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1/1)

“不过江小姐, 真的有那么可怕吗?”林夏夏有些忧心忡忡地问小羽。

连林夏夏自己都没发现, 她也开始不由自主地跟着小羽把江美欣尊称为“江小姐”了。

“真的可怕!任何人得罪她都没有好下场, 她简直就是魔鬼千金, 恶灵转世。”小羽的语气无奈得要命。

怕林夏夏不信自己,小羽又补充了实例为证:“有一次江小姐把他们学校一个富家千金骗进家里来,逼人家给她下跪磕头, 不然就要扒掉那女孩的衣服拍不/雅/照发到她们校友群里去。

原因不过是那个富家千金私下和同学吐槽了一句:‘听说江美欣是暴发户家的亲戚而已,她根本不是富二代,她是农民的女儿’,结果这句话被有心之人传到了江小姐本人的耳朵里,江小姐就炸了。”

“我不是不信你,可是你咋知道得那么详细呀?”林夏夏问。

小羽:“因为那天我刚好在她房间外面的走廊拖地板,她自己做坏事忘记关门,被我不小心撞见了她的恶行。”

林夏夏捂住自己的心脏,感觉后背有点凉飕飕的:“那你没被她发现吧?”

“怎么可能没被发现,我哪有这种好运气。”小羽苦笑道:“她发现我后先是揪着我的头发打了我,然后又怕我跟江先生告状, 打算立刻撵我离开江家,是我姑妈拦着她给我求情,她打了我姑妈一巴掌, 然后才说看在我姑妈的面子上下不为例。

她还威胁我说,如果那天的事被江先生知道的话,她就把我的头摁进马桶里,让我喝光马桶里的水后再滚出江家。”

林夏夏听着小羽可怕的描述, 眉头不自觉地越皱越紧,等小羽说完,她的眉头早已经紧锁成了一个“川”字。

小羽:“所以你可千万不能出卖我呀,不然我死在她手上,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林夏夏赶紧道:“你放心,我哪敢啊!我也怕得罪了江小姐,我会红颜薄命的好不!”

小羽:“好,那我们以后就是生死与共的好姐妹了。”

林夏夏:“……”

两人说着说着,便到了江楷泽房间外面,小羽拿出钥匙开了门。

怀着好奇和激动,林夏夏迈着雀跃的小步子踏进了江楷泽的私人领域。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他的卧室比她想象的还大!

最让她震撼的,是那整整两面墙的书!

少说也有几万本吧,有中文的,也有外文的,很多书光看厚度就知道一定艰涩难懂。

饶是林夏夏这种没怎么读过书的人,在这样浩瀚的知识海洋面前,也深深震撼,突然感受到自己做为人类的渺小,仿佛是宇宙中的一粒尘埃。

两面书墙下分别摆着巨大无比的床和电脑桌,林夏夏匮乏的词汇量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它们,她只能想到:真是高端,大气,上档次。

没有安置书架的那面墙还做了一个小型篮球场,墙上还挂着篮球架,原来小江哥哥还喜欢打篮球,真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一边角落有个门,推开估计是浴室。

另一边的角落里放着个大筐,里面除了放着篮球,还有滑板,网球拍,足球,溜冰鞋什么的。

正对面的那面墙则被拆了,一整面都做成了落地玻璃门窗,拉开窗帘,明媚的阳光便能透过干净的玻璃洒满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玻璃门外是种满了风信子的阳台,房间里靠近阳台的地方还摆着一架漂亮的钢琴,如果此刻有人坐在钢琴椅上弹琴的话,一抬头便会刚好正对着阳台上的花海。

“这可真是一个雅俗共赏,动静咸宜的好地方啊!“林夏夏情不自禁地感概道。

她闭上眼睛,深呼吸了一口空气:“难道我闻到的是花香吗?不!这分明是金钱的味道!”

不过,闻久了感觉有点头晕!她……不会是对书过敏吧?!难怪她学习不好!

“好了好了,别瞎扯了,让我们脚踏实地,用自己勤劳的双手为富二代们美好的生活添砖加瓦!”小羽把林夏夏摇醒,非常劳模地说道。

林夏夏笑了笑,压下心里突然涌现出的“我好像真的高攀不上他”的自卑感。

她拿起手中的抹布,干劲满满地问:“所以我们从哪里开始?”

小羽:“我们只要把被子叠整齐,地扫一下,书架和桌椅擦一擦,最后再给阳台上的花浇水就行,家政公司每个星期都会来做更专业的清洁的。”

林夏夏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两人便开始专心致志地干活儿。

离开江楷泽的房间后,林夏夏忍不住对小羽说:“我怎么觉得小江哥哥的房间呆久了,有点头晕?”

“会不会是花粉过敏啊?”小羽道:“其实我也会!小江哥哥说我应该是花粉过敏了。这几年小江哥哥几乎都住在学校里,不会回来住,他叫我平时他不在的时候不用来打扫他的房间,免得我闻到花香难受。”

林夏夏问:“那平时这些花都是谁在照顾?”

小羽:“是江小姐呀,她虽然对我们不好,但是和小楷哥哥倒是感情特别好。阳台上的那些风信子,都是她送给小楷哥哥的礼物,也一直是她在照顾。”

两人一边走一边聊,提着拖把进了江美欣的房间。

等她们开始打扫江美欣的房间时,刚才在江楷泽房间里那种心无旁骛、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便完全消失了,两人开始一边干活儿一边闲谈。

林夏夏想起江楷泽房间里的小篮球场,好奇地问道:“小江哥哥平时很喜欢打篮球吗?连卧室里都要造一个小篮球场。”

小羽点头:“对呀,他以前高中和大学的时候都是校队主力,外号‘灌篮小王子’,‘京大流川枫’。”

林夏夏忍不住笑了:“小羽,我发现你可真是一个‘江湖百事通’,什么都知道!你怎么连小江哥哥在学校里的外号都知道呀?”

小羽大大咧咧道:“小江哥哥可是我的男神,我当然什么都知道呀,这可是粉丝的基本素养!怎么样,你是不是很羡慕我?”

切,粉丝而已,林夏夏可一点也不羡慕,一本正经道:“我才不羡慕呢,凡夫俗子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的目标可是星辰大海。”

小羽:“小楷哥哥就是我的星辰大海!”

林夏夏:“……”

“而且我跟你说,我和小楷哥哥还围脖互关了呢!”小羽的语气里满满都是炫耀。

“什么?!”这下林夏夏可真的酸了,酸得感觉自己吃到了100颗酸柠檬!她连江楷泽有围脖都不知道!

她强忍着心里的酸意,问:“你快告诉我小江哥哥的围脖名字叫什么!其实我也是他的粉丝,他也是我的星辰大海!我等下回房间也要关注他!”

小羽掏出自己的手机,点开好友列表的特别关注,给林夏夏看躺在里面的名字:“你看,就是这个啦,我唯一的特别关注哟。”

林夏夏看了看小羽的手机,只见小羽的特别关注列表里还真只躺着一个人。

原来小羽真的是死忠粉啊!

林夏夏有点紧张了,小心翼翼地问:“小羽,你该不会是暗恋他吧?”

“怎么可能!”小羽立即否认。

林夏夏:“可是你那么……”

小羽抢白道:“我可不是那么不自量力的人。我知道像小楷哥哥这些高富帅就像天上的云一样,而我们这些平凡人家的女孩只是地上的泥。泥怎么可能够得着云呢?”

作为一个理智粉,小羽语重心长地对江楷泽的另一个粉丝说:“虽然我们在江家干活儿,就像站在山顶上一样,比起其它在地上的泥,离云的距离要更近一些,有时候甚至会产生有一伸手就能够着的感觉。可是那终究只是错觉而已,云永远会高悬于我们的头顶,泥永远不可能够着云。”

林夏夏摇了摇头,并不赞同小羽的看法。她认为自己和江楷泽虽然也许确实有云泥之别,可是就算云高悬于千里之外的天空,只要他愿意,他也可以化成人间的风雨,来到泥身边!

林夏夏对小羽道:“我觉得把人按照出身划分为三六九等,这是封建糟粕思想。大清已经亡了几百年了好吧!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们虽然出身平凡,家境贫寒,可也不用这么自暴自弃,妄自菲薄吧?”

小羽拍了拍夏夏的脸:“年轻人,你能说出这样的话,只能说明一件事——你还没经历过社会的毒打。”

林夏夏笑了笑,道:“也许吧。”

毒打就毒打呗,打不死我的,只会让我变得更强。

林夏夏拿起小羽的手机,点进江楷泽的主页,发现里面帅照是一张都没有的,基本上就是转发一些关于人工智能的最新资讯,还有所在课题组的最新研究成果,研究所的招聘信息什么的。

对于人工智能的门外汉来说,相当之无聊,完全不值得关注。

可虽然内容很枯燥,但是这并不影响江楷泽的粉丝很多,目前已经有两百多万多名。

而且怎么会有那么多女粉丝!林夏夏都要怀疑是不是他从小到大念过的学校里的所有女生都关注他了哦!

小羽在一旁感概道:“很久很久以前,小楷哥哥偶尔还会在围脖上分享一下他和朋友一起打篮球的照片,一起打网球的照片,还有击剑的照片,登山的照片……唉,可惜他生病了以后就再也没有了。”

“到底是什么病这么严重啊?!”林夏夏再也憋不住了,她好想立刻知道答案。

她一脸好奇地望着小羽,道:“我一直听你们讲小江哥哥身体不好,可是也没有人告诉我到底是哪儿不好。”

小羽嘴角一抽,无语道:“原来你不知道啊?”那自己刚刚是不是多嘴了?!

林夏夏伸手去拉着小羽的围裙裙角,讨好道:“对呀,所以你快告诉我嘛,毕竟我们都是生死与共的好姐妹了。”

“……”小羽叹了口气,无奈道:“好吧,反正你住久了迟早都会知道的,不如让我提前告诉你,省得你不小心说错话或者做错事伤害了小楷哥哥的身体和自尊心。”

林夏夏:“……谢谢姐妹。”

小羽又叹了口气,见林夏夏等地都快不耐烦了,才开口说道:“小楷哥哥大学毕业那年本来是要去美国留学深造的,当时连签证都已经签好了,结果没想到临行前突然流鼻血,然后就被确诊了慢性血液病。”

血液病……林夏夏的心都难受得揪了起来,她看过《蓝色生死恋》,里面宋慧乔好像就是得这种病死掉的!

林夏夏苦着脸沉思了片刻,犹疑地问道:“那……还有救吗?”

小羽再次叹气:“目前只能吃药控制,据说如果要彻底治愈的话,必须要找到一个跟小楷哥哥那个什么什么匹配的人把自己的骨髓捐给他。”

当时说的那个东西好像也不是骨髓,但是那个古怪的名字实在太长了,小羽没记住,她只知道电视剧里的人就是将这玩意儿简称为“骨髓”的。

林夏夏着急地问道:“那现在是还没找到那个什么什么可以匹配的人吗?还是找到了,但是那个人不愿意把自己的骨髓捐给小江哥哥?”

小羽白了她一眼,反问道:“你觉得有谁会特意跟我这个小保姆随时汇报进度吗?”

……也对。

林夏夏叹了口气:“唉,我猜肯定是找到了,但是那个人不愿意。”

毕竟江家那么有钱,有钱能使磨推鬼,怎么可能找不到一个能捐骨髓的人?

虽然她不知道“骨髓”是什么,,但是“骨髓”这两个字一听就感觉是身体里好重要的东西啊,类似于林德喜常常讲的血液里的精气?

林夏夏下意识就觉得如果有人把她的骨髓抽出来……自己就会马上死掉!谁会愿意牺牲掉自己的命去救另外一个人啊!

小羽否定道:“不对,怎么可能会有人不愿意救小楷哥哥!是根本没找到。

拜托,你以为骨髓能匹配上很容易吗?不是像母猪配种那么简单的好吧!

我听他们说,世界上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能匹配上的概率最多只有十万分之一!哪怕是亲友,概率都很低!

当时小江哥哥生病的消息一出来,江家所有的亲朋好友、江先生公司里的员工、小楷哥哥的同学……甚至还有我姑妈和我,只要是江家能找到的人,全都马上去医院做配型了,可惜我们都没有成功。”

听完小羽的话,林夏夏感到羞愧至极。

她自认为是因为真心爱她的小江哥哥才顶替姐姐来到江家,可那么多人都能为了救江楷泽的命舍生忘死,反倒是她这个自诩最爱他的人……在听到要捐骨髓时,第一反应竟然是那自己不是会死掉。

她真是冷血无情的自私鬼一个,呸。

不过……如果老天愿意给她一个机会将功补过,她愿意献出自己的骨髓救她的心上人!

小羽斜眼看着林夏夏,出声打断了她的思绪:“不过,你为啥非要回自己房间再关注小楷哥哥呀?你是……不想和我互关吗?!”

林夏夏汗颜,赶紧解释道:“不是不是!怎么可能嘛!是因为我……没有手机,但是我看到我房间里有电脑嘛。”

“好吧,原来如此,我谅解你了。”小羽恍然大悟,她刚才差点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小羽想了想,又安慰小姐妹道:“没事儿,等下个月发工资,我带你去买手机!”

林夏夏:“……嗯。”

她实在不好意思告诉小羽,虽然她现在做的事儿看起来跟小保姆没区别,但她真不是来当小保姆的。

她其实是来当少奶奶的,可是照目前的形势,她怀疑……自己会人财两空。

到了上午十点半,吴嫂就来喊林夏夏她们去吃中饭了。

吴嫂和林夏夏解释说,因为一会儿她必须去公司给江先生和江太太送饭,小羽则要去京大给小江先生和江小姐送饭。

小羽补充了原因:“因为太太觉得学校和公司食堂里的饭菜营养不均衡,卫生也不能保证,还是吴嫂的手艺让人放心。”

虽然昨晚才和江楷泽大吵一架不欢而散,但林夏夏依然很想马上见到小江哥哥,她立刻毛遂自荐,想陪小羽一起去京大。

小羽以为新认识的小姐妹是舍不得和自己分开,立即欣然答应了林夏夏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