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时间飞快(1/1)

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到了七五年年末,这年的冬天要比以往来得早了半个月, 天气很快冷下来, 泛黄的树叶扑簌簌往下掉。

明亮艳丽的女孩围着大红色的粗毛线围巾,小脸埋进衣服里, 哆哆嗦嗦跑进办公室, 转手关上了门。

宋明宝吸了吸鼻子,身后的冷空气随之灌进脖子里,她哆嗦了一下。“太冷了。”

“可不是, ”方梅笑着看向对面的女孩,一个恍然, 一年快要过去了, 而对面的女娃仿佛又更耀眼了, 外貌娇美,娇气而知世故。

她和宋明军的事情没成, 不是家人阻拦, 而是宋明军本身不喜欢她, 他认识秦芸的那一年, 秦芸也是这么一个活泼多话的女孩,这才过了多久,他想把更多的心思都放在工作上。

方梅曾经说过不放弃,她几乎抛弃了自己的脸面,但是没有用,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宋明军很果断, 他不想耽误一个女孩,花了十分钟的时间跟她说得明明白白的。

当时方梅笑了笑,很爽快放弃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方梅面对宋明宝有些不自在,但后头她有想开了,一开始喜欢上宋明军的是她,尔后不成果断放弃的也是她,她是有担当的人,那就要需要承担自己所造成的后果。

相亲那件事仿佛就是一段插曲而已,如今她们又和好如初。而她又开始了相亲,上周相中了一个,那人在副食厂工作,对她还挺好的,她准备再看看。

“明宝,你这个围巾真好看。”方梅发自内心地称赞,大红色衬皮肤白,围巾勾得也好看。

宋明宝取下围巾,那白嫩透红的小脸蛋露了出来,她笑着露出大白牙,“还要多谢你教我织毛巾。”

方梅不以为意地笑了笑,真心夸她,“我再怎么教,也得靠你自己聪明手巧啊。”

李江娣捧着搪瓷杯哆哆嗦嗦地走过来,细声道,“你们下午去供销社想买啥?”

上班时间还没到,女孩子都喜欢凑在一起谈论供销社的新鲜东西。

宋明宝叠好毛巾放下,“我想再买两斤灰色的粗毛线,趁着天气还没彻底冷下来,再织一条。”

李江娣,“快年底了,我买几尺布给弟弟妹妹做件衣服。”

方梅在拿起桌上的搪瓷杯去倒茶,“我不缺啥,不过我倒是想买半斤红糖,红糖喝了对身体好。”

她们有一句没一句地唠着。

如今天冷,厂子里有福利,冬天的下午下班时间比夏天早了一个小时,因而她们才能相约着去供销社。

宋明宝这段时间陆陆续续存下不少钱,早已不知不觉学会了为自己的小家顾虑。

天黑得快,她们匆匆忙忙去供销社逛了半小时,买了各自想买的东西,在门口分别都各自回家了。

宋明宝买了两斤粗毛线,其实一般戴脖子上的围巾大约四两毛线就够了,不过她想多织几条,每一条织厚实才能有保暖效果。

陆志城这段时间很晚回来,宋明宝热了一份菜自己吃了,这才暖着被窝一边织毛巾,手速要比织她那条快多了。

“下工了,你们俩先走吧,我今晚住这不回去了。”蔡老看着窗外的夜色,取下眼镜催促他们。

“好,那我们先走了。”

走到外头,何保缩了缩脖子,对旁边的人道,“还不知道要忙多久,”

陆志城拉上棉衣的拉链,明明是笨重的军绿色棉衣,穿在他身上既显瘦又显得双腿修长。

听着他说话,陆志城往前走了一步忽然问他,“你结婚的日子具体在什么时候?”

何保眼睛里爬上笑意,“快了,大概年前二十六,你到时候别忘了,兄弟还等着你呢。”

他说着又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勺。

“好,我会去的。”

何保和他的对象处了几年才终于决定结婚,也不容易。

陆志城回到家已经是夜深了,他打开家门,客厅里亮着一盏微弱的光。

“明宝?”

“我在,”听见声,宋明宝放下毛线想要下床。

陆志城此时已推开门,“别下来了,天冷了。”

宋明宝被子都掀开了,披了件外套,脚趾踩在棉鞋上一个瑟缩。

她拖着棉鞋走到他身边,抬头看见他疲惫的神色,握住他的手。

陆志城反手握住她,一眼就看穿她的想法,他掌心是热的,“我身上冷,别闹。”

“我去给你热菜,锅里有热水,你先洗澡?”既然不让她暖手,宋明宝三两下穿好衣服,几句话把事情安排好了。

固执也是真固执,还不是因为心疼。

陆志城无奈跟上去,她已经在烧水了。

听见脚步声,她回头,“我试了一下,水有些冷了,我再热一热。”

见她跃跃欲试,陆志城的话到了嘴边咽了下去,干脆站在那看她忙碌。

宋明宝的动作很快,几乎容不得他插手。

洗澡水很快烧好了,陆志城拎着水洗了澡,出来时热腾腾的饭菜已经摆在饭桌了。

吃饱喝足,陆志城推她去床上躺着,他洗了碗筷才进去。

一年四季,似乎冬天是抱着取暖最好的一个季节。

宋明宝冬天脚冷,也不知是不是钱丽让人配的药方歪打正着了,这年冬天躺被窝里倒是暖和得很快,不再冰冷得像冰块似的。

不过再暖和,都不如现成的陆志城抱得舒服,几乎躺下来的那一刻,宋明宝就将两只脚趴在他腿上取暖,侧着抱住他颤抖着。

陆志城掀开被窝再小心,也不免不了带进一股冷风。

陆志城那边的被窝还是冷的,宋明宝身上那点暖意被驱散得干干净净的。

“很冷吗?”陆志城微微撩开被子,让她露出鼻子来呼吸。

结果滑溜一下,他感觉到人又往里面缩了。贴在他腿上的脚确实是冷的。

陆志城轻轻翻了个身,侧对着他,双腿夹着她的,双手抱紧她,宋明宝终于慢吞吞地露出脑袋来,下巴搭拉在他肩膀上。

后知后觉,嘴唇哆嗦着,“冷,”

陆志城沉默着,夫妻俩这么抱着一动不动的,有他在,被窝暖得很快,宋明宝的脸蛋闷得红润起来。

陆志城闭着眼睛,声音拉得很低,“明天还会冷,估计要打霜了,多穿点。”

“嗯,”宋明宝舒服得昏昏欲睡,小脸红扑扑的,一听他这话又睁开了眼睛。

小手在他背后一下一下地挠着,无意识地。

“别闹,睡吧。”陆志城拍拍她背,安抚着她。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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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二十六那天,恰好是周末,那天天气难得暖和。

陆志城前一晚就问过小姑娘要不要跟他去吃宴席,宋明宝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原本何保还想请他当个伴郎,跟着他去接新娘的,后面怕他长得太帅会夺了风头,干脆放弃了这个念头。

何保在工程所有几个关系好的,包括年初去了边省的几个同伴,他都邀请了,他特意将同事安排在一桌,来的基本都带了家属,有的特意将家里小孩带了出来。

何保的婚礼是在老家办的,老家场所大,院子里就能摆下好几桌。

新娘子这头更没意见,因为何保住在城里,乡下住个三天就要回去的,不用伺候公婆。

喜气的场面从村口哄闹到何保家,一路上小孩叽哩哇啦的,又蹦又跳,气氛喜气洋洋。

结婚也要涂个喜庆,小孩闹得越欢,结婚的人越开心,进屋前,新娘取下缝在身上的包裹,抓了一大把往外面扔。

陆志城拉着小姑娘往后退了一步,他尤其还记得去年的事,不由得一笑。

“怎么了?”宋明宝扯他的袖口。

“没事,想到很久以前的事了。”

他这么一说,宋明宝愣了一下,她也想起来了。

她记得自己扔糖果那会,只想着把糖果和红枣丢出去,不想面对那些场面。

陆志城不落痕迹地看了她一眼,大手包裹着她的,很快松开。

“嗯?”宋明宝拿出来一看,一块有着囍字的奶糖。

陆志城在他的疑惑中摸摸她的脑袋,轻声道,“借一下他们的喜气,祝福我的明宝,以后的生活甜蜜如斯。”

宋明宝心脏扑通一下,笑容爬上了脸蛋,紧紧牵着他的手,“嗯,我会的。”

这会有人叫陆志城过去了。

大家的心思都在喜宴上,没人注意到他们那牵着的手,陆志城带她去了东北边那桌。

“陆同志,这里坐!”有人眼尖地看见陆志城,他旁边正好还有两个位置。

陆志城拉着宋明宝在旁边坐下,对他道了声谢。

“谢啥,大家都是革/命同志。”说话的人将近三十了,带着小儿子在旁边吃饭。

工程所的人大都不善言辞,他们擅长用脑用笔说话。

而说话的中年人,是何保有意安排在这桌活跃气氛的。难得他一个粗糙的大男人能想到这些。只不过何保可能高估这个中年男人了,打招呼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对比旁边那些桌,这桌子足够安静,不过他们宁愿安静一点。

旁边说话声叽哩哇啦的,借着亲戚关系牵扯来去,吧啦吧啦个没停。

很聒噪!只不过做喜事就图个热闹。

菜很快就上来了,何保和他的父母上来每桌打个招呼,再招呼他们不要客气。

陆同志坐的这桌吃饭夹菜还算相对有礼,至少没人粗鲁地上手抢。

陆志城夹了一块熏腊肉,“尝尝?”

别人是照顾儿子,或者自己吃,陆志城是一边照顾媳妇一边自己吃。

“嗯,”宋明宝尝了一口。

乡下负责做宴席的,一般都是有个几十年的厨艺在且被人认可的。

见她喜欢吃,每道菜上来之前,陆志城都会先夹一筷让她先尝。

作者有话要说: 想了很久,感觉不对,不适合,最后还是没有安排在一起~但大哥还是会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