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粉丝(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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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香鬓影、灯火辉煌。

女士们全都穿着高跟鞋晚礼服画着精致妆容,容颜若画,先生们则都是衣衫革履,风度翩翩。众人或三两相聚,端着高脚杯,浅笑低声交谈;或两两结伴儿,随着华丽奢靡的背景音乐,在舞池中翩翩起舞。

一到达这个世界,映入沈默眼中的,正是这样一场十分奢华的上流宴会。而穿来的这个身体,这个时候,却是像个局外人一般,正倚着栏杆,隐在露台的角落里。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纷杂的人影,俊男美女看得人眼花缭乱,多不胜数,这还是头一次,沈默没能在到达任务世界的第一时间,就辨识出自己的目标人物。

他垂眸,看了眼手里端着的高脚杯,顺手晃了晃杯中那在灯光映衬下,闪着迷离光芒的红色液体,在脑内唤道:“莫。”

莫反应很快,“默默,我来啦!”

沈默也不罗嗦,直接问道:“目标人物是谁?”

“咦?你没看到?”莫惊讶了,“不应该啊,不是说,你应该是穿越到目标人物周围的吗?这次怎么……”

没等莫话说完,沈默就听到一个带着几分嘲讽的轻佻声音在自己不远处响起:“哎,秦大少,喏喏喏,那是不是你的小暗恋者?我本来还惊讶他今天怎么没跟来,原来是躲在了这里。”

听到这话,沈默一抬眸,就见到两个男子正一前一站在露台门边,想是有什么私-密的事情要进来这个幽僻的所在密谈,没想到却发现了在这里躲清净的沈默。

说话的,是走在后头的男人,身材瘦削,面容俊俏,生了一双桃花眼,流盼之间,十分风流;

而他前面那个,宽肩窄腰、身姿笔挺,面庞凌厉,仿若刀削斧凿一般,不过二十七八的年纪,眉目之间却颇有威严之意,而且,其行止之间,仿佛苍松翠柏,那是一种军人才能具备的飒爽英气。

沈默约莫着,这位,应该就是那人口中的“秦大少”了,而那个所谓的“小暗恋者”,大约是指自己?

听见那人的话,那位秦大少头也不抬,连瞥也不瞥沈默一眼,只利落一转身,冷淡地对他身后的那人说道:“换个地方。”说完,便率先离开了。

那生着桃花眼的男子却没立刻跟出去,而是对沈默眨眨眼,斜飞了个媚眼过来,嬉笑道:“戚遇小弟弟,你看,秦大少也回来了,有时间就来找哥哥们玩儿啊,这么些日子没见,哥哥们可想你了。”

见人没跟上来,秦凌君再度冷声唤道:“程秋。”

“来啦来啦!”那名唤程秋的男子一边儿应着,一边儿又给沈默飞了个吻,“戚遇小弟弟,记得来找哥哥们哟!”说完,一挥手,便也转过身,加紧脚步赶上了秦凌君。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远了,望着他们在拐角处消失的背影,沈默脑海中问道:“目标人物,是那个秦凌君?”

莫立刻回应,“对对对,默默,没错,就是他!”

沈默半垂下头,将杯中的红酒搁到栏杆上,“嗯,我知道了,把资料拿来吧。”

过了一会儿,沈默呼了口气,揉了揉仍胀痛着的额头,慢慢地翻看起原身的回忆来。

这个身体确如那个程秋所说,名字正是戚遇。说来,这个戚遇的家世背景本是十分不错的。

他爷爷是军队高官,曾在当局中颇有威势,爹自然是随着爷爷的老路,也走了部队的路子;

他娘呢,虽不是什么军-政世家的淑媛,但也是有名的“云峰集团”家的大小姐,在行商一途上颇有天分,为人更是手腕卓绝,脱离家族之后,还在商场之上打下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作为妥妥的军三代、富二代,他爹他娘的独苗苗,戚遇在京中这片土地上,就算不横着走,那也是数得着的贵戚子弟,本应是过着众星捧月地小少爷生活,一直无忧无虑地长大:

或者成为英才俊杰,造福百姓,或者成为斗鸡走狗地膏粱纨绔,呼朋引伴,为祸一方。

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还没等到他长大,这天儿就已经变了。

大概在他五岁左右,他的爸爸妈妈竟因一场飞机事故去了,他立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小可怜儿,只与爷爷相依为命;

戚家子息单薄,一直都是独代单传,他爷爷自然也只有戚父这一个儿子,乍然得知消息,白发人送黑发人,惊痛之下,大病一场,身体竟也渐渐衰颓了。

没了父母看护关爱,他爷爷精神日短,不能在方方面面地照料他,知道自己只有爷爷这一个亲人能够依靠了,戚遇这个曾被人捧在手心里疼宠的小少爷,便渐渐地收敛起了不懂事的骄横,学会了什么叫做乖巧。

因为他长得瘦弱,面容更是像个女娃子,大院里的野小子们都爱欺负他取乐。

戚遇因为不想爷爷知道生气,身体不好,就忍气吞声,也不反抗,任由他们欺负,等那些野小子渐渐发现没人能给他做主,欺负了也没事儿,不会召到一点麻烦,就更是变本加厉了。

从小就这样被欺负着长大,戚遇的性格就变得十分沉默寡言,总是尽量将自己缩在不被人注意角落里,一副胆小怕事,懦弱不堪的样子。

秦凌君与他却是两个极端。

秦家是军事世家,爷爷也是部队高官,子息繁盛,男丁众多,一大家子都在部队中服役。

因秦凌君是秦家这一代的长子,以后要顶门立户的,打小儿,他的父亲叔伯就开始着重教育他。

从一生下来,他玩乐的东西与一般男孩不同,并不是什么模型玩具,而是未开刃的刀还有不放子弹的真枪;懂事之后,更是被教育着和在部队训练一样儿摸爬滚打,天天和刀枪棍棒为伍。

虽说,那一代,大院里的孩子头儿不是他,他更常常冷着一张脸不怎么和那些小子们一同厮混,可他的本事,只要提起,大家却都只有敬佩的份儿。

而且,不管多混蛋的小子,看到他就立刻变得服服帖帖,被他呵斥一句,更是要胆颤半天,只能战战兢兢认错,半点也不敢捋他的虎须。

按说,戚遇比秦凌君小了整整七岁,本不是一代人;再者以戚遇的性格和秦凌君的为人本事,两人虽是住在一个大院,也应该没有什么交集。

要是这样,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后事儿了,可这世间的事情,妙就妙在,没人能预料到,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样的变故。

就从某一天开始,秦凌君的朋友们突然发现,好像不知不觉之间,秦凌君就有了一个甩不脱的小影子、小跟班儿。

只要不是那种私人的、进不去的地方,凡是秦凌君出现的公共场合,大家都会看到一个小孩子的身影。

他去打球,那小孩就在人群中围观;他去训练,那小孩也远远站着,单单盯着他看;他去参加宴会,只要能弄到请帖,那小孩一定会尾随而来……

他出现的次数简直太频繁了,众人想要忽视也难。

渐渐的,秦凌君的朋友们就都知道了,原来那小孩也是大院里的孩子,叫戚遇,不知怎地,就成了秦凌君的狂热粉丝。

有秦凌君的场合,只要他能,就保准会出现。

从发现了这件事儿开始,这些朋友就常常用此事和秦凌君取笑,难得能看到这煞星有这么件趣事儿,大家岂能轻易放过去?

于是,各种各样儿的戏谑的称呼就降临在了戚遇身上,小跟班,小影子,小粉丝,小暗恋者……

虽然也有些人看不惯戚遇的做法,觉着他这样病态地尾随秦凌君让人有些毛毛的,但也没真对他做出什么事儿,来阻止他这诡异地行为。

一来,戚遇比他们小了许多,以大欺小不好看;二来,戚遇也只是跟着,远远地看,从不上前,也从来不曾打扰过秦凌君的生活,想教训他都没理由;

更重要的是,作为被尾随的主角,秦凌君本人表现得却是丝毫也不在意,如此一来,这些人就更不好多管闲事儿了。

这一场小小的风波,直到秦凌君执意进了特种部队,许久也不出现在众人视线内,戚遇更是摸不着门路见他,才慢慢地平息了下来。

今年,因为秦家老爷子死命威胁,秦凌君终于从特种部队退伍,打算专职到别的部队中去,这才有了时间重新出现在社交圈子里;

虽说在部队呆久了,秦凌君并不怎么喜欢这样的场合,但今天恰好是秦家的唯一一位千金、秦凌君最为珍爱的亲妹妹、秦严蕊的生日宴会,他哪有不出席的道理?

在宴会上遇到了程秋,秦凌君正好有事找他,两人这才一前一后地往露台来了,谁知刚走到门口,却发现已经有人站在里头了。

程家和秦家是世交,作为秦凌君的老朋友,程秋自然是知道当初那一番风波的。打眼一瞧,认出站在那里的人是在他们圈子里,鼎鼎大名、无人不知的“戚遇”,程秋出声调侃,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佐则和未已小天使的地雷,好开心哦,么么哒!

这个结局很奇怪么?其实暗示了呀,是祭祀的阴谋哦~

祭祀恨他们,默默又去询问怎么样才能救回琼,然后祭祀就给了他药,放倒了洛曼,让他认定的伴侣杀掉他,让他痛苦;

然后呢,默默要是没死的话,下一步就会变成杀害伴侣的罪人,会被处以极刑的!

这样子,祭祀就报仇了,嘿嘿~不难理解吧?只是文里面没那么清楚的写出来而已啦!

想要吸血鬼的小天使,等下个周目,好伐?这个周目已经想好写什么了呐~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