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Part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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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在不知不觉中悄然将至,从发现第一枚落叶开始,我就在阅读秋天,这个季节,有人目睹了灿烂,有人感受到荒凉,秋叶飘落的那一瞬,会让我们产生幻觉,幻想着死亡的美丽,却也会有种落地生根之感,仿佛一段缘分已开始,我们就可顺利成章的背叛,萌动新的感情。

秋天确实是个适合怀旧、启发感恩的季节,它的到来,似乎是在将人度化,记得曾经的我随心洒脱,几何时却变得也是那么的伤春悲秋,情不能自已,而如今我也知道我要为自己而活!

或许我想要过改变,可是后来我觉得没必要,爱你的人他就是爱你,爱你的一切,即使你不改变,不爱你的人即使你是天使她都会把你当做魔鬼,所以我要做自己。

早晨被门铃叫醒,我居然发现我们的枕头都是湿的!

我迷迷糊糊的打开门是邮递员送来的快递,打开一看是一张请柬,署名是“林夕”我翻过去一看写着“林胜男”收。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我是那么清醒,忽然间一点睡意都没有啦,可是我的脚下似有千斤重,似乎有一个魔鬼拉着我的裤脚,不让我走动一步,就那么傻傻的不知道站了多久。

直到婧媛因为尿急起来上厕所,看到我站着就像一只僵尸,还以为碰到鬼啦,我才被她的尖叫声所震醒。

他问我你在干嘛呢?我忙把请柬藏在身后,我说:没事,睡吧还早!

她一看表就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并且还用她那刚上完厕所的手摸我的额头问我:你是不发烧啦,现在已经十一点啦,唉!你什么人啊?没到过时差呢,我说你也没定居大洋彼岸啊……

最后她说了什么,我是一句没有听见,林夕要结婚了,或许由于我们是特别好的朋友,所以给我发请柬,可是这个消息太突然,我就像那年美国准备在广岛和长崎投原子弹,而我就是那些毫不知情的群众,天还蒙蒙亮,来不及,来不及,我就被炸得粉身碎骨。

他要结婚啦,为什么?我不知道自己的心情,我自认为自己才华不浅,可是我却词穷到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我此刻的心情。

心不痛却泪流满面,我在想他找到一个可以爱他的人可以陪他走过一生的人不是很好嘛!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吗?我应该要为他高兴才对啊!所以这场宴会我要去,我不仅要去,我还要让他看着我好好的去。

这么多年我自认为自己做的很好,把我的爱深埋在心底,只要我们谁都不把这层窗户纸捅破,我们就可以是一辈子朋友,爱情稍纵即逝,友情却可以长长久久,不说我们可以不尴尬的说任何东西,说出来我们就再也没有了话!

所以我就这么坚持着,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是彻底的失去了他,直至今日连暗恋都是罪过啦!

到了“烟波酒店”的门口,忽然想起一句诗: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烟波飘零独徘徊。看着门口放的婚纱照,好热闹我却觉得好凄凉,不知道为什么,我好羡慕照片上的那个女人,有那么一瞬间我竟觉的是我自己。

记得我和林夕刚认识,那个时候他是我的同桌,他嬉皮笑脸的告诉我他叫林夕,当然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香港有个著名的作词人也叫林夕,可是那个时候的我喜欢有诗情画意的东西,我喜欢文学,所以就连我喜欢的男生也必须要有才气,我不知道他是否有才气,但我却觉得他是我要寻找的妍丽。

可是我今天才知道,他父母给他起名的时候,不是起给他儿子的,而是起给我的,他们或许早就想到世界上会有一个我的存在,所以“林夕、林夕”多好的名字,以前我还觉得我们都姓林,那时候的我天真地认为那是上天的安排,那是我们前世种下的因果,我们会牵着彼此的手走一辈子,我们就像那个“林”字一样,是两个木的组合体,组合起来那么和谐,那么契合。

今天我才知道原来我们是两个独立而永无交集的独立体,现在看来就像把林夕合起来一样就是一场“梦”,那是给我的一场梦,从这一刻也是我永远都无法企及的梦。

站在我面前的林夕,是那么近在眼前,却远似海角。

其实我早就知道这个叫林夕的人是我永远都得不到的奇迹,那么我只有努力的成为那个我永远都无法见面的远在香港为那么多大腕写歌作词的林夕。

也许注定我们有缘无分,他非但没有我想像中的才华横溢,他就是一个“文盲”语文永远不及格,作文从来不写,但是他却是我们学校的理科王子,而我对数理化一窍不通,数理化就是我的天敌。但我所有的诗意都被他赐予,是他赋予了我美化哀伤的才高八斗,使我变得多愁善感,得以有才女的那么一点点灵气。

多少次我吟诗歌赋,只是希望他能够感觉到我对他的情谊,希望就像所有的才子佳人一样对月长歌,风花雪月!

可是他成就了我诗情画意,却也给了我永久的孤寂凄厉,或许这就叫做阴差阳错吧!我林胜男成也林夕,或许败也林夕!

所以这么多年我都这么努力着,不管有多大的困难,不管我有多累,不管我多么想要停下来歇歇,不管我多么想要找个人依靠,不管多少次的失败与失望,我都告诉自己,我不能放弃,我要坚强,我要活的好好的给所有的人看,因为我要成为林夕,这是我坚持下去的唯一理由。

在我们青春的岁月里我们的心中都有一个白马王子,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被水洗的灰白的牛仔裤,英气逼人,霸气外露,干净利落,穿走在操场上,看着他打球、进球、甚至于输球、你为他呐喊,你为他疯狂、尖叫。

慢慢的你们成为了朋友,你为他送水,甚至你为他擦汗,走近它你能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淡淡的香皂味夹杂着汗水味的清香,那味道就像是妖艳的罂粟,让你慢慢的上瘾,而你在这之中却飘飘欲仙,不知所然,越陷越深。

不知道为什么我会为之着迷,遇见他我开始相信一见钟情,也开始懂得日久生情,开始知道不是所有的男生都是只注重外表的野兽,开始知道男女之间也有那么微妙的美好。

他幽默而不做作,温柔而不咸湿,像貌不端庄,但随便一笑,便击中了我的心房。

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人性的美好,所以我愿意为他俯首称臣。他给过我想要的温暖,也给了我想要的甜蜜,生病时看到过他焦急的眼神,不吃早点时听到过他严厉的训斥,在他面前我可以扮演小女人的娇弱,他为我打开矿泉水的瓶盖,撕过面包袋的口子。

我们一起挑灯夜读过,一起下课趴在桌子上睡觉过,冬天我冷的时候他会脱下他的褂子为我披上,我们无话不谈,就像知己。

同样我们也生过气,但是每一次都是他先认错,直到他都可以品出我的脾气,每当我脸色不对的时候他都会装聋作哑,直到我消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