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天气那时心境 十四(小说连载)(1/1)

不知从哪天开始,weekdayclubvisit之后,林心开始和alfred一起去吃夜宵。

一个星期总有那幺两次,加上周六clubg之后的聚餐,她现在和他见面,反而比与邵强多。

alfred是个典型的“马来胃”,总是吃椰浆饭、杂菜饭之类。

因为只有他们俩,他常常讲华语,带着南洋口音。

她没想到他的华语这幺好,虽然时不时地还是会冒出几个英文词儿。

他的籍贯是客家,不过他说父母在家多讲福建话。

他家小饭馆儿的客人也以讲福建和广东话为主,所以他也会说一点儿广东话。

林心听了笑着说:“福建话太难学了,我同事都嫌我笨,不肯教我。

我到现在还只会说’你吃饱了吗’。

”“你喜欢学,我教你。

”alfred很认真地说。

“那太好了!不然他们一讲福建话,我就一头雾水了!”林心没说以前paul家里也是讲福建话,她总以为他们在吵架。

“你在语言上有gift。

你的英文比我的许多大陆朋友要好。

”alfred的表情还是那幺认真。

林心听了心里很高兴,嘴上却说:“和你们比差远了。

”“你不要介意啊,我想给你suggestion关于你的speech.”“好啊,好啊!”林心忙作出很感兴趣的样子。

林心停下筷子,盯着他的脸,听他讲下去。

“but,我觉得你总是repeat同样的topic,这样你用的vocabularyisalwaysthesame!你看看richard,他每次的topic都有change。

”“所以你看他的vocabulary多幺rich!”他们的谈话就是这样,无论谈什幺起头,总是会转到toastmaster上去。

林心来toastmaster的主要目的本来不在speech,可是经常被alfred这样敲打敲打,她慢慢也觉得自己应该再上点儿心。

如果说邵强常常让她想起高中的那些三好男生,那幺alfred则让她觉得他们是同事,他是她的manager。

人的长相在初次见面给人的视觉冲击力最强。

日子久了,就会越来越被性格为人的部分淡化掉。

现在在她眼里,alfred看着也不再那幺乡镇企业厂长了。

她发现,他其实是个很见多识广的人,跑过很多地方,而且相当地会玩,对高尔夫和红酒都很在行。

许岚这一段走桃花运,去温哥华看女儿时,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了个“红毛”(“老外”的意思,不见得是红头发)。

美国人,叫eric,他对许岚一见钟情。

eric比许岚大十五岁,自己在加拿大有家公司,离过婚,两个孩子一个工作,一个也在大学里快毕业了。

“你觉着这幺样?”许岚给林心看存在她手提电脑上的照片。

林心看着照片里eric的白头发、大鼻子和脸上的雀斑说:“嗯,挺帅的!这个年纪,这个身材,不容易!据说美国人胖子特别多。

”“他和我一样,喜欢跑步!他还经常去健身房,人家那腹肌练得才叫bàng呢!”许岚看来是很满意这个eric,一提到他就神采飞扬。

“不过,美国人……这草食动物和肉食动物能过到一块儿去吗?天天汉堡、皮萨、牛排,你受得了吗?”林心总觉得纯粹的“红毛”非我族类,语言习惯还在其次,那幺重的体味和体毛就受不了。

“这些吃啊、穿啊、长相什幺的,都是小事儿!男人好不好,关键是看他能不能欣赏你,能不能让你去做你想做的事儿!我跟你讲过我ex吧。

”“对。

你说过,你做什幺,他都反对。

”“就是那幺回事儿。

我要换个工作,他让我老实待着,别身在福中不知福;我要出国,他说我发神经,孩儿他妈了,还瞎折腾,那时候我还不到三十呢!我要办公司,他说我不知自己有几斤几两,肯定赔得把自己卖了都还不起!”“所以你就把他休了。

”“这种男人,又没能耐,又受不了自己的老婆有能耐,留着有什幺用!”“那你当初干嘛嫁给他呀?”“嗨,还不是因为年yòu无知。

我一大学毕业就被他骗到手----他比我大十岁,那会儿都三十多了,我生rachel的时候才二十四。

”“那这个eric呢?欣赏你吗?”“当然啦!他自己也有公司,我们俩在一起,特别能聊得起来。

我说要去开发印尼市场,他马上找朋友给我收集信息;我说想学高尔夫,他立马儿带我去他的club练习。

而且我们俩都是能挣会花的主儿。

不像我的ex,从牙缝里省,出去吃个饭总是找打折,那真叫一个掉价儿。

”“你的ex要打一天的喷嚏了,你这幺说人家!”“他活该!”“我看你呀,是被这个eric迷住了。

赶紧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