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今天呕血了吗 第110节(1/1)

蓁蓁一怔,男子的脸,在淡薄月光的笼罩下,愈发苍白了几分,眉眼深邃地惊人。

他说不会,想来是有七八分的可信度了。

这人一向不会失言,他说死不了,那定是死不了。

一颗心到底是放了下去,又因实在是太困了,她也不记得自己回答了没有,就又睡了过去。

翌日,她是被阳光给刺醒的,那破了大洞的屋顶照进清晨的暖阳,铺在她脸上。耳边还能听见清脆的鸟鸣声。一滴露水,滴答,落到了她的脸上,蓁蓁彻底清醒了过来。

不远处生着火,架着柴堆,一把剑,串着一只鸡在上面烤着,滋滋冒着油光。

香味钻进鼻尖,勾人馋虫得紧。

那人却不在。

蓁蓁起身,火光暖热了她的脸颊,嗅着那股香气,她腹中愈发饥饿,实在是忍不住了,刚想伸手。

“娘娘。”

男子声音响起。

她蓦地缩回了手,回头一看,男子站在门口,一身粗布衣衫,也掩盖不住的俊朗。

果真如他所说,不过短短一夜,就恢复了精气神,只是脸色还是有些苍白。

“你醒了,”见她盯着他,他抿了抿唇,垂下眼来,“微臣方才外出寻了些吃食,还有衣物,娘娘若是不嫌弃,将就着穿吧。”

所谓的衣物,是一双鞋子。被他抱在怀里,粗布做的,针线粗糙,但有鞋子穿,总比光着脚好。

蓁蓁没有说话。

他便走了过来,半蹲下身,

“娘娘,请抬脚。”

她沉默片刻,这才扶住男子的肩膀,将脚抬了起来。

低着头,这才看见他的头发随意用一根草藤绑起,扎得低低的,如同绸缎般垂散在后背,瞧着倒是有几分温良随和了。

他托着少女的脚,却没有给她直接把鞋穿上,而是放下来,嗓音清寒,“娘娘稍候。”

白雨渐打来了一盆水,盆不算干净,里面的水看着倒还算清澈,他道,

“请娘娘浣足。”

她皱眉。

不过还是依言,将脚放了进去,入水冰凉,冻得她一激灵。

他却是将手浸在水里,为她仔细清洗了起来。

蓁蓁扶着他的肩膀,垂眼打量他。

他的细致严谨,是她从小就领略的。即便是洗脚,亦是像在处理政务一般,待将上面的泥土和草叶都洗去,恢复光洁如玉,他这才抬袖,为她将水渍擦干,捧着放进那鞋子里。

另一只如法炮制。

他手指冰凉,触感很好,力度亦是轻柔,她便也没有表现出抗拒。

——还是穿鞋的感觉好,稳稳踩上地面时,蓁蓁有些惊讶。

鞋子里不知垫了什么东西,倒是柔软舒适,不如她想象中的粗糙硌脚。

“昨夜多谢娘娘相救,微臣感激不尽。”他轻咳一声,看了火堆一眼,“娘娘用点吃的吧。”

她却不动,目光有些警惕。

他垂下眼,很低地说了一声,“你不能试着相信我一次?”

她笑了,“白雨渐,你可知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谁知道,从昨晚到今天发生的一切,是不是丞相大人一手谋划的,又一出好戏?”

他扯起嘴角,眼里是冷的,“娘娘若真如此觉得,昨夜丢下微臣便是,又何必相救呢。”

“本宫只是觉得,若丞相大人就此毙命,本宫一人,恐怕难以脱困。”她坦然道,“救你也是无奈之举。况且,大人若就这般草草死了,岂不是太便宜你了。”

白雨渐站起身来,居高临下看着她,嗓音一贯的清冷,“娘娘所言极是。”

他转过身去,垂在衣袖下的手攥紧了,“娘娘若实在不信,不吃便是。不过,皇上的人不会那么快找到我们。在此之前,保持体力才是要紧,想必娘娘,也不想一直与微臣待在一处。”

说完他走了出去,步子迈得不疾不徐,却是肉眼可见的怒气。

见人被自己气跑了,蓁蓁这才从鬓发间拔下银簪,往鸡肉上一刺。

见没有异样,这才盘腿坐下,撕扯鸡肉放进嘴里,入口时却愣了一下,埋藏在记忆里最深的味觉被唤醒,外酥里嫩,还洒了一些香料,是他的手艺不错了。

……

一路有人侧目。

路边,一男子牵着一匹马,缓步走着。

马上端坐着一名少女,瞧着分外矜贵,她以面纱遮面,只露一双水灵灵的眼眸,清纯中有一丝妩媚,眼角那颗泪痣更是点睛之笔。

她的手牵着缰绳,纤细的手腕上挂着一条宝石项链。杏黄色的衣裙是丝绸质地,裙角用金线绣着繁花,一看就价值不菲。

那牵马的男子长身玉立,乌发用草藤束在脑后,眉眼冰冷俊美,即便粗布麻衣,也是通身掩不住的贵气。

此处,是靠近燕京的一座小镇,到处种满了杏花树,杏花雪白,边缘带着红晕,一片一片飘落,道路两旁落花堆积,宛若雪堆一般。很快,男子和少女的肩上,都落了不少花瓣。

他们停在了一家客栈前。

“今晚在此歇息。”

他抱她下马,隔着衣裙的掌心冰冷,嗓音清寒若玉石相击,“委屈娘娘了。微臣一会便去官署报信。娘娘切记在客栈躲好,莫要四下走动。“

“知晓了。”她应的心不在焉,一下马,就与他保持了距离,他的手在半空停了一下,方才缓缓地落下。

之前在路上遇到了一波追兵,白雨渐倒是不怎么费力地解决了。

他把剑擦干净,忽然注意到有血迹溅上了她的衣裙。他皱眉看着,不光这血看着刺目,她衣裙上绣着的凤凰亦是极为打眼,但凡有些见识的,都会猜出她身份不凡。

无法,白雨渐便将那破烂外袍裹在她身上,带她去了一趟成衣铺。

那铺子除了衣物,兼卖首饰,蓁蓁眼尖,在摆放首饰的地方看到一支金钗,雕刻成杏花式样,她流连了一会儿,方才走向男子。

白雨渐垂眸问她,“可有看上的?”

她默不作声,眸光流转,落到那件搭在衣架上的,杏黄色的丝质长裙。

裙子正对着窗棂摆放,迎着日光泛出碎金般的色泽。

浮光跃金,静影沉璧,大抵便是如此。

老板打量着二人,立刻双眼放光,“夫人眼光真好,这件衣裙乃是小店的镇店之宝,全天下仅此一件,夫人肤色如雪,穿上这件衣裙,定然美艳非常。“

他看向白雨渐,“这位公子若能买下这件衣裙,赠与您夫人,定能博得佳人欢心。”

“老板眼拙了,”蓁蓁抿唇笑道,“他是我的家臣,并非我的夫君。”

老板一愣,脸上浮现尴尬之色,“是在下眼拙。”

他将目光放在那男子身上,心里直犯嘀咕。哪有人看着别人妻子的目光是那般的,分明,就是看着心爱之人的眼神嘛。

因蓁蓁身上披着那件袍子,倒也看不出二人身份的差距。

或许,是新婚夫妻闹别扭?老板在心中暗暗猜测着。

蓁蓁倒是中意那裙子,自去换衣去了,趁着这功夫,老板又与男子攀谈。

“公子瞧你仪表堂堂,若是穿上本店又一镇店之宝,定然更添容光!”老板热情地取下那件白袍,“公子这等气质,最适合白衣不过,不若看看小店这件冰丝竹叶纹白袍,保管将公子的容色发挥到十分,别说夫人,就是这天下女子,都要对公子如痴如醉!”

白雨渐眸光掠过,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不必。”

他看向那帘后,目光疏淡至极,老板一时也怀疑,莫非自己看走眼了,或许,真的只是家臣?

帘子被一只玉手掀开,少女从中走出。

腰肢纤细,肤光胜雪。

少女脖颈修长纤细,一根细细的红色挂着那枚平安符,垂在胸前。

白雨渐眸光变深。

以前在他眼中,任何女子任何色彩都没有分别。

如今方知,是有的。

不论何种色彩,何种质地,黑白红紫。即便是粗布麻衣,只要在她身上,便是无与伦比。

她一步一步走来,天地静了,静得只能听见他有些紊乱的心跳声。

她停在他面前,问,“好看吗?”

男子喉结一滚,垂眸,遮掩眸中深色,“好看。”

她得到了满意的答复,便笑了起来,颊边梨涡浅浅,方才看向老板,伸手取下手上那串红宝石手链。

“这件衣裙,我买了。”

却忽然被他按住,他拾起那宝石手链,重新给她戴在手腕上。然后从腰间取下什么,啪的一声,放在了柜台之上。

是他的剑。

蓁蓁并不很懂这些刀兵之物,可见到老板猛然变得垂涎的眼神,便也知,这把剑的价值,定然远远超过这件衣裙,十倍不止的了。

老板收回目光,拈着胡须,为难地说,“公子啊,在下是做小本生意的,原本没有这般以物易物的规矩。不过嘛,见夫人对这件衣裙是真心喜欢,看你二人穿着打扮,也也不像是本地人。相逢即有缘,罢了罢了,就当我吃亏,这衣裙便……”

“且慢。”蓁蓁笑道,“想必老板也是懂行之人,这把剑何等价值,老板不会不知,这件裙子我不要了,白卿,把剑拿回去。”说着便要去换。

她并非想给白雨渐出头,只单纯不想让这老板白捡一大便宜。

“哎,”那老板立刻道,“行行,在下再出五十两,加这件衣裙,换这把剑,夫人以为如何?”

他是个好刀兵的,从白雨渐进门开始,他一眼便注意到,男子穿戴虽再清贫不过,腰间佩的,却是一把绝世神兵!

光是上边悬挂的玉坠,便是极品中的极品,又岂能轻易错过?

五十两到手,蓁蓁随手塞到他怀里。

白雨渐看她,她道,“本就是你的剑,我可不贪你的。”

说着便走了出去。

“等等。”那老板却叫住了他们。

“这位姑娘,”他讪笑着,指了指自己头上,“这支金钗,小店不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