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1)

清晨的阳光顺着洞顶的孔洞照进山洞,其中更是带着点点清新的味道。

不过,在这清甜的清晨空气中,我却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

由于变成了狼的关系,我的嗅觉变得不知比人敏锐了多少倍,不仅能够闻得出这浓重的血腥味道,更是能够清楚的判断出来,这浓重的血腥味道,正是来自于内洞里面的云巧。

弄明白了这血腥味是来自于云巧之后,我的心下不由得一紧,之前朦胧的睡意,也在这一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嗖的一下从地上跳了起来,在确认那浓烈的血腥味正是来自于云巧内洞的时候,我的心一下便提到了嗓子眼。

这个傻女人,难道真的是因为昨天被我那样侵犯想不开,所以……

想到这种可能性,我的心中更加着急,连忙加快了脚下的步伐,连窜几下,直接冲到了内洞里面。

但是,洞里的情形,却令我完全呆愣在了原地。

云巧正蜷缩在床上,两条修长雪白的大腿完全的张开,下面什么也都没有穿,萋萋芳草间染满了鲜红的液体。

而此时的云巧,正在满脸焦急的用已经被鲜血染红的内裤清理着双腿之间的鲜血,面色苍白,眉头紧紧的锁在了一起。

那好似病西施般的可怜样,简直是我见犹怜。

原来,原来……原来是一场误会,她并没有因为昨天我的轻薄而想不开自杀,而是来了大姨妈。

云巧见我闯了进来,连忙用身旁的鹿皮被子盖住自己的身体,一脸警惕的看着我。

为了安住她的心,我连忙转过身,从容不迫的从内洞走了出去,心下却在盘算,那个我已经在心中策划了多日的计划,看来必须要提早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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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黑如墨,天上没有月亮,覆盖着浓密松木的老林子中的羊肠小道上,几乎看不到一丝的光亮。

如果人在这样的时间走在这样的路上,就算是胆子最大的人,也少不得会吓出一身的白毛汗。

但是,对于天性有着超级敏锐嗅觉的狼群来说,却是最好的行动时机。

“狼大,咱们这一趟到底要去干什么!”

狼二追随在我的身后,小心翼翼的对我开口问道。

“狼二,你有多久没有吃过猪肉了?”

我停住脚步,转脸笑着问道。

听到猪肉的字眼,狼二的嘴角上忍不住的流下了长长的涎水。

这种动物虽然又脏又臭,但是,他们身上的肉,却无疑是这个世界上少有的美食之一,不仅是人类,就连狼,也对这种美食趋之若鹜。

“狼大,自从咱们离开村子,来到这深山中以后,一个多月了。”

狼二这个夯货咂着嘴,我真怀疑这家伙到底会不会把舌头都吞下去。

“要是再吃不到猪肉,我怕我都快要忘记猪肉到底是什么味道了!”

看着狼二这副馋涎欲滴的样子,我转过身,语带诱惑的对他说道。

“今天晚上,我就让你好好的品尝品尝猪肉的味道!”

“猪肉!”

听到狼二的话,一直跟随在我身后的白鼻头连忙凑了上来,声音里充满了担忧。

“王,你不会是想又去人类的村落吧。”

“没错!”

我对着他点点头,肯定了他心中的猜测。

“呜呜……”

队伍最后的皮蛋呜呜的乱叫了几声,由于嘴里咬着一只巨大鹿头的关系,没有任何人知道他要表达什么意思。

作为这一次和我们出山的狼群里最年轻的一位,搬运工这一光荣的任务,自然不可避免的落在了他的肩头。“王,你可不要忘了,一个月前咱们做的那件事,实在是太……”

这个白鼻头,以前没有为家人报仇之前,身上总是有着一副只要能报仇,刀山火海我都愿意闯的拼劲。

但是,随着仇人黑胡亲手死在他的手里,白鼻头这个家伙却完全的失去了锐气,变得凡事都畏首畏尾了起来。

“我当然知道……”

我对着白鼻头点了点头,这才继续的开口说道。

“不过,经过这一个月的时间,风头也差不多过去了,就算这风头过不去也没有关系,因为我们这一次去的地方,如果走直道的话,至少距离黑胡的老家上百公里开外……”

“王,你说的该不会是临山镇吧。”

听着我自信满满的话语,白鼻头思索了一阵,立刻明白了我此行的目的地。

“你说的没错。白鼻头,你真的是越来越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了,我的任何想法,看来也都快瞒不过你了。”

这一次的行动,我一共带了四头狼随我一起,分别是狼二,白鼻头,以及那个因为在仓库里和小情侣偷情而被我发掘出来的小皮蛋。

除了他们三个以外,就是一头名字叫做大黑的家伙了。

这次行动的目的地,便是翻过两座大山头后的一个靠近公路的小镇,也就是之前白鼻头说的临山镇。

我上山的这一个月时间里,并没有埋起头来,只是一味的在山中闷头搞经济。

相反,从我当上狼王的第二天开始,我就让白鼻头选了十几头头脑灵活,办事得利,腿脚也够快的年轻公狼,让他们分散到四处去打听消息。

而这些小狼的活动范围,更是被我强迫着进入了临山镇的镇内。

经过前一番对于黑胡等人偷袭的事件后,醒过闷来的群狼完全的被吓破了胆,除非极少数胆子足够大的家伙以外,再没有任何的狼敢去深入人类的生活区域。

而这极少数的狼中,就包括大黑一个。

这家伙不仅胆子大,而且心也细,这一个月的时间里,足足的在临山镇里出入了四五个来回,将里面的情形摸的相当透彻。

这且不说,这家伙还有一个最大的优势,便是从小在人类的救助站里长大,能够和我一样,听得懂人类的话。

因此,这四五趟的来回,已经足够他将整个临山镇的情形摸的门清。

“王,根据你之前的交代,我觉得能够和我们做那种事的人,只有两个……”

大黑一边走,一边低声的对我汇报着关于临山镇那边的情况。

“这两个人,一个是在城里开汽车修理厂的王英杰,一个是在镇上开小超市的苏志军……”

“先去找苏志军……”

我不等大黑把话说完,便斩钉截铁的做出了结论。

“王,为什么是苏志军?”

大黑依旧有些不解的盯着我问道。

“你傻啊,苏志军家里就有着超市,方便咱们以货易货,少了中间的很多不必要的环节,我们之间的交易,也就会更隐蔽。”

诶,狼毕竟就是狼,就算是像大黑这种在狼中算是比较聪明的家伙,也没有办法理解我的思想。

如果我现在能够站的起来,我一定用手拧住它的耳朵,郑重的告诉他,大哥,咱们是狼啊,人类和咱们进行交易的话,一旦被曝光,那么咱们双方可是都没有好果子吃的!

因此,能够和我们交易的对象,必须是能够尽量的在短时间内凑齐所有我们要的东西,并且为人足够机灵,能够长期的为我们保守秘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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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库,亚米蝶,啊啊啊呃呃呃,嗯啊,一库走!”

听着电脑中女优撕心裂肺的吼叫声,一名大约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半躺半卧在真皮的电脑椅上,粗壮的一只右手,飞快的在自己硬挺的大鸡巴上套弄着。

就在他即将高潮的时候,他却突然停住了自己手上的动作,双眼瞪大,满脸都是愕然之色。

恐怕他做梦也都想象不到,就在他对着电脑自爽的时候,会有五头野狼,悄无声息的摸进他的房间,将他团团的围困在了当中。

他更想不到,会有一头英明神武的狼,也就是洒家鄙人我,会直立着站起身体,用一只右爪笨拙的移动着鼠标,替他关掉了正在激烈盘肠大战的视频,顺手点开了一个word文件夹。

我用两只前爪将键盘扶正,按照前世的记忆,快速的在键盘上敲打了起来。

妹的,这种不分瓣的狼爪打字就和一指弹一样,实在是别扭到了极点,足足花了一分来钟,我才打好了我要和他说的第一句话。

“亲爱的朋友,你的名字是不是叫做苏志军!”

“你……你……”

坐在电脑前的家伙好像是被人踩到尾巴一样的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用手指指着我,吓得连话都说不利索。

“亲爱的朋友,你不必惊奇我会你们的语言,我们来找你并没有恶意,相反,如果你真的是生意人的话,我们不介意让你发笔小财。”

我把这段话打在了电脑上,对着皮蛋晃了晃脑袋。

皮蛋会意,将叼了一路的鹿头直接衔过来放在了苏志军的面前。

“这是……”

苏志军将鹿头从皮蛋的嘴里接过来,声音里顿时的充满了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