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歌神第873部分阅读(1/1)

以对这歌的作者斯蒂芬福斯特算是比较了解。

这位斯蒂芬福斯特,是十九世纪中期的美国作曲家,并没受到中国蝴蝶效应的影响,其身份和履历与上一位面是完全相同的。

而这歌,算是斯蒂芬福斯特的代表作之一,其音乐素材一如既往的精练,几乎只是一句的简单反复,结构却十分完整,使人并不感到单调。

不像其他歌曲部分那么抒情和释放,这歌的音调并不高扬,就象安慰人的语调一样,十分亲切。整歌的音域都没过八度。

在杜星河的记忆中,这歌应该是很朗朗上口的经典老歌,可由舞台中央那黑人大块头唱出来,却好像放慢版的黑人rap,他完全是在说词,根本演绎不出来歌曲原作的那种朴实真挚的情感。

杜星河对于这样的表演,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真的好烂

和那黑人搭配的四个中国学生,中音与高音的中文版四重唱,倒是不错。如果单由那四个学生用中文的方式来演唱这歌,效果会好很多。

“亲爱的。”

正在忍受着舞台中央那大老黑对于他耳朵的折磨,突然就听到身后出现了更让他难以忍受的称呼。

杜星河肉麻的转过身,就见吕琴正和一个穿着白色运动外套的男生一起朝他走过来。

这男生个头相当高,足有一米八五,就像大部分都爱健身的大学男生那样,他身材练的很壮。乍一看就跟强壮版的小沈阳似的,不过他的眼睛要比小沈阳更小,真的是两条缝。

不用介绍,这家伙肯定就是吕琴嘴里那个李阳。

既然演戏要对付的正主之一来了,杜星河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了吕琴的称呼。

吕琴一过来,便亲密的挽上了杜星河胳膊,给杜星河介绍:“这是李阳,我跟你提过的,他可是吉他社的骨干哦,吉他弹的很好,写歌也很棒,你可以重关注一下。”

杜星河朝李阳微笑头致意:“你好。”并主动伸手握手。

李阳在进大礼堂的路上,被吕琴说,他的师公是家唱片公司的老板,他还以为杜星河是个成熟的中年呢。

没想到一会面,现杜星河是个嘴上连毛都没长的孩子,年纪不过十六七岁,那是相当的诧异

吕琴怎么会找这样的人当男朋友啊

李阳极度费解

皱着眉,他随便的和这个比他要小好几岁的“师公”握了下手,连一句“你好”都没说出口。在他眼里,这家伙完全配不上吕琴啊

吕琴见李阳木木的和杜星河握了下手,也不说话,笑道:“你怎么这么没礼貌啊,也不叫一句师公”

“哦”李阳被吕琴督促着,才不情愿的叫了杜星河一句:“师公。”

杜星河微微一笑,心想这孩子姓格可真肉,不像吕琴说的那么大方啊,或是是对他抱有情敌的敌意吧。

“这是什么歌啊,好难听。”将注意力从杜星河身上转到舞台中央的大老黑后,吕琴极度无语,她才跟杜星河夸了半天吉他社的水平高,没想到一进来就听到这样的歌,真是给她丢人啊

远远的还能看到徐静薇正在台下坐着揉太阳岤,吕琴不解的问李阳:“这位黑人同学不会在演唱会上唱这歌吧你们社长怎么定的啊,她怎么要这样的表演啊”

李阳苦笑道:“这不是社长定的,是校方定的,一定要这位詹姆斯同学演唱这歌,为了表达一下对黑人同胞们的支持。”

“要支持也不用这样吧这歌好难听啊”

“我也觉得这歌好难听。”李阳在吕琴面前明显话多了些。并且他和吕琴说话,完全不看杜星河。他实在认可不了杜星河这个小屁孩是吕琴的男朋友。

“亲爱的,你觉得这歌有救吗你能不能给这歌改改啊,这也太难听了”吕琴完全接受不了詹姆斯的演绎,只好求助于杜星河。

“这歌并不难听,只是这位黑人同学的唱法不对。”杜星河表了自己的看法。

李阳不认同杜星河的说法,带着隐隐的敌意道:“唱法对了,这歌也很难听吧这歌土的,据说是美国南北战争前的一老歌了。”

吕琴讶声道:“南北战争前那么早啊。”

“是啊,写这歌的人,在美国好像挺有名的,叫斯蒂夫特。这歌就是他给自己的故乡肯塔基写的,名字就叫我的肯塔基故乡。”李阳特意和吕琴介绍起了这歌的背景,也在向杜星河显示他的博学多才。

吕琴联系着道:“这位叫詹姆斯的同学,我记得就是从肯塔基来的,怪不得他要唱这歌呢。”

大礼堂里温度很高,李阳将运动外套的拉锁往下拉了拉,透出口气,继续对吕琴介绍:“是的,詹姆斯的故乡是肯塔基州,和斯蒂夫特算是老乡。那边在南北战争时应该有很多黑奴,这歌就是讲那边黑奴的故事的。要说起来,黑人的音乐天赋真是很差,写出来的歌都好苍白啊。”

吕琴白李阳一眼,道:“你这家伙,怎么能有这种种族歧视的想法啊”

李阳忙摇手:“我这不是种族歧视,我是实事求是。我很喜欢这黑人兄弟的,他打篮球很棒,我很佩服他的身体天赋。但说到唱歌,他就真的不行了。”

杜星河随便的插一句:“他唱歌确实不怎么样,但也可能是歌路不对,他的节奏感蛮好的,但不适合唱这种太慢太抒情的歌。”

李阳听到杜星河对詹姆斯的评价,有不屑,道:“他这也叫节奏好我感觉他唱歌都一个调啊。”

“一个调并不代表节奏感不好,黑人同胞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