没有看见叶庭芳的影子,叶鸿昌神情才好看些,可既然来了,要是转身就走,未免有些太着相了,当下也就装模作样的看了一眼。

倒是叶庭彦,一眼认出来,眼前这东西可不就是之前从青麓书院回来时,周子岳送的那个丑丑的临别赠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