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1/1)

商贾最重要的是信誉,他这般悔婚,虽事出有因,且这个因非常充足,但还是难免为人诟病。何况他的竞争对手一向不少,此时也有人在这舆论后面推波助澜,又买通了当初那乞丐出来博同情,一时间金家名下的布庄米庄等不少生意都受了影响。

后来,还是金家大小姐金凝月站出来,声明自己将终身不嫁,舆论才开始渐渐转向同情金家。

再后来,靠着金家的经商头脑,他们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建立了整个大楚规模最大的商业圈。

这个计划,是金士绅提出,由金凝月完善的,商业圈建在京郊,占地千顷,各式酒楼、茶楼、糕点店、戏班、客栈、胭脂铺、成衣店、温泉、赌坊、青楼……吃喝玩乐,一应俱全。里面的小二也都经过训练,全都服务周到、态度极好,绝不会因为客人穿着普通便怠慢。

这个之前在大楚从未有过的运营模式,一开业就吸引了无数顾客,到后来,连京外的人都纷纷来京见识这个商圈。

后来,这个商业圈的计划,为金家敛来无数财富,金士绅一跃成为了大楚第一巨贾。

再后来,金家和这个商业圈被三皇子盯上了,金家迫于权势,归入了三皇子麾下,每年为三皇子输送无数金银,而那个无数达官显贵来来往往的商业圈,也成了三皇子监听消息的最好方式。

明珠今日的目的,当然也与此有关。

见女儿向明珠道谢,金士绅也反应过来,向明珠道:“多谢这位姑娘今日伸出援手,金某必有重谢,姑娘有什么要求,金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明珠闻言微笑:“我还真有一事相求。”

“请说。”金士绅倒不怕她要钱,虽然他现在还没成为大楚第一巨贾,但也身家丰厚。

“听说金老板计划在京郊建立一个商业圈?还在找投资者?”

“没错。”这个商业圈的计划极大,凭此时的金士绅一人的身家难以支撑,他也在到处游说其他商贾投资这个计划,倒也算不上什么秘密,因此对于明珠听说过,他也不算意外。

“那金老板觉得,我这个投资人怎么样?”

第21章

“那金老板觉得,我这个投资人怎么样?”

随着明珠话音落下,金士绅露出惊讶的表情:“你?”

明珠也不多话,示意春蝉把随身带着的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叠银票。

“这里是五百万两。”明珠淡淡道。

“五百万?”五百万两银子金士绅还是见过的,他只是没见过不带护卫就敢随身带着五百万上街的人,他打量眼前的两人,这细胳膊细腿,万一真要是被抢了,能反抗吗?

春蝉内心的惊愕不比他少,自己从苏语惜处投诚郡主算起来也没过多久,郡主居然就放心让她经手大笔银两,私库也让她随便进。这就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吗?暗叹自己跟了明主的同时,她也暗下决心今后要更好地效忠郡主。

“一点诚意而已,”明珠语气淡然,似乎没有察觉到金士绅的愕然,“如果金老板同意合作,我后续还会追加更多。”

金士绅见多识广,一眼就能分辨银票真假,此时对这笔钱也颇为心动,他拉投资的过程其实并不顺利,一些没有远见的商人一听店址要建在京郊就拒绝了,觉得那地方太偏僻,没什么发展;还有人觉得他的点子也没什么稀奇的,不就是在相邻的位置多建几家店吗?当然也有些人倒是觉得他计划不错,愿意投资,但一听光前期投入就要几千万两,快赶上国库一年的收入了,也被吓退了。

金士绅目前拉到的投资也就一千多万而已,其中大部分还是两个老朋友看在他的面子上给的钱。

所以,这五百万对他的吸引力还是很足的,毕竟他也不想磨破嘴皮子去到处游说其他商人。而且,加上这五百万,他的商业圈也可以开始一部分前期建设了。等有了个雏形,也许后面能更容易吸引其他商家。

不过,还有一个小问题:“姑娘,你和我谈的这笔生意,令尊可知情?”

明珠知道他在担心什么:“放心,这笔钱我完全能够做主。”

听到这话,金士绅也没再犹豫,开门见山:“来人,上茶,姑娘请坐,我们这就来谈谈分成问题吧。”

明珠落座,轻饮了一口杯中茶:“这商业圈未来的利益,我要三成。”

金士绅哈哈一笑:“恕我直言,三成的话,这五百万似乎不太够啊。”

“我知道,金老板说个数吧。”明珠很淡定,她确实是个有钱人,母亲的嫁妆加上这些年父王给的体己已经是笔不小的数目,再加上她的封地长乐郡,是当今圣上亲自挑选的富庶封地,每年献上来的税收也不是小数目。

当然,还有这些年皇上的赏赐,但这赏赐大部分只能摆来看看,没人敢变卖或典当御赐之物。

“这……不只是钱的问题。”金士绅有些犹豫,他给自己预留的就是三成,在他的计划里,打算把所有人的投资比例和分成比例都压在一成以下,这样更有利于他对于商圈的掌控。

但眼前的人刚刚救了他女儿,他不好直接拒绝,语气尽量委婉:“姑娘,请问为何要投资我的商圈?”

“当然是因为欣赏金老板的计划,这个商圈的构建思路目前是大楚的独一份,我有理由相信这个计划一定会成功,也相信我此时的投资一定会有丰厚的回报。” 明珠笑着说,她至少要拿到三成的掌控权,将来才有权否决归顺三皇子麾下的提议。当然,五成以上其实更稳妥,但她怕“五成”说出口,金士绅就直接关门送客了。

慧眼识英雄啊,金士绅有点感动了,这些天他到处要钱被否决了许多次,今天难得有个欣赏他的人出现,主动要给他钱。

但要是因为感动就点头同意,金士绅也做不了这么成功的商人了,他还是想拒绝:“姑娘……”

明珠打断他:“为了建这商圈,打点各路官员很麻烦吧。”

金士绅愣了愣,的确如此,光买下京郊那块地便费了他不少功夫到处打点,但他本以为眼前的女孩儿是经过长辈授意来跟自己谈生意的,却没想到这女孩年纪轻轻,却这般聪敏,连这点也能想得到。他也立刻意识到,她说这话不会是无的放矢:“姑娘,难道你有主意?”

明珠看向春蝉,后者立刻会意,拿出一块牌子。

金士绅不解其意,伸着脖子去看那牌子,只见上面用篆体刻着“长乐”二字。

“长乐……长乐?”金士绅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长乐郡主?您是盛王府的长乐郡主?!”

明珠颔首。

“郡主,请恕在下失礼。”金士绅立刻行礼,满头冷汗,他本以为这女孩儿是京中哪个商户的千金,却万万没想到她来头这么大。堂堂郡主怎么会对自己这个还没开始动工的计划感兴趣?他陷入了疑惑。

但没来得及疑惑多久,他立刻想到更重要的问题,郡主!有了郡主和她身后盛王府的名头,工部那些官员定然不会再为难他,会给他的工程一路放行。

其实在他的计划中,如果这个商圈将来真能做大,也必然要找一个达官显贵做靠山的。否则,那么大的生意,那么大的利润,招来的苍蝇绝不会少,眼红的同行、想分一杯羹的官员……没有一个强势的靠山简直寸步难行。

此时,有了长乐郡主,这两个难题都迎刃而解,开工过程中能轻松许多,将来做大后他也不必再去找什么靠山,盛王府的名头已经非常足够。

况且,将来若要找靠山,他必然要拿出大量利益的,相比之下,眼前的三成倒也可以接受,何况,这个“三成”还自带了前期投资。

金士绅再不犹豫:“好,三成就三成,在下这就去拟合同。”

“金老板够痛快,”明珠微笑,“合同拟好后,派人送往盛王府即可。”

说着,便起身打算告辞,金士绅叫住她:“郡主,这银票?”

“这银票就留在这里好了,本来就是给金老板的投资嘛。”

明珠带着春蝉潇洒离开,留下金士绅看着桌面上的银票发愣,他还从未遇到过合同没签就先给钱的情况,而且数目还这么大,这位郡主还真是洒脱。但转念又一想,郡主委实没什么可担心的,他的确没有胆大到敢吞盛王府银子的地步。

———————————————————————————————————————

第二天明珠刚刚用过早膳,紫韵便来禀告明珠,说金府来人了。

明珠暗叹,不愧是以后的大楚第一巨贾,深谙时间就是金钱之理,动作就是快。

金府来人,当然要见。

明珠来到会客的花厅,发现来的竟是金士绅的女儿,金凝月。

见她进来,金凝月立刻行了一礼:“见过郡主。”

“免礼,”明珠亲自扶她,“怎么样?昨天的事最后怎么解决的?”

“昨日,郡主您离开后,父亲对外说,今日接到绣球的人已有妻室,只是不忍那绣球落在乞丐身上,才伸手接了绣球。”金凝月道。

“看热闹的人都信了?”明珠问。

“信了,”金凝月笑道,“毕竟他们昨日亲眼看见郡主容颜俊美、一表人才的样子,都觉得若非已有妻室,我父亲绝不会放走这样的女婿。”

明珠被她的恭维逗笑了:“令尊以后怕是不敢再抛绣球招亲了吧?”

“我已经和父亲谈过了,他再三保证以后绝不再来这套,就差赌咒发誓了,”金凝月说着,想到昨天的事又是一阵后怕,“说起昨天的事,真是多谢郡主了,凝月以后愿为郡主效犬马之劳。”

“你照顾好生意,让我靠那三成能拿到更多的银子,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了,”明珠笑道,“我的合同可带来了?”

“请郡主过目。”谈到正事,金凝月的神色也严肃了些,拿出合同,紫韵接过,又递给明珠。

明珠细看了遍合同,自然并无陷阱和欺诈,反而给了很多宽待。

此时紫韵捧来明珠的印信,明珠便在合同上盖了印。

春蝉又拿出一个盒子,放在桌上,明珠看都不看就直接把盒子推到了金凝月面前:“这里是三千万两,凝月姑娘带回去吧。”

金凝月楞了一下:“郡主,这……占三成的话,两千万两白银就足够了,何况昨日郡主已经留下了五百万两。”

“就当是我的一点诚意吧,希望这商圈能顺利完工,”明珠道,“如果银子还不够的话,凝月姑娘请随时派人来找我。”

“小女谢过郡主,等商圈完工那日,小女一定请郡主第一个前去观赏。”金凝月保证。

———————————————————————————————————————

送走了金凝月,明珠看着手中的合同,稍稍松了口气,她终于做出了一个巨大的改变。

少了金家,三皇子将来拉拢文臣武将们的资金怕是就要另找来源了,况且,没有了这个监听渠道,前世三皇子拿来威胁一部分大臣的秘密怕是也无从打听了。

明珠抬头看向天空,晴空万里,一碧如洗。

她微微眯起眼睛,三皇子、赵丞相,这一世我盛明珠绝不会再让你们得逞。

作者有话要说:  特意搜了“合同”在古代的叫法,没想到古代就有“合同”这个词了(* ̄︶ ̄)

第22章

盛宣和与宋文锦的婚事,俨然是近期京中较受关注的大事之一,百姓们对此津津乐道,连身在京郊的苏语惜也听说了。

这对她来说,是一个机会,以她的野心,怎么可能甘心就在京郊庄子里空度年华。

苏语惜左思右想,提笔写下了一封言辞恳切的信。

次日,盛王叫明珠去他的书房,明珠在门口遇到了盛宣和,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读出了茫然,这才放弃交流信息,一同进门。

“父王,您找我?”明珠先开口。

盛王颔首,递给两人一封信。

明珠粗略一看,果然不出所料,苏语惜没有放过世子大婚的机会,她想趁机回盛王府。

她在这封信中言辞恳切,言明盛宣和毕竟也是她看着长大的孩子,自己希望能以王妃的身份看着他大婚。

还在信中为之前的事表示愧对明珠,她不奢望明珠能够原谅她,只希望给她一个弥补的机会。

其情真意切的程度,若不是明珠早知她的为人,怕也是要感动上一把。

“你们怎么看?”盛王问。

明珠沉吟片刻:“父王,若是世子大婚上没有王妃的身影,外界必然会议论纷纷,百般猜测。我认为,应该请王妃回府。”

盛宣和也看完了信,叹了口气:“在她那般对待明珠之后,我真的不想请她回来,但明珠说得有道理,不让她回来,怕是苏尚书乃至苏贵妃都会追问。”

他口中的苏贵妃,是苏尚书的女儿,也是苏语惜的嫡姐,在圣上面前颇为得宠,她一向不怎么看得上苏语惜这个庶妹,但毕竟一笔写不出两个苏字,知道连世子大婚时苏语惜都不在,她肯定还是会追问的。

称病这种理由能搪塞府里下人,但苏贵妃这种能在宫中三千佳丽中混出头的佼佼者,怎么可能信这种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