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焦头烂额(1/1)

赢宇翔拎着砍柴刀走在前面,而虎克则慢腾腾地跟在后面,似乎是极不情愿地抬动着机械脚一步一个坑地挪着。赢宇翔抬头看了看那变得越来越阴沉的天空,像床污浊不堪的棉絮被,夹杂进了无数沙尘,恨不得真扯了下来,用棍棒在雪地里猛猛地敲上一通才解了心中那吐都吐不出的闷气。

他也很不想这样做的,在这种眼瞅着就要下雨的时候出来,明显就是等着让雨浇嘛!可如果要是不趁着这雨水要来未来临的时候,到那大山上去找吃的东西,他和虎克岂不是一整天的都要饿肚子?难道要等到明天?但万一明天还是下雨呢?

他好意思从老婆婆还有那两个孩子的嘴里抢吃的?

山上的树都是赢宇翔没见过的品种。有几株树下,那大片大片的叶子落了满地。不过,他抬头看了看树枝上又发出的新的嫩叶,想“这应该是春天吧!”

如果是秋天的落叶,树枝上最多只见些暗色的包块罢了。南方的季节,总不像北方那样,是显而易辨的。比如深广那座城市,赢宇翔就见识了春天的白玉兰和秋天的金桂,同时盛开在了去年的初冬里。

走进一片杂乱不堪的林子里,赢宇翔砍了很多指头粗细的树枝,他教虎克学着他的样子,把那些树枝去掉杈叶,都弄成那种能编筐子用的直条来。赢宇翔把砍来的树枝堆得高高的。他则让虎克坐在一个树墩上,把他砍来的那些树枝全部都加工成条子。

山坡上也有各种各样的草。赢宇翔大致略了一遍,却没有一种是他曾经见识过的。他以为像荠菜、马兰头,扫帚菜或者马齿苋什么的,这山上总归会有那么一两样的,但还是认他失望了。他只得放弃了用挖野菜来充饥的天真想法。

不过人类是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霸主。如果人要是还能被饿死在生物多样化的自由的原野里,那么,在这地球上,还有什么动物可以得到生存呢?

于是,赢宇翔就用砍刀在那山坡周边的土里不停地刨着,没有多长时间。他就刨出了很多的虫子蛹。也刨出了一些拇指大小的活着的白虫子——是一种喜食植物根茎的硬壳虫子的幼虫期。

他继续在山坡上寻找着有洞的地方。然后从那些洞里。他掏出了两条米半多长,胳膊粗细,还在冬眠的蛇来,和几只青蛙。赢宇翔用刀把蛇和青蛙的脑袋都剁掉。放在一棵树下。此时。天空已然下起了雨。

“干得挺快的。虎克!”赢宇翔蹲下身子。拿起虎克已经去掉枝杈的长枝条,轻轻地用手捋着弯成了圆形,一边在脑海里寻找着儿时的记忆。回忆着祖父曾经做过的每个动作和前后的步骤,慢慢地他就编出了一个既不太像筐又不太像篮的、歪歪扭扭的家伙什来。尽管不那么中看些,但总归是能用的。他便把那筐底垫了些树叶,把刨的一大堆虫子、蛹什么的,还有蛇、青蛙,统统都装了进去。上面又盖了些树叶子,总之不那么显眼的被人一下子看清楚就行。同时,也能挡住点雨水的浸入。

两人开始往山下走。雨已经下得越来越大了。路变得泥泞起来。

赢宇翔身上的衣服很快就湿透了,而虎克的衣服却似乎有防雨的功效,这让赢宇翔充满了嫉妒恨,也更加地坚信,虎克就是未来人。(他的幻想能力还真是够强大的。)

进到老婆婆家,老婆婆正准备用干菜叶子熬粥。黄黄的稷子米已经淘好,放在那舀水的葫芦瓢里。赢宇翔走近灶台,捏了一片干菜叶子放进嘴里嚼了嚼,虽然有点儿苦味,还算不太难吃。

“婆婆,我来做吧!”赢宇翔很怕老婆婆做出昨天晚上那种很倒味口的饭菜来。他这几年,随着生活质量地提高了,把嘴和胃口养得是越来越刁了。

人就是一种不能惯的动物!

赢宇翔先把虫子和蛹用墙角那陶缸里的水洗干净,然后,放进灶上坐着的大铁锅里,用开水尽情地煮着,直煮到熟透了,抽巴成一点点大,这才捞了出来。不过,像这种野生的东西,赢宇翔总认为半生不熟,才是最大的忌讳。

病从口入!许多人就是因为常吃些半生不熟的东西,才吃出那些千奇百怪的毛病出来。

他记得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祖母就给他讲过一个故事,说有那么一家子穷人,因为日子过不下去了,男主人公就起了坏心肠。他从外面捡了几副河豚鱼的内脏回来,准备把老婆和孩子们全部都毒死。

不过,他的老婆却不知道河豚鱼的内脏是不能吃的,以为是什么美食,所以,她洗干净后,就煮了满满的一锅子。待等到做熟后,几个孩子眼巴巴地盯着很想吃,只因为男主人公迟迟不见回来,所以,那老婆,就把鱼的内脏不停地热了又热,结果,直等到第二天的中午那男主人公的出现,那鱼的内脏还在锅里炖着呢。而那男人却以为,经过这么长时间了,想那一家人早已见了阎王,他是回来给老婆、孩子们收尸的。

哪曾想,一进门就见孩子和老婆都欢蹦乱跳的。“罢了,罢了,要死就都死在一起吧!”于是,他就和老婆孩子们共同吃了那鱼内脏。最终的结局是虚惊一场。那鱼内脏在锅里不停地煮来煮去的早已经煮的没了毒性。

“翔翔,你长大了一定要记得,饭菜必须吃熟透的,才对身体有好处!”这是祖母总结了这个故事后对着他说的话,所以,他一直都记在心里。以至于,他长大后就不曾去碰那些生的东西。比如,生鱼片、呛虾之类的。

养殖的。比野生的至少安全很多!

赢宇翔把煮好的虫子和蛹,放进一只大海碗里,捏了些许的盐进去,稍微拌了拌,放在锅台上。他把蛇皮和青蛙皮,也蜕下来,用开水煮熟了,切成丝儿,用盐拌过,放在旁边。当成另一盘菜。然后。再拿了一条蛇,切成段后与稷子米煮在了一起,煮成了蛇羹粥。

老婆婆家的干菜则单独煮着当青菜来吃。

赢宇翔做的饭菜相对于这种简陋的家庭来说自然是算丰盛的,而他自己也认为味道不错。把两个孩子还有那个虎克吃得是满嘴冒泡。但老婆婆却只吃了蛇粥和干菜。她对那虫子蛹之类的东西。明显得有点儿反胃。是呀。所谓的“众口难调”。饮食习惯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的。

“这两个孩子太瘦了,从小没营养就长不出一身的好骨架来!”赢宇翔对老婆婆说,“山上的虫子很多。让孩子们从小养成吃虫子的习惯,对将来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所有的虫子都能吃?”老婆婆问。赢宇翔摇了摇头,“也不是的,有些毒虫子最好不要吃。但一般像什么菜虫啦、吃树叶子的树虫啦,还有庄稼上的虫子几乎都能吃的,在我们那里,都是要花大价钱才能买得到的!”

“有钱人就是比较有怪癖!”老婆婆把剩下的干菜碗和半碗蛇粥放进篮子里,然后又挂回到墙角那个从房顶垂下来的铁勾子上。“你下次再挖虫子的时候,带上大蛋和二蛋那两个小崽子,也让他俩学着点儿。以后,就能省点钱,不用再让他们妈姆买肉吃,攒了钱好给我那小儿子娶媳妇……”话还没说完,她就长长地叹了口气,“老大不小的了,连个媳妇都说不上。也不知啥时候,才能打完仗回来。”气氛骤然变冷,赢宇翔只能无言以对。

外面的雨下得是越来越大了,几乎快下成了倾盆大雨了。雨把窗户纸都打坏了,那雨就直接从窗棂格钻进了屋里,下到了炕上。

炕上铺得是桐油布,倒也不怕雨水。只是靠墙摞的那几床被褥却是禁不住水浸的,赢宇翔紧忙帮着老婆婆把那被摞搬到了地上靠墙放着的两张长条木凳上。

这边赢宇翔刚把被褥放好,房顶却开始漏雨了,滴滴嗒嗒的,眼瞅着就有雨水滴嗒在了那被摞上,赢宇翔不得不继续拖着那长条凳子往旁边移动。房顶开始四处漏雨,屋里的地面也变得泥泞起来。

“真够糟心的!”小时候家里再穷,也没穷到这般天地。赢宇翔变得有些焦头烂额起来。

瓢泼大雨过后,紧接着就是淅沥沥的小雨,没完没了的,让人烦不胜烦。外面下着大雨,屋里开始下小雨,外面已转为小雨了,屋里还在漓漓拉拉的下个不停的。

屋里的地面原本是夯土层的,被门口的木槛挡着,从房顶落下来的雨水出不去,就变成了泽国一片。屋子里幸亏没什么家具,只北墙那儿有一具像棺材样的躺柜。能看得出来,是文物,很有些年头了,油漆也几乎剥落殆尽,露出里面的白茬木来,甚至表面和侧面还有多处开裂的地方。

躺柜上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什么盒子、铜镜、针线笸箩之类的。挨着躺柜靠墙放的就是两条那种两两凳腿互呈八字形的长条板凳。赢宇翔把四、五床被褥都放在了那上面,也只有那个地方,相对来说,不怎么漏雨。

老婆婆拿了一只吃饭的碗,躬着身子,一碗一碗的往木桶里舀那种泥汤子,赢宇翔和虎克也开始帮忙。等木桶盛满了,赢宇翔就拎着那桶穿过厅堂,倒到门的外面去。

厅里的房顶漏得更加的厉害。泥水汤几乎都能没过脚面。

赢宇翔早把自己的旅游鞋连同袜子脱下来,放到了灶台旁的木柴上。看他光着脚在地上踩来踩去的,于是,老婆婆就到西屋里去取了一双草鞋来,说那是他小儿子曾经穿过的。那鞋初穿时赢宇翔还觉得很不舒服,不过,在泡过雨水后,就变得柔软起来。

待看到虎克的鞋,赢宇翔此时就生出了邪恶的念头来,想直接把他敲晕,扒下来,穿到自己的脚上。可惜啊,那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

雨继续下着,从早上一直下到了傍晚,天都要擦黑了,才终于停了下来。整个屋子已变得一塌糊涂,肮脏不堪了。

在大雨过后小雨一直下着的那段时间里,赢宇翔的概念是至少有三、四个小时了。那老婆婆才从西屋里抱来了一大捆明显也是淋过雨的木柴。赢宇翔以为要做中饭了,不过这中饭他觉着还是做的有点儿晚了,肚子里的吃食早就消化的差不多了,他便帮着忙乎,却迟迟不见那婆婆往出舀米、舀面什么的。

那锅灶上也只是盖着一块铁板。赢宇翔初还以为要烙饼子,炕干粮什么的呢,只是那铁板脏得也太让人消魂了。铁锅放在地上的木柴旁。赢宇翔等了好久,才等明白,原来那老婆婆点火只是为了烘炕,还有往干了烤房间。

“婆婆,您这烧火,不是要做中饭?”赢宇翔问。“做中饭?”老婆婆摇了摇头,“庄户人,哪那么多讲究要吃中饭?”原来,他们这里的人一向是不吃中饭的,每天就只吃两顿——早和晚的饭。早晨出工前吃一顿,晚上收工后,回家再吃一顿。有些壮劳力也只是在农忙的时候,最多带些干粮,午休的时候,地头上啃两口,喝些水垫垫饥罢了。

炕上的桐油布已然被掀开,卷成筒状贴着墙根儿放好,于是,那用黄泥掺着麦壳抹过的炕面便被火烤着不停地往外冒热气。

那火一直烧到了晚上。晚饭赢宇翔仍是做的蛇羹粥。

雨在吃晚饭前就停了。外面却突然刮起了西南风。那风把窗户上的破纸刮得“哗哗”地乱响。赢宇翔穿得本来就少,被冻得打起了嚏喷。“哟,孩子,你穿得也太少了,这天气还没过了倒春寒。”老婆婆把他小儿子的一件满是补丁的麻布衣服从那古董的躺柜里取出,让赢宇翔穿上了。

赢宇翔去看虎克,却没发现他有冷的迹象,估计他那衣服的保暖性能也是相当的不错的。nnd,还有没有天理了,同样是穿越,这差别咋就这样大呢?

难道他赢宇翔天生就长了个受苦的脑袋?(未完待续。。)

ps: 郁闷,昨天写好,存在后台,忘了发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