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花市惊变,黑榜高手(1/1)

花市灯如昼。

虽然欧阳修的《生查子·元夕》所表达的是悲伤之感,花市灯如昼的热闹也不过是为了衬托后面“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的悲愁,但这五字却高度地概括了元宵的繁华。

烟火璀璨,沈若凡和秦语曦两人走在繁华街道上,沈若凡手里还提着个美丽的花灯,自是他的胜利品。

这些个花灯灯谜的确巧妙,可沈若凡和他死党蚊子一起的时候有事没事的便闲着玩对联灯谜,这些真难不倒沈若凡。

“你该回去了吧,出来这么久的时间。”沈若凡道,花市逛了大半倒是有意思,但越是人多热闹的地方就越容易发生点事情,方才一路走来,他明显看见几个人神色有异,虽然应该不是冲着他们来的,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作为一名不光荣的飞盗,沈若凡很怕麻烦。

是以,沈若凡一边不怕死,一边又胆小。

“回去?”秦语曦面具下的俏脸微微皱眉,“我这次好不容易翻墙出来,要是这次乖乖回去,下次再出来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言语之中尽是不舍。

这么自在,和朋友在这种繁华有趣的古街道游玩,她真的很少。

“那便再玩一阵子吧,只是你真不怕我居心不良啊,你我一共也才见了不到两面。”沈若凡道,除非是那特定的人特定的事,否则沈若凡素来都是比较好说话的,而且美人要求,他也很难硬着心肠。

“因为我觉得你是个好人啊。”秦语曦笑道,声音之中带着股雀跃,兴奋地向前走去,

沈若凡脸色一滞,摸了摸脸上的猪头面具,八戒貌似从来不戒色来着?谁说我就是个好人的?

又一张好人卡,得,再收几张,组成一套典藏版。

心中想着,沈若凡耳旁却正听来一阵喧闹声,只见一匹高头大马好似失控般疾驰而来,而在它前面的正是秦语曦。

沈若凡见状一惊,连忙放下手中花灯,情急之下,大步跨出,一跃拉住秦语曦的手往后退,秦语曦一个跌撞直接撞在沈若凡怀里,不禁面色一羞,幸好戴着面具无人知晓。

沈若凡将秦语曦无恙,君子地松手,将目光看向趋势未竭直撞在了一边小摊上的大马,也是这时,沈若凡才瞧见原来这匹马还中了几箭,鲜血不断流下,马上还有骑士,只是马尚且如此,骑士又能好到哪里去?身中一箭,而且观其位置乃是要害,如今怕是非死不可。

叹了口气,沈若凡便想带着秦语曦离开,此事显然不能同这骑士计较,莫说他是无心,秦语曦也无事,就算有意秦语曦有事,也没办法,因为他已经一条腿进了黄泉路,还能怎样?至于留下,便是自找麻烦。

便是自己孤身一人也不愿招惹这麻烦,何况身边还带了个秦语曦。

只是沈若凡不欲惹麻烦,这护卫却是找上了他,眼见周围一群人都避之不及,唯有沈若凡敢上前来,还能从容救下秦语曦,开口哀求道:“公子,有……贼人,请……交到怡乐楼周大小姐,必有重谢……”说着话将怀里拿出一个盒子来。

言毕,这护卫便倒地不起,已是断了气。

沈若凡闻言脚步一停,江南一带,有资格叫周大小姐的,应当就只有周若眉一个人,若是关系到她,便不能置身事外。

心中还未下定决心,沈若凡便见到仿佛之上几道人影闪过,心中一惊,给了秦语曦一个眼色,让她自己混入人群当中回去,随即就自己一个人朝一边的小巷子里面拐去。

秦语曦脸色微变,却也知道自己虽然等级不低,内力尚可,但是没有交手的经验薄弱,而且轻功很差,跟上去也只会麻烦沈若凡。

眼神一定,秦语曦朝着完全相反的方向跑去,怡乐楼,算是城内最大的酒楼,她虽只出来过几次,但对这大酒楼却是知道在何处的。

沈若凡拐到巷子当中,没有犹豫地就运动起了自己的轻功,身若飞燕,影若惊鸿。

身后诸人不曾料到沈若凡的轻功竟然这般厉害,心中惊诧,纷纷紧追而上,已经到了这般地步,决不能功亏一溃。

“嗤”

一声猛烈的破空声响起,沈若凡感觉身后一阵危机袭来,不假思索左脚踩动屋是在黑道威风凛凛,就算是白道上官面上的人物也都忌惮三分。

山寨之上总共六把交椅,一行人也不知是机缘巧合,还是传记小说看多,自二当家到六当家五人竟全部都是水浒当中的名号。

二当家智多星吴宗便是那个羽扇书生,在黑榜上排六十四,早年是个书生,但屡次落第,便入了绿林,为人心狠手辣,却也狡猾多端。

三当家入云龙公孙标便是那个皂服道士,在黑榜排五十八,早年是个道士,后来不知怎么的,一把火烧了道观,也入了绿林。

四当家花和尚石勇便是那胖大和尚,在黑榜上排名五十,是除了大当家之外武功最高的一人,和水浒当中那个行侠仗义的鲁提辖不一样,这个花和尚是名副其实的花和尚,好酒好色又贪财,所以被人赶出寺庙。

五当家没羽箭张亮就是那个放冷箭的,在黑榜排八十二,一手箭法却是少有。

六当家鼓上蚤白浩就是最先追上沈若凡的矮小瘦子,黑榜排列九十八,武功最烂,险些跌出黑榜,但最擅长轻功和偷鸡摸狗的事情,如今在盗榜上倒是前二十的人物。

至于大当家燕南飞,则是个另类,既不是托塔天王也不是及时雨、呼保义,而是霸王。

善使春秋刀法,一手霸王刀纵横山东无敌手,自号霸王,黑榜之中排四十六名,算是天下数得着的高手。

“你倒还有几分见识,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就是山东霸王燕南飞,识相的就将你手中的东西交出来,我怜你一身轻功修炼不易,让你上山当个统领,日后若立功劳,也给你把交椅做做。”那魁梧男子豪气十足道,他本是山东的,不是这江南一带的人,但是沈若凡怀里的东西太值钱,值得他倾巢出动,而追了沈若凡一路,又见沈若凡轻功不凡,所以起了些爱才之心。

至于结果,燕南飞并不担忧,因为方才一番交手,确定沈若凡不过是轻功好些罢了,手上功夫不值一提,所以显得大气十足。

沈若凡面上浮现出一分冷笑,不屑地看向燕南飞,当个统领,做把交椅?你当老子傻啊,没事找事上山跟你们当土匪,山东绿林好汉也就是说说,其实打架劫舍的,没几个是不该死的。

尤其是这帮人,为了杀人越货的,干脆纵火烧街。

沈若凡虽然当了飞盗,可是他的志向是高远的,上山当土匪头子不存在的。

何况,当了土匪,怎么自在啊?

真要加入势力,还真不如加入不二庄。

当下,沈若凡冷笑道:“我道是谁,原来就是个山东那个沽名钓誉的没脑子土匪头子,拿着把刀就以自己是霸王,就你也配。西楚霸王项羽,纵死亦是鬼雄霸王,华夏战神,率先破秦主力,以三万军大破刘邦56联军。而你也配这霸王二字?当真是牛不知角弯,马不知脸长。”

燕南飞眼中怒火一闪,寒声道:“当真不知死活,好,今日我就让你看看何为霸王。送你下去见项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