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刀丛里的诗(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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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胡家兄弟前冲的时候,胡少立的头马燕子却停在原地,他飞快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手枪,然后,对着北条就打了一枪。

燕子用的是一把仿制的“黑星”,威力就算比不上正品,但也绝对不是一林的火铳能够媲美,起码,杀个把人是足够了。

那一枪并没有打到北条,却吓到了。

北条是流子不错,流子也是人,也怕死。

火气上来,对着火铳兴许敢冲一把,对着手枪那肯定是要躲的,火气再大也没用。

北条飞快逃开,躲在了一旁。

其他人也被枪声惊动,停下了自己的动作。

胡特勒已经冲到了人群中间,跟在胡特勒身后的还有一张四方桌子,抓住桌子的人正是胡少飞。

秦三又迎向了胡特勒。

枪声再响。

秦三倒下。

宽大的桌子把茶煲等人挤开,胡特勒扶起了地上的胡少立。

这个时候,一般人都会在桌子的掩护下往后退。

但在二哥胡少飞表现出出人意料的聪明和勇敢之后,向来以变态般暴戾形象出现的胡特勒也在这一晚显示出了他在打流路上的天赋异禀。

他没有后退,而是一把抱着他的大哥,继续往前冲,在茶煲他们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冲向了大门。

为什么这样做就是天赋异禀?

因为,如果他往后退,他的二哥就会独自承受所有的攻击,一旦一林反应过来,开始与燕子对射,他还要冒着被前后两方流弹伤害的危险。而且,就算他退回去了,他们之间与秦三这边也只是形成对峙的局面而已。秦三他们如果不退,他们就出不去,他大哥的伤流血也要流死。

但往前冲就不同。

他冲过去的时候,在人群里面,和茶煲几人混成一团,一林投鼠忌器,不会开枪。他只要出了门,就可以在第一时间送哥哥去救伤。而且,有燕子的手枪威胁,秦三他们肯定不敢掉头就追,那相当是把整个后背都给了燕子练枪,那是找死。

这些道理,在事后分析起来很简单。可人处在这样赤裸裸血肉相搏的场合,想要做到这点,就必须要具有无比强大的勇气、绝对冷静的观察、极为敏锐的判断力和发自骨子里面的狠!

我自愧不如,天生流子这四个字,胡特勒当之无愧。

不过,他还是低估了一林。

他没有想到,除了心地要比他善良一些,做不出他做的那些丧尽天良的事之外,一林基本上和他是同一类型的人,一样的狠。

一林掉转头,就当背后完全没有燕子的存在一般,边追边对胡特勒打出了他当晚的第二枪。

我说过,火铳的射击面很广,因为奔跑的原因,这一枪并不是所有铁砂都打准,但是依然有一部分打在了胡特勒的身上和侧脸,胡特勒跑出门的时候,整个头部已经是鲜血横流。

一林还想追赶。

可他不能追了,他被茶煲惊恐的呼喊声唤了回来。

因为,名不见经传的大学生胡少飞居然已经拾起了那把厚背剁骨刀,并且把刀架在了被燕子击中肩膀之后倒在地上的秦三脖子之上。

局面被彻底改写。

毫厘之间,一林他们就完全落在了下风。

容我再次假设,假如局面就这样发展下去了,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一林他们一个都走不掉!

以一林的性格,他绝对不可能会抛下看着他长大的,被他视为第二个哥哥的秦三,而自己跑掉,甚至,他都不会在众多的兄弟与手下面前,示弱半点。

而燕子绝对是一个见惯生死的狠角,手里还有当时最厉害的一把枪,但凡一林敢冲,他就敢杀。

这样的话,胡少立的重伤换来唐五班底的差不多全盘溃败,也就值了。

那么,这一次改写局面的人又是谁呢?

北条!

在九镇有一句形容人阴险狠辣的话,叫作:土屁股,阴咬人。

土屁股是九镇当地的一种蛇,浑身土黄色,最大也不过半尺来长,待在泥土地里很难看见,但这种蛇却极毒,而且具有很强的防范心理,一旦有人靠近它的领地,完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就已经被它咬上了致命一口。所以,叫作阴咬人。

北条一脑袋头发又粗又黑,厚嘴唇,眯眯眼,圆脸盘,说话轻言细语,看上去老老实实的样子,标准的本分小镇人。

所以,在我们几兄弟里面,他是最被轻视的一个,也是得到尊重最少的一个。就连八宝那样的小痞子,都敢惹他。

但,真正了解他的人才知道,北条就是一条土屁股。平时不咬人,一旦逼急开了口,就致命。

燕子第一声枪响的时候,北条就躲了。

生死立见的形势下,没有人会注意一个逃跑者,人们注意的往往是秦三这样一马当先的勇者,或者是一林那般悍不畏死的猛人。

燕子和胡少飞再聪明再老练,毕竟也是人。

他们当然也不会注意到,北条在跑的时候,是跑往大厅的右边。

右边有一个收银台,收银台里有一个已经吓到魂不附体的老头。

而那个老头,是胡家兄弟的亲爸爸。

胡少飞的刀架在秦三脖子之后的下一秒,北条的刀也摆到了胡老头的咽喉处。

这样的局面,已经开始糜烂。

每一个稍有智商的人,都明白,这一晚,无论是哪一方,都绝不可能达到自己最初的目的,继续拖延下去,只能是两败俱伤。

损人不利己,这是傻子,不是流子。

无利不起早,见好就收,这才是流子。

于是,在双方利益微妙平衡之下,这一晚的局势,只能走向暂时的缓和。

只是,最终主持大局的人居然不是双方人马中最为老到的燕子与一林。

而是胡少飞和北条。

在胡少飞的建议之下,以人换人,过往不究。

北条表示了同意。

这一战,唐五方面主动发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然杀至,付出的代价是头号干将秦三的负伤;而胡氏兄弟被动迎战,却又能够见招拆招,以大哥胡少立的重伤而免去了全盘溃败的结局。

胜,只是小胜;败;却未完败。

个中曲折,当下惊险,绝非文字能表其万一。

不过,最为奇怪的是,包括我在内,谁都没有想到,多年之后,在这一战中,得利最多的那个人,居然是我,姚义杰。

那个一辈子如同影子般活在唐五的背后,从不显山露水的秦三,在那一晚,只用三刀就活生生砍断了一代大哥胡少立的一条手。事后,胡少立被人送到医院的时候,整条手臂已经只有薄薄的一层皮肉相连。

这是何等的狂野与血腥,又是如何的惨烈和野蛮。

就像是一首诗。

一首只有当刀砍在骨头上的刺耳摩擦声中才能吟响的恶魔之诗,在地狱的火光和鲜血的诅咒下,散发出妖异而独特的邪恶美丽。

这首诗依旧还在我市的江湖上流传。

只是,善忘的人们啊。

他们永远都只会记住他们愿意记住的东西。

到了那个时候,诗歌的传说依旧,“三哥”的称呼也依旧。

可,故事的主角,却已不再是那个逝去多年的影子。

而变成了另外一位日正当中的“三哥”。

那就是我,姚“三哥”。

橘色的灯光温暖而静谧,但我的内心却感到一阵又一阵彻骨的寒冷与烦躁。

这件事情发生得实在是太突然,我无法判断唐五今晚的动作是巧合,还是真的为我报仇,又或是什么其他的原因。我只明白一点,今晚过后,我和他,就成了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谁也跑不脱谁。

唐春雷,我用了那么大的心力去摆脱这个人,但,最终,赢的却还是他。

窗外,不知何时,已经飘起了鹅毛大雪。

九镇的冬天,在一九九一年的这个深夜,真的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