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5)(1/1)

碗筷砸出噼里啪啦的声音,瓷筷落在宴会厅地板上,断成两截,满桌的人都望了过来。

唐云离他最近,无奈道:饭菜不合胃口撤了再上就是,好端端的闹什么脾气。

原著小说中,唐明奚的大哥唐云对自己的同胞弟弟可谓是有求必应,称得上一句溺爱,哪怕唐明奚在年会上当场撒泼放肆,唐云也不曾生气。

我不吃,给我撤了,换一桌!唐明奚恃宠而骄,将一个纨绔子弟演绎的淋漓尽致。

唐云抬手吩咐侍应生撤菜,目光自然地落在了叶珩身前,这才发现叶珩身前没有任何碗筷。

唐诺见状,连忙趁此机会开口,轻声呵斥侍应生:你们是怎么办事的,碗筷也能少拿一副?

侍应生后背一凉,大家都是看脸色办事,欺辱叶珩跟喝水一样简单。

只是没想到这会儿被三少爷发现了,暗箱操作是一回事儿,摆到台面上来,谁也不好看。

唐云看了一眼唐诺,冷道:无非是今天年会太忙,多有疏漏。漏了补上就是,大过年的别找不痛快!

唐诺被无辜训斥一顿,捏紧了桌下的拳头,羞愧地低下头,讪讪垂下睫毛:大哥说的是。

唐明奚诧异地看了眼唐云,心想他这便宜哥哥还真是大写的双标啊。

他都作成这样了还能明哲保身,唐诺不过是帮叶珩说了几句话,便被唐云一通夹枪带棒,可见唐诺在唐家也不怎么受待见,正好跟叶珩凑成一对儿。

哎,唐明奚唏嘘,说起来正因为唐云对他无条件的偏袒,才导致原著中的唐明奚日益骄纵,最后害死了整一个唐家。

所以我这条命怎么就这么苦qvq。

饭菜撤下又重上,唐明奚吵着要吃粥,害得整一桌的人都不得不吃的清汤寡水,面如菜色,对唐明奚怒不敢言。

只有叶珩吃得自在,他高烧没退,还在病中,看什么鸡鸭鱼肉荤腥菜都反胃。

此刻喝口热粥正好将他一天没吃饭的胃给捂热了。

少年吃得很急,唐明奚瞥了一眼,心想又没人跟你抢,这么烫的粥也能喝下去

但他不知道的是,叶珩在唐家吃饭基本都靠抢的,和佣人在后厨同桌吃饭,吃慢了就没得吃,要饿整整一天的肚子。

唐明奚才没有那么好心会给他留晚饭。

不过,见叶珩专心吃饭,没对他突如其来要喝白粥的行为起疑心,唐明奚松了口气。

折腾这么大半天,还搭上了自己的名声,就为了让男主喝口热粥,今年感动宁城十大人物要是没我能行?

接下来的年会,就是报告环节。

唐明奚和唐诺各自持有一家分公司,分别运作了一年,唐明奚不负众望的让分公司亏得一塌糊涂,还倒欠了一屁股债务。

唐诺则是已经将分公司做到了上市水平,漂亮的财务报表让他很是出了一番风头。

渐渐地,宴会厅中也想起来风言风语的讨论声,传进唐诺的耳朵,让他嘴角情难自禁的微微翘起。

真不知道唐二有什么脸坐在这里,他不就靠他那大哥吗?

我看唐家最后保不准落在三少爷手里。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同个爹生的,差距怎么这么大?

长得像个娘们,还嫁了个男人,真不嫌自己丢人。我要是他我死了算了。

依我看,他跟那个废物女婿倒是相配。

听到这些奚落,唐明奚不以为然:反正明年大家都要被男主一起弄死:)

倒是叶珩嘴角嘲弄地勾了一下,鄙夷地看了一眼唐明奚。

见他厚颜无耻,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模样,更是泛起一阵恶心。

唐云听罢,眉头微蹙,温声安慰唐明奚:不用听这些酸言酸语,你还小,只是个孩子,以后有的是成长空间。

唐明奚差点儿把橙汁喷出来:二十一岁的大孩子吗,大哥你醒醒啊,你什么滤镜啊!

再说,有哥在你也用不着努力,哥哥会保护你一辈子。

唐明奚哭笑不得,想起叶珩未来的手段,心里吐槽道:谢谢啊哥,明年咱俩就一起走黄泉路了。

兄弟叙旧一番,年会就到了结束的时间。

唐云一行人回到老宅,宾利停在大门口,叶珩已经主动下车,冷漠地走向了马厩所在的位置。

唐明奚看了眼这天气,心里有点儿微妙:这么冷的天,男主又发着高烧,那马厩是边上的纸板房是人能睡的地方吗?

算了,等会儿找个机会把人弄到屋子里睡觉。

虽然知道叶珩将来会杀了他,但他也可以提前跑路,至少到现在为止,唐明奚对叶珩称不上讨厌。

看着叶珩孤绝的背影,唐明奚内心隐约闪过一丝不安,似乎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但他被冷风吹得瑟瑟发抖,停止了思考,直到回房间后,王姨给他煮了一碗特腾腾的姜汤,唐明奚脑袋上哪根筋才连了起来,灵光乍现,终于知道自己忘记什么了!

原著小说中,唐家年会之后,和唐明奚狼狈为奸的炮灰人渣霍一然正式登场。

他一登场就干了一件大事,先是找叶珩不痛快,把叶珩从马厩里拎出来,不但污蔑叶珩偷了唐家的东西,还用马鞭狠狠的抽了男主一顿。

最过分的是,大雪的天气,霍一然烧掉了叶珩视若珍宝的围巾,扔进了老宅院子里的观赏池子中。

这条围巾是妹妹叶月失明之前为他织的最后一条围巾,意义重大,叶珩几乎义无反顾的跳进水池中。

隆冬腊月,少年的心比身体还要寒冷,几乎冻死在这个冬夜。

思及此,唐明奚的心脏狠狠一跳,那股不好的预感越来越强烈。

下一秒,院子里忽然灯火通明,人声嘈杂,一道气势汹汹的声音传来:你还敢说你没有偷唐家的东西!

这声音,是霍一然!

第7章 、冲突

唐明奚披上西装外套,匆匆从二楼往院子里走。

与此同时,他的脑海中也渐渐浮现出关于霍一然的记忆。

作为原著小说中作死程度不低于唐明奚的炮灰二号,霍一然与叶珩年纪相仿,今年才满十八,是唐明奚一表三千里的小侄子。

虽然说是侄子,但由于跟唐明奚一起长大的缘故,两人更像青梅竹马。

霍一然从小就养在唐家,伙同唐明奚欺猫赶狗,无恶不作,对唐明奚十分崇拜和依赖,几乎言听计从。

俨然是唐明奚手下的一条作恶多端的好狗。

等唐明奚赶到院子里时,霍一然手中的马鞭已经高高扬起,接着重重落下,带出一阵恐怖的风声,唰的一下打在了叶珩的背上,顿时皮开肉绽,血沫横飞。

少年闷哼一声,心肺受损,嘴角溢出一抹红色。

只是那眼神如同恶鬼,眼珠是纯黑色,没有一丝光点。

阴恻恻的,看霍一然时,如同看一个死人。

唐明奚脸色一变,在霍一然打第二鞭的时候,立刻呵斥道:住手!

霍一然收了鞭子,瞧见唐明奚,立刻收起了歹毒的嘴脸,换了个甜的发腻的笑容,小叔!

随后,他意识到唐明奚说了什么,撇嘴:你干嘛帮这个废物说话啊。

唐明奚停下脚步,这才看清楚院子的全貌。

除了霍一然和叶珩在院子里,边上竟然还站着脸色有些泛白的唐诺!

院子里的佣人战战兢兢地低头,雪地里散落着凌乱的衣服,还有人被拖行的痕迹,应该是霍一然拖着叶珩来的路上,两人扭打所致。

唐明奚心跳如雷,特别是叶珩看过来时,他透彻心扉的恨意直直的戳在自己身上。

唐明奚:好吓人qvq。

他全身上下都吓得凉透了好吗!

男主哥,冤有头债有主,是霍一然抽你,不是我抽你啊!

唐明奚深吸一口气,看着霍一然:你怎么来了?

霍一然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小叔,我这不是听说叶珩这废物敢对你动手,所以来给你出气了嘛。结果我发现,这废物竟然还偷东西!

霍一然从小以唐明奚是瞻,自从听到唐明奚受伤之后,便马不停蹄就往唐家老宅赶,为的就是给叶珩一个教训。

在他心中,唐明奚一直以来都风光肆意,人生中唯一的污点就是叶珩。

作为唐明奚最忠实的狗,必然见着叶珩一次,就要咬一口,连皮带肉的撕下来,不让叶珩好过!

偷东西?唐明奚心中直呼作死啊作死,面上不为所动:他偷什么东西了?

他偷唐家的衣服!霍一然舔了舔舌头,用脚挑起地上的衣服,轻蔑道:他一个穷光蛋废物上门女婿,哪儿来的钱买衣服?地上的这些衣服都价值不菲吧,不是从唐家偷的还能是什么?

唐明奚仔细看了眼地上的衣服,赫然发现,霍一然说的似乎有点道理。

地上散落的西装、风衣、外套,甚至还有棉被,都不是叶珩在唐家能用的。

有几件,甚至还绣着唐家本家的家徽。

他皱眉思考片刻,余光瞥见了脸色异样的唐诺,忽然间福至心灵,顿悟了。

这些衣服都是唐诺偷偷给叶珩送过来的!

是了,唐明奚想道。

作为叶珩唯一的好友,唐诺不忍看他冬天受冻,于是避开唐家的佣人,偷偷地给叶珩送换洗衣服。

谁知这一幕正好被反派人渣霍一然撞见,他明知道衣服是唐诺送的,却还要睁眼说瞎话,倒打一耙污蔑叶珩偷东西。

《都市极品赘婿》作为一本男主逆袭文,前期的男主要多惨有多惨,要多倒霉有多倒霉。

年会一波未平,老宅一波又起,次次剧情都还跟他这个人渣发妻有关,仇恨拉得稳如泰山。

唐明奚瞬间头大起来。

叶珩半跪在地上,摇摇晃晃支撑着身体站起来,咳了口带血的唾沫,声音嘶哑:我没偷。

说完这句话,叶珩自己都愣了一下:和这个人渣解释什么?

没偷?霍一然笑了声,他长相俊美张扬,又十分年轻,笑起来邪气十足:你的意思是我误会你了,地上的这些印着本家家徽的衣服是自己长腿跑到你房间里去的?

话音刚落,唐诺的脸色雪白一片,紧紧盯着叶珩,手心不由自主的握拳。

没错,衣服是他偷偷给叶珩送过来的,重生归来之后,他一直没有机会单独与叶珩见面。

今晚好不容易找到机会,准备送未来这位搅动风云的叶家家主一份人情,结果人情没送到,正巧在门口被霍一然抓了个正着!

记忆中,前世也有这么一遭,唐诺索性将计就计,准备一会儿等叶珩被罚的时候,送他一个更大的人情!

他活了两辈子,自信有办法帮助叶珩脱困。

不过,霍一然从小就是唐明奚的跟屁虫,对他当然没有任何好感,如果被他发现自己偷偷给叶珩送衣服,那他好不容易在唐云面前建立起来的形象就全完了。

唐诺还是有些担心,心脏砰砰跳,冷汗悄无声息地从后脑勺滑落。

叶珩应该不会把他给供出来吧毕竟他是来帮他的。

雪地中,少年只是沉默的站着,面对霍一然咄咄逼人的语气,他始终没有开口指出唐诺。

唐诺劫后余生地松了口气,同时,心中暗暗高兴。

看来前世不是自己的错觉,这位年轻的叶家家主,待自己的态度与旁人倒真有些不同。

叶珩沉默以对,霍一然逼问不出,让原本来找茬的他烦躁地在地上走了两圈。

冷不丁,昂贵的皮鞋踩到了一团柔软的、似棉花般的东西。

霍一然偏头一看,是一条做工精美的手工围巾,颜色选得恰合适宜,花样简单却精致,边角绣着小小的平安顺遂四个字,可见绣者的用心。

踩到围巾的一瞬间,叶珩的神情终于不是无动于衷,神情分明有些怒意。

霍一然挑眉,像是发现什么好玩儿的,用脚尖挑起围巾,接着就听到了叶珩冷彻入骨的声音,嘶哑道:别碰它。

与此同时,看到这条红色围巾的一瞬间,唐明奚漂亮的杏眼也微微瞪圆了些。

这条就是叶月失明之前为男主织的最后一条围巾!

霍一然仿佛找到了新的乐子,晃了晃围巾,笑得十分恶意:叶珩,既然你说你没偷,那这些衣服也都不是你的咯?

唐明奚心中警铃大作,只见下一秒,霍一然就掏出打火机,放在了围巾下面:那我烧掉也无所谓吧。

我!

唐明奚差点儿爆了个粗口!

这熊孩子怎么这么能作死?雷区蹦迪无冕之王非你莫属啊:)

原著小说中,围巾对叶珩的意义重大,也是加剧叶珩对唐家憎恶的最主要的导火.索之一,所以一定要阻止这熊孩子烧围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