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第一百零九章(1/1)

小可爱你的订购数量不够, 请补订, 谢谢!  这一年的春节来得格外早。

纵然此处不过是个小小的县城,新春佳节也格外的热闹。旁的不说,单就彻夜响个不停的爆竹声, 就足以让人感染到那热烈的气氛。

又长了一岁了!

杨谨孤身站在客栈的门口, 听着远远近近不绝于耳的炮竹声,仰头看看只有星没有月的墨色天穹,胸口不由得涌上一股子酸涩来。

她犹记得过去的每一年除夕夜, 都在挽月山庄中和义母还有庄主一起过。那个时候,整座山庄热热闹闹的, 还有仆从不停地放炮仗、放焰火, 她穿着簇新的衣衫,随着庄主拜祭, 陪着义母和庄主守岁,还给她们二人拜年……那是何等的热闹!

而如今……

白乐天有诗云“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可她这个“天涯沦落人”,竟连一个相逢的同道都没有,岂不是更凄惨?

呆看了一会儿天, 听了一会儿炮仗, 杨谨更觉得胸口闷得慌了。

客栈掌柜的一家都回庄上团聚守岁去了, 此时客栈里也没几个客人, 柜台后面也只有一个在客栈中做工的老鳏夫守在那儿打盹。

杨谨胸中烦闷, 她从口袋里掏出块银子, 丢在了柜台上。

“来一坛酒!”她说道。

那守摊子的老鳏夫半梦半醒中突听得银子砸在柜台上的声,身体一震,整个人都清醒了。

他盯着面前的一小块银子,估摸着得有一两多,又抬头看看杨谨,赔笑道:“客官,一坛酒只要五十文,您这……”

“剩下的归你了!”杨谨豪气道。

那人闻言,更有精神头儿了,忙不迭从货柜上取了一坛二斤装的老酒,转向杨谨,笑纹更深:“客官,您是在这儿用,还是小人帮您拿到房间里去?”

“不必了,我自己来!”杨谨接过酒坛,一手拎着,往楼上自己的房间折了回去,脑袋里想的,却是今夜一醉方休。

杨谨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过去的。不,应该说是什么时候醉过去的。

她见识过当初金二饮酒的豪气。提酒上楼的时候,脑中还在肖想着酒这东西是不是果然如古人所说的“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然而,现实情况是,金二很能喝,年龄不差多少的杨谨却不能喝,更不用说什么豪气不豪气的了。金二能痛饮之后,还不耽误赶路骑马;杨谨则变成了醉猫,只剩下了酒气。

人比人,真是比不起。杨谨苦笑。

她从榻上坐起身来,脑袋像被活生生挨了一闷棍般的疼痛。痛苦地抱着脑袋,杨谨更觉得气闷了:哪里解忧了?明明更忧愁了,不是吗?

瞥一眼躺在地上的空荡荡的酒坛子,杨谨都纳闷自己是怎么喝下那二斤老酒的。

她勉强撑起身体,盘膝坐在榻上,默运经脉,运转了一个小周天,方觉得好了些。

翻身下榻,推开窗子,登时,一股沁凉、干净的气息扑面而来,中间还夹杂着点点雪片。原来,竟是下了一场大雪,县城里所有的街道房屋都被皑皑白雪所覆盖了。

瑞雪兆丰年啊!

杨谨被这场好雪所感染,似乎心境也疏阔明朗了许多。

她后来才知道,她这一醉,足足睡了一天半,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大年初二的正午时分了。

杨谨暗暗吃惊的同时,也确定了一件事:即她的身体已经恢复如常了,等雪化了,路面不那么泥泞的时候,就该继续赶路了。

春日,来得毫无征兆,仿佛只一夜之间,便暖阳融雪春暖花开了。

杨谨再次收拾好随身的包袱,在柜上结清了住店钱。

临走前,她扫了一眼货柜上的几溜酒坛子,心念一动,又让客栈伙计给打了半斤老酒,装在一只小巧的酒壶里,系在腰间。

客栈伙计已经与她相处了一些时日,很喜欢她的性子,更乐意看她那张越来越俊美的脸,分别在即,便忍不住多唠叨了几句:“杨兄弟,你还要去京城啊?”

“嗯。”杨谨点点头。

“京城可远着咧!你没个马匹驴子做脚力,又不肯雇辆马车,光凭两只脚,啥时候能走到啊?”小伙计不无担心。

“总会走到的!”杨谨道。

“要我说,你还是雇辆车吧!多给些银子,总会有人乐意去的。”

“再说吧!”杨谨笑道。

小伙计知道她人虽小,脾气倒倔,只得叹了口气,道:“那你可一切小心些,这一路上,不光有野兽,我听说还有占山为王的歹人呢!”

说着,又犯愁地瞧着杨谨的俊脸。

“嗯,我知道了。多谢你的好意了!”杨谨道。

其实她心里想的却是:什么野兽啊歹人的,难道姑娘我怕吗?

再次上路,杨谨比之前多了许多经验。她不再贪多行路,而是时时掂对着时辰,不再错过落脚的地方。就是实在没法子,赶不上客栈或是有人家的地方,她也认真寻了安全的所在,露宿在外也时时警惕着周遭是否有危险。

如此一路下来,她凭着自身不俗的功夫,打死了一只老虎、一头黑熊,以及五只豺和十几条毒蛇。旁的不说,倒是替所经过地方的百姓除了害。

当然,各种小兽,比如兔子、山鸡什么的,也有不少落入她的手中,祭了五脏庙。

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各种野兽她是没少遇见,“占山为王”的歹人自然也少不了——

这日,向日晴好,春风拂面,杨谨早上刚狼吞虎咽了一只烤野兔,正忖度等到了下一个客栈的时候,向店家要点儿芝麻和盐,撒在烤熟的野味上定然更香。

她脑中盘旋着这个念头,不觉口齿间都溢满了香味,冷不防抬头,发现面前一丈开外竟不知何时站了一个人。

这里是野外,离官道还挺远的,见到个大活人已经够意外的了,何况这个大活人此刻还直勾勾地盯着她……背上的包袱?

杨谨定了定神,细打量对方,发现对方是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子。穿着一身瞧着就价值不菲的绯红色衣裙,细眉凤目,肌肤细腻白皙,很有些小美人坯子的意思,手里还拎着一根缠着金丝的华丽丽的马鞭子。

杨谨蹙眉。自从见识了孟月婵的嘴脸,她对于穿红衣服的女子向来没有好感。而眼前的这位,突兀地杵在那里,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正常人。

杨谨不喜惹是生非,她多得是路要赶呢!于是,她干脆兜了半个圈子,绕过了那个古怪的小姑娘,自顾自朝前走。

可不等她走出两步去,就听身后一声娇叱:“喂!你哪儿去?”

杨谨听到那脆生生的嗓音,顿住了脚步。这荒山野岭的,这姑娘口中的“你”,大概也只能是自己了。

她扭回身,戒备地看着那姑娘。那姑娘早就拧身对上了她。

两个人竟然相对无言。

还是那姑娘先沉不住气,怒道:“你是哑巴吗?”

杨谨觉得这姑娘有点儿不讲理。她不久前刚吃过不讲理的女子的亏,心里便有些气闷,沉声道:“你有事?”

那姑娘被她的“迟钝”气歪了鼻子,愤愤道:“你看我这样,像是没事儿的吗?”

杨谨越发觉得诡异起来,抿唇问道:“那……你有什么事?”

那姑娘快被她气疯了,大声道:“我在劫道!不……我在劫富济贫!你难道没看出来吗?!”

杨谨:“……”

这可能是世间最尴尬的劫道经历了吧?

那姑娘见她还傻子似的戳在原地,皱着眉头,既不害怕也不言语,顿觉尊严被辱,一张白嫩小脸儿涨得通红,横眉立目道:“姑奶奶劫你的道呢!你是傻的吗?”

说着,尤嫌不足,扬手挥鞭,抽向了杨谨的脸。

那马鞭子并不长,却因为装饰华丽,又掺着金丝而比寻常马鞭沉了许多。就这样朝着杨谨的脸挥了过来,若真抽中了她,只怕不仅会伤了她,更会留下好大的疤。

然而,那鞭子的痕迹落在杨谨的眼中,清清楚楚。只见她一探手,就已经将鞭头握在了掌心中。

那姑娘大惊失色。她原本打算着一鞭子抽翻这个古怪小子,抢了他的包裹和钱袋子,今晚就能寻个安稳地方吃顿饱饭、睡个好觉了。谁承想,“这小子”的功夫远超过她,竟能徒手抓住用力挥出去的鞭子。一时间,她浑然忘了该如何反应。

杨谨却是毫不含糊的,将鞭头往怀里一带,又用力一抻,连带着那姑娘一起带飞起来,直直飞出去,滚落在丈余外的地上。

初春雪融,地上的灰土和融化的雪水混在一处,成了黑乎乎的泥巴。登时,那小姑娘浑身上下都沾满了黑泥,漂亮的脸蛋儿也没幸免。

她又朝里走了约莫两刻钟,已是紧接小花圃的尽头了。谨儿突地轻“咦”了一声,极快地跑了几步,来到一片如冰凌般的小花前面,眼中布满了疑惑与意外——

要知道,这小花可是个稀罕物。瞧它现在小小的、极不起眼儿,等到长成盛开的时候,便是这世间疗治心疾的绝佳圣药。

谨儿记得清楚,这植物叫做“眠心草”。

这倒也罢了。最令谨儿奇怪的是,据婆婆笔记上的记载,这物事不是只有塞外漠南的高山之巅才生长吗?为什么在这个地处江南的山庄之中会有它的存在?

而且,看这花的形状、颜色,与婆婆笔记中的记载也略有不同,但谨儿凭借自己多年的学医经验,是能够确认这就是眠心草无疑的。

她却不知道,这植株与漠南的眠心草其实乃是同宗,只是外形稍有区别,药效则只强不弱。

这花之所以会在这里出现,全因宇文睿的一片拳拳爱妻之心。她生恐景砚再被心疾症所害,特特地从漠南移植来了这种植物,经过了好几个春秋的尝试,才算是成功改良了品种,使之能够在江南存活。

谨儿还记得,婆婆的笔记中,也记载了这种药物的具体采摘与炮制的方法,更有一个关于这种药的最著名的医案,即先帝世祖皇帝曾经亲至漠南,以心头热血滋养眠心草,替太后疗治心疾的故事。

谨儿每次读这个故事的时候,都会被感动一次。她感动于先帝对于太后的一番孝心。据说先帝是太后从小抚养长大的,想来感情定是不一般的。谨儿不禁感怀于自己自幼失亲,就是想一门心思地孝敬、供养生母,也逃不过个“子欲养而亲不待”。

因着有这份情愫在,她对于眠心草的印象也就格外深刻。

虽然感动,然而掩卷细思,谨儿不是没想过:婆婆怎么会知道先帝的故事?是因为这件事太有名了,而在民间流传开来?还是像关于高祖皇帝的那些传说那样,多是后人基于崇敬而生出的杜撰?

这个念头最终还是被她打消了。她相信婆婆的医德医品,相信婆婆绝不会平白杜撰一个关于眠心草的故事。婆婆既然将它们计入了笔记中,必定有她的依据和道理。

她相信婆婆,一如她赞同婆婆的为医之道。婆婆从来主张:医者与良药是天下人的医者与良药,而不该为权贵所独享。

应该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婆婆才会把这件事写入笔记,以供后来的医家做参照来拯救更多普通患者的性命吧?谨儿想。

她在小花圃里边走边看,想得入神,不觉半个时辰就这样过去了。她已经浑然忘记了宇文睿交代她的事,连撑得溜圆的肚皮渐渐不那么胀得慌了都没再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