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1/1)

“唉,”苗翠翠叹了口气,道:“事到如今,也只能先委屈委屈咱们春妹了。”

“委屈?”林德喜冷笑道:“春妹儿还不够委屈吗?你还打算要怎么委屈她?”

苗翠翠不理会林德喜的阴阳怪气,不慌不忙道:“我打算先把春妹儿关在家里几天,等过段时间,我们就跟乡亲们说其实一开始和江家小少爷两情相悦的就是夏夏,订婚宴上的女主角也是夏夏,几个年轻人不知轻重,连这种事都拿来和大家恶作剧。”

林德喜气得胸膛一起一伏,喘着粗/气道:“你当乡亲们全都是傻子吗?!”

苗翠翠的眼睛陡然红了,声音又尖锐又压抑:“那不然呢?反正就算不信,也没人有证据说我们撒谎!我倒是要看看有哪个不长眼的,口说无凭也敢坏人家姑娘清清白白的名声!”

苗翠翠可真厉害,就算明明是她自己在把黑的说成白的,她也能说出“反对老娘,都是恶人”的气势!

林德喜呆呆地愣在那里,像一尊风化的雕像。

他在用尽自己所有的脑细胞努力思索苗翠翠所说的话的可行性和正确性。

可是他向来是没有什么主意的人,以前父母健在时,父母叫他去圳海打工,他就去圳海打工,叫他回林家寨结婚生子,他就回家结婚生子。后来和苗翠翠结婚,父母先后离世,林家一切大小事便由苗翠翠在做主。

听话和顺从,早就已经是林德喜的本能。

“那就按你说的办吧!”林德喜最后也只能说出这么一句话。

在林家夫妻达成一致的同时,江风和的私人飞机也缓缓滑出了l市机场的跑道,正向着九万里高空航行。

林夏夏坐在飞机靠窗的位置,看着银色的机翼如利刃般划破遮天蔽日的云层,金色的阳光铺天盖地地迎面而来,本该有终于拨云见日的喜悦才对,可是奇怪,她心里只觉得空荡荡的,似乎并没有多少胜利者的感觉。

她的脑海里开始浮现出一幕幕小时候的时光。

6岁那年,林夏夏和林春儿两个小姐妹已经开始跟着苗翠翠上山砍柴,苗翠翠在前面砍,姐妹俩就跟在后面捡枯草和干树枝。

那时苗翠翠是正当壮年的劳动妇女,身手矫健,走得又快又急。两个小丫头又瘦又小,很快就跟不上她了,不小心迷失在深山老林里。

她们只好手拉着手,靠自己的直觉寻找下山的路。

当她们踩着一座晃晃悠悠的破旧竹吊桥,试图渡过一条激流的河时,林春儿突然脚一滑,半截身子悬挂在空中。

眼看林春儿马上就要掉进河里,千钧一发的时刻是夏夏突然紧紧拉住了她的手。

可是那时林夏夏年纪小,力气也小,她实在没力气将春儿拉上来,两姐妹只能僵持在那里,不上不下。

两分钟后,林夏夏的手已经渐渐开始发抖。

这时春儿主动说:“夏夏,你快放手吧!没关系的,我不怪你。”

林夏夏是怎么回答的呢?她清楚地记得自己那天说过的话:“不要!大不了我们一起掉下去!下辈子又是好姐妹!”

后来她们都没有掉下去,路过的叔公将她们救了起来。

然后姐妹俩情比金坚的故事也很快传遍了林家寨,成了多年来林家寨村民在饭桌上教育小孩的必备教材。

可假如……是现在已经十九岁的林夏夏和林春儿,面对同样的境遇,还会做和当年一样的选择吗?

林夏夏竟然没有自信说出答案。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们长大了,也有力气了,却也默默地松开了自己曾经紧紧拉着姐妹的手?

林夏夏死死地瞪着窗外变得越来越小的土地,把即将夺眶而出的滚烫的液体又硬地憋了回去。

原来从九万里的高空往下看,脚下的土地是如此地广阔,土地上的芸芸众生是那么的渺小!

在这片辽阔却贫瘠的土地上,不知还有多少和自己一样平凡如毛毛虫般的人,正在上位者们的脚下艰难地匍匐着生活。

他们一定也和她一样,都梦想着有一天自己的身上能突然长出一双翅膀,冲破命运束缚自己的茧。

可惜绝大部分的人是没有那么幸运的,他们注定一生为虫。

作为食物链的底端,平庸的毛毛虫们实在有太多太多的天敌了,如果没有命运的垂怜,他们根本熬不到化茧为蝶的一天。

而她林夏夏,就是那只万里挑一的幸存者!

假如今天跟着江家离开的不是她,而是是林春儿,那么她接下来的人生肯定就是被林德喜用两辆摩托车的价钱嫁给村里某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农夫,她会像苗翠翠一样,渐渐被贫穷的生活和日复一日的劳作折磨成一个精明刻薄的农妇。

她肯定会被逼着生好几个孩子,然后每天为该如何养大这群小毛毛虫而叹气发愁……

如果这辈子注定要生活在黑暗的茧里,如果从来就没有任何改变命运的机会,那她当然会认命。因为这就是她的人生。

可是明明并不是毫无转机的啊!

江楷泽的出现就是她的机会!是他突然出现,在她的茧上划开了一道口子,才让一道光照进了她的茧。

然后在他的光芒里,她便看清了自己理想的伴侣和梦想的人生应该是什么样的,她不再是一只在黑暗浑浑噩噩的毛毛虫。

一个人如果看到了新生活的希望,又怎么可能甘于继续麻木地匍匐着走完痛苦而艰难的人生。

她不是天生恶人,她知道自己这些天做的事不对,她也知道自己对不起每一个爱她信任她的人,尤其是春儿。

可是就算让她重新再来一千次一万次,她还是会做同样的选择。

她也是有血有肉有泪有梦的人啊,干嘛要像提线木偶一样循规蹈矩,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渴望的一切被别人夺走呢?

所以她,绝对绝对不会后悔的!绝对不会!

……

他们一下飞机,就在京里机场大厅看到了前来接机的江家司机王伯。

王伯年纪不大,长得胖墩墩的,一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看起来十分和蔼可亲。

他殷勤地接过了所有行李,开车接他们回江家。

江家住宅在京里市区的一片高档别墅区里,小区四周的围墙很高,里面大到不着边际。所以虽然地处闹市,里面却别有一番幽静。

江家的车子在小区里一路开过去,路上几乎见不到一个人,往来的都是一样规格的豪车。

大路两侧是一栋栋自带花园的独栋小别墅,但房子和房子之间不是紧密连着的,还有一些假山池塘,高尔夫球场和人工湖什么的点缀其间。

十分钟后,王伯把汽车开进一片私家花园里,停在一栋三层高白色小洋房前,这便是江家了。

此时太阳刚下山,洋房的楼上楼下皆是灯火璀璨,外墙上爬满了碧绿的爬山虎,层层叠叠的叶子在灯光里泛着金色的光,好像翡翠和钻石叫错着堆叠在一起。

林夏夏觉得真是好看极了,这里比她想象的还美,就像一座一看就造价很昂贵的水晶宫殿。

他们刚一下车,一位看起来十分精干俐落的中年妇女立刻热情地迎了上来。

她一边帮着王伯一起将后备箱里的行李搬运下来,一边笑呵呵地和他们打招呼:“江先生,小江先生,你们可算是回来了,太太都等急了,刚刚还在不停地问!”

江风和笑了笑,温声道:“她呀,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性子太急。”

林夏夏不认识这位妇人,也不知道怎么和她打招呼,有些局促地站在一旁。

她看了一眼走在前面和其他人有说有笑的江楷泽,悄悄地拉了他的衣角一下。

江楷泽一头雾水地回过头,看到林夏夏一脸紧张的样子,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为自己的不周感到抱歉。

他赶紧伸手把林夏夏拉到自己身边,给她介绍道:“这是吴嫂,是我们家的资深大总管,已经来我们家五六年了,她可是看着我长大的。”

说完他又转头看向吴嫂:“吴嫂,刚才忘记和你介绍了,这位是——”

“好了,小楷。”江风和开口打断了他:“你芳姨在家肯定已经急坏了,我们赶紧进去吧,行李就让王伯和吴嫂慢慢搬。”

说完他便立即头也不回地大步迈进江家大门,林夏夏和江楷泽只好先暂停介绍,赶紧跟着江风和的脚步进了屋。

一踏进江家大门,林夏夏就被头顶巨大的水晶吊灯晃花了眼睛。

只见无数璀璨夺目的水晶灯泡,就像瀑布里无数的浪花,从高高的天花板上向四面八方洒落。

“怎么样,漂亮吧?”江楷泽看了林夏夏一眼,见她一脸痴迷。

他笑着介绍道: “这灯是我爸的好朋友李叔叔亲手给我们设计的——无论任何时候,只要你一抬头,便能看到九天银河在你的头顶上荡漾。”

林夏夏点头赞道:“嗯嗯,真的太壮观美丽了!”

这里富丽堂皇,仿佛是东海龙王的水晶宫,可林夏夏只是一只从林家寨的浅水泥湾里偷渡过来的小土鳖。

她不配呆在这个地方,她是格格不入的外来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