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0章 云诡波谲(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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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倒霉的穿越了!

从小到大,晨晨就是众人眼中彪悍的男人婆。

上幼儿园的时候,一个人能把全班打趴下,男生捉毛毛虫放文具盒里吓唬她,她能把男生打得求生不能求死不成,然后狠狠的摁倒桌子上,对男生大吼:“这些毛毛虫哪些是公的哪些是母的?”

男生猜不出,于是一盒子的毛毛虫全都被扔到男生脸上,附送一句:“没用的东西!”

可怜的小男生被吓哭了,以后不管是蜘蛛还是蟑螂,只有晨晨整别人的份儿,别人丝毫整治不到她!

放了学,街头巷尾的,晨晨就是大姐大,没有一个人敢忤逆晨晨。别说一对一的打,就是一对多也打不过,为什么呢?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小晨晨一打起架瞬间变成光脚的,一次七个男孩子围着打她一个女孩子,她拳头打不过,举起砖头就砸,最后男生没办法了,也开始拿砖头,这场战役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最后的结果是晨晨浑身是血,颤巍巍的站起来仰天大笑:“哈哈哈,就凭你们也想打过我?”

从此,晨晨一战立威名!

威名的后遗症就是,晨晨的额头上出现了寸长的伤疤,时隔多年,伤疤依然像是一条丑陋的蜈蚣一样盘踞着,不过晨晨不以为耻反以为豪,妈妈几次说要给她剪个刘海遮一下,都被她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开玩笑,这道伤疤可是我荣誉的勋章!

上了小学,由于晨晨在班上一呼百应,因此成功的当上了班长。晨晨应对调皮捣蛋的学生的原则一向是以暴制暴,口头禅是:枪杆子里出政权!

这跟她的家庭有关,晨晨的爸爸是个军官,治家跟治军似的,稍有不服从便会被罚,虽然晨晨小时候被罚过多次,但她是个怪胎,越挫越勇,而且将老爸铁血军人的作风发挥到了极致!

荣誉的蝉联了小学六年的班长,成功的升到了初中,班上有两个都是小学的班长,但是晨晨的学习明显不行,于是那个男孩子是班长,她降成了副班长,但这丝毫不影响她的影响力。才来班上一个月,班级便被她整治的跟军队似的,班规也成为了军人的铁律,稍有不服从,男生吃她的拳头,女生她自有办法整治!

老师当班主任这么多年来从没见过这么彪悍的学生,能在一个月内把班级变成这样,于是毫不犹豫的把她升级为班长。后来学生会选拔的时候,她又成功的当选为体育部部长。

初中那会子体育部部长也就领操那点子事儿,但是晨晨却利用职务之便,在校内“结党营私”,大力打击欺负弱小的恶势力。

打架的次数多了,记过也记了不少,要不是班主任护着,早就被学校开除了。其实班主任本身也不太喜欢晨晨,只是班主任是个护短的人,能内部解决的问题绝对不会闹到学校里!

初中经常被老爸殴打,但每次打过后她都坚信自己是对的,锄强扶弱一点错都没有!

高中是个封闭式学校,因此校风非常好,也她什么事。在高中的寄宿生活开始前,老爸苦口婆心的告诫她,上了高中没在家人身边了,就收收性子,少打架。

晨晨冷哼一声:“我这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这是锄强扶弱!你们不给我发勋章就算了,还要如此指责我,简直不可理喻!”

“呵~!语文学的不错啊,还会用俗语和成语啦?”老爸被她气笑了,“你要记住,你上高中是为了学习的,不是为了‘锄强扶弱’的!你要真想锄强扶弱,你就努力点,将来考上武警大学,出来当了警察,随你怎么锄强扶弱!”

上了高中后,晨晨每个月放月假只有四天,她在学校怎样老爸也不了解。这孩子从小到大调皮捣蛋,对学习丝毫兴趣也无,想着将来考不上大学找个技校读几年出来工作也就算了!

哪知道三年后高考成绩一出来,晨晨以全市最高分考上了全国最好的武警大学!

望着已经一米八的晨晨,老爸叹了口气,他是怎么也没想到啊!晨晨好像真的成熟了,她很瘦,一米八也只有50公斤,眼底有疲惫和睡眠不足带来的青黑,但眼神却无比坚毅,仿佛能看到她坚强的灵魂。

不期然摸上自己眼角的皱纹,自己终于老了,而女儿终于长大了!

四年的大学生活,训练非常艰苦,但晨晨都坚持了下来,年年以最优异的成绩拿奖学金。学校是外省的,路途遥远,晨晨很少回家,寒假暑假也在外打工。

大学毕业后,好不容易能挣钱养着父母了,父母却死于从台湾七日游。当时大陆赴台湾的游客坐在大巴上,为了抓紧时间购物和游完所有的景点,车子超速行驶,翻车了,死了二十多个人,还有十几个人受重伤。

匆匆回去主持了父母的葬礼,从6岁开始就陪伴在她身边的老狗也寿终正寝,除父母之外她也没有任何亲戚,从此孑然一身。

她成了一名出色的缉毒武警,一次次在生死边缘立下大功,两年的时光匆匆过去,已经25岁的她却没有谈过一场正经的恋爱,朋友劝她相亲结婚,实在拗不过,本来答应这个任务结束后就去相亲的。

不料却在与贩毒分子的纠缠中死于非命!

生命如此短暂,好不甘心哇!在世界沦陷为一片黑暗的时候,她在心中大喊!

“吃了这药,她很快就能醒过来了。只是这孩子死里逃生后,命盘全改了,现在命属凰格,普通人镇不住的。”一个苍老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她不由得觉得好笑,又是算命的吧?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她打完架后遇到一个算命的,就将身上的仅有的十块钱掏出来递到算命先生手中:“先生,你帮我算一下,我这辈子打架是赢得多还是输的多?”

算命先生笑了:“孩子,输赢乃是常事,不必太过在意。只是你命属凰格,乃是大富大贵之相,将来可是要君临天下的!不过你的命太硬了,会克死父母不说,连猫猫狗狗都能给你克死!”

“你胡说,我家根本就没有猫猫狗狗!”小晨晨愤怒的瞪了他一眼,转身飞快的跑走了。

果真是一语成谶啊!笑过之后她又有些悲哀,克死父母和老狗算是说对了,可是命属凰格?她上哪儿当皇帝去?

第二章:人生何处不悲催

自武王变乱以来,王室覆灭,七国并立,两百年间屡有战争,天下局势云波诡谲,政事如棋局局新,七国皆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

此时正是赵肃公二十一年,在七国的综合实力当中,赵国名列前茅,可惜赵王性子温吞,乃一守成之君,固自赵肃公登基以来,赵国百姓安居乐业,京城更是一派歌舞升平之景。

可惜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赵肃公自以为此生无功无过,便有颜见列祖列宗,不知安逸的太久了,赵国上下早生**之心,王侯将相终日贪图享乐,只知夺取政权,不思拓展疆土。

自赵肃公即位,二十多年来六场战役,赵国均是避而不战,签订盟约赔款,致使百姓怨声载道。寒门学子自是口诛笔伐,却无法上达天听,赵肃公虽广开言路,只可惜这时代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官爵之位把持在旧贵族手中,代代相传。

破除陈弊,非一朝一夕之事。

赵国边城,邢都。

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此时正值晚春时节,春日的鲜妍渐次褪去,夏日的翁翠铺陈开来。

一片茂密的竹林从邢都的邺河一直蔓延到郊外的十里亭,清风拂过,竹叶沙沙作响,鸟语声声婉转,如珠如玉,动人心扉。十里亭一侧是一家简陋的客栈,阳光透过高大的竹子投射到客栈周围,一片绿意盎然,令人舒心,此客栈旧木上一片斑驳,青苔肆虐,朱红色的大门上油漆几乎全部脱落,留下的几点红色像是夜里掉落的梅花。

客栈的旁边是一口水井,水井边长满了滑腻的青苔,稍有不慎便容易滑落井中,此时,一个小女孩正小心翼翼地趴在水井边,脑袋伸进井里不停地探看着什么。

一片竹叶被风吹落井中,无波的井水荡开一层浅浅的涟漪,天光云影徘徊摇曳,云影中的容颜更是一片模糊,小女孩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在井边,仰头看天,有些郁闷。

“哟,凤四小姐,您怎么坐在地上呢,这怎么使得?您可是景王的女人,若是到了王府还这般没规矩,只怕不得王爷欢心呢。”一个满脸都是褶子的老婆子赶紧走过来,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一边怨怒地对远处的一个丫鬟使唤道,“滴翠,还不过来搀着你家主子去换身衣服?”

滴翠一脸不情不愿地走了过来,嘴里低声嘟哝着:“什么景王的女人?一个上不得台面,随时可以转送的小妾罢了!”

掐着小女孩的手腕,滴翠几乎是一路拖着她朝房间走,丝毫不顾及她人小腿短。小女孩使了个巧劲,没看清她是怎么出手的,下一刻她已经从滴翠的胳膊下灵活的钻了出来,跑向这边的王婆。

“王婆,你确定要我去当王爷的小妾么?”小女孩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送嫁媒婆,“你确定你没有说错?”

“哟,凤四小姐,哪能呢,您这身子金贵着呢,别人就是想当景王殿下的女人,都没这个命!”王婆摆出一副笑容,要多假有多假。

小女孩眼珠子一转,别以为我不知道,虽然我倒霉的穿越了,但是这个主人的记忆还在,此女闺名凤羽宸,乃是赵国天下第一庄庄主的女儿,排行第四。由于妻妾争宠,凤羽宸还在娘胎的时候便被下了毒,生下来容貌丑陋不堪。因为爹爹偏心,母亲只是一房小妾的凤羽宸代替大姐嫁去景王府为妾。景王与庄主虽有婚约在先,但是由于一些事情彼此仇恨颇深,原先的凤羽宸因害怕嫁入景王府而投井自尽了。

以井水当镜子看了一早上,凤羽宸是真的郁闷到家了,虽说上辈子也长得不怎样吧,起码也没丑到如今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地步啊?

自卑说不上,郁闷绝对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大江绝堤一发不可收拾的!

“可是,我长得这么不忍卒目,王爷看到我怕是饭都吃不下吧?你确定要把我送过去影响他的食欲?我看不如从挑个丫鬟代我嫁过去,说不定王爷对她一见钟情,至此至死不渝,景王与天下第一庄重修于好,岂不是皆大欢喜,好事一桩?”凤羽宸指着滴翠,“我看她就不错,柳眉杏目,唇红齿白,肤若凝脂,可谓是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什么玉啊月啊的,我们这些粗人可不懂,凤四小姐您就安心嫁过去吧,俗话说的好,情人眼里出西施,还怕王爷不宠爱您么?日后您就等着安享锦衣玉食,无限尊荣吧,”王婆没耐心再与她磨叽了,瞪着滴翠喊道,“怎么照顾小姐的?还不赶紧带小姐去换衣服,仔细我扒了你的皮!”

滴翠冷眼看着凤羽宸,更紧地掐着了她的手腕,生怕她跑了,要知道,昨天晚上她投水自尽,在她房中守夜的那个丫鬟可是生生被叫人打死了,柴房里现在还一股子血腥味,即使冲了大半夜的水。

滴翠心中对这个凤四小姐,诸多怨言,若非凤四小姐出嫁,她早就跟了凤大少爷,哪用得着陪她一路北上京城,吃尽尘土?滴翠今年十五,正是花样年纪,又生的如花似玉,心气颇高,平日自傲自怜,恨自己小姐身子丫鬟命,更痛恨凤羽宸明明一副丑陋容貌,偏又是小姐命!

明知道凤羽宸在家中不受宠,活的还不如一般丫鬟,如今即使嫁去景王府,也不能飞上枝头变凤凰,只是换个地方受人欺负罢了,可偏偏她有着凤四小姐的身份!

是的,身份!任凭她滴翠容貌再出众又如何?她的出身注定了她只是一个万人之下的奴隶,甚至不如平民,这辈子或为通房丫头,或是被纳为妾。纵然凤羽宸也是为妾又如何?人分三六九等,她纵然为妾,也是高高在上的主子,天下众多女子望尘莫及。

昨日怎么没淹死你呢?她恨恨的想。

手腕上被滴翠掐出了一片青紫,凤羽宸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博取她的同情:“滴翠,我的手腕好疼。”

滴翠冷哼一声,没有理她。

凤羽宸默然,任凭她继续掐着她的手腕,昨夜这个身子的前主人闹出的动静太大,她现在行事需得步步小心,时时谨慎,方能使他们放下戒心,自己也好趁机跑路。

回到房中,滴翠蛮横地剥下她的衣服,给她换上一身金丝白纹昙花雨丝锦裙,她分明看见了滴翠眼中那掩饰不住的嫉妒与仇视。心中默然叹息,这样的一件衣服,价值百余两白银,纵是滴翠做一辈子的丫鬟,也未必能拿到这么多的工钱,买得起这样一件衣服。

联想到原先的凤羽宸,在凤府终日一身褐色麻衣,粗茶淡饭,饱受****,真是时也命也,人生如戏变化无常。今日纵然那些人心中对自己再不敬,也改变不了她即将成为景王府小主的事实,尊卑摆在哪里,无人敢僭越。

而这一身衣服,正是她身份的象征!

“滴翠,你先出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会儿。”凤羽宸坐到桌边,给自己倒了一杯昨夜的残茶,看茶水中几片细碎的褐色茶叶沉浮。

滴翠神色复杂地看了她一眼,有些不放心她一个人呆在房间,怕她又出什么幺蛾子,因而硬邦邦地说道:“滴翠身为小姐的陪嫁丫鬟,应当时时刻刻为小姐分忧,故而不敢离开小姐身边。”

“滴翠,我知道你心里不甘心,但是现在我是主子,你是奴婢,以后我会是景王府的小主,但你还会是个奴婢,你明白吗?”凤羽宸放下茶杯,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斜眼看着她,只有令她觉得自己想通了想当景王的小妾,她才会放下戒心安心离去。

“小姐教诲的是,滴翠谨记在心。”滴翠垂眸,咬牙切齿地说道。

“既然听明白了,还不给我走?”凤羽宸抿茶,不再看她一眼。

滴翠压抑着心头的怒火,在房中翻箱倒柜地找东西,将剪刀、铁拨子、小刀……全部找了出来,放在盘子内端了出去,想是怕她想不开再寻死,到时候她的小命就不保了。

第三章:同是天涯亡命人

等滴翠走了之后,凤羽宸打开房中的一口大箱子,从中拿出一些适于携带的珠宝塞进宽大的袖中,她原先追缉过文物贩子,因此对这些值钱的东西虽说不上甚有研究,却也算稍有涉猎,在这些东西中挑选最值钱的,倒还难不倒她。

七国之中,天下第一庄作为江湖势力,与往生殿、无花宗其名,在江湖中处于一个高山仰止的地位。如今的景王乃是赵国的一个外姓王爷,当年景王萧逸全家惨遭灭门,只剩下年仅八岁的他,天下第一庄欺他势单力薄,自然悔婚,不肯将嫡出的大女儿嫁给他。

由于萧逸之母对当今太后曾有救命之恩,太后怜他孤苦,将他养在宫中,起居与诸位皇子无异,又命雷将军亲自传授武功,待他及冠后,让他承袭了乃父爵位。

不过萧逸可不是什么闲散王爷,从15岁起,太后便让他与诸位皇子一样,上朝听殿,参与政事,如今年仅二十,却任少府,掌管皇家财政以及官府手工业。

这可是个肥差,景王府的富足可想而知。景王府曾经破败得门可罗雀,可如今门前却车水马龙。大约是觉得当初天下第一庄趁着景王府破败之时背信弃义,令他倍觉羞辱,得势之后,萧逸做的第一件事便是重提当初的婚约。

明眼人一看都知萧逸这是不安好心,只怕娶回来的凤家女日子不会好过,但景王正得势,外人自然纷纷道贺,直呼天作之合。

天下第一庄即使在江湖上名声再盛又如何?归根到底不过是个江湖门派,与皇家的景王殿下一比,那简直是云泥之别,更何况,江湖人士乃是平民草莽,纵然权势再大,见到皇族中人也得磕头行礼,若是拒婚,那就是藐视皇威。

天下第一庄虽万般不情愿,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准备嫁妆,为了不落了景王的面子,天下第一庄准备的嫁妆十分丰厚,足足装了十五个大箱子。

这一天凤羽宸都表现的十分乖觉,一副认命的样子,降低了滴翠和王婆的防备之心。毕竟以前的凤羽宸的弱懦形象实在是太深入人心了。江湖中门派中的家族竞争不如官宦家激烈,家中的少爷小姐虽然也互有争斗,但手段与官宦之家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更何况,这些年凤羽宸与她母亲一直是被隔离养在天下第一庄最偏僻的地方,远离了暴风雨的中心,原先的凤羽宸单纯软弱,心里的想法都表现在脸上。

因此王婆和滴翠很容易便被凤羽宸伪装的软弱给骗了过去,因为人都是这样,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有了一次自杀的勇气,当没有死成之后,就会发觉生的可贵,从此不再生出自杀之心。

说到底,凤羽宸也不过是个七岁的小女孩而已,心志能有多坚定?想必是昨晚投井,死里逃生后吓怕了,也就妥协了。

夜晚很快降临,滴翠睡在房间的外侧,紧绷了一天的神经放松下来之后,很快,呼吸就变得均匀了起来。简陋的客栈中连窗户也破败不堪,半扇窗子挂在窗棱上,随着夜风旷荡着,发出朽木细微的咯吱声,消失在层层的竹叶声里。

门外一共是十个人,腰间配着大刀,在巡逻着。这次的嫁妆非常丰厚,因此庄主派了三十个庄中好手来押送,以免被人劫走,为了保存战斗力,这三十人三班倒地守在客栈外面,生怕有人靠近屋子。

天际的月亮慢慢的西沉,此时已是丑时(半夜1点到3点),人的戒备心最薄弱的时候,凤羽宸敏捷的从床上翻身下来,脚下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像是黑夜里的一只黑猫一般,只能看见两只亮晶晶的眼睛。

一个守卫离开了自己的位置,走进客栈,才打开茅厕的门,不料被人死死地按住了脖间的大动脉,没过多久,他便因为缺氧而软倒了身躯,晕了过去。

用这样的方法解决了十个守卫之后,凤羽宸潜入黑暗,往那片茂密的竹林中跑去。

拥有了前主人的记忆,她记得当初他们到达这家客栈的时候,是坐船渡过邺河的,在邺河的两旁有几家摆渡的人家,大半夜的虽然渔家早已入睡,但只要给的起足够的价钱,他们绝对肯立刻摆渡送她过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