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丢失了的记忆(1/1)

赢宇翔就像是坐在了过山车上,从高高的地方突然向下滑落,是一种轻飘飘的滑落,而这种滑落却也是无根无底的往下坠——那种进无底洞的感觉,他的身体就这样一直一直地向下沉,也不知沉了多长时间,反正没有了黑雾,也没有了在空中悬着的感觉了,他就这样一点一点的回到了他所熟悉的世界中来了。当他的眼睛有了光感的时候,他慢慢地睁开了眼睛,蓦地,进入他的眼睛的首先是如排球般大小的黑茸茸的球体,团在他的怀中,着实把他吓了一跳,他下意识地撒手“噌”地一下就蹦起了好高,谁知,他原本是半躺在一张长条木椅上,而那要命的一蹦,却让他轮了空,“嗵”地重重蹾在了水泥和石子铺就的地面上。而那只毛茸茸的球也滚落了,竟是一个美女的头。

“你干嘛呢?赢哥,你想害死我呀!”那美女穿着短裙坐在那儿,呲牙咧嘴地揉她的膝盖骨,从葱白般纤嫩的手指缝中可以看到有丝丝血渍浸了出来,看来是摔得不轻。

“嗳,你谁呀——你?”他很有些惊讶于是在搞不清状况下便问了这样一个愚蠢的问题,那美女眉毛修剪的细如柳叶弯弯,清澈如水的眼睛眯眯地乐了起来,“不是吧,赢哥,脑子坏掉了?”她趔趄着站了起身,用左手的四根手指翩翩蝶舞般掸去裙子一侧的土,然后又扭腰风荷绰约成九十度,两边摆了摆问:“还有脏的地方吗,嗯?”赢宇翔摇了摇头,从心底里荡漾出涟漪,这美女就是美女,一颦一笑皆透着诱人的风姿。而她很自然地在摆好那几个pose之后,拉起赢宇翔的手就往前面很窄的水泥路面上行走,红唇轻动,吐出了几个珠落玉盘的声音:“该回去了!”

赢宇翔没了意识,燥热的肌肤微微泛红,他任由那美女拽着他不停地重复着机械式的步履。

沿着小路向南走了几千米,他俩便拐进了一条长长的胡同。胡同的尽头是四车道的柏油路面,车来人往的,热闹得很。过了红绿灯,继续往北又拐进了商业街。商业街两旁的铺面多是饭店。有两个品牌的超市并联在一起开着,是在商业街的出口处。那美女拽着赢宇翔进了最外面的那一家,“钱!”她不由分说便扯着赢宇翔的衣襟从他的内衣兜里掏出了一叠钱。真是善变的女人,她已脱去姣好的外表,露出了泼妇的嘴脸。她抽出了其中的两百块钱,握在手心里,其它的则又胡乱地塞进了刚才掏出的那只口袋里,原本是平整的,现在却鼓鼓囊囊的,赢宇翔只得自己把它恢复原样。她转来转去不停地重复着曾经走过的地方——女人逛商店有一经典的比喻——如苍蝇进了盥洗室。赢宇翔单腿倚在收银台的玻璃台面上,袖手看着她从货架上,挑了这个,又送回那个,像足了笼中跳上跳下的画眉鸟。最后还是有一大堆的日用百货,在收银台上装了满满的两大袋子。“赢哥,拎好了!”她交了钱,转身就往门外走,就连接零钱这活都是赢宇翔不得不去做的,“我们到前面的菜场买菜!”

“成了家庭妇男!”赢宇翔苦笑着摇摇头想。

他跟在她的后面,像头驴子驮了满身的货物。但那美女似乎还是兴致极高没有要结束的迹像,幸好,拐过这条街,前方出现的是一条八车道的水泥路面。这看起来是一条新修的路,两旁除了行道树和路灯之外,再没有其它的建筑物。极目望尽连片的野草高低起伏向远方无限地延伸。

这条八车道的路走了没多长时间,很快就断掉了,是一条很宽的河梗阻在它的前面。

这条路尽头的正中央竖起一根金属柱,金属柱的下部涂得是黄白相间的反光材料。而它的上部则挂着一个红绿灯的框架,黑洞洞的有两只瞽眼,只有红灯不停地在闪烁,从很远的地方就能清晰地看见。

灯架平移不到两米,便是一条很宽的河。河水如同一面镜子,倒映的是湛蓝湛蓝的空蒙之色和洁白的云朵。倾眼所见有三、四十几只大雁鸭在水面自由自在地嬉戏。偶尔从头顶飞过几只鸟儿,也只是颉颃着掠过水面,不经意便消失在了树冠间,寻不得踪迹。

沿着河岸的泥泞走了没多远,有一座水泥和砖块砌成的码头,那码头上停的是一条运沙石料的铁壳船。从船舱上方的小窗子里探出了一张女人皱褶的脸,她冲着赢宇翔便高嗓大叫了起来:“小马,回来了?走了这么长时间!快上来,快上来要开船了!”

赢宇翔踏着一块竹板,颤微微地登上了船。他把手里的几大袋子东西刚放在船舷上,那皱褶女人便递上来一把大号的管钳。赢宇翔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啊?”他接过那柄管钳却不知做什么用。“这?”他睖睁着眼睛杵在了那儿。

“过来呀!”美女拽着他的袖子就往船舱的前部走,“你今天咋的啦?怎么像——像只呆头鹅?”她翻着眼皮一把就抢过了他手里的管钳,钻进了侧开门的一间很小的房间里,那里面,在铁皮的墙面上不均匀地穿透着几只很大的阀门。他跨在铁门槛上,一手扶着门框,莫名地看着她用管钳拧那只最大的阀门。

“彩霞,拎桶煤油过来,这炉子没油了!”前舱那皱褶女人扯出了风撕纸的嗓子大声地嚷着。“听见了!”直到此时,赢宇翔才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很普通却被太多人叫而变俗了的一个名字。“把油给老娘送去!”她用脚踢着那桶黑色的约十公斤的长方体塑料桶说。

船在水上漂荡了有两个多小时了,河面变得越来越窄了。鳞次栉比的各式各样的建筑堆挤在河道两侧。赢宇翔趴在舷帮上,开始整理自己的思绪。

他要了彩霞的手机,犹疑了几番,拔通了自己的那只手机。他想知道,它是不是仍在狗子的手上。因为他清楚的记得,那天,他和狗子还有瘦精猴,从派出所的墙上翻下时,他是先把他的马桶包递到狗子手里的。

“喂!”他瞟眼看到彩霞在船尾忙活。彩霞的父母亲和他的十一、二岁的弟弟在船舱里吃饭,而他只扒拉了两口便出来了——他哪还有心情吃饭?“狗子?我是赢宇翔!”突然有风呛到了他的嗓子,他“喀喀喀”地咳了起来。“你说什么?我听不清,你大声点儿……”

挂掉电话,赢宇翔的心情郁闷到了极点,他开始抓狂地揉搓他的脑顶。他一直不敢正视——尽管,他想过无数次的可能——但终不如狗子给他的这个答案让他震惊——他失踪了一年多——这三百多不到四百的日日夜夜,他把它们丢到了哪里?而在他的记忆里只存贮了一小段往生世界的幻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