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乍泄 第11节(1/1)

乔麦说着,端起杯子喝了口水:“他第一次来我们公司的时候,简直引起轰动了,我有好几个同事都偷偷去看他,觉得他长得很帅,好奇他是不是单身。”

程森笑了笑:“应该是单身吧,至少我没听说有女朋友。”

听到这儿,乔麦微微松了口气,放下心来。

程森话锋一转:“不过就算他单身,一般人也都不要想,没戏。秦家的人,感情永远只有一个归宿,商业联姻。”

莫淇淇啧啧两声:“你这么肯定的嘛?”

“当然。秦家老爷子是联姻,膝下三个儿女也是联姻,孙辈的孩子里,长公主秦晚以前是最叛逆的,为了个穷小子要死要活,最后不也没能摆脱命运,更何况陆之和那样的孝顺儿子。”

莫淇淇撇了撇嘴:“他们家也太封建了吧,都什么年代了还不让自由恋爱。”

程森不以为然:“其实很正常,有钱人也希望变得更有钱,联姻抱团是最直接和有效的方式,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娶一个普通人来稀释自己的财富。”

乔麦默默地听着。对于家族联姻这事儿,她倒不是特别意外,现在这个世道,就连普通人结婚都讲究个门当户对,更何况他那样的大家族。

这个信息让她更加确定,陆之和对她,不过是一时的见色起意。

而她明明知道这里面没几分真心,还是蠢蠢欲动地想要入场。

只是游戏到终局的那一刻,她到底能不能生还?

乔麦不知道,眼前犹如布满迷雾,看不清两人未来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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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很快到了周一,社畜生活如约而至。

乔麦艰难地从床上爬起来。在拥挤的地铁上浑浑噩噩地站了一个小时,半醒半睡,在地铁门即将关闭时才反应过来到站,匆匆忙忙挤下车。

紧赶慢赶,到公司前台打卡,总算没迟到。

每个周一都重复着同样的痛苦,美好的周末已经远去,而下一个周末,还遥遥无期。

乔麦就靠着攒钱买房的强烈愿望,支撑着自己每天按时去公司打卡上班。

这周工作忙碌,天星接了个小项目,预算部门成天开会做表格,乔麦跟在经理梁媛身边,加班加到想吐。

直到周五下午,她坐工位写工作周报,键盘正打得噼里啪啦,搁桌上的手机忽然响了。

乔麦瞥一眼来电,顿时怔住。屏幕上单独一个陆字,伴随着不断作响的手机铃音。

心脏瞬间收缩,她快速拿起手机调成静音,起身朝电话间小跑。直到关上隔音门,她才滑动屏幕接起来:“喂?”

那头传来一道清润的嗓音,微微带着磁性,像柔软的棉球在耳朵里轻轻摩挲,有些痒。

“是我。”

乔麦没有在电话间坐下,而是下意识地踱步。她轻轻嗯了声,努力压住心跳:“我知道。”

陆之和似乎很低地笑了声:“现在说话方不方便?”

乔麦点头,忘了人家根本看不见:“嗯,方便的。”

“明天下午六点,司机会在你小区门口接你。”

“好。” 乔麦答应过他的,周六晚上陪他吃饭。顿了顿,她问:“我们去哪儿?”

那头安静须臾,缓缓吐出两个字:“我家。”

第11章 没有结果。

晚上回到租屋,房间里黑洞洞的,一个人都没有,室友估计还在外面玩。

乔麦摁亮客厅的灯,在沙发上坐了会儿。

缓过挤地铁的疲累之后,她起身打开阳台的推拉门,出去吹吹夜风,冷静一下。

此时刚八点多,夜色下,远处的高层电梯公寓灯火通明,中秋将至,月亮如玉盘悬于天际。

楼下有小学生追逐嬉戏,手挽着手散步的情侣,还有遛狗的老年人,一派祥和景致。

乔麦望着他们发了会儿呆。

大学住在寝室时,并不觉得寂寞,每天都和姐妹一起上下课,晚上追剧吃瓜,特别开心。

毕业后,同宿舍的姐妹都各奔东西,有人选择回老家,有人继续深造。

留在北城工作的只有两个人,平时搬砖太累,周末也懒得出来见面,都在微信上聊。

一个人租房,一个人生活,乔麦真切地体会到什么叫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寂寞。

她开始没有了归属感,偌大的北城,她只是其中一粒小小的灰尘。

正望着头顶的月亮感慨,忽然手机响,她拿出来一看,是社交牛逼症患者——莫淇淇打来的。

“麦麦,明天晚上我跟程森组了个大party,有好多人来,你也一起来玩儿,到时候我来接你。”

乔麦下意识拒绝:“不了吧,你知道我不喜欢人多的场合。”

“哎呀,不喜欢也要克服一下嘛,你现在天天就知道上班下班,什么时候才能认识新男人?我跟你说哦,这次来的人里面,有不少人类高质量男性,没准儿你跟谁看对眼了呢。”

这不是莫淇淇第一次试图诱拐她去参加聚会,通常是酒局,乔麦酒量本就一般,加上怕吵,待在那种场合十分不自在。

“算了吧,我真的不想去。” 乔麦咬了咬嘴唇,跟她照实说:“而且,我已经有约了。”

“嗯?” 莫淇淇在那头顿时来了精神:“约了谁?”

乔麦指尖划拉着阳台栏杆:“约了陆之和。”

“……” 莫淇淇明显停顿了,良久才反应过来:“你约他他约你?”

“他约我。”

“他什么意思呀?”

“我也不知道。”

莫淇淇再度陷入沉默,好半晌才又开口:“麦麦,你对他有想法?你记得程森说过的话吧?”

“记得。”

“既然记得,为什么还要跟他出去?他迟早是要联姻的人,又怎么会认真开始一段感情,不过就是玩玩而已,没有结果的。”

乔麦嗯了声,抬眼望向远处:“就是因为知道没有结果,才不会有多余的幻想,只要享受过程就好。”

莫淇淇不认同:“你说得容易。那万一你俩接触着,接触着,你喜欢上他,甚至爱上他怎么办?他又不会娶你,他的家族不会允许。”

乔麦沉默了很长时间,才说:“如果爱上了,那就爱上了吧。偶尔我也想试试从高处坠落,粉身碎骨是什么滋味。”

“可我不想你受伤。”

乔麦笑了笑:“淇淇,我不是小孩子了。不是每一段男女关系,都必须是奔着结婚去的。陆之和对我来说,只是一种人生体验。”

她说着顿了顿:“你是知道我的,以前一直是听话的乖乖女,永远只在安全区以内活动。可是自从那件事之后,我开始想要放肆地活一回,就像你一样随心所欲,根本不在乎受不受伤。”

“……” 话说到这份上,莫淇淇也不知道该怎么劝了。

安静良久,她道:“也许跟陆之和接触对你不见得是坏事。你只谈过一次恋爱,经验太浅,需要不断去试错才能知道什么适合自己,就像新手村的菜鸟,总要打怪才能升级。”

顿了顿,莫淇淇接着道:“不过你呀,刚出新手村就挑了个大boss来打,当心被血虐。”

乔麦被她这个比喻逗笑,眉心舒展开:“无所谓嘛,大不了被打死,重头再来呗。再说我也不一定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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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下午,乔麦开始为去陆之和家做准备。

打开衣柜,视线依次从架子上挂的衣服扫过,定在一件黑色小礼服上。

那是之前在学校参加表演时买的裙子,无肩带的收腰款,裙摆蓬松,穿上回头率很高。

乔麦就这一件小礼服。

她皮肤白,穿黑色好看,如果配上合适的妆,把长发发尾卷一下,简直完美。

但她犹豫片刻,还是放过了这条裙子,太性感了,她可不想传达出奇怪的信号。

继续在衣服里扒拉,平时上班穿的通勤款也不太适合,穿上总觉得是去见客户。

选来选去,她挑了件深蓝色半裙,上面搭了件白色针织衫,毛绒绒的质感,初秋的季节里,看起来有几分暖意。

穿戴妥当,快到六点时,她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你好,请问是乔小姐吗?”

“是。”

“你好,我是陆先生的司机,我已经在你小区门口了。”

“好,我马上下来。”

挂断电话,乔麦把一只棕色小包斜挎在肩上,拿好手机钥匙出门。

走到小区门外,路边停着一辆黑色奔驰,低调到几乎没人注意。

她认识陆之和的车牌,径直朝那辆车走过去。

驾驶位下来个男人,绕到车后替她拉开车门:“乔小姐,请。”

乔麦和他对上视线,怔了一瞬。

他年纪跟陆之和差不多,三十不到的样子,剑眉星目,剪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看上去有点眼熟。

乔麦很快想起,他就是那天在艺术馆陪着陆之和买画的人。

一阵微妙的尴尬袭来,乔麦硬着头皮扯开嘴角,佯装镇定地:“你好。”

“你好。”

上车后,司机替她关好门,回到驾驶位,表情完全没有波澜,似乎对她没什么好奇,一副不打算闲聊的样子。

他这样的反应倒让乔麦松了口气,要是遇到个话痨,她还得硬着头皮陪聊,不如像这样静静地,互不打扰。

没多久,车子上了环线,速度快起来。乔麦望着窗外飞速后退的街景,一时生出感慨。

她现在正在去一个只见过四面的男人家。而对于他,她除了浮于表面的了解,其他认知全无。

想必他也一样,对她只有粗浅的认识。

他会邀约她,和她今日应约前来的理由大概是一致的,不过是瞧上了彼此那身皮囊,世俗欲望而已。

一个多小时后,天色已暗,车子驶入城郊某处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