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 江湖情,朱家恨(1/1)

江湖虽大,却早已没了江小浪的容身之地,虽然离了宫,然而,所到之处,无不是世人对他的唾弃和咒骂。睍莼璩晓

最恨江小浪的人,莫过于朱家村的朱恨。

据说,朱恨有着比天高,比海深的仇恨,他的仇恨,要从三四年前朱家村附近的芦花岸说起。

那一年,芦花岸边,芦花飞舞,雪片般洁白的芦花,在夕阳下,舞出寂寞,舞出了孤独。

他的岳父,单枪匹马的找到了江湖中称之为魔的世间第一美男子,要与之决斗。

朱恨带着妻子儿女,匆匆赶来,想要阻止这近乎自杀的决斗!江湖传闻,江小浪的剑法已通了神,江湖传闻,江小浪的剑,是来自地狱的魔剑!他的剑下,从不留活口!

然而,朱恨赶到时,只见那白衣魅颜,就站在那血芦花下,手中的剑,在夕阳下,闪着噬血的寒光。

他的岳父倒在地上,睁大了双眼,到死也不愿意相信那夺魂一剑的魅力!

他的妻子眼看着父亲倒下,理智在瞬间便已丧失,提刀砍向那貌美如仙,心如修罗的白衣少年。

少年的剑光划过,寒光如电,不容人眨眼的功夫,洁白的芦花,已被鲜血染红。

在夕阳下,映出一抹艳丽与凄凉。

妻子临终前一句话,“记住这血芦花!”

他又怎能忘?

虽然他的双眼瞎了,可是,他的心中,他的脑海中,永不忘血芦花!多少年了,血芦花一直在他眼前飘飞。

仇恨令得他的容颜讯速苍老。年仅四十的他,看上去,就好像有六十多岁的小老头一般,岁月用仇恨在他脸上,刻下了风霜的痕迹。

他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女儿叫朱珠,自从三年前,她的母亲,死在血芦花下,她的父亲瞎了双眼之后,年仅十三岁的她,便挑起了家的重担,一个女孩子家,靠着一点刺绣的本事,赚点小钱,艰难的维持着家的生计。转眼,已过了三年。她已从一个十三岁的稚儿,长成一个十六岁的花样少女。

儿子朱凌风,大家都喊他小弟,今年只有七岁,可怜的小弟,因为父亲的仇恨,所以,被迫每天最少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要扎马步练功夫,幸好老爹瞎了眼睛,小弟总有机会偷偷溜出去玩。

那脏兮兮的脸上,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着亮光,眼看老爹坐在椅子上打盹,眼珠子转了转,捏手捏脚的移向院子外面。

原本扒在地上懒洋洋的晒着冬日暖阳的小狗,忽然竖起了狗耳朵,睁开了狗眼睛,瞄了瞄小弟,发出几声呜呜的叫声。

兄弟,你偷偷溜出去玩儿,怎能落下你的狗哥们呢?别忘了,咱俩可是一起玩到大的哥们啊。

小弟吓得头皮一麻,竖起食指,置于嘴边,做了个禁声的动作。

小狗一骨碌站了起来,前爪子向前伸去,后爪子后蹬了蹬,弯了弯小腰儿,伸了个懒腰,然后,撒起蹄子,轻快的跑到小弟身边,很狗模狗样的伸长了舌头,抖动着。

小弟轻轻敲了敲小狗的头,带着小狗,捏手捏脚的出了篱笆。

走出大老远,一人一狗撒欢儿乱蹦达,小弟欢笑着,跳跃着。

朱珠从屋内出来,只见老爹在打盹,而小弟和旺财却不知去向,只好叹口气,拿了一件衣服,披在老爹的身上。

她的手上,拿着她绣好的帕子,准备拿到市集去卖。看着空空如也的院子,知道顽皮的小弟,又悄悄的跑了出去,也就不忍心叫醒父亲,只怕父亲醒来,察觉小弟不在,又要气恼,于是,把所有能保暖的物件拿了出来,披在朱恨身边,帮着御寒。

只盼贪玩的小弟能赶在朱恨醒来之前回家。

撒开小腿儿,欢快的跳跃于野外林间的小弟,玩疯了的欢呼着,拿着几天前在芦花岸巧遇何姐姐时,何姐姐身边一个叫凌霜的姐姐送给他的小竹剑,带着小狗旺财,四处“行侠仗义”去了。

据他自己所说,他是侠客,行侠仗义,见义勇为,救过不少被丁家九少爷欺负的小伙伴。

只可惜,被他救过的小伙伴没有一个愿意和他玩的,只因恶少警告过他们,如果谁敢和小弟玩,谁就是他们的敌人,没有人敢招惹丁九少,所以,村里的孩子们都不愿意跟小弟玩,谁也不愿意挨揍。

虽然小弟发誓,再也不帮这些可怜的孩子,可是,每回看到有小朋友被欺负,他又忍不住要上前帮助那些小朋友。

这会小弟逛到一条街道上,闻着客栈内飘来的酒菜香味,想像着自己在那客栈内坐着,像说书先生说的侠客那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滋味。

想着想着,口水便叭嗒一声,从口角滑落。

不远处,几个小男孩在玩弹石子,耍得正欢,小弟终究是孩子,很快便被吸引了,带着旺财,走向那些小男孩。

一小马,驼着一个约摸十岁左右的小胖公子,身后浩浩荡荡的跟着数十个家丁,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小胖公子神气活现的停在玩弹石子的小朋友身边,拿出身上漂亮的陶瓷烧制的小圆球,炫耀的道:“看见没,我这可是上等白玉瓷弹珠。”

小男孩们一脸羡慕的看着那晶莹如玉的白玉瓷弹珠。

小胖公子眼珠子转了转,道:“只要你们像小狗一样趴着,绕着我的马儿走十圈,学着狗叫,本公子高兴了,就赏你们一只弹珠。”

男孩们咬着牙,看着那诱人的白玉瓷弹珠,心里有说不出的渴望和羡慕。

几经挣扎,一个男孩子忍不住诱/惑,扒在地上,绕着马儿边走边学着狗叫。

弹珠的诱/惑,在孩子们的心里,可比美食的诱/惑还要强烈。

什么是骨气?什么是志气?那是有钱人家,那是大神们的节操!

孩子们馋着那洁白的弹珠,眼见有孩子照着做了,生怕弹珠落在那孩子的手里,自己睁着眼儿,干馋着,于是,纷纷趴在地上,绕着马儿转圈圈。

狗吠声一声接一声。

小胖公子哈哈大笑,把一粒弹珠扔到地上,笑道:“狗儿们,给,肉骨头来了,快抢啊!谁抢到是谁的!

男孩们眼看只有一粒弹珠,谁都害怕弹珠会落在别人手上,拼了命的抢夺着。

小弟看得直咬牙,只觉这小胖公子是那么的可恶。

悄悄拿出弹弓,包着一个小石子,射向小胖公子的后背。

小胖公子吃了痛,回头望向小弟恨恨的道:“给我打!”

数名家丁走向小弟。

小弟吓得撒腿就跑。然而,他毕竟人小腿短,很快,便被家丁抓住,一顿好打,直把他打得趴倒在地上,起不来,家丁们怕闹出人命,这才住了手。

他的小竹剑,也被折断,心疼死他了。

小胖公子跳下马,走到小弟面前,用他的腿,踩着小弟的脸蛋,咯咯笑道:“跟我丁九少爷斗!找死!”

小弟恨恨的瞪着小胖公子,咬牙道:“有本事不要叫人帮忙,我们两单打独斗!”

胖公子笑得更得意,道:“你傻啊你,我明知道打不赢你,为什么要跟你单打独斗?”纯媚女王,桃花多

小弟鄙夷的哼了一声。

胖公子眼珠子转了转,道:“别说我丁九少爷不给你机会,只要你从钻过我的裤档下钻过,我就放了你。”

小弟吐出一口唾沫,咬着牙,恨恨的瞪着丁九公子。

丁九少爷皱眉,道:“不答应?那我打到你答应为止。”

得到丁九少爷的命令,家丁们又是对他一顿好打。直打把他打得晕过去,丁九少爷叫家丁把他扔到垃圾堆,才扫兴离去。

从昏迷中醒来,身上脸上,疼得他七荤八素,一时间分不清东南西北,摇摇晃晃的拌到一个物件,人摔倒在地上,睁眼细看,却见是一个流浪汉卷缩着身子,躺在离垃圾堆不远的地方。

小弟吓了一大跳,爬起身便要逃离此地。但才跑没几步,听那流浪汉几声咳嗽,不由又停下脚步,上前看了看,用手摸了摸流浪汉的额头,这一摸,吓了一大跳,吃惊的道:“怎么烫得这么厉害呀。喂,你生病了么?”

流浪汉虚弱的看了看他,淡淡一笑,又咳了咳,咳出了不少血,他似是不愿意将血吐出,免强咽回腹中,只是血太多,仍有不少血冒出口角。

小弟看得心惊肉跳,着急的道:“都咳血了,该怎么办?”

流浪汉挣扎着坐起,小弟咬着牙,道:“你在这等我,我去找大夫。”

小弟跑开,找了好几个郎中,可惜,他没有钱,又是一个小孩子,走进药铺,还没开口说话,便被药铺的伙计用两只手指拈着后衣领,甩垃圾一般,把他从药铺的门口扔了出来。

请不到郎中,只好一个人走回垃圾堆,可回到垃圾堆,那流浪汉却已不知去向。

小弟一个人慢无目地的走着,心里头担忧着,不知道流浪汉病得那么厉害,会跑哪去了。

话说流浪汉见小孩去找郎中,便挣扎着站起来,蹒跚离去,对自己咳出血的事,丝毫不放在心上,走不了多远,一群乞丐将他团团围住,乞丐们二话不说,拳脚棍棒直往流浪汉身上招呼。

流浪汉竟然不闪不避,任由乞丐抠打,没多久,又吐出不少血。小弟碰到他们,吃惊的看着他们,眼看着流浪汉血越吐越多,急起来,竟然忘了害怕,拨腿上前喊道:“别打了,别打了!要打死人了!”

只可惜,他虽然有救人之心,却无救人之力,被乞丐像老鹰拎小鸡一般拎了起来,再狠狠的抛下,小弟吓得脸色苍白。紧闭着眼睛,惊慌得发出一声尖叫,只以为自己要被摔死了。

谁知却落入一个宽大的怀中,他睁开眼睛,看着抱住自己的流浪汉,流浪汉的口角,还在流着血。小弟用自己的衣袖抹向流浪汉的口角,他的衣袖还没碰到流浪汉的口角,人便被流浪汉放了下来,乞丐的棍棒依旧不停的打向流浪汉,浪流汉用自己的身子护着小弟。小弟虽然没有被打中,但终究是孩子,在这乱棍下,吓得直哭。

直到乞丐们打累了,才收了手,乞丐头瞪着流浪汉,呸了一声,骂道:“臭小子!老子警告过你,出现在老子面前一次,老子打一次!你难道忘了么?”

流浪汉一边咳血,一边护着小弟。他虽然是流浪汉,却有一腔傲骨。

“贱骨头,欠打的衰样!让你加入我们瓦砾帮,是我们帮主看得起你,你偏偏不愿意,真***找死!”

流浪汉冷眼望向乞丐,嘴角扬起一抹讥笑,却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流浪汉的态度惹恼了乞丐头,乞丐头哼了一声,道:“从前我要收你,你不服从,现在你就算想要投入我门下,我也不肯收你了,你给我记好了,不要再忘记,你出现在我面前,我打一次,打得你不死不活!在这方圆百里,你休想要乞得半点食物或半文铜钱!就连垃圾堆里的馊食物,你也休想去拾取!就算你捡了食物吞进肚子,我也叫你给吐出来!”

乞丐们发完威,神气的昂首挺胸离去。

小弟咬着牙,呸了一声,骂道:“就会欺负老实人!”

流浪汉见乞丐离去,挣扎着站起来,一摇三晃的扶着路边的墙,想要走开。然而,居民们见他身上脏兮兮的,满身是血,哪里肯让他扶着自己的墙?一个个拿着扫把,扫向他,要将他驱赶。

流浪汉即不恼,也不烦,竟然真的不再扶墙,摇摇晃晃的走着,走几步,摔一跤,小弟跑向流浪汉,想扶他,却是人小力微,根本就扶不动,小弟眼眶含泪,道:“我还以为你是生病了才吐的血,原来是给坏蛋欺负,打伤了才吐的血。小弟也经常被人欺负呢。我们都一样可怜。”

流浪汉对他不理不采,只管一步一步离去。

小弟一步一步跟着,道:“你要去哪?”

流浪汉愣了许久,他的眼神空洞的望向远方,但口却紧抿着,不肯说一句话。

小弟挠了挠头,道:“原来你不会说话啊。没关系。旺财也不会说话,可是我跟旺财是最好的朋友,以后,我们也是好朋友,好不好?今天你不要命的保护我。我知道你虽然不会说话,但心地却很好,也很勇敢,不像我救过的那些小孩,一个个都害怕恶少爷,不敢跟我说话,不敢跟我玩,更加不敢保护我了。”

流浪汉冷眼看了看小弟。

小弟嘻嘻笑道:“我叫朱凌风,不过,姐姐他们都喊我小弟。”

小弟习惯了一个人对着旺财说话,也不管流浪汉是不是有听进他说的话,叽叽歪歪的说个不停,见流浪汉拨腿又要离去,赶紧的跟上前,叹道:“可惜,凌霜姐姐送我的竹剑被坏蛋折断了。哎……

流浪汉在听到凌霜二字时,身子猛的停顿,小弟没想到流浪汉会忽然停下来,结结实实的撞到了流浪汉身上。若非流浪汉将他扶住,只怕他这会屁股非和大地来个亲密接触不可。

流浪汉的手,好大的劲,紧紧抓着小弟的手臂,小弟只觉得自己的手臂,好像要被抓碎了一般,疼得他双眼泪水汪汪,泪珠儿在眼眶打着转儿,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流浪汉似是意识到自己力量过大,缓缓放松手上的力道,痴痴呆呆的看着小弟,唇动了动, 似是想说话,却终究没有发出声响,许久,眼神暗淡的转身离去。

那眼神,小弟看着竟然感到揪心,上前拉着他的手,道:“你准备到哪去呢?这里有坏蛋要欺负你,你是没好日子过了。要不,我带你去我家附近的一个山神庙住下。山上有时候也能采到一些野果子吃呢。”

他说着话,也不管流浪汉答不答应,拉着流浪汉,就往山神庙走去。

5 严小七的梦

这世间,有人穷,就有人富,有人幸福,就有人苦,人活着,总会有许许多多的梦,或美梦,或恶梦。人在恶梦中挣扎的时候,那种恐惧的感觉很真实。有的人在梦中受了伤,醒来后,还能感觉到受伤的位置会有疼痛的感觉。

严小七经常做着相同的恶梦,梦里,亲人的血在空气中飞散,像花一般飞散,雪和血,混在一起,血溅到她的脸上,血的腥味扑鼻。她品偿了亲人的血的滋味。

从恶梦中惊醒,小七发现,自己是卷着身子,双手抱膝坐在床上,被子紧紧的捂着她的身子,她坐在床上,身子不住的颤抖着,她的眼角,不停的跳动着,汗珠就像豆粒般滴落。她甚至记不起,自己是坐着入眠的,还是躺着入眠的。

小七的脸上,流着豆粒般大的汗水。恶梦惊悸的感觉犹在,鼻尖仿佛还有血腥残留。

是残秋,寒冬己近,户外,己有雪花飞舞,寒意已袭人,薄衫已难御寒。

晶莹的雪落在地面,给大地缀上点点银白。公主生存记

小雪,但小七的脸上挂着晶莹的汗珠,就像雪莲花辩上的水珠儿一样,晶莹剔透,映着光亮,闪着晶莹的十字光芒。

她身上的白衣服,比雪还要白。

她的脸色,比衣服更白。

身子在寒流下,打着寒颤,不知道是冷,还是恶梦惊魂后残留的惧意。

阿婆躺在床上,她己经病得无力从床上坐起来,岁月己经在她的脸上络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苍老的脸上,爬满了皱纹,她的眼睛依然是慈祥的。

她知道,自己大限将致,她望着小七,眼中含着无限怜悯与不舍。叹口气,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在想着那些事?”

小七叹息一声,说:“那一年,我才十二岁。也是一个飞雪的天气,只是那时,寒冬将尽,春初临,而我的家人,却再也见不到春暖花开。”

阿婆说:“可怜的孩子。”

小七望着阿婆,说:“那个人杀了我全家,亲人的血,就顺着风夹着雪,扑到我脸上,血腥扑鼻,雪在脸上融化,雪和着血,流进我口中,我生平第一次偿到血的味道,是亲人的血的味道。是腥的,是苦的,也是痛的!他出手是那样狠,那样绝!人的生命,在他的剑下,如同草芥,人命在他面前,是那么的脆弱!我到死,也忘不了他。一个长得像神仙般的魔鬼!”

小七的心带着忧伤,望着雪,用充满感伤的话语说道:“为什么美的事物,总会让人害怕?就像雪,本是美的,可是,酷寒结成的冰雪,却能将野外小动物的生命掠夺。”

阿婆叹息一声。

她的眼中,充满了怜悯与无奈。

从前,她还能照顾小七, 可如今,她己卧病在床,再也没有能力照顾小七了,十七岁的小七,本该天真烂漫,和所有的十七岁的孩子一样,充满了梦的幢幜。

可小七却在仇恨中痛苦的度过漫长童年年的时间。

她承受了一个孩子所不该承受的痛苦。

血债要用血来偿还,唯有他的血,才能令小七的灵魂不再承受折磨。但小七能对付恶魔般的他么?

阿婆不懂江湖,更不懂剑法,但阿婆看过那夺魂的一剑!

只见一剑寒光闪过,小七的哥哥那咽喉,便被割破。

就连不懂剑的阿婆,也感到胆寒。

阿婆怜惜的看着小七,看着小七脸上的痛楚。她唯一庆幸的是,她总算把小七带回了京城,在效外勉强搭了个小茅屋。

小七的根在京城,小七的仇恨,也在京城。

她知道,小七要是不回来,一定会更加痛苦的。

小七走到卧在病床上的阿婆身边,她们两个人,就挤在这样一个窄得不能再窄的屋子中。

从前,家里的一切,有阿婆打理,小七每天都抽空练剑,她每天练的,就是那人教她的那几招。

而如今,阿婆病倒了,整个家的担子,都落到她身上,赚钱成了小七的首要难题,为了赚钱,她学着卖艺的艺人,在闹市中,耍剑换钱。

可惜的是,她的剑术太简单,没有漂亮的花式,看的人看着不起劲,更是不肯掏钱了。

卖艺赚不了钱,反倒因为她的美貌,引来了狂蜂浪蝶,不得已,小七只好另外想法子赚钱,从前,没有当家,不知道赚钱原来是如此的难。

小七悄悄转过头去,将眼角的泪水悄悄抹去,不忍心给阿婆看到,阿婆看到了必然会为她担心,鼻子酸酸的,泪总是想冲破眼眶,冲出那薄薄脆弱的眼皮儿,滑落脸颊。

为了凑钱给阿婆请医生,小七己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只可惜,钱太少,郎中们看不起那点钱,她竟然请不到一个郎中过来给阿婆看病。

命运让这个花样年华的少女,偿尽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她那美丽的眼睛上,含着泪花,为阿婆的身体而焦虑,为请郎中的钱,而担忧。

小七的心中充满了无穷无尽的怨恨。

如果不是他,她不会过得如此痛苦,更不用面对阿婆的疾病而无力医治。

她的手,紧紧握着木剑柄。她的牙,紧紧咬在一起。

她一边寻思着,一边替阿婆将吃的东西弄好,放在阿婆身边,仔细的喂着,直到阿婆摇头,不愿再吃。

小七叹道:“阿婆,我再去外头想想办法, 看能不能赚点钱。我一定要把郎中请到。”

阿婆说:“不用请郎中啦,治不好啦。阿婆老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离开你。我一走,你一个姑娘家,从此孤苦伶仃的,可怎么是好?可怜的孩子,你都快十七岁了。要是平常的姑娘家,都该找婆家了。”

小七心疼的望着虚弱的阿婆,说:“阿婆,你等着,我去想办法找些钱给你请大夫。你一定要活下去。你是小七唯一的亲人了。”

阿婆叹口气,说:“别去了。我撑不了多久了。”

小七泪流不止,跑了出去,走到闹市,学着卖艺的人喊着话,招来围观的客人,然后耍着手中的木剑,木剑是那个人送给她的。

这把剑,已经很旧了,她一直舍不得丢,因为,这把剑,一直在提醒着,她的仇还没有报!无论多苦,多难,她都必须撑下去,必须坚强起来。因为她要报仇!

她的手轻抚这把木剑,这么多年来,她的心思一直寄托在这把木剑上,喃喃道:“无论天涯海角,我一定要找到你!”

她的剑耍了一套又一套,只可惜,观众虽多,却只冲着她的美貌而来。扔钱的没几个。

小七美丽的眼眸中,露出绝望,生活的残酷,有时候让人不得不屈服于命运!

阿婆病了,小七找不到钱。找不到米,米缸里的米,就快没了。菜园里的菜,也快摘完了。 每天,就只能煮稀得不能再稀的一点稀粥。

阿婆舍不得吃,自己只是吃了一丁点,别的都留给了小七。小七舍不得吃,谎说自己吃饱了。其实,她己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腹中的饥饿感觉,让小七难受得要命。可是,她实在赚不到一个铜板。

眼泪从她美丽的眼眶中滴落,滑落她的脸蛋,婉如梨花带水。

远处,一个残臂少年怜悯的看着她,小七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在默默的关心着她。她只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是如此的不幸,如此的孤独。

幸运之神,似乎与她无缘。仇恨占据了她的心灵。除了阿婆,她再也没有亲人了,可如今,阿婆病危,要是不尽快找到郎中,只怕很快就会离开她,如果阿婆也离开了她,那她今后的日子,将会更加的孤独,仇恨会将她折磨到发疯的地步!

小七想到这,泪从她眼中猛的落下,她心里越发的害怕阿婆会离开她。

小七咬着牙,忽然跪在地上,哭泣着,说:“求求你们,求求你们了。我阿婆危在旦夕,需要钱治病啊。求求你们行行好,给点钱吧。”

人在贫穷的时候,一文钱都能将人逼死。小七绝望的看着一个个无视她的乞求离去的人们。她的心渐渐冷了。

她看着蹲在远处乞讨的乞丐,她发觉,自己比乞丐尊贵不了多少。如果不是数年前家中那场惨绝人寰的杀戮,她至今还是锦衣玉食的小姐。仙鹏

看他人高楼起,看他人高楼倒。小七嘴角扬起一抹凄美的笑容,绝望的乞求着行人施舍。

一个身着绫罗,手摇折扇的公子走到她面前,嘻嘻笑,说:“小妹妹,我们又见面了。”

小七脸色苍白,瞪着他,说:“你想怎样?”

公子嘻嘻笑着说:“只要你嫁给我丁大公子,你还愁没有钱吗?”

小七瞪着他,说:“滚!”

丁大公子故作惊讶的跳了开去,用夸张的语气说道:“滚?行啊。咱两一块滚床单去。我家的床单又大又软又温暖。保证你滚过之后,会眷恋。”

小七气得咬着牙。

胖公子掏掏耳朵,说:“来啊,给我把少奶奶带回府去。”

小七给气得脸色通红。

她的手紧紧握着木剑,哪怕明知道手中木剑无法救她,却也紧抓不放。

“当街调戏姑娘家,你羞不羞啊?”

那残臂少年,用他的右手拿着酒瓶,醉醺醺的走过来。

丁大公子脸色铁青,可是,对这个人好像很顾忌,颤声道:“你,你,你可知我是谁?”

残臂少年冷笑,道:“你不就是丁大公子么?京城除了东方家族之外,最富有的丁家,丁家有九个公子,却偏偏个个人模狗样,是么?就连那最小的九公子,也是个渣渣。”

丁大公子哼了一声,道:“你既然知道我是丁家的公子,你就该知道,我不是你们这些江湖人惹得起的。我爹不但是本地有名的财主,更是朝庭的知府大人!你出言不逊,污辱我丁家兄弟,我定叫我爹将你捉起来!”

残臂少年懒得理他,走到七七面前,柔声道:“七姑娘,我这还有点钱。你先拿去应急了。”

小七轻泣,说:“左公子,小女子不好再拿公子的钱了。”

他说:“我就这点钱。要多了也拿不出来,走,一起给阿婆找大夫去。哪个大夫敢不去,我替你把他的屁股打开花!”

小七羞红了脸。

他笑了笑,说:“我说话粗鲁了是不?对不起啦。以后我注意。”

七七红着脸,说:“我只知道公子姓左,不知道公子大名。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接受公子相助,这……”

他面容萧索,说:“我。我没有名字。”

七七垂着头。

他叹口气,说:“你叫我左残吧。名字只是一种称谓,叫什么本就无所谓。”

七七暗然。她知道,他一定有过某些断人肝肠的经历,人才会如此萧条,说:“那,我叫你左大哥好了。”

左残懒洋洋的说:“好。走吧。”

他拉着小七的手,硬是拉到济仁堂,把济仁堂那正在收钱的张郎中揪出来,不管那张郎中杀猪般的嚎叫,直接拉到阿婆病床前,说:“好好看着阿婆,要是她咽气了,我扭断你的脖子。”

张郎中颤抖着手,去把阿婆的脉,一会,张郎中颤声说:“这位老人家,她,她己经……”

小七吓得脸色惨白,问:“她怎么了?”

张郎中说:“她己经死了。”

小七只觉一阵晕炫。昏了过去。

左残瞪着张郎中,吼道:“为什么?为什么人命就没有钱重要?这位姑娘去求过你们这些郎中好多回了!可你们总以她没钱为理由,拒绝替人家看病!你们跟那些杀人换钱的杀手,有什么区别?”

张郎中的脸色惨白,说:“我,我,我这不是忙么?”

左残冷笑,说:“我扭断你的脖子,你就不忙了。”

张郎中吓得连滚带爬的逃离七七的家。

小七悠悠醒来,家中的丧事准备得差不多了。左残说话虽然粗鲁,可是做事情却是很细心的。葬了阿婆后,小七漫无目的的走着,单薄的白衣衫,使得她在寒风中不胜寒意。

左残将自己的外衣脱下来,披在她的肩上,宽大的衣衫,更显出七七的娇小。左残叹口气,对这姑娘的遭遇,心生怜悯,说:“七姑娘,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小七悲泣道:“替阿婆守孝,阿婆一生孤苦无依,收养我后,一直拿我当亲孙女一样看待,等过完百日就去江湖中行走,顺便去寻找我的仇人。”

京城,熟悉而又陌生的环境。小七漫步在道上,想着童年的往事。

曾几何时,她的母亲,牵着她的手,走过这片闹市。

曾几何时,她的兄长抱着给人群挤倒在地,踩伤了小手的她,心疼的替她吹着给踩痛了的小手。

幸福曾经在她身边,可残酷的现实,剥夺了她的幸福。原来,在亲人的呵护下,哪怕是伤了,痛了,也是幸福的。

小七伸出小手, 想要抓住记忆中的影像,可记忆中的影像,又怎么能抓住?

一阵寒意袭人。小七激灵灵打个寒颤。

垂下头,看着自己孤伶伶的身影,她的心中不胜希嘘。

左残缓缓走到她的身边,两道影子并列而行,他将自己的披风披到小七的那廋弱不堪的肩上,他自己却衣衫单薄的忍受寒意袭人。

他的眼中,全是怜惜之情。

有很多时候,人总是喜欢沉淀在往事追忆中,却不曾发觉,幸福其实还在身边,只是,以不同的方式存在着。

痛苦,往往只是人心中的一念执着。

泪,在她眼中流出,从她脸上滑落,泪还未落地,泪水便己凝结成了冰珠。

左残叹息一声,陪在她的身边,他实在放心不下她,犹其是知道她的仇人就是世间第一美男子江小浪之后,他就更加的不放心,他没见过江小浪,但听说过。

身姿如仙,心如修罗!这八个字,早在好几年前,就已是如雷贯耳。

江小浪的剑术究竟有多强,左残并不知道,但他深信,一个人,若没有一些本事,绝不能在江湖中搅起这么大的风雨。

左残叹息着,他现在的心情,很兴奋,他也想见见这位传说中的美男子,见见这位传说中的奇人。

他们选择了离东方家最近的一家客栈住下。向往来客栈的客人们询问关于江小浪的事。

小七道:“我只知道他住在东方家。”

左残道:“东方?”

小七道:“嗯。曾经,江湖中流传着一句话:剑魔噬血,蜂王多情。剑魔就是东方家族的东方宏,江小浪是东方宏身边最宠信的手下。关于他的传说太多,太多了。”

伙计将他们的饭菜送过来,道:“客官,你们在说世间第一美男子江小浪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