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龙豹(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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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中薄薄的云不断变换形状,露出一片还算澄清的天面,那颗大火球自打悬挂在天上就一直未曾熄灭,反而变本加厉的将炽热的能量作用于已经干裂的大地。由于植被覆盖率比较低,不少地方地面甚至都已经龟裂,形成一道道清晰但并不是特别深的沟壑。满目疮痍,不堪入眼。

当然还是有着能够承受热度的领域。

山谷或者荒原。

经过战争辐射之后,这些地方的植物有着地球上植物们难以比拟的生命力,哪怕是从空气中汲取水分子,都能够让他们活下去,而且是很好的活下去。茁壮茂盛,但在同时蕴含着剧烈的毒素。

卫城一直不愿意将天上那个火球认作为太阳,虽然那玩意担当着太阳的作用职能。暖暖的丝线光像是一根根牵扯住每一个生命的唯一脉门,细微而又坚韧。

卫城从土堆里面冒出来的时候,猛然感觉阳光让人措手不及的倾泻,好一阵子的适应时间之后,他就放下了头盔上的护目镜。

军用产品毕竟在质量上和效用上见长,虽然这东西带在头盔上卫城觉得就像兔爷一般,但能够抵挡住紫外线,保护眼睛。虽然归墟上的人们一生下来就面临着严峻而又严重的紫外线威胁,已经有了一定程度上的适应,但终究有个限度。

透过护目镜的光线除了稍稍有些耀眼,适应之后取下,就没有什关系了。

荒原不仅仅就是荒原,还有着其他的地理形态。

比如前面不远的山脉。一眼望去甚至是可以看见几条光秃秃的山脊。卫城拿出对讲机,面无表情的打开,然后猛吸一口气,对着机子大声吼道,“啊,起床了老家伙!”

“起床了!”

“起床了!”

连续三声。

卫城立刻关掉对讲机,从土堆的另一边的凸起处,传来一两声有气无力的,“小王八蛋,”“小兔崽子”之类叫骂,卫城丝毫不在意。爬出土堆,随意运动之后,从土堆里面拉出一个大背囊,昨天晚上就在里面装好了净水和肉干。

卫城搬过来很多石块将土堆口子堵住,做完这些那边的土堆财懒懒散散的冒出了脑袋,那脑袋一阵转悠,盯在卫城这边,“今天还去那山谷?”

“废话,”卫城将子弹夹放进背包装好,站起身来朝不远处一个高高隆起的树枝堆走过去,一边不耐烦道,“你快点!”

老家伙简直是懒得不像话,如果不是因为在路上可以多个伴,而且这老家伙一手烤肉做得很正,卫城真是觉得带着他像是带着累赘。

不过老家伙剐狼皮的技术也是一流,只要是枪伤没有损坏狼皮的,到了他手里基本上就是原模原样的剐下来,有时候看着老家伙一脸奸笑的剐这狼皮,卫城甚至有种错觉,似乎这才是他的老本行一样。

树枝堆下面自然就是那辆老爷车了,卫城将树枝拨开,然后打开车门,将大背囊放进去,然后从后箱中拿出那杆老式长狙枪,握在手中随意的摆弄着瞄准的姿势。事实上尽管是花了高价从老家伙那里买来这杆枪,但卫城着实很喜欢,这大概是和老家伙交易中最让卫城愉快的一笔生意了。尤其是在前几天卫城用这杆枪干掉三支苍狼之后。这种感觉更胜。

能够不太过吃力将三十多公斤的老式长狙握在手中,卫城明白和自己身体变化有着密切关系,就是因为恐惧和种种原因,他反而更加不敢声张,尽管这已经不算什么大秘密。

熟练的将狙击长枪拆卸放进了背囊,卫城从车座下面抽出一把十来斤中的大马刀。这是老家伙给他的,还算顺手。老家伙自己也有一把不过比卫城值这把小了很多,卫城想换,一拿过来才发现那看来半尺不到的小马刀竟然比自己身上那杆长枪还要重。

想到这老家伙拿着三十多公斤的到破狼皮,卫城突然就有种庖丁解牛的感觉。这年头,人类的生存环境每况愈下,可人类自身的身体素质却是直线上升,成年人来说随随便随举起二三十公斤的东西是轻而易举,不过老年人还有这样的体力,卫城虽说好奇,但毕竟没有超过他的理性认知空间。

到红原已经七天了。

卫城不知道老独眼凭什么跟自己保证说即便自己两人不去上班都能够拿工资,但很显然他没有必要这样来骗自己。事实上相处这么久卫城也还是不知道在这试验基地或者监狱范围内有什么关系背景,但从这老家伙随时带着自己进进出出,畅通无阻的情况来看,恐怕还不是一般的背景。但从这老东西在自己面的落魄样儿以及极其没有人格操守品性的行径来看,这老家伙绝对不应该是有深厚背景,反而应该是个赤脚大仙一般的光杆儿。

当然很多事情,时间和形势之间的权衡后,便不再重要。就像卫城,不管承不承认,这个老家伙陪着自己一块做好事坏事,不,做尽坏事,还尽都是未遂的坏事,这种就是一截铭记在心的时间段。

也不知道出于何种初衷,他总喜欢将记忆分为一截一截,彼此独立,却又相互构成。

大概是三天前,两人开车在荒野上,被三条苍狼追赶。卫城在车上射击,通过精神师的锁定奇效,轻松打死三条苍狼,而且还尽都是命中眉心,没有损坏狼皮。虽然苍狼皮没有红狼皮价格高,但好歹也能够买个五六百,这到时让卫城觉得这钱挣得——

两字,容易!

不过两人之后的境遇可就有点不容乐观了,接连三天除了弄到几只野兔作为午饭和晚饭,并没有什么收获,所以,经过昨晚上两人慎重的考虑,卫城还是决定,进山!

先进那个山谷。

虽然老家伙表现出来的样子好像不是很情愿,但这一点卫城已经帮他拿定主意了。

老家伙慢哒哒的上了车,见到卫城半仰者身子,手里拿着一副地图,入神的观察着,时不时的还用手指在上面比划着什么,眼中闪过一丝亮色,口中却一副催促的语气,“快点快点,走哪条路最近,”

“急什么,慢点开,”卫城坐正身子,手里地图被他收好在布囊中,指着前面,“东面有个山谷,从那里进,”

老独眼开了大概小半个钟头,车子停下,“现在呢?”

卫城一语不发的打开车门从后箱里面拿出背囊,手里拖着那把马刀,“上山啊,”

“上山?”老独眼反问,不过还是背着大包跟着下了车,“难不成我们上山杀狼啊?”

“嘿嘿,上山杀狼?”卫城走到车后备箱,冷冷一笑,“我可不愿找死,”

说完将后备箱盖子大概,一股子腥臊味扑面而来,里面摆着摆着三具苍狼的尸体,上面还有着水泽。

“咱们来个引蛇出洞!”

老独眼看着卫城一脸兴奋,眉梢稍稍动了动,嘴角一扬,心中暗笑,嘴上问道,“你想将那些红狼引过来?”

“没错,”卫城拿出地图,“这里是山谷入口,咱们将这些狼尸摆在这里,血腥味散尽去之后,那些家伙肯定会出来觅食的,更何况,我在这些狼尸身上还加了野猪油,”

虽然红狼基本上是整片荒原所有动物的头号敌人,但野猪却是红狼的最爱,卫城在来之前专门让老独眼在默克镇买了两壶野猪油,没想到是这个作用。

“嘿嘿,你怎么确定就一定是红狼先过来呢?”老独眼帮着卫城将没皮狼尸拖出来,两具狼尸体,放到不远处的一块石头上,烈日熏烤下,味道散得更快。

“我不需要确定时不时红狼先过来,只要确定红狼能够闻到就行了,”卫城放下车盖,自不远处弄来一根树枝,将地面上两人的脚印抹掉,“不管先来的是什么,只要来了就对了,”

老独眼释然,红狼是出了名的好战,也正是因为这样下来,每一头成年红狼的力量基本上是可以和人类中的中阶甚至高阶格斗士相提并论,面对食物以及抢食的对象,好战因子和敌意自然会驱使它赶走或者杀死那头抢食的家伙。

老独眼没有提醒卫城,红狼皮之所以能够卖到那样高的价钱,很大原因就是因为它的猎取过程十分困难。而且,在荒原上纵横的异类们,恐怕不是简单的手段就能够将其捕获猎杀的。

卫城显然也没有在意,尽管他觉得老独眼来到荒原后越来越懒的同时,问问题变得越来越勤快的现象不怎么合乎常理、

只要不上山,两人就不会有危险,只要躲在车里,那就安全。

两人远远的躲在车里,这时卫城表现出让老独眼刮目相看的耐性,整整五个小时。卫城除了稍稍的动作之外,竟然一直保持着同样的姿势。很难得!在第六个小时开始后的一刻钟,卫城终于幸运的等到了他的猎物。

竟然是龙豹!

龙豹是花斑豹子的变种,因其外形和远古时代中的恐龙相近,被取名龙豹。体型彪悍,身长三到五米。力大无穷,速度敏捷。经过辐射之后的遗传换代,其自身变异程度越来越大,甚至皮骨坚若精铁,而且,甚至不少医用药剂都可以从其内脏取材。但因其速度极快,双爪锋利,在大多数猎人眼中,这绝对不是在猎物名单中的选择。

甚至是避而远之!

不过卫城这时候极为兴奋,远远的看着信步踱走向那两条狼尸的龙豹,身子几乎都在颤抖!

因为他看见那条龙豹的下腹有一大块血迹,随着其走动竟然还在往外沁出血液。

好机会。

这只龙豹受了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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