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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在世上,大约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变数。

很多以为必然的事情,以为永恒不变的事物,在朝夕之间轰然改变,甚至连生命没有以为的那么长。

谁也说不清自己是不是就是那水上的蜉蝣,朝生夕死。

不过是一日时光,公孙兄弟一死一逃。

江湖轻而易举的就变成了一个不同的江湖。

有什么比命运还要莫测的东西?

十二月十七。

一顶小轿摇摇晃晃的落在司马超群的门前。

脸若圆盘,肌肤坑洼的汉子小心翼翼的伸手掀开青帘。

弯眉勾眼朱唇的青年慢慢悠悠的步下来。

宋石淡淡的瞥了那汉子一眼,忽然展唇一笑,登时那副春风桃花狐狸面如那红莲初绽,光彩辉辉。那汉子却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习惯的到挺好。”

普普通通的六个字在宋石的口里打了一个转,竟是莫名其妙的染了些暧昧柔彩,汉子的脸色瞬间变得比喝了黄连都要苦上三分 。

“宋大人。”

那边,司马超群听闻消息,已然迎了出来。

宋石一眼望去,司马超群一身白袍缀狐领,目光灼灼,越发显得气度威武,丰神俊朗。

撇撇嘴,宋石道:“今个怎么就司马大侠一个人来了,卓东来呢?”

“东来正在招待楚公子。”

司马超群回道。

“哦?楚信那小子也来了?”

宋石听罢,一双勾魂媚眼生生的带上了笑。

“卓东来果然好手段。”

“倒是不枉我走上这一遭。”

“二麻子,走吧。”

说完,宋石摇摇晃晃的走了进去。那丑脸汉子立马战战兢兢的跟上。

司马超群瞥了那丑汉一眼,唇上忽然现出些微笑意。

三人踏着雪,和着风,不消时便到了目的地。

偌大的一处梅林。

寒香扑鼻。

数十枝梅树遒劲孤傲,挺挺拔拔,间或有小枝笔直相合,花瓣重叠。

系数为白梅。

偶尔北风起,梅花似雪,雪似梅花。

卓东来和楚信正于白玉石桌前煮茶。

雾气盈盈,茶香绕绕。

十步之外站着一个粉褂长裙女子,玉手葱葱正拨弄琵琶,嘴里咿咿呀呀的唱些曲子。

“宝髻匆匆梳就,

铅华淡淡妆成,

青烟紫雾罩轻盈,

飞絮游丝无定。”

宋石站住,先细细的打量了一番楚信,见他依旧是那副冰冰凉凉的高岭之花的姿态,才抿出一丝羞涩的笑,走了过去:“这煮茶赏梅的雅事怎的少得了我?”

卓东来站起身,一拱手笑道:“当然不会少得了宋大人,这位子早已然为您备下了。”

宋石满意的点了点头,瘦腿一迈,骨头堆就的身子就坐了下去。

正是楚信左边的位子。

“楚公子,真是别来无恙啊。”

宋石凤眼勾而带媚,唇朱而轻弯,越发显得他的相貌一顶一的好,要是旁人看去只怕七魂已然飞走了四魂,楚信楚公子的脸却变得跟那杯里浮晃着尖针叶的碧水一个颜色。

“宋大人。”

勉强挤出一丝笑,应付了一句,楚信眼观鼻鼻观心,如老僧入定一样,再不发一言。

到是十足十的吞了苍蝇的模样。

庄周在一旁看着,只觉得格外有趣,随即朗声一笑,坐在了桌旁唯一的位子上。

如此便是四方格局。

庄周拿起茶杯,也不做那慢悠悠品尝的姿态,一口饮尽。

这番姿态,用司马超群的壳子做来,非但不显粗鄙,反自带磊落。

他向来如此,做什么必定像什么,要演一个人,便连最小的细枝末节也要勾勒的妥妥当当。

便是如此下去,世上再无庄周这个人存在,他也不甚在乎。

本来,除了余瑾,庄周从来都无人识得,无人明白。

卓东来伸出一只保养得异常白皙的手掌,轻轻的握住茶盏,又替司马超群斟上了一杯。

他的神色很平静,动作流畅,仿佛这件事他已经作了无数遍一样。

此时此刻,他仿佛已经不是什么即将建成的大镖局的二把手,也不是什么名动天下的‘紫气东来’,只是一个斟茶的人。

“相见不如不见,

有情恰似无情;

笙歌散后酒初醒。

庭院月斜人静。”

那歌女哀婉的轻轻唱着不知谁家的词曲,楚信的眼里不由自主的露出一丝奇怪的神色。

像是惋惜,又像是明了。

情,到底是什么呢?

是那天上的神赐予的祝福,还是地下的魔施给的诅咒?

若不是祝福,不是诅咒,怎么能有这么多大的魅力?

“这首曲子倒是好,就是悲了些。”

宋石伸出一根手指,似模似样的跟着曲子,敲击着拍子。

“不悲怎么能成曲?”

卓东来放下茶盏,说:“只有悲伤的曲子多了,人才能明白什么是欢喜。”

“这个江湖太沉闷了。”

“也该喜上一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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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有一种特别的趋光性。

谁能说自己的内心深处完全没有一点想要被彻底掌控,想要全心全意跟随一个人的隐秘情感?

无论再庞大的势力,再有条不紊的组织,也是由人组成的。

所以所有的势力,所有的组织,都有一个领导者。

如果领导者消失了,就好比一具躯体没了头颅,那么无论这具躯体曾经多么的健壮,多么有力量,如今也能让人轻而易举的击败。

十二月二十,卓东来一举拿下关东七十二大寨,天下皆惊。

十二月三十,一面紫色大旗名扬天下。

‘大’镖局正式成立!

江湖代有才人出。

如今这一代已经无疑是司马超群的天下。

叹息或者不甘,崇拜或者臣服,无论江湖上各般势力真正的想法是何种,司马超群的府邸在三日之间都披红挂紫,迎来送往,好不热闹。

各地的豪杰都匆匆赶来,齐聚一堂,为的就是恭贺司马超群成立大镖局!

这样的一个无比风光,无比骄傲的时刻,司马超群却不在厅堂之上。

司马超群在哪里?

他在一间修得很是清净的院子里。

吴婉的院子里。

司马超群坐在既无繁花也无胜景的院子里,同他的妻子一起,喝酒。

司马超群喝酒很少用碗。

今天他却用了。

干燥而宽厚的手掌一次又一次的捧起盛满碧色酒液的玉碗,司马超群喝的极快,快到吴婉倒酒的速度都有些跟不上了。

喝的快,就因为想要醉。

人一醉,便就不是人了,而是那天上的神仙。

醉了,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醉了,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什么能够伤心的了。

吴婉一旁看着看着,忽然眼泪就流了下来。

眼泪从她的眼眶滴落,滴进司马超群的酒碗里,打出小小的水坑。

司马超群的手顿了一下。

他抬起头,一双坦荡明亮的眼睛里含着细细的血丝。

“不要哭了。”

“今天是喜庆的日子,你不该哭。”

司马超群的语调很是温柔,他与吴婉结发八年,从来没有对吴婉说过一句重话。

即使是现在,也不肯说半句。

吴婉的泪水流的更多了。

她哭起来很动人,从来没有任何声音,就像是一寸一寸龟裂的青石,既坚强又脆弱。司马超群本来该站起来,把她抱入怀中,在过去的八年里,他一直这样做。

但是,这一次,他没有。

他只是又开始喝酒。

喝的更急。

简直就像是要把酒碗都吞下去一样。

再也不看吴婉半眼。

这样的情形实在是再诡异不过了。

在这样无比荣耀,无比欢喜的时候,他们本该是那厅堂之上的主角。这两个人的表情动作却像是在度过一生中最黑暗的时刻。

这是因为什么?

因为一个秘密。

一个吴婉的小秘密。

这世上谁都有秘密,谁也都不想别人知道秘密。

即使是最亲密的爱人,最了解的自我,也可能有秘密。

秘密总要被发现,总有不是秘密的那一天。

纸保不住火。

那么司马超群发现了什么秘密呢?

其实也没什么。

不过是一个孩子的淘气罢了。

他不过是亲眼看见自己的孩子用木枝和丝线将一把弓箭绑在了椅子下面,然后,轻轻的用小手拉了一下。

孩子本来就是一种神奇的生物,无论做了什么都不会让人吃惊的生物。但是当这个孩子模拟出的是杀人现场的时候,无论是谁也不会只是当成一场恶作剧。

孩子不会杀人。

杀人只能是大人。

司马超群没有听吴婉任何解释,吴婉也没有多说一个词语。

背叛就是背叛。

再多的情非得已,再听起来正大光明的的因缘理由,也没有办法磨平伤害。

时光不会倒流,覆水从来难收。

吴婉放下酒壶,伸出手,抹去了眼泪。

“你不用喝了。”

她伸手按住司马超群的手。

“这不是你的错。”

她的眼里忽然闪现出一种灼灼的神光,针刺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我家基友说我的积分太难看了,让我以后每章在三千以上……所以补上一点,那个什么,下章你们做好准备,那东西卡了我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