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负责煮饭(1/1)

孙红英脾气一下没了, 站那自言自语两句,叫钱来娣帮她收着衣服, 别被水流顺走了, 她看了眼宋明宝,匆匆忙忙离开回家拿皂夹去了。

钱来娣, “早就该这样了, ”

别人家便宜有啥好占的,占不着回回捡人骂。

钱来娣还在心里嘀咕,她面前的人忽然蹲了下来, 慢吞吞地拿起肥皂抹在领口上。

嗬,还是件白衬衫呢!果然是城里人, 穿的都跟他们不一样。

不过, 刚才还红着眼呢?不生气了?钱来娣一头雾水。

生气?宋明宝现在都不知道生气二字怎么写, 她的心情就像树上掉下来的柿子,摔了个稀巴烂。

谁跟你们一样的人?!你们怎么能跟我比!就你们这个破地方!

手里的肥皂对准领口也不知擦多久了。

钱来娣不知该说啥, 随便找了个理由安慰她, 结果越安慰越糟糕。

“我们村其实挺好的, 村里以前有几个女知青, 跟你一样都是城里来的,盼着回城去没个盼头,嫁了村里的汉子,现在都结了婚,娃都生好几个了,日子过得也挺好的……”

宋明宝身体抖了一下, 死死咬着牙没出声。

“算了,你一个‘土生土长’的城里人,肯定要时间适应的,诶!你这么洗太浪费了……”

见她肥皂就往上面怼,碎屑都捏出来了,不是自家肥皂,她都心疼了。

宋明宝无动于衷,仿佛跟她多说一句,她也变成她们这样的人了。

见她没反应,钱来娣闭了嘴。唉,算了,这是刚嫁过来不懂事啊。得磨炼磨炼啊。

哗啦啦几声,她回到堆放着自家衣服那边,蹲下身手脚麻利地洗起来。她洗完还要回去上工呢。可不能跟新媳妇比。

哗啦啦啦,沙沙沙。

一安静下来,水流声,竹叶声夹杂在一起。

不知过了多久,胖妇人匆匆忙忙回来了。

她气喘吁吁的,扫了钱来娣一眼,“呦,你都快洗完了?”

钱来娣催她,“你快点洗,还能赶上上工时间。”

胖妇人气都没喘匀就蹲下了下来,几乎同时,宋明宝端着盆站了起来。

胖妇人抹汗抬头的瞬间,撇撇嘴。

尤其坏心眼地对那挺直的背影喊了一句,“陆老二家的,你慢点走啊。”

宋明宝没反应过来是喊自己,她还不知道村里人管乡巴佬叫陆老二。

直到走到半道,遇上上工的妇女,昨儿才吃了喜席面的倒是认出她来了,好心地打招呼。

“陆老二家的,”

“陆老二家的,洗衣服呢?”

“陆老二家的,这是打河边回来呢?”

一个人喊,两个人喊,三五个都这么喊,路上没其它人应,埋头生闷气的宋明宝终于反应过来她们是在喊自己了。

人没走远,乡下妇人压低了声音,但嗓门在那,其实压不压低都不影响别人听到。

“她怎么低着头不理咱呢?”

“还没适应吧,”

“过段时间估计就适应了,”

“也是,刚嫁过来都不适应,何况是个城里姑娘,等熟悉熟悉就好了。”

昨日能请来吃饭的都是家里没那么多腌臜事的,至少不是尖酸刻薄贪小便宜的人,性子还算良善,因此她们没过度解释宋明宝不理人的行为。

宋明宝耳朵一直在那嗡嗡嗡,听着她们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后知后觉想骂一句:闭嘴,别叫我这么土的名字!

一回头,得,她们赶着上工,脚下走得飞快,人都消失在道路尽头了。

她胸口重重起伏着,扫了眼周遭的环境,咬着牙端盆离开了。

今天决定割豆苗,上工时间提前了,陆志城在晒豆苗那地忙活。

“陆老二,我过来时碰见你媳妇了,咋她心情不好啊?”妇女就是随口问一句。

陆志城微顿了一下,抬头对说话的妇女笑了笑,“估计是没适应过来呢。”

四五十岁的妇女被眼前的男人晃了一下眼,嗬,陆老二啥时候这么好看了,她也就在心里嘀咕了一句。

笑着打哈哈道,“我猜也是,等她她习惯习惯就好了。”

家里没婆婆管,又没嫂子管,自由得很呢,跟城里生活也差不了多少了。

“行,那婶子忙活去了,不然队长过来催人了。”妇女拿起镰刀,转身离开。

妇人一离开,陆志城又若无其事地低头忙活自己的事。

吴队长赶着开工前过来了,背着手,手里拎了个簸箕,里头放着两把镰刀。

喊了一下,“有谁没来得及拿的,来这登记一下。”

他看见陆志城空着手,多说了一句,“志城啊,你没拿吧?”

陆志城才察觉自己忘了事,揉揉眉间,“行,给我一把。”

吴队长没多想,他翻开本子登记,又对了名字,作了个镰刀的记号 ,“你拿去吧。”

镰刀也就五六十把,割豆苗工分高,比挑豆苗捆豆苗的要多出一两个,因而每年都是来回轮着分的。

他核对了名字,有人请假,剩余的那把是多出来的。

吴队长一喊镰刀有多,立马有人过来领了。吴队长瞧着来人是个踏实干活的人,登记过后就给他了。

拿了镰刀的汉子没马上离开,他叫马老三,家里排行第三,“队长,豆苗割完,稻子也要割了 ,咱们啥时候宰一只猪给大家伙解解馋啊?肚子里没油水,干不动啊!”

年景好了之后,队里几乎每年都会杀一只猪,给大家伙解解馋鼓鼓劲。

今年也一样,队里养了三头猪,杀一头,不愁过年没得分。

那猪还是黑皮猪,肉质比白猪肉鲜美,如今养得四肢又粗又壮,身上黑胖胖的,两只耳朵又肥又大,半年来好多人馋猪肉吃都会去猪圈那逛一圈。

可算等到收获的季节了。

为了能吃口肉,忍太久了。

低头干活的几人听到这话,随着附和起来,“队长,马老三说得对,我们都半年没吃猪肉了,啥时候给咱们补补啊。”

活是要干的,但也要鼓励不是,啥也不用说,给口好吃的就行,吃一顿猪肉,他们的干劲能抵半年。

吴队长背着手,非常爽快 ,“行,明天一早就杀猪。”

他今早去猪圈看了下,肥了,可以杀了。

一听队长同意了,马老三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

“队长,我明天一早过去帮忙!”

“我也去!”

难得有口肉吃,他们今天下午鼓足了劲干。

陆志城刚吃完肉没多久,不至于馋,但原滋原味吃猪草和红薯藤长大的猪,肉应该不会难吃?

下午的活特别多,往年要割到晚上天黑前的,今天倒是夕阳刚落山就弄完了。

吴队长顿时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陆志城到家时,天还未彻底黑下,一进院门,映入视线的是屋檐下的几件衣服,女式衣服光明正大地晒在那。

陆志城洗干净手,过去收了自己的衣服,他低头扫了一眼,地上的水渍已经干了,估摸着他中午出门没多久洗的。

他回来这么久了,屋里也没个动静。

受刺激了?

门开着,宋明宝靠床坐着,手里翻着本书,听见声响,头抬都没抬,书翻得哗啦响。

陆志城微微放松了站姿,忽然道,“今天开始,你来煮饭?”

是你来煮饭,而不是让你学煮饭。

“我,”宋明宝张嘴就要拒绝,对上他认真而不是商量的眼神。

她抿唇,“我煮就我煮!”

答应怎么快?

“嗯,现在就去?”

陆志城带她去杂物间。成功地让宋明宝暂时抛弃烦恼事。

她皱着眉头跟在他后面,丝毫不知道,在乡下,妇人能自己掌握粮食是多么自豪的一件事。

首先她没婆婆管,就足以让别人羡慕嫉妒了。

一共两个米缸,一大一小,大的约摸能装四十斤粮食,小的十来二十斤。

把袋子里粮食倒进去,约摸装不满,不到一半。

陆志城不是个会亏待自己的主,自然不会吃啥咽都咽不下去的东西。

“这么少?!”宋明宝对于粮食的记忆太久远了,四年前她见过外婆家的米缸,那是满满的一大缸,还有各种苞米、玉米、花生、红薯。当然那会她不知道那是外婆家一年的粮食,这会更不知道。

娶了她,陆志城自然不会让她吃不饱,当然也不会让她随便祸害粮食,她一旦意识不到生活的苦,那这样就与他的初衷相违背了。

“先吃完这个月,若是撑不过一个月,”那就饿着吧,陆志城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

宋明宝大脑嗡地一声,这么点吃一个月?能吃饱吗?天天喝粥吗?

各种思绪在她脑中翻滚。

她未意识到,自她觉得粮食不够吃喊出来的那一刻,她忧虑的是够不够两个人吃,不知不觉将对方也纳入了思考范围。

“粮食你看着拿,我去烧火。”交代好以后,陆志城就不管她看,有些事,总要慢慢学会的。

只要她脑子里被其它东西占满了,就不会想东想西,她能通过琐碎的事认识生活,认识踏入另一人生阶段后的生活。慢慢改变她对这个生活团体中的人的偏见。

挺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正常更新时间一般是晚上九点哈。

如果作者有空或者没有把存稿删除重码,能加更就会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