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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道以北,回归线以南,岛上的日子,每一天都是差不多的,一切都流失的那么隐隐,时间年纪或者还有一星半点别的什么东西。对章隽岚来说,在指缝间溜走的一天又一天,清晰而简单,没有悬念的分成两种:和叶嘉予说过话的日子,没和叶嘉予说话的日子。

算到这一天,他们在此地已经住了一年有余,叶嘉予的公寓一千两百尺,也就是一百多平米,在这个岛上尚且可以算是豪宅的尺寸,卧室只得一间,两人睡在一张床上,却可能好几天都说不上一句话。嘉予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到半夜,到家的时候,隽岚已经睡了。到了早上,如果有晨会,他七点钟不到就要出门,如果不用开会,就睡得晚一点,十点钟敲过才去上班。所以,隽岚起床的时候,他不是已经走了,就是还没醒。

一开始,隽岚还会叫醒他说声再见,后来渐渐简化成一个告别的吻,再后来连吻也省了。她一个人梳洗,穿衣,吃早饭,出门下楼,坐地铁到中环站,然后再走五分钟的路去上班。她工作的地方在金融街,一间半大不小的咨询公司,亚太区的生意不多,总共不过一百来个职员,做些数据建模分析方面的事情。办公室在三十一楼,坐在她对面的是部门助理,也就是整个办公室二十来个人合用的秘书,一个正宗的香港妇人,英文名字叫fion,bullpen里的小职员当面背后全都尊称她一声菲姐。

一年前,隽岚刚入职的时候,菲姐当她是从大陆来讨生活的普通职员,只对她说些泛泛的客气话,后来知道她住的地方看得到香港公园和太平山,照广告上说的,是“城中难得的尊贵居所”,便开始对她另眼相看,慢慢的话也多起来了,成天与她说些家长里短的事情,主题无非就是三个——儿子,老公,菲佣。

“小孩子啊,很麻烦的,等你有了就知道了。”这样的话,菲姐几乎每天都要说一遍。

隽岚每次听到总是有些迷茫,她知道自己是早已经认定了嘉予的,潜意识里想当然的以为他们会一起度过一生,但那些有关结婚,建立家庭,生孩子的细节,她从来没有想过。她对于幸福的定义朦胧而宽泛,只需要小小一方天地,有点风有点雨有点雪有点灿烂的阳光,好让她和嘉予在这伊甸园里做点爱做的事,就好像从前,他们在美东度过的那些日子,就行了。而嘉予的理想就复杂远大的多了,大到她难以描摹掌控,远到未来的五年十年,近到每一天,可能都有详详细细的计划,时间紧张到不够用。

相形之下,隽岚的经历那么普通。她跟嘉予是大学同学,比他低两届,毕业之后也去美国读过一年多的书,拿了硕士文凭,但那间学校的名字却是叫不响,每次人家问起来,她都要犹豫一下到底要不要说,免得被当成“克莱登大学”的毕业生。说到底,她去美国不是求学问,不是镀金,也不是沽名钓誉,只是为了叶嘉予,跟着他,和他在一起。

第二天,叶嘉予起的很早,隽岚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打好领带准备出门了。

隽岚猜他肯定没吃早饭,赶紧说:“昨晚炖了虫草瘦肉粥,我热一下给你。”

“不用,快迟到了。”他淡淡道,说完就拿上车钥匙走了。

给叶嘉予炖补品,是叶妈妈派给隽岚的光荣任务。她原本什么家务都不会做,现在硬生生学了几种粥汤的做法,兢兢业业的炖出来。只可惜负责进补的那个人却不那么积极,难得吃一点倒好像是给她面子。

叶嘉予走后,隽岚莫名的心情低落。从家里出来,她坐地铁去公司,路上不过十几分钟。接下去的那一整天,无非就是打开电脑,对着那些数字,开会建模写分析报告再开会作presentation。有时候,隽岚忍不住会想,自己念高中的时候究竟是怎么了,哪根筋搭错,高考的第一志愿竟然填了数学。她从小算术就不好,大学四年研究生两年,读的极其痛苦,如果没有叶嘉予,就完全是煎熬的日子。

来香港之后,数不清的几百天都是这样过的,今天也是一样,只除了一件事,跟从前截然不同,那就是郁亦铭。

在同一间大办公室里坐了一上午,两个人之间只隔着三个位子,抬头低头都能看到他,隽岚还是觉得有点不真实,就好像他并不真的在这里,去外面喝个茶,或者只是透口气,再回转来,可能他就不在了。

不过,事与愿违,他千真万确的来了,就坐在她这一排靠窗的位子上。从前坐那个位子的人,上个礼拜刚刚辞职,隽岚原本看中了那里的vieing。”她揶揄回去。

隽岚想过许多种可能性,他们俩该怎么叙旧,没有一种是像现在这样的——那么随便,那么浅,还外加抬杠,也绝对想不到,她说事不过三,而这“三”竟会来的这么快。

两天之后是全公司的toeeting,宣布成立资产评估部的消息,她和郁亦铭都要在会上发言。johnson对这个会很重视,隽岚自然也知道其中利害,这一次可能就是她跟郁亦铭的第一战了,谁能占得先机,这一亮相,明眼人就能看出来。

隽岚不是很会演讲的人,看郁亦铭德架势应该比她强点儿,所谓笨鸟先飞,只能靠多下功夫了。她花了不少时间准备演示文稿,坐地铁上下班,一路上都在小声地背,夜里洗澡,也会在淋浴房里练上好几遍。

到了大会当天,她难得搭叶嘉予的车去中环。车子开到公司楼下,她心里有些没底,开了车门又关上,回头问叶嘉予,做presentation什么最重要?

“competency.”他回答,“就是让别人以为你很厉害,不管实际上是不是这样。”

隽岚自觉最不在行的就是假装,叶嘉予见她傻傻的,伸手在她鼻子上刮了一下,笑说:“break a leg.”

从前,她每次演出,他都会对她说这句话,上一次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她完全不记得,抱了抱他,下车走了,心里却有种怪怪的感觉,有点高兴,又好像不是。

大学里,她的成绩只是马马虎虎,大半时间花在玩乐队和叶嘉予身上,工作之后这几年,也是差不多的情况,只是不玩乐队了,只有叶嘉予这一个牵挂。不知是因还是果,反正叶嘉予对她的工作从来就不看好,只觉得是可有可无的消遣罢了。

就好像半年前,她最好的朋友冯一诺也跑到香港来工作,叶嘉予请她们俩吃饭。

席间,冯一诺问她在jc具体做些什么工作?

她正要解释,嘉予笑道:“其实就是把左边一列的数字搬到右边去,隽岚,你说对不对?”

她知道他不过是在开玩笑,话虽不好听,却也是实话,她每天做的事情就是把左边一列的数字搬到右边去,仅此而已。

冯一诺是很了解她的,一喜一怒都看在眼里,私地下安慰她:“做女强人有什么意思,只要男同学好就可以了。”

大多数时候,隽岚也的确是这么想的,只要叶嘉予好,她自己怎么样真的是不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