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1/1)

季嘉志手术结束后,在医院修养了一阵。

期间今苒苒每天来探望时,殷时渡过不了一会,就会来查房。

原本季氏夫妇对殷时渡是抱有敌意的,谁让他娶了苒苒不说,还这么没用,带着苒苒在殷家受苦。

殷时渡刚接手治疗季父时,俩夫妻没少晾着嘘寒问暖体贴入微的女婿。

甚至他们还明着问殷时渡可不可以让苒苒跟他们走。

那时,殷时渡听到这个问题,神色冷了许多,连眼神和唇边惯常挂着的笑容也不见了。

他有些认真地回:“苒苒现在是我的妻子,我会爱她护她,也会努力赚钱养她。如果叔叔阿姨对我有什么不满意的,请告诉我,我一定会改的。”

俩夫妻被他严肃的口吻怔了下,这才觉得这桩婚事或许并不只是外界流传的商业联烟。

经过连日观察和了解,季氏夫妇又发现殷时渡不仅相貌好,医术精湛,还对人温柔善良。

尤其是他对待苒苒的态度,夫妻俩一看就知道他是不是真心喜欢苒苒。

这样仔细算下来,殷时渡其实挺完美的,除了没什么钱。

不过夫妻俩认为只要他有一颗真心,钱不钱的也没太大关系,反正他们会给苒苒的。

于是两人也开始催着殷时渡改口。

相比于面对今苒苒所有的心理负担,他们觉得殷时渡好说话太多了。

即便从前他们对待殷时渡态度有所欠缺,但殷时渡改口叫人还真快到让他们讶异。

这天探病结束后,今苒苒跟着殷时渡去了他的办公室。

坐下喝了两杯茶,今苒苒有点昏昏欲睡,“时渡,你还要多久呀,要不然我先回去?”

殷时渡保持低头的姿势,抬眼看着她笑道:“苒苒困的话,可以直接在这里休息。”

“……”

今苒苒挠头应了声,再次觉得现在的情况有点奇怪。

每次她要来医院,都是殷时渡接送。

用殷时渡的话说,周琳原本是想要两人约会,时不时出现在公众面前秀个恩爱,无奈两人工作都很忙。

正好他在医院上班,她每天也要来医院探病,这么好的时机得好好把握。

于是今苒苒不赶通告的时候,都会被殷时渡留下来,等他一起下班。

她也不是没耐心等,就是觉得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好似一天天越发长了。

今苒苒不知不觉躺倒,拿着手机看了会《我不是明星》最近几期的节目。

每一期的影视桥段都演绎得不错,就是很少再出现第一期她和夏榛那段反响巨大的片段,许多人都说这节目有点高开低走。

夏榛在里面的表演也很不错,就是有第一期的对比,大家都觉得哪里差了口气。

有人说对手是互相成就的,夏榛的好演技和今苒苒碰在一起,两人间产生的反应给对方加了分,甚至还有呼吁今苒苒继续参演的。

不过一旦涉及到当红小花小生,各方属性夹杂,风向总是免不了变得腥风血雨。

幸而今苒苒如今也不是孑然一身,粉丝们维护起她来,也能为她发出些声音,加之还有周琳在,今苒苒在圈子里比以往四面楚歌的境况要好很多。

看着手机迷糊之间,她视线里荡过一抹耀眼的蓝色。

今苒苒被闪了闪,定睛看去,是一条克什米尔蓝宝石项链。

线的另一端,提在男人修长白皙的左手中。

“这是——”

今苒苒有些惊讶,忍不住坐了起来,“不会是送我的吧?”

殷时渡穿着一身白衣,坐在她身旁,将项链递过去,“昨天去商场看见,觉得很适合你,所以买下来了,希望你不要觉得唐突。”

他语气谦和又忐忑,送个礼像是在找她讨钱般无助。

今苒苒连忙摇头,下意识握住那项链说:“不会,谢谢你呀。”

殷时渡顿时高兴起来,问道:“那苒苒喜欢吗?”

“喜欢,很漂亮啊。”今苒苒仔细看了两眼,略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它很贵吧?”

范景有就是个骗子吧。摸来这里,纯属巧合。

何辰心里上演了好几场火热大戏,譬如揭开西北地区走私网的冰山一角、破获大型倒卖野生动物团伙案……但这一夜,并没有等来戏剧里的情节。

反而被警察批评教育了一番。

天蒙蒙亮的时候,那间屋子的灯熄灭。范景有打了个电话,过了十几分钟,一辆巡逻车开过来,下来四个小民警,完全不听他们解释,将他们和屋内的人抓住,一并带回了局里。

民警们都很年轻,以为他们是一伙的,一直到公安局时,动作和态度都很不客气。直到局长看见他们,嘴里说着都是误会,还将杀鹿的俄金旺加和范景有带进了办公室。而何辰作为枪杀现场的唯一证人,被带去做了半小时笔录,等她再出来时,惊讶的发现局长竟然站在大厅亲自迎接她,还对她露出和蔼可亲的笑容。

厅内有排座椅,范景有坐在那里,看着她:“愣着干什么,过来。”

何辰觉得不太对劲,警惕的看着站在一旁的易桐和贺跃,怀疑这两个人把她卖了,于是用余光估算大门离自己的距离。

许是见她迟迟不动,范景有干脆站起身,向局长点了个头。局长连忙小声问了一句什么,范景有说了声抱歉,待局长失望的离开,便径直向她走来。他恰好踩在大门照射进来的大片晨光里,说:“一夜没睡累了吧,我们先去个地方,再去休息。”

朝霞的光,总归带了丝温柔,将这个高大不擅风情的男人,都覆了层柔色。

呵,骗子!又想将她拐到哪里去。何辰腹诽着,还没开口拒绝,就有一对情侣吵吵闹闹进了大厅,直接将范景有围住,你一言我一语,苦苦哀求了两分钟。

何辰瞧着两人有点眼熟,不断从他们口中听到‘向导’、‘出山’、‘沙漠’等字眼,内心十分诧异,敢情范景有真有两把刷子,竟然还是让人慕名寻找的有名向导?

“不去。”范景有面色冷淡,忍无可忍将两人挥开,长腿迈向何辰,索性拎着她往外走。

似乎才看到她,小情侣眼光一亮,又来同何辰套近乎:“好巧啊,是我们啊!还记得吗?”

何辰记起来了,酒店里打过照面,她不爱和陌生人搭话,此时却感叹来的正好。虽然她直觉范景有这个人,肯定有不少秘密,但她还有任务在身,何况她可是非本人意愿来这儿的,也不知道小清新和野人死哪去了,就算有沙漠寻宝游戏,她不太好继续跟着他们玩了。

“太巧了!我们一起走吧,到敦煌再好好聊聊呀。”何辰一边挣扎着,一边艰难扭过脑袋,笑得分外热情。

小情侣俩反而尴尬的不知如何是好,他们不是来找她的啊……

范景有将她放在地上,易桐和贺跃跟上来,生怕他将她放走,不是拿故意撞车说事,就是纠缠她偷了那个价值好几万的手链,易桐频频示意公安局门口那块牌匾,大有将她再送进去的想法。

何辰还真不怵,但是却也是真怕做笔录,又从查户口开始口述,等你陈述一遍,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让你确认。好汉不吃眼前亏,她冷哼一声,没再理易桐,转而抱着范景有的胳膊,笑嘻嘻:“既然这么离不开我,那我就陪你再走一趟呗。”

易桐心里骂她没脸没皮,自持高学历女性,行事作风都不能有辱斯文。心底想是一回事,却并不直接说出口。

范景有低头看何辰,轻轻将她推开,却不冷言相对,只说:“走吧,路上说。”

红柳湾镇的街道上,清晨的游客稀少,何辰跟着听了一路,才知晓这件事,并没有她想的那样罪恶。

俄金旺加并不是丧心病狂的虐杀者,反而几年前曾在盐池湾国际级自然保护区工作过,期间成功解救过数十只白唇鹿。而国家为了保护野生的白唇鹿,除了建设自然保护区,还允许高海拔地区圈建饲养场,进行白唇鹿的驯养,并且还有很多分散的饲养者。

近年植被重覆多处荒漠戈壁,为了减少饲养,提高繁殖,许多地方都可放牧了。

俄金旺加便是这样的一个散户饲养者,他携妻儿在此以放牧为生。驯养白唇鹿,其实并不赚钱,既不可私自售卖,也不能宰杀改善生活,加之每年的自然灾害,总要死掉一批养殖的羚羊,所以生活过的十分拮据。但俄金旺加对于白唇鹿,有种信仰的使命感。

即便他喂一只,便莫名奇妙死去一只,但他从未放弃过。

公安局的人,对这家的情况了如指掌,这次确实是那只鹿发癫,将俄金旺加的羊咬死了好几只,他追了一路,没办法才开枪击杀。至于向何辰他们说谎,是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便索性说成是羊。

可毕竟是珍稀保护动物,既有证人指认,便不能随意糊弄过去,只能依法处置。好在这是俄金旺加自己喂养的鹿,且他早年解护有功,待检方上述后,可能只用缓刑几年。

何辰听到这里,几乎要怀疑自己的耳朵,听来这样高尚的一个人,昨夜为何会有那样的举动?

“这属于撒拉族的祭奠,类似于藏族的天葬。”易桐瞥她一眼,仿佛在说,你这种人怎么能懂。

何辰嗤之以鼻,但看在易桐耐心给她讲了这么大段故事,便没有说什么,只上前问范景有:“是这样吗?”

范景有好像不爱长篇大论,何辰没见他说过三句话以上。

何辰第一反应是伸手用力拍打他,顿了顿,还是停住了,改为拉扯他的衣袍。范景有许是被磨的没有办法,便回她:“这个族人口不多,不常与外族联谊,这种习俗未知。”

说话间,范景有停住了。

何辰看着眼前的一排平房,那位老奶奶还坐在门口,不知是还未醒,还是又睡着了。几人走到第二户,还没进门,一股浓重的血腥味钻入鼻腔,死去的肉已散发出淡淡的臭味。

易桐捂住嘴,开始干呕。

何辰摇着头藐视易桐,面上没什么反应,只拿食指横放在鼻子下,轻轻堵住,心里其实早已经呕吐成海了。她最讨厌动物的尸体了,这是什么鬼啊!葬礼之前要这样的吗?太他妈血腥了,实在是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见何辰杵在门口,不再往前踏一步,范景有也不勉强她,只带了贺跃进去。

屋内有个围着纱巾的妇女,将七八岁的小男孩抱在怀里,两人就那么相互依偎着,站在漂浮着死臭味的屋子。妇女的眼泪流下来,连珠串着问了好几个问题,情绪异常激动。倒是她怀里的男孩,显得很是沉默,从头到尾没有出声,也没有表情,只在看着何辰时,眼睛瞪大了几秒。

范景有轻声说了几句,妇女的情绪明显有好转,抽泣几下,又点了点头,同意他们进房间带走白唇鹿。

何辰听了几嘴,好像是说要用什么安葬这头鹿,她心里有些好奇。妇女和小孩堵在客厅,何辰也不想进去,便往前走几步,趴在窗子上往里瞧。

早晨的阿克塞,连太阳里都带着凉意,半边透明玻璃窗,无法阻挡强势的日光。

一只猎|枪静静挂在墙上,屋内的血骨狼籍,仿佛是恶魔之手下的涂鸦,那只鹿的身体已辨识不清,但鹿头却完好无损。它的眼睛紧紧闭合,好似死后也有知觉,难以忍受那样的酷刑,而白色的下唇延伸至吻的两侧,那是它独有的生物特性。

何辰看见范景有跪伏下去,小心翼翼碰了碰,神圣之极。这一刻,墙上的倒影重叠,两只鹿角正好置在他头顶,仿佛生来如此。

远处的阿尔金山上,有雪融化成水。

何辰的心,不知为何颤了颤。她向来不爱亲近动物,此时却不嫌脏,只觉得哪里好像被触动了一下。

她猛地一低头,看见一双黑黢黢的手,在拍打自己蹭到的墙灰,心底柔软到一时惊醒过来,恶声恶气说:“干嘛!”

男孩没有说话,也不害怕,拍打完站在原地,也不离开。

他约莫听不懂话吧,竟然不怕她。何辰琢磨着,这小孩可能是想向她讨吃的,拿手指了指嘴,“饿了?”

男孩过了一会,似乎才明白,迟疑着点了点头。甚至担心她找不到买吃的地方,伸手指了一个方向。

何辰搜刮了一遍,兜里只有不到100块,一股脑想全部塞给他,谁知道这男孩还挺有志气,竟然不收她的钱,依旧指着那个方向。

“可真是个机灵鬼,等着啊,姐姐给你买好吃的糖。”

何辰没辙,也发不起来火,孩子这么小就被教导不要收人钱,思想觉悟比她还高。她想着镇上的小超市,应该走不了多远,见易桐坐进车里休息,便没打扰她,直接往西南方向走了。

她走前,旁边那户的老奶奶,毫无征兆地睁开眼,看了她一会,又缓缓阖上了那双苍老无神的眼睛。

大概半小时后,别说超市,连个小卖部都没有,她停住了脚步,开始往回走。

又过了半小时,她发现越来越不对劲,四周就像突然变了景色,是她非常陌生的灌丛草甸。

一只巨型的鸟儿飞过,她不禁抬头仰望,脚下却传来失重的感觉。

啊,对了!

《剑青山》这个戏的女主是夏榛来着啊!

难不成程氏以及背后的什么“七”哥要开始行动了?

这样算也不对呀,貌似原书里殷时渡促进男女主在一起离开后,过了一小段时间,这位“七哥”才开始有动静的。

现在这是提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