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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

正文 引子

盗墓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盗墓是一门技术,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古代贵族们建造坟墓的时候,一定是想方设法的防止被盗,故此无所不用其极,在墓中设置种种机关暗器,消息埋伏,有巨石、流沙、毒箭、毒虫、陷坑等等数不胜数。到了明代,受到西洋奇技yin巧的影响,一些大墓甚至用到了西洋的八宝转心机关,尤其是清代的帝陵,堪称集数千年防盗技术于一体的杰作,大军阀孙殿英想挖开东陵用里面的财宝充当军饷,起动大批军队,连挖带炸用了五六天才得手,其坚固程度可想而知。盗墓贼的课题就是千方百计的破解这些机关,进入墓中探宝。不过在现代,比起如何挖开古墓更困难的是寻找古墓,地面上有封土堆和石碑之类明显建筑的大墓早就被人发掘得差不多了,如果要找那些年深日深藏于地下,又没有任何地上标记的古墓,那就需要一定的技术和特殊工具了,铁钎、洛阳铲、竹钉,钻地龙,探阴爪,黑折子等工具都应运而生,还有一些高手不依赖工具,有的通过寻找古代文献中的线索寻找古墓,还有极少数的一些人掌握秘术,可以通过解读山川河流的脉象,用看风水的本领找墓丨穴,我就是属于最后这一类的,在我的盗墓生涯中踏遍了各地,其间经历了很多诡异离奇的事迹,若是一件件的表白出来,足以让观者惊心,闻者乍舌,毕竟那些龙形虎藏、揭天拔地、倒海翻江的举动,都非比寻常。

这诸般事迹须从我祖父留下来的一本残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讲起,这本残书,下半本不知何故,被人硬生生的扯了去,只留下这上卷风水秘术篇,书中所述,多半都是解读墓葬的风水格局之类的独门秘术……

正文 第一章 白纸人

我的祖父叫胡国华,胡家祖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地主,最辉煌的时期在城里买了三条胡同相连的四十多间宅子,其间也曾出过一些当官的和经商的,捐过前清的粮台、槽运的帮办。

民谚有云:“富不过三代。”这话是非常有道理的,家里纵然有金山银山,也架不住败家子孙的挥霍。

到了民国年间,传到我祖父这一代就开始家道中落了,先是分了家,胡国华也分到了不少家产,足够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可是他偏偏不肯学好,当然这也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关,先是沉迷赌博,后来又抽上了福寿膏(大烟),把万贯家财败了个精光。

胡国华年轻的时候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到最后穷得身上连一个大子儿都没有了。人要是犯了烟瘾,就抓心挠肝的无法忍受,但是没钱谁让你抽啊?昔日里有钱的时候,烟馆里的老板伙计见了他都是胡爷长,胡爷短的,招呼得殷勤周到,可是一但你身无分文了,他们就拿你当臭要饭的,连哄带赶,驱之不及。

人要穷疯了,廉耻道德这些观念就不重要了,胡国华想了个办法,去找舅舅骗点钱。胡国华的舅舅知道他是败家子大烟鬼,平时一文钱都不肯给他,但是这次胡国华骗舅舅说要娶媳妇,让舅舅给凑点钱。

舅舅一听感动得老泪纵横,这个不肖的外甥总算是办件正事,要是娶个贤惠的媳妇好好管管他,收收他的心,说不定日后就能学好了。

于是给他拿了二十块大洋,嘱咐他娶个媳妇好好过日子,千万别再沾染那些福寿膏了,过几天得空,还要亲自去胡国华家看看外甥媳妇。

胡国华鬼主意最多,为了应付舅舅,他回家之后到村里找了个扎纸人纸马的匠人,就是烧给死人的那种。这个扎纸师傅手艺很高明,只要手你说得出来的东西,他都能做的惟妙惟肖。

他按要求给胡国华扎了个白纸糊裱的纸女人,又用水彩给纸人画上了眉眼鼻子、衣服头发,在远处一看,嘿,真就跟个活人似的。

胡国华把纸人抗到家里,放在里屋的炕上,用被子把纸人盖了,心里想的挺好,等过几天舅舅来了,就推说我媳妇病了,躺在床上不能见客,让他远远的看一眼就行了。想到得意处,忍不住哼起了小曲,溜哒进城抽大烟去了。

没过几天,舅舅就上门了,买了一些花布点心之类的来看外甥媳妇,胡国华就按照预先想好的说词推脱,说媳妇身体不适,不能见客,让舅舅在们口揭开门帘看了一眼就把门帘放下来了。

舅舅不愿意了,噢,你小子就这么应付你亲娘舅啊?不行,今天必须得见见新媳妇,生病了我掏钱给新媳妇请郎中瞧病。

胡国华就死活拦着不让见,他越拦越显得有问题,舅舅更家疑心,两下里争执起来。正在此时,里屋门帘撩开了,出来一个女子,长得白白净净的,大脸盘子、大屁股小脚,胡国华心里咯噔一下,哎呦,这不就是我找人糊的纸人吗?它怎么活了?

女人对舅舅施了一礼说近日身体不好,刚才没出来迎接舅舅,失礼之处还请恕罪,现在突然又觉得身子大好了,今天就留舅舅在家吃顿便饭,说完就转身进去做饭。

胡国华的舅舅一看乐坏了,这外甥媳妇多贤惠,又生得旺夫的好相貌,我那死去的妹子泉下有知,看见他儿子娶了这么好的媳妇也得高兴啊。舅舅一高兴又给了胡国华十块大洋。

胡国华呆在当场,心里慌乱,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害怕,时间过的很快,一转眼就到了晚上,白纸人做了一桌饭菜,舅舅乐得嘴都合不上了,但是胡国华却无心吃喝,他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那个女人,就觉得心里跟吃了只苍蝇似的恶心。她的脸很白,一点血色没有,脸上的红润都是用胭脂抹上的。

舅舅老眼昏花,也没觉得那女人有什么不对头,七八杯老酒下肚就喝得伶仃大醉,胡国华借了辆驴车,把他送回家中。

回去的路上,越想越觉得害怕,干脆也不回家了,去城里的花柳巷中过了一夜,连抽带嫖把舅舅刚给的十个大洋都使光了。

最后又因为没钱付帐被赶了出来,无处可去,只能硬着头皮回家。到家一看屋里黑着灯,那个白纸人一动不动的躺在自己的床上,蒙着被子,之前的好象一切根本就没发生过。

胡国华一想留着她晚上再变成活人怎么办,不如我一把火烧了它干净。把白纸人抗到院子里,取出火摺子,就想动手烧了纸人,这时纸人忽然开口说话:“你个死没良心的,我好心好意帮你,却想烧了我!”

胡国华吓了一跳,深更半夜中只听那白纸糊的女人继续说:“我是看你可怜,你虽然吃喝嫖赌,但是心地还不算坏,我想嫁给你,你愿意吗?”

胡国华拼命的摇头,问那纸人你到底是妖还是鬼?白纸人说我当然是鬼,只是暂时附在这纸人身上,不过你个穷棒子还别嫌弃我,我生前很富有,陪葬的金银首饰够你抽十辈子大烟的,你岂不闻富死鬼强似穷命人百倍?

一提到钱胡国华就有些心动,因为最近实在太穷了,就连衣服都给当光了,不过他可不想有命取财无命花钱,他曾经听老人们讲起过女鬼勾汉子的事,一来二去就把男人的阳气吸光了,那些被鬼缠上的男人,最后都只剩下一副干皮包着的骨头架子。于是他对纸人说:“就算是你真心对我好,我也不能娶你,毕竟咱们是人鬼殊途,阴阳阻隔,这样做有违天道。”

白纸人说你既然如此铁石心肠,我也不勉强你,不过将来早晚有你后悔的那一天。你记住了,如果你的日子真到了穷得过不下去的时候,你就到十三里铺的荒坟来找我,在那片坟地的最中间有座没有墓碑的孤坟,里面的棺材就是我尸身所在,棺中有得是金银珠宝,只要你敢来,那些财物就尽管随意拿去花用。

说完,白纸人就一动不动了,胡国华壮着胆子,点了把火将白纸人烧成了灰烬。

后来有几次穷得实在没办法了,就想去十三里铺挖坟,但是到最后还是忍住了,东借西凑的把日子混了下来。两年以后他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终于去了那片坟地,不过那是后话,咱们暂且不表。

正文 第二章 鼠友

这年的春节发生了很多事,胡国华扎个纸人骗他舅舅钱的事情终于败露了,舅舅生气上火,一病不起,没出三天就撒手归西了。

胡家的亲戚朋友都象防贼似的防着他,别说借给他钱了,就连剩饭都不让他蹭一口。胡国华把家中最后的一对檀木箱子卖了两块银洋,这箱子是他母亲的嫁妆,一直想留个念想,没舍得典当。但是烟瘾发做,也管不了那许多了,用这两块钱买了一小块福寿膏,赶回家中就迫不及待的点上烟泡倒在床上,猛吸了两口,身体轻飘飘的如在云端。

此刻他感觉自己快活似神仙,平日里那些被人瞧不起,辱骂,欺负的遭遇都不重要了。又吸了两口,忽然发现自己的破床上还趴着个黑呼呼的东西,定睛一看,原来床角上趴着一只大老鼠,这老鼠的岁数一定小不了,胡子都变白了,体型跟猫差不多大,它正在旁边吸着胡国华烟枪里冒出的烟雾,好象它也晓得这福寿膏的好处,嗅着鼻子贪婪的享受。

胡国华觉得有趣,对大老鼠说:“你这家伙也有烟瘾?看来跟我是同道中人。”说完自己抽了一口,用嘴向那老鼠喷云吐雾,老鼠好象知道他没有恶意,也不惧怕他,抬起头来接纳喷向它的烟雾。过了半晌,似乎是过足了瘾,缓缓的爬着离开。

如此数日,这只大老鼠每天都来同胡国华一起吸烟,胡国华到处被人轻贱,周围没有半个朋友,对这只老鼠惺惺相惜颇有好感,有时候老鼠来得晚一点,胡国华就忍着烟瘾等它。

但是好景不长,胡国华家里就剩下一张床和四面墙了,再也没有钱去买烟土,他愁闷无策,叹息的对老鼠说:“老鼠啊老鼠,今天我囊謦粮绝,可再没钱买福寿膏了,恐不能与你常吸此味。”言毕唏嘘不已。

老鼠听了他说话,双目炯炯闪烁,若有所思,反身离去。天黑的时候,老鼠叼回来一枚银元放在胡国华枕边,胡国华惊喜交加,连夜就进城买了一块福寿膏,回来后就灯下点烧了,大肆吞吐,和老鼠一起痛快淋漓的吸了个饱。

第二天老鼠又叼来三枚银元,胡国华乐得简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想起来以前念私塾时学的一个典故,就对老鼠说:“知管仲者,鲍书牙是也,君知我贫寒而厚施于我,真是我的知己啊,如不嫌弃,咱们就结为金兰兄弟。”从此与这只老鼠称兄道弟,呼其为“鼠兄”,饮食与共,一起抽大烟,还在床上给它用棉絮摆了个窝,让老鼠也睡在床上。

人鼠相安,不亚于莫逆之交,老鼠每天都出去叼回来银元,少则一二枚,多则三五枚,从此胡国华衣食无忧。多年以后我的祖父回忆起来,总说这段日子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就这么过了多半年,胡国华渐渐富裕了起来,但是不是有那么句话吗?发财遇好友,倒霉碰小人,也该着胡国华是穷命,他就被一个小人给盯上了。

村里有个无赖叫王二杠子,他和胡国华不一样,胡国华至少曾经富裕过,怎么说也当过二十多年的“胡大少爷”。

王二杠子就没那么好的命了,从他家祖上八辈到他这代,都没穿过一条不露腚的裤子,他看胡国华家业败了,幸灾乐祸,有事没事的就对胡国华打骂侮辱,欺负欺负当年的胡大少爷,给自己心里找点平衡。

最近他觉得很奇怪,胡国华这穷小子也没做什么营生,家里能典当的都典当了,他家亲戚也死的差不多了,怎么天天在家抽大烟?他这买烟土的钱都是从哪来的?说不定这小子做了贼,我不如悄悄地盯着他,等他偷东西的时候抓了他扭送到官府,换几块大洋的赏钱也好。

可是盯了一段时间发现胡国华除了偶尔进城买些粮食和烟土之外,基本上是足不出户,也从不跟任何人来往。越是不知道他的钱是怎么来的,王二杠子就越是心痒。

有天胡国华出去买吃的东西,王二杠子趁机翻墙头进了他家,翻箱倒柜的想找找胡国华究竟有什么秘密。突然发现床上有只大老鼠正在睡觉,王二杠子顺手把老鼠抓起来扔到炉子上正在烧的一壶水里,然后把壶盖压上,心想等胡国华回家喝水,我在旁边看个乐子。

还没等王二杠子出去,胡国华就回来了,正好把他堵到屋里,胡国华一看壶里的大老鼠,已经给活活烫死了,顿时红了眼睛,抄起菜刀就砍,王二杠子被砍了十几刀,好在胡国华是个大烟鬼,手上无力,王二杠子虽然中了不少刀,却没受致命伤,他全身是血的逃到保安队求救,保安队的队长是当地一个军阀的亲戚,当时正在请这个军阀喝酒,队长一看这还了得?光天化日之下就持刀行凶,没有王法了吗?赶紧命几个手下把胡国华五花大绑的捆了来。

胡国华被押到堂前,保安队长厉声喝问,为何持刀行凶要杀王二杠子?

胡国华泪流满面,抽泣着述说了事情的始末,最后哀叹着说:“想我当初困苦欲死,没有这只老鼠我就活不到今日,不料我一时疏忽竟令鼠兄丧命,它虽非我所杀,却因我而死。九泉之下负此良友,情何以堪,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既然砍伤了王二杠子,该杀该罚都听凭发落,只求长官容我回家安葬了我的鼠兄,就是死也瞑目了。”

还没等保安队长发话,旁边那个军阀就感叹不已的对胡国华说道:“他奶奶的,不忘恩是仁,不负心是义,对老鼠尚且如此,何况对人呢?我念你仁义,又看你无依无靠,日后就随我从军做个副官吧。”

枪杆子就是政权,乱世之中,带兵的人说的话就是王法,军阀头子吩咐手下,把那个王二杠子用鞭子抽一顿给胡国华出气,又放了胡国华回家安葬老鼠,胡国华用木盒盛殓了老鼠的尸体,挖个坑埋了,哭了半日,就去投奔了那个军阀头子。

常言说得好:饿时吃糠甜如蜜,饱时吃蜜都不甜。人到了穷苦僚倒之时,别人就是给他一碗粥、一块饼也会感恩戴德,何况老鼠赠送给胡国华那么多的钱财,当然老鼠的钱也都是偷来的。圣人说渴死不饮盗泉之水,不过那是至圣至贤之人的品德标准,古人尚且难以做到,何况胡国华这样的庸人呢?以前听说在房中吸烟,时间久了屋内的苍蝇老鼠也会上瘾,此言非虚。

正文 第三章 荒坟凶尸

从那以后胡国华就当了兵,甚得重用,然而在那个时代,天下大乱,军阀混战,拉上百十人的队伍就能割据一方,今天你灭了我,明天他又收拾了你,没有几个势力是能长久生存下去的。胡国华所追随的这个军阀势力本来就不大,不出一年就在抢地盘的战斗中被另一路军阀打得七零八落,部队死的死、逃的逃,提拔胡国华的那位军阀头领也在混战中饮弹身亡。

兵败之后,胡国华跑回了老家,这时他家里的破房子早就塌了,又逃得匆忙,身上没有带钱,连续两天没吃过饭了,烟瘾又发作起来,无法可想,只好把手枪卖给了土匪,换了一些烟土粮食,以解燃眉之急。

他一寻思,这么下去不是事啊,这点粮食和大烟顶多够支撑三五天的,吃光抽净了之后该怎么办?这时他想起了那个附在白纸女人身上的亡魂说的话来,等到穷得过不下去了,就去十三里铺的荒坟中找一座没有墓碑的孤坟,她说那里边有她陪葬的金银首饰。

此时的胡国华当过兵打过仗,胆子比以前大多了,胡国华在军队里曾经听个老兵油子说过很多盗墓的事,盗墓在民间又叫“倒斗”,能发横财,但是抓着了也是要掉脑袋的,所以他没敢在白天行动,把心一横,在一个毛月亮的晚上点了盏风灯,抗了把铁锹,就去了十三里铺的坟地。

(那位看观问了,什么是毛月亮?就是天上没云,但是月光却不明亮,很朦胧。当然现代人都知道,这是一种气象现象,学名叫做月晕,表示要变天刮大风了,可是那个年代的农村里谁懂这些科学的解释?有些地方的乡下人就管这种月亮叫长毛毛的月亮,还有人说这种月色昏暗的夜晚,是孤魂夜鬼最爱出来转悠的时刻。)

等到了地方,他先喝了身上带的半斤烧酒,以壮胆色。这天夜里,月冷星寒,阴风嗖嗖的刮着,坟堆里飘荡着一片片磷火,不时有几声叽叽吱吱的怪鸟叫声响起,手中的风灯忽明忽暗,似乎随时都可能熄灭。

胡国华这时候虽然刚喝了酒,还是被这鬼地方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这回可好,那半斤烧刀子算是白喝了,全顺着汗毛孔出去了。

好在这是一片野坟,谁都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附近完全没有人烟,大喊大叫也不怕被人听见,胡国华唱了几段山歌给自己壮胆,但是会的歌不多,没唱几句就没词了,干脆唱开了平日里最熟悉的“五更相思调”和“十八摸”。

胡国华硬着头皮战战兢兢的到了这一大片坟地中央,那里果然是有一座无碑的孤坟,在这一片荒坟野地之中,这座坟显得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这座坟除了没有墓碑之外,更奇怪的这坟的棺材没在封土堆下面,而是立着插在坟丘上,露出多半截子。棺材很新,锃明瓦亮的走了十八道朱漆,在残月的辉映下,泛着诡异的光芒。

胡国华心中有些嘀咕,这棺材怎么这样摆着?真他娘的怪了,怕是有什么名堂。不过来都来了,不打开看看岂不是白走这一遭?没钱买吃的饿死是一死,没钱抽大烟犯了烟瘾憋死也是一死,那样还不如让鬼掐死来得痛快,老子这辈子净受窝囊气了,他奶奶的,今天就豁出去了,一条道走到黑。

打定了主意,抡起铁锨把埋着棺材下半截的封土挖开,整个棺材就呈现在了眼前,胡国华是个大烟鬼,体力很差,挖了点土已经累得喘作一团。他没急着开棺,坐在地上掏出身上带的茯蓉膏往鼻子里吸了一点。

大脑受到鸦片的刺激,神经也亢奋了起来,一咬牙站起身,用铁锨撬开了棺材盖子,里面的尸体赫然是个美女,面目栩栩如生,只是脸上的粉擦得很厚,两边脸蛋子上用红胭脂抹了两大块,在白粉底子的衬托下显得象是贴了两帖红膏药,她身上凤冠霞披,大红丝绸的吉祥袍,竟然是一身新娘子的妆扮。

这具女尸绝不是两年前曾经见过的那个大脸盘子女人,而且那个纸人是两年前让他来挖墓,过了这么久,就算当时那女尸刚入殓,到这两年之后也该腐烂了呀,难不成她变成了僵尸?

但是此时,胡国华早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他的眼睛里只剩下那棺中女尸身上的首饰,这些金银宝石在风灯的光线下诱人的闪烁着,还有放在她身旁陪葬的那些用红纸包成一筒一筒的银元,并有许多的金条,简直数都数不清。

这回可发了大财了,胡国华伸手就去撸女尸手上配戴的祖母绿宝石戒指,刚把手伸出去,那棺中的女尸突然手臂一翻,抓住了他的手腕,力量奇大,钢钩一般的长指甲,有一寸多陷入胡国华手腕上的肉里,挣脱不得。胡国华被她抓得痛彻心肺,又疼又怕,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女尸睁开双眼,从二目之中射出两道阴森森的寒光,胡国华被她目光所触,冷得全身打颤,就象掉进了冰窟窿,连呼吸都冒出了白气。

女尸冷笑一声说道:“你小子果然是个财迷心窍的,象你这种下贱之辈只要有钱是不是什么事都肯做?我看你长了心肝无用,我先替你收起来吧。”

胡国华一听对方想要自己的心脏,那如何使得,急忙道:“不可……不可……”女尸不容他多言,扯去他的衣服,用长长的指甲当胸一划,一颗鲜活的人心从胡国华的胸膛里蹦了出来,女尸伸手抓住,血淋淋的一口吞到嘴中,嚼也不嚼就囫囵个儿的咽了下去。

胡国华大吃一惊,低头一看,自己的胸口上有个伤疤,也不觉得疼痛,只觉得意识越来越模糊,心中空空如也,想不起来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趴在地上对那女尸连连磕头。

女尸坐在那口竖着的棺材顶端,冷冷的对胡国华说道:“你现在做了我的傀儡,我不会亏待你,一定会给你荣华富贵,你替我引八八六十四个女子到这处坟地,让我吃了她们的心肝,若出了半点差错,就先要了你的狗命。”

此时胡国华哪里敢不听她吩咐,书中代言,原来那女尸是个百年尸魔,她自己被为了躲避劫数,暂时离不开这片藏身的坟地,就设计骗胡国华这样见钱眼开之徒来挖坟,再威逼利诱的让他去抓来无辜女子供她活吃人心,待她吃满了六十四颗女子的心肝之后,就算神仙下界也受她不得了。

胡国华屁滚尿流的离开了十三里铺坟地,刚才被吓得屎尿齐流,回去之后先偷了邻居家晾晒的一条裤子换上。心想这回可麻烦了,我自己连个老婆都没有,可上哪里给这妖怪去找女人,又想到自己好象是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被那怪物取走了,究竟是什么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反正非常非常重要,如果找不到女人送给她吃,自己这条命就保不住了,这可如何是好?

脑中胡思乱想,忽然手中摸到刚才换下来那条臭裤子口袋里的两根大金条,正是那女尸主子赏给他的,胡国华眉头一皱,想出一个馊主意来,唉,为了活命,只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一想到良心二字,就觉得怪怪的,不过现在想不了那么多,最重要的是好死不如赖活着,缺德就缺德吧。

第二天一早,先到县城里把金条兑成现大洋,找了间烟馆吸了个痛快,又花了十块现大洋,在一个穷山沟的村子里买了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民国初年,虽然明令禁止人口买卖,但是老百姓穷得活不下去了,卖儿卖女的事屡见不鲜,政府也禁止不住,这条法律形同虚设。

买走了这大姑娘,在路上,胡国华告诉她自己是买了她回去当媳妇的,让她不用担心,咱俩回去好好过日子,你跟了我,日后让你吃香的喝辣的,穿金的戴银的。大姑娘名叫小翠,乡下女子脸皮儿薄,红着个脸也不敢抬头看他,一声不吭的任凭他带着走路。胡国华就牵了托5摹18喟斓木吞焯熳呗淼扑频睦炊蹦悖还行┤思岢值搅俗詈螅筒蝗ゲ宥樱隳馨盐以趺醋牛孔詈笳庋娜艘簿投剂粼诔抢锘垢才殴ぷ髁恕v泄氖戮褪钦庋挡磺宄交钤胶浚涝兑膊恢拦嬖蚴鞘裁矗惫嬖蛴植皇敲扛鋈硕济靼椎摹?br/》

当时我太年轻,也不知道上山下乡具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这种家庭出身的想参军是肯定没指望了,留在城里也没人管安排工作,不插队也没别的地方可去,我一想插队就插队吧,我就当是广阔天地炼红心了,反正是离开家,要插就插得越远越好。

我们这里的大部分人都选择去云南新疆插队,我选择了去内蒙,跟我一样的还有我一哥们儿王凯旋,他比平常人白一些,胖一些,所以外号叫胖子,我们插队去的地方叫岗岗营子,这地名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过,直到他们告诉我是去这岗岗营子的那一刻,我才刚知道世界上原来还有这么个地方。

坐火车离开家的时候,没人来送我们,比起那些去部队参军的热烈欢送场面,我们这些知青离家的情景有些凄惨悲壮。我随身只带了那本藏在公共厕所房顶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我不知道这是本什么书,只不过这是我家里唯一一样保留下来的东西,我想带在身上,等到想家的时候拿出来看看也好。

正文 第四章

大山里的古墓

虽说是内蒙,其实离黑龙江不远,都快到外蒙边境了。居民也以汉族为主,只有少数的满蒙两族。如果没去过岗岗营子,你永远也想不出来那地方多艰苦,我们这一拨知青总共有六个人,四男两女,一到地方就傻眼了,周围全是绵延起伏的山脉,和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出了屯子走上百十里地也看不见半个人影。

这里根本不通公路,更别说通电了,点个油灯都属于干部待遇了,在这地方使手电筒相当于现在住总统套房。在城里完全想象不到,我们当时还以为祖国各地全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呢。

不过那时候也觉得新鲜,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山,好多山里产的东西也是头一次吃到,这附近的山比较富,山货很多,河里还可以捞鱼,倒不愁吃不饱饭,后来回城后听他们去陕西插队的说他们那才真叫苦呢,这几年就压根没见过一粒象样的粮食。

知青的活不太重,因为这地方靠山吃山,农作物种的不多,夏天的晚上我们轮流去田里看庄稼,因为怕被野兽啃了,所以每天晚上得有一两个人住在庄稼地里过夜。

山里的庄稼不是象华北平原那样的千里青纱帐,而是东边一块,西边一块,哪地平就在哪开一块田。所以晚上要经常出去走动,这天夜里正赶上我和胖子搭伴,胖子在草棚里睡觉,我出去转了一圈,一看也没什么事,回去睡觉得了。

快到草棚的时候,我看见距离草棚不远的地方有一大团圆呼呼的白影,我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确实不是看花眼了,但是天太黑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也看不清楚,我那时候不信有鬼,以为是什么动物,于是我捡了条木棍想把它赶跑。

一片漆黑之中一团白花花的事物,而且还在微微晃动,这究竟是什么东西?也不象是动物,可是如果不是动物它又为什么会动?天太黑,我又没有煤油灯照明,分辨不出那是何物。

我虽然不怕鬼怪,但是面对未知的事物时,始终还是存在一些畏惧的心理,不敢抡棍子直接去打,我手中的这根棍子,其实就是从地里随手捡来的粗树枝,我用树枝轻轻捅了捅那堆白生生的东西,很软……突然在黑暗中听见胖子大叫:“啊……干什么?胡八一!你用树枝捅我屁股干什么?”

一场虚惊,原来是胖子白天吃了不干净的果子,晚上闹肚子,蹲在那里放茅,黑夜里就他的大白屁股显眼。

第二天早上,胖子不依不饶的要我对他进行补偿,自称昨晚让我吓死了一百多万脑细胞,我说就你那大脑,能有那么多脑细胞吗?我跟你都是穷光棍,接受了最高指示来农村接受很有必要的贫下中农再教育,你想让我拿什么补偿你?我可跟你提前说,做为你亲密的革命战友,我的全部家当就只剩下现在身上穿的这最后一条裤子了,你总不会要我拿这条裤子补偿你吧?

胖子满脸坏笑着说那倒不用,我昨天在团山子那片老林里见到一个非常大的蜂窝,你跟我去把蜂窝捅了,咱们弄点蜂蜜冲水喝,还可以用蜂蜜跟燕子她爹换兔子肉吃。

燕子是个姑娘的名字,她爹是村里有名的老猎人,我和胖子都住在她家里的知青点,她们父女两个经常进山打猎,时不时的请我们吃野味,我们一直觉得总吃人家的好东西有点过意不去,但是我们实在太穷,也没什么东西可以用来还请燕子父女。

胖子发现了一个大蜂窝,我们就决定弄些蜂蜜回来送给燕子,俩人都是急脾气,说干就干,以前在城里我和胖子都是全军区出了名的淘气大王,捅个蜂窝不算什么,比这厉害十倍的勾当也是经常耍的。

我怕迷路就找燕子借了他的猎犬,这是条半大的小狗,它是燕子自己养起来的,燕子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栗子黄,还一直没舍得带它出去打猎,见我们要去团山子玩,就把狗借给了我们。

团山子离我们村的直线距离不算远,但是由于没有路,翻山越岭走了半日才到,这片林子极大,村里的人曾警告过我们不要进去,说里面有人熊出没,我们见过村中有个只有半边脸的男人,小时候就在这里遇到了人熊,好在燕子她爹及时赶到,开枪惊走了人熊,把他救了下来。但是那孩子的脸还是被人熊舔了一口,人熊的舌头上全是倒生的肉刺,一舔就舔掉了一大片肉,他的左脸没有眼睛耳朵,鼻子和嘴也是歪的。都四十多岁了,还讨不到老婆,村里的老人们说起他的事,都要流眼泪的。

我们虽然胆大,也不敢冒然进入原始森林,胖子所说的那个蜂巢是他跟村里人来采松籽油时,在森林边缘发现的,蜂巢在林子外边靠近一条小溪的大树上。

不过出乎预料之外的是,这蜂窝太大了,比我们以前捅过的那些加起来还要大,从远处看,就象是树上挂了一头没有四肢的小牛犊子,里面黑压压的巨大蛰蜂飞来飞去,嗡嗡声震耳欲聋。

我说小胖你他妈的就坑我吧,这是蜂窝吗?这简直就是一大颗马蜂原子弹啊,这要捅炸了还得了?胖子说没错,要是普通的蜂窝还用得着找你吗?我自己就顺手解决了,怎么样?你还敢不敢干?

我说这算什么,我们的队伍是不可战胜的,连美帝国主义的飞机坦克咱都不怕,能怕几只小蜜蜂?全是他奶奶的纸老虎,干他娘的,今天咱们吃定蜂蜜了。

话虽如此说,却不能蛮干,稍有失误就会被马蜂活活蛰死,这种蜂如此巨大,肯定是有毒的,不用多,挨这么一两下就完了。刚好旁边有条小河,这就叫天助我也,我先拿出一块饼子掰了两块,喂栗子黄吃了,让它远远的跑开。然后各自把带来的军大衣穿上,戴了狗皮帽子扎了围脖,戴上手套,帽子前面遮了一块找女知青借的透明沙巾,检查全身都没有半点露出皮肉的地方之后,让胖子找了两枝空心的苇子,一人一棵,准备等会儿跳到河里躲避蜂群攻击时用来呼吸。

准备停当之后,我们俩象两只臃肿的狗熊一样,一步三晃的来到树下,我手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