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五、死道友不死贫道(1/1)

赢宇翔睡得迷迷糊糊的,就听到密集的箭支,像蝗虫一样“当当”地敲在了车后厢壁上,也幸亏那车厢的木料够厚,那些大力量射来的箭支,才只有箭头穿过了木板。

而虎克则拎着二把从盐帮那得来的鬼头刀,要下马车。被赢宇翔拦住了,三个人便躲在马车上,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听着外面的喊杀声,似乎来的马贼人数超多,前后左右都有,在空旷的原野上,被人包成了肉馅儿,赢宇翔想着,那威武镖局连镖师带趟子手,还有什么总管、总镖头之类的,加起来也不过三十来人,双拳难敌四手,人家又是有备而来的,看来现下能保住这小命是有点儿悬了。

赢宇翔把手弩和箭袋都递给了板儿砖,让他保命时用。而把三棱刺递给虎克,虎克却摆了摆手没接,他只好把三棱刺继续挂在自己的腰后间。三棱刺属于那种近身的武器,远了都赶不上烧火棍好使。他又到那筐里把那放了百多根用毒素浸过的臂环针的木盒子掏出,麻利地揣进了自己的怀中。

他拿了柄鬼头刀,挥了两下,觉得不太顺手,就又放进筐里。

在他的认知中,刀的杀伤力不怎么样,连砍十数刀,也未必能砍中要害,除非一刀就砍掉脑袋,或砍断脖子上的大血管。刀最大的用处或许是抵挡,可做防身用的武器。

他的脑袋正胡思乱想着,突然。就看到眼前有几束星光泻了下来。那马车已被人削下了一个角,紧接着又是几阵劈砍声,赢宇翔用来藏身的马车的车厢,已被砍得烂七八糟的,快要没了遮拦了。

虎克一脚就把那砍成栅栏的后车厢的木板踢开,他就站在车板上,抡开了双刀,“咣咣咣”的几下,那围在他身边的五、六个脑袋,瞬间就统统的不见了。连着的还有些断刃也散落了一地。有个块头很大的家伙拿着一杆长矛枪。冲着虎克的胯下,挺枪就刺过来,让虎克五指捏住枪头,稍稍往前拽了一下。随后就猛得往前一挺。那大块头就被那长矛枪的后棍。在胸口处捅出一个血窟窿。

虎克挑起那人,在空中抡了半个圆,砸向了一个骑在马上的戴着头盔。穿着锁子甲的男人。把那人瞬间就从马上给砸了下来,然后,他就大力把那枪贯过去,枪头直直地穿过锁子甲,连着后面的白蜡杆的枪杆也一并进入,扎进了土里,只留下不到一尺的杆头,那人挣扎着想要起来,却也只能四肢动弹着,像在案板上打挺的鱼。但也只左右甩摆了几下,就不再有动静了。

赢宇翔看得是目瞪口呆,许是夜路走多了,他的眼睛多少也练得出点神儿来,至少在这种被火把照得亮如白昼的地方,他还是看得很清楚的。至于那火把是被什么人插的,赢宇翔就不得而知了,反正,他睡觉之前是没看到过。

“唰唰唰”又有无数支箭冲着这个方向射过来,被虎克用刀“噼噼啪啪”拨挡了下来,那箭支就四散开来,有许多就打在了旁边的两辆车厢上,“乒乒乓乓”地乱响。

赢宇翔知道,那些车厢里装得都是货物,如今也被砍得四处透风,不过,他看到那些贷物都是装在那种大翻盖的红漆木箱子里。有的箱子也被砍去了角儿,露出里面闪闪发亮的丝绸类衣物。

所有的车辆是围成了圈放着,而圈里面则是一匹匹的马或骡子。最中心搭着两个帐篷,那帐篷里住着女眷,赢宇翔也只是远远地见到几次不同女人的背影或侧影。

也真够非人类的,都什么时候了,他还在走神儿。一把杀猪刀就带着风声,劈近他的耳根,要不是板儿砖替他挡了一下,他的小命立时没有。

虎克回身便是一刀,想要偷袭的那人,脑袋瞬间开花,红白之物,溅了赢宇翔一脸,恶心的他没憋住气,一口就把胃里还没消化的食物,喷吐了出来。

看到蹲在车上,也不是很安全,反倒阻挡了视线,赢宇翔便抽起那把他丢到竹筐里的刀,“虎克,下车,”他喊道,“我们三人围成三角!”三人站到车马的正前方,虎克朝向敌一方,而赢宇翔则拉着板儿砖贴身站在虎克的背面。防止有人从车马间蹿出来偷袭。

赢宇翔一手举刀,一手举臂,随时准备发射臂环毒针。而板儿砖则把手弩抱在了胸前。“虎克,能不能把那火把给灭掉?”他们在明处,敌人在暗处,这不纯粹让人当靶子来打?他此时还不知道,威武镖局出了内奸,那些镖师们已让人下了软筋散,许多人还没开打呢,就被乱箭射死,已经做了鬼到黄泉路上申领常住卡去了。

现在有能力战斗的也就是与赢宇翔一起吃饭的那两个镖师和常总镖头三个人了。自身都有些难保了,哪还有能力去灭掉那熊熊燃烧的火把?

虎克用刀撩起地上的箭支,“嗖嗖嗖”的便用右手横着扫了出去,把周围的三支火把统统的齐头砍断。那飞出的箭支,在砍断那火把头后,还在继续往前飞,有一支,竟然打在马腿上,那马疼得“嘶溜溜”地高仰起脖子,两条前腿也抬得高高地,把马上的贼人就像跳水运动员似的,头向后翻栽到在了草地上。

“小子,能不能往中间靠拢一下?”赢宇翔听出是常总镖头在大声地喊话,他立刻就回了一句,“可以!”三个人于是就在虎克的开路下,仍是呈三角形地往常总镖头那儿移。

虎克不但用刀拔挡着箭支、刀枪类的,还把近身的马,一脚就能踹出好几米远。

常总镖头三人,也是三角形地在格挡着。不过,他们中间却多护了一个人,就是那位侍读学士。“小子,过来替换我的位置。”这样打也太畏手畏脚的了,估计把常总镖头郁闷坏了,他一见赢宇翔过来立刻就说道。

赢宇翔和板儿砖两人便同时加了进去,成了四角形。板儿砖拿的手弩总共也没有多少箭支,带铁箭头的只有三十支,却没有蘸过毒药,而那淬过毒的木箭头。约四十支。却是很难穿透铠甲的。所以,板儿砖就先射马匹,把马射倒了,他才射人。专往脸上、头上招呼。

臂环。赢宇翔的臂环针也不过有一百五十根针。自然都是淬过毒的,见血封喉。他当然也不敢往铠甲上射,怕浪费了那些宝贵的针。不过。他和板儿砖一样,最多时候,还是胡乱地挥刀,用刀来拨挡不知那从什么地方射过来的箭支。

虎克和常总镖头两人抽出身后,开始大展神威。尤其是虎克,那真就成了人形的割肉机器。他身边方圆十米的战场,没几分钟,就被清理得一干二净。他还时不时担心着赢宇翔,退回来,替他清扫着近身的敌人。后来,虎克干脆捡拾起地上的箭支,一把一把的四处乱撒,凡是被他的箭支丢中的,均无幸免地穿体而过,那力量大得赛似两石的强弓。

常总镖头虽然没有虎克那么变态,但也像切瓜剁菜般,砍死砍伤无数贼人。本来就是些乌合之众,一看二人如此地勇猛,吓得那些还没伤着的和受伤较轻的,立刻掉头就跑。就这样,那些跑得稍慢的,还被虎克的箭支,穿进了后心,跌落马下后,就再也别想跑走了。

等那些马贼都退走了,丢下了至少有二百多具尸体,尸体中将近三分之二,是虎克给灭掉的。而那些还稍稍有力气动弹的身体,也让虎克看到了,直接就上前补一刀,把脑袋剁掉。老常看着虎克的作为,心里暗自吃惊,对赢宇翔开始重新估量起来。

赢宇翔以为,就剩他们七个活人了,谁知,搜罗搜罗,那仍在喘气的,还有十多个呢。侍读学士的女眷们,死了两个下人,受伤的那个是奶嬷嬷,而侍读学士的两个美妾,竟然一个也没有事情。还有,那帮着赢宇翔赶车的五十多岁的老头,也不知是打哪里钻出来的,全身沾得都是草不说,竟然也一点事情都没有。赢宇翔佩服得五体投地,这聪明人啊,就是“运气好”!

有两个趟子手受伤,一个是被刀砍在左肩,而只一个则是箭伤,那箭还插在左肋下。

总管胡德全,就是那个常总镖头叫的“胡二”,他的伤最重,不但是被刀砍在了肚腹上,肠子外露了出来,而且左胸口处还中了一箭,估计没扎到心脏上,要是扎到心脏上,人恐怕早就玩儿完了。

还有几个镖师或轻或重也都受了伤。

死人暂时没得管,还是得先管活人。可这荒山野岭的,到哪里去找郞中?镖局里那个唯一个会点儿伤科接骨的镖师,被人砍断脖颈已死得透透的了。不过,好在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带有些金创药。只是受伤的人太多,根本就不够用。

赢宇翔坐在火把下,开始翻便宜师傅给的那本“识物大全”了,刚翻了一半,突然想起曾经看过的电视,急忙喊上虎克和板儿砖,三个人拿着火把就往多草的地方走,没过多长时间,赢宇翔就采了一大堆旱三七,和从土里刨的地鳖虫。

他在大木桶里把地鳖虫和旱三七捣成泥后,拎给了常总镖头,“这药是可以止血治伤的。”常总镖头接过来,二话没说,就要往胡二的肚腹上糊。胡二的肚子,还一直在流血,人眼看着就快不行了,已陷入到昏迷中去了。

赢宇翔也是初次看到这种伤口,吓到不行。“哎呀,常总,这可不行,这肚子得缝起来,不缝起来哪行啊?”

“缝?”常总镖头愣了,“怎么缝?”

“就是用线缝起来,等伤好了后,再把那线拆了呀!”赢宇翔翔挠了挠头皮,“最好是小肠线”这不废话么?赢宇翔尴尬地笑笑,“用缝衣服的那种针线也行,但必须得消毒。”

“消毒?”赢宇翔说得都是现代用语根本就没人听得懂,除了他自己。再说他连半调子都不是,纯粹纸上谈兵。但是那常总镖头就是无条件的信他,或许,就是所谓的“死马当活马医”?

“小姚,去找徐大人要些针钱过来!”

赢宇翔赶紧把大锅贡献出来,烧了一锅子的水,然后,他又带着虎克去到地里去找药草。

“你是说这种药草行?”赢宇翔接过虎克递给他的草,看了看,一点儿都不认识,细碎的叶子,毛毛茬茬的,“这是用来治伤的药?”他问虎克。

“杀——菌!”虎克很艰难地说出。赢宇翔虽然早就怀疑他属文明系之人,但初次听虎克这样说,他还是感觉到吃惊不小。“你是说这能杀菌?”虎克点了点头。

赢宇翔又找到了鱼腥草。虎克却找到一堆乌七八糟的东西,还有一种像石头又像泥块的,也不知是不是什么动物的粪便,反正,虎克说那粪便,最好了,赢宇翔只好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所谓药草,全带了回去,“死道友又不死贫道”。

锅里的水已煮得开开的,赢宇翔把那些线、针还有那些手工纺的粗布统统的煮了一遍。

赢宇翔可不敢缝那伤口,自然是老常粗针大线的给缝合起来。他又把胡二胸口的箭也挖了出来,自然也用针缝好。把虎克弄的药都糊在了伤口处,用煮过水的粗布裹紧了。然后,赢宇翔又把鱼腥草、柴胡之类胡乱配伍的药,煮成汤汁,掰开胡二的嘴,强行给灌了进去。

“小兄弟,”老常等忙得差不多,突然对赢宇翔鞠躬行起了大礼,“这次多亏了小兄弟,大恩不言谢,以后,有用得着我老常的,一定要开口,老常我带众弟兄,即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他指了指旁边的两个十七、八岁的镖师,“小姚、猛子,你俩过来,代我老常给小兄弟磕个头。”

赢宇翔一看,这可闹大发了,赶紧制止。“别,千万别,常总镖头,这不是在折小子的寿吗?”

赢宇翔穷人起家,也没怎么发达过,自然也就从未跟这些有身份地位的人深交过。他没什么野心,也不太想着会大富大贵的,自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他只想自由自在地渡过这几十年的生命周期。不想被俗事俗务所羁绊,所以,要远离这些有身份地位的人。尤其是江湖之人。“一入江湖路,再无回头时!”赢宇翔曾在风月场打滚那么多年,最是知道这个道理,与这些江湖人一点交集都不能有,否则,真得会带来灭顶之灾。

“常总镖头,真是些许小事,不足挂齿!”(未完待续。。)

ps: 每天看着那些数据,一点写的心情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