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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有屁就放!”“大朱,你的腿究竟怎么了?脸上的伤哪里来的?”

在众人的询问下,终于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大朱的女朋友被一个小混混追求,小混混警告过他好几次,他都没理会。今天小混混终于动用暴力,四个人把他堵在学校附近的胡同里给砸了一顿。

大家听完,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劝他以后小心一点,大朱抱着头不吭声。没想到性格最温和的宋翊却是猛地将手中的篮球砸到了地上,篮球弹得老高,远远地飞出去。

“欺人太甚!我们走!这个场子今天非找回来不可!”

大朱抱着头,木然地说:“他们手里有刀。”

宋翊一挑眉毛,不屑地冷哼,“大不了刀口舔血!”

大家呆呆地看着他,宋翊冷着脸,一个个看过去:“有什么好怕的,我们人多还是他们人多?平常喝酒的时候,说的什么为哥们两肋插刀都不算数了?还有你,大朱,连自己的女人都护不了,你还混个什么?有抱着脑袋哭的力气,还不敢豁出去干一架?”

都是热血少年,被宋翊的话一激,大家都急了,七嘴八舌地嚷:“谁怕了?”

大朱跳起来,“我们走!”

大朱带头领路,一群人如冲向前线的战士,慷慨激昂地向学校外涌去。

白桦林里的我,弯身捡起了滚到我脚边的篮球,却失落了一颗少女的心。也许每个女孩子都向往着一个英雄,都渴望着有一双保护自己的臂弯,都希冀着有一个男子能冲冠一怒、拔剑为红颜。宋翊那一刻的样子,让我感受到了大丈夫的情怀,他在我眼中,不再只是一个品学兼优的男孩子,而是一个有担当、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大丈夫。

我捧着篮球,伫立在白桦林中,天地之间如此安静,如停止了转动,只有我的心,跳得那么急,我已经隐隐明白,从今日起,我的世界不会再和以前一样,有隐秘的欣喜和酸楚。

他们返来时,不少人挂了彩,可个个都神情兴奋,搭着彼此的肩膀,高唱着嘹亮的军歌,歌声响彻操场。他们就如一群得胜归来的战士,宋翊被他们簇拥在最中间,他的一个眼睛乌青,半边脸红肿,嘴唇边有血痕,形象实在不算好,但是却成了我记忆中他最英俊的一瞬间。

他们一边四处乱寻着球,一边高声笑嚷,讨论着刚才谁比较英雄,谁比较狗熊,谁平时最耍酷,刚才却最孬种,最后一致同意宋翊是“不会叫的狗才最会咬人”。

我走到宋翊身边,对弯着身子在草丛里找球的他说:“这是你们的篮球吗?”

他抬起头,“是呀!多谢,多谢!”

他抬头的瞬间,太阳恰从乌云中彻底挣脱,光线蓦地明亮,他的笑容却比阳光更灿烂。

我把球默默地递给他,他拿着球问:“你在这里读书?”

我点头,“九月份开学就高二了,”

“小学妹,多谢你!”他微笑着转身离去。

我心里涨鼓鼓的,也说不清楚是甜、还是苦,带着少女特有的敏感和自卑,貌似很理智平和地说:“我的成绩不好,进不了清华,担不起小学妹的称呼。”

他停住脚步,回身看我,眉目间有很多不以为然,“你还有两年的时间,现在就给自己定下输局,未免太早!只要你想,就一定可以!好好学习,我在清华等你。”

他对着我笑,飞扬自信的笑如同星星点点的阳光,洒落在我的身上。

他朝我挥挥手,大步跑向球场,“篮球找到了!”大家看见他手中的篮球,扯着嗓子嗷嗷地欢呼,从四面八方迅汇集向篮球场。

他们又开始打篮球,在他们肆意地跳跃奔跑中,青春在阳光下轰轰烈烈的飞扬燃烧,第一次,我觉得自己也是可以这样自信的、飞扬的,那才是青春的本色啊!

我的手紧紧地握着拳头,凝视着他的身影,耳边一遍遍轰鸣着他的声音,“我在清华等你。”

多少个夜晚,宿舍的人都已经熟睡时,我在卫生间门口的灯光下温书;多少个清晨,大家还在梦中时,我捧着英文课本,一个个单词记诵。也曾努力一个学期后,数学成绩仍然不好,也曾做了无数套化学习题后,化学不进反退。不是没有疲惫懈怠、沮丧想放弃的时刻,可是每次觉得自己就是比别人笨,想认命放弃的时刻,总是会想起他眉目间的不以为然,想起他的笑容,想起那些星星点点、洒落到心中的阳光,所以,总是在抱着考试试卷,躲在被窝里大哭一场后,握一握拳头,又再次出。

我可以放弃他吗?我在键盘上敲字,“放弃他,如同放弃我所有的梦想和勇气,永不!”

屏幕上很快就出现了一行字,“沧海可以变桑田,天底下,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远,包括你的爱情。”

不喜欢这么凝重的谈话气氛,和他开玩笑地说:“三步之内必有兰芝,如果你愿意充当这个兰芝,我就考虑放弃他,怎么样?”话出去后,开始后悔自己鲁莽,但是后悔也晚了。

“?,我是个内里已经腐烂的木头,不过,我知道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