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1/1)

房间里仍然开着空调,防弹玻璃将热空气隔绝在外。

江妙妙不想一个人待着,刷了个牙,决定还是下去帮忙。

来到超市,她看见陆启明站在母婴用品的货架前,掌心托着一双小小的白色婴儿鞋。

鞋用透明盒子包装,精致得像个艺术品。

他垂眸看着,嘴角轻扬,脸上竟然显露出一股以前从未有过的温柔。

他很喜欢小孩吗?

江妙妙正要走过去,却见他把鞋盒放回货架上,轻声说:“我很想看看你,但现在不是时候啊。所以求你,别来折磨她吧。”

她怔住,停在原地。

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涩感在心底蔓延。

作者有话要说:参考了评论区的意见,老白的性格不太适合目前的男女主,所以稍微修改了一下设定,不影响主线,男女主的一些互动也提前了。

接下来会有其他角色出现,不过不是抢物资,而是解决一个潜在问题。

欢迎大家多多留评,这篇文上个月的今天才几十个收藏,是你们在帮助它成长呀(*^▽^*)

☆、第41章

江妙妙回到房间,打开陆启明给她的小盒子。

里面有七根试纸,与配套的验尿杯。

她拿了一份去卫生间使用,按照说明书上的方法,将试纸条的一端浸在尿液里,然后拿出来平置。

几分钟后再去看结果,白色的试纸条上只有一根清晰的红线。

阴性,没有怀。

她比对了又比对,松了口气,将剩下的收好留着以后用,然后迫不及待地下楼告诉陆启明这个好消息。

对方听完也很高兴,但坚持说道:

“过几天再测一下,这样更保险。在此之前你最好别离开房间,更别像现在一样跑得那么快。”

她哎呀了一声。

“都测出没有怀了,还那么担惊受怕做什么?放心啦,咱们运气没那么好的。”

他皱着眉,“妙妙。”

“……好吧好吧,我会小心的。”

她笑嘻嘻地凑过去看锅,“今天早上吃什么?”

可用的食材就那么些,两人的食谱很固定,不是面条就是饭,菜式也一成不变。

陆启明见她又瘦了,想让她多吃点,于是调了碗面糊糊,倒进锅里烙饼吃。

面饼煎得薄薄的香香的,上面涂满一层槐花蜜。

江妙妙一口气啃了两张,冲他直竖大拇指。

“你手艺真好,怎么练出来的啊?”

刚出锅的饼已经被吃完了,陆启明继续煎,拿着锅铲道:

“小时候家里总没人在,我三年级学会用煤炉,就开始给自己搞东西吃。后来去封闭式学校住宿,食堂饭菜不好吃,学校又在很偏僻的郊区,周围连饭店都没有。青春期的晚上总是饿得不行,我和几个同学经常翻墙出去,在树林里搭灶生火烤鸟蛋。”

江妙妙听着,脑海里不由自主浮现出一个画面——

十三四岁的陆启明又瘦又小,与几个同样瘦猴似的同学半夜翻出高墙,少年们像疾风一样跑过田野与坟堆,在树林里争抢几枚小小的鸟蛋。

她突然有些心疼,看看手里那张还没吃的饼,喂到他嘴边。

陆启明问:“做什么?”

“给你吃咯。你是大厨,劳苦功高,嘿嘿。”

江妙妙说话时打量他宽阔的肩和修长的腿,实在难以想象,在那种艰苦的环境里,他是怎么长这么高的。

相比之下,出生在普通人家,没有大富大贵过却也没吃过苦的她,身高简直愧对于那些年吃掉的饭。

陆启明就着她的手吃完了那张饼,因疑似怀孕而沉重的心情化解了不少。

三天后,江妙妙又测了一次。

结果和上次一样,又是阴性,没有怀。

并且当天晚上来了大姨妈。

这下他们彻底放下心,不必再担忧江妙妙的生命安全,但也因此更加谨慎。

这边他们为了避孕劳心费神,那边老白夫妻俩认认真真地孵蛋。

半个月后,一枚鸟蛋率先破壳,传出微弱的叫声。

之后是第二枚、第三枚……六枚蛋总共孵出了四只小鸟,臭了两枚。

江妙妙第一眼看见小乌鸦时,嫌弃到不想碰。

脑袋大,翅膀小,肚子大,屁股肥。

身上绒毛稀疏,皮肤是难看的青黑色,薄得像春卷皮,几乎可以看清里面的内脏。

它们眼睛特别大,嘴也大。破壳之后什么也不干,只知道张着大嘴等投喂。

一旦喂晚了,四只鸟就会一起乱叫,吵得人根本不想踏入那间房。

老白为了照顾它们弄得心力憔悴,肉眼可见地瘦下去一圈。

老白丈夫还挺负责,总在它疲惫时接过接力棒,继续喂孩子。

江妙妙担心养大了小的饿死了大的,特地给老白做月子餐。

火腿肠、奶粉、青菜等搅成泥,专门喂给它一只鸟吃。

老白日渐丰满起来,小乌鸦也开始长毛。

出壳后没多久,它们已从丑到不忍直视的小怪胎,变得稍微有点鸟样子。

江妙妙是个颜控,从那以后越看越喜欢,时常进去摸一摸。

她有陆启明,老白有丈夫和孩子,只有江肉肉孤零零,总是被大家遗忘,站在角落里可怜兮兮地摇尾巴。

当小乌鸦们能满地乱走时,夏天也过去了。

他们终于不用再二十四小时开空调,省出来的电分给电磁炉,以后做饭不用再生火,省事很多。

有时懒得做饭,就翻出电炖煲,在里面煲上一锅香菇瑶柱粥,配着榨菜,轻轻松松吃一天。

小乌鸦们长得很快,眼看再过不久就能吃上肉了,两人却迎来一个让人十分头疼的难题。

超市的物资毕竟是有限的,吃一点少一点。

米面杂粮他们消耗很慢,只要保存好应该能吃两三年,但矿泉水撑不了那么久。

自从装了空调后,他们便尽量减少洗澡的次数,只保持身体清爽即可。

天上下雨时,也会找出所有容器,摆在阳台上接水,用来拖地洗菜洗碗。

饶是如此,水的储存量还是一天天少下去。

到了十月份,剩余的水量已经只能再支撑他们用一个月。

这里有电又有吃的,江妙妙可不想走。

因此唯一的办法,是出去寻找水带回来。

挑了个天气凉爽的日子,两人准备出门。

自打搬出别墅来到大厦,江妙妙还从来没有出去过,对于这件事又紧张又期待。

而且因为之前的教训,她反复警告陆启明不许临时变卦抛下她。

对方答应了还不够,吃饭睡觉她都紧紧抓着他的手。

要是想把她关在房间,除非留下这条胳膊!

在如此严格的防范下,陆启明完全找不到提前离开的机会,只好履行约定,带着她一起出去。

上午八点,阳光明媚。

二人站在窗边,每人肩上背着一个包,装满武器和食物,正在往身上捆绳子,打算用陆启明之前的办法离开大厦。

老白夫妻在鸟屋里喂小乌鸦,江肉肉发现他们的举动,在旁边绕来绕去,想和他们一起走。

江妙妙蹲下,轻轻摸狗头。

“肉肉呀,你留在家里别乱跑好不好?我给你带好吃的回来。”

虽然整座城市都被水泡了,但总有些位置泡不到,比如陆启明之前找到太阳能电池板的大楼。

另外一些食物密封性比较好,比如罐头类的,保质期长,应该还可以食用。

要是实在找不到水,找点新食物回来也不错。

江妙妙特地带了一个很大的收纳袋,专门用来装东西。

安抚好江肉肉,她站起身。

陆启明已经绑好绳子,过来检查她腰间的绳索。

“你确定你敢从这里爬下去?”

他垂着眼帘问。

超市位于二十层,高度足有六十多米。他们需要下降五层楼,也就是从六十多米爬到五十多米的位置。

对于陆启明来说,这只是家常便饭,可对江妙妙而言,难度堪比登天。

经验、体力、技巧,她一个都没有。

江妙妙深吸一口气,抬眸道:

“只要有你在,我就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