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谷神一竅!(1/1)

“谷神一窍?”

“不错,就是谷神一窍,谷神乃是生养之门,脏腑之根本,任凭是内脏练得再强大,不懂得谷神这一窍,也是个枉然。”

禅银纱道:“谷神一窍,藏于人身肠胃谷道之中,细如芥子,小如尘埃,肉眼不可分辨。如同一碗水中的四万八千生命那般的小,修炼武道的人,要感觉到这一窍,那是十分的艰难,但是我们鬼仙高手,凭借强大的神魂,搜索肉身,再加上前辈的功法指点,却是可以测量到这一窍。”

佛道两家,都说一碗水之中有四万八千生命,这等生命,肉眼不可分辨。而人身的穴窍,就和这样微小的生命一样,比不了筋肉,内脏,骨骼那些东西可以很清楚的分辨出来。

练武之人要凭借自身的修为明白这些穴窍,那需要武圣绝的这些,洪易也在斗佛笔录之中看到了的,印月和尚这样描叙自己:“一曰九餐,啖三牛,每两时辰一大解,肉身之力,堪比远古霸王之龙。”

“修炼了谷神一窍之后,虽然不可能学印月和尚曰啖三牛,吃一头大象,却就再也不会出现虚不受补的情况!”禅银纱道“久而久之,身体就会力大无穷,生机之坚强,远远超乎于常人。你麾下的那个沈铁柱是天赋异禀之人。但是你的天赋,要比再好三到五倍!我们神霄道以前的高人,修炼这一窍之后,以武师的境界,战胜过初级大宗师!”

“以武师的境界,战胜大宗师?这怎么可能。”洪易震惊道。

以先天的境界,战胜初级宗师,洪易自付练过真武圣体,突然一下施展雷狱刀经杀招,还有可能偷袭成功,但是如果是那种巅峰宗师,或者是熟悉了宗师境界的人,绝对没有战胜的希望,单纯凭借武功,跑都不一定跑得掉。

要是武师的境界,简直和宗师相差太多,人家一只手就可以玩死,根本没有任何的悬念。

洪易实在是想象不出,以武师的境界,是怎么样才能战胜大宗师。

这就好像是一头猪把一头老虎给打败了一样。

猪可以把老虎吃掉,这就是武师战胜大宗师。

“好了!既然明白了谷神一窍!那咱们先以电光耀体术,把全身的筋骨皮肉都淬炼一番,等熟悉了雷霆之力,就可以淬炼谷神一窍了!”

一连三天。

三天的闭关,在禅银纱全力的帮助之下,洪易终于完成了谷神一窍的修炼,用一丝,一丁点儿的雷霆之力,刺激这门穴窍,全身生机焕发,内脏坚固,胃口大开。

而且他全身的筋,骨,皮,膜,肉,都运用“电光耀体术”过了一次电。用神霄道的雷法来说,就是淬炼了一次。

洪易感觉到了全身的杂质,全部都被炼化了一般,浑身稍微一运动起来,浑然如意,力量鼓起,筋肉绷紧,比钢铁还要坚固。

当最后完成的时刻,洪易全身上下的皮肤,呈现出了一种古铜,却又带着精亮的色泽,好像是古铜之上,渡了一层电光。

轻轻的一发力,周身立刻劲风鼓荡,气流汹涌,前进后退之间,眨眼之间就是二十步距离!奔腾跳跃,比起乌魔麒麟马来都要快捷,凶猛。

现在洪易整个人打拳奔腾,就好像是十多个铁浮屠的骑兵连接在了一起,猛烈冲撞。

跳跃捉拿飞鸟,空手撕裂虎豹这些肉体的力量,速度,在洪易的运动之下,都已经不在话下。

真武圣体自然而然的更进了一层,虽然说离大成,施展雷狱刀经之中的“天地烘炉”斩杀鬼仙的大招还远,但是大宗师才能实战得出来的“阴阳炼狱”洪易足可以一连施展出八次!足足八次!

比碎灭刀重了足足三倍的“八荒神戟”在洪易的手上使用开来,就好像一根木棍,舞动起来,泼水不进,就算是三层玄刚重甲,也一下好像豆腐般切开。

而用软玉弹钢制作,七石力量的“贯虹”神弓,在洪易的手里,不废吹灰之力,就被拉成满月,连射上百次,都两臂不酸麻!

洪易现在的武道境界,已经是先天的巅峰,但是真正的战力,却已经堪比那种灵肉合一的大宗师!

甚至现在的赤追阳,一看到洪易的筋骨皮色泽,还有站在面前的气势,就自认为不是对手了。

而禅银纱的身体,也到了一种极为高深的武道境界。

看着禅银纱眼眸轻轻眨动之间,吐息都似乎蕴含着一种刀锋一般锋利的气息,洪易就知道,恐怕就算是吴大管家那条老狗,单对单和禅银纱比拼武力,不用道术,禅银纱都可以收拾掉他!

两人经过了这三天三夜的修炼,终于到达了一个有史以来,最为巅峰的状态。

甚至洪易有一种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过像今天这样的强大过。

自己实在是太为强大了。

不用道术,光用武术,洪易都感觉到了,自己也在天下站得住脚步了。

其实以他现在的这种气势,肉身的强悍,任凭谁也难以想象到,他还修炼了道术!还是个超脱了生死的鬼仙!

没有人会认为,这样武道境界的人,会是一个鬼仙

“洪易,咱们可以去莽荒了!”

修炼完成之后,在庄园的屋子里面,禅银纱收拾好了一个行囊,把撼天弓,无极剑,子母火轮剑,神木扳指,仙都玉璜,诛邪桃神剑六件法宝。

而洪易却是没有带什么法宝,就是一口碎灭刀。

“这次去莽荒寻宝回来,斩杀黑狼王,夺得乾坤布袋之后,凭借乾坤布袋之中的一部分财宝,可以使得出云国空前壮大,我尸解在出云国之中,这一世为出云国公主,得了不少好处,要还了这一段的缘分,回来之后,我就和你在出云国皇宫结成道侣,之后寻找时机,共渡一重雷劫。然后我们一起去大乾,为你报仇,了结心愿,等所有的心愿了结,就可以抛开一切,共修阳神大道了。”

禅银纱看着洪易,眼神眨动,似乎下定了某种决心。

洪易现在的实力强大,禅银纱自然是看得出来,又什么法宝都给她,更对她表明心意,三曰同修,更是增加了不少感情。

本来以禅银纱的身份,乃是天下八大妖仙之一,成就鬼仙,不入轮回,破处生死。以洪易原来的身份,根本配不上。

但是现在洪易也成就了鬼仙,那却就同了!

到了现在已经是水到渠成。

“回来之后,咱们就结成道侣么?在出云国皇宫之中,你要禀告父母?可惜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洪易听着禅银纱的话,知道从莽荒回来之后,就结为道侣,也是世俗之中的婚姻。终生大事,这可是非同小可,尤其是读书人,礼仪得有。

洪易要回大乾的话,禅银纱就是发妻,洪玄机起码要在婚礼上喝新妇茶。但是以现在的情况,明显不可能了。

这样的话,禅银纱的名分都不正。

不过现在两人都是鬼仙,却都不在乎这些了。

“嗯?洪易,咱们鬼仙,超脱了轮回,结成道侣,我们双双共同进退,如同天蛇王,玄天馆主一般,你扭扭捏捏干什么。”禅银纱收拾好了东西,看着洪易坐着,痴痴呆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不由得一笑起来。

禅银纱本来就不是人,乃是妖仙,对于人的礼仪,并不放在心上,倒是没有洪易想得那么多。

“走吧!一切回来再说。”禅银纱又道。

“银纱,当年我夺你的元牝天珠,你用水雷炸我,当时我只有显形的境界,和你的道术比较起来,根本不值一提,你举手之间,就可以把我飞灰湮灭,但是你却没有杀死我!后来,我还在桃神剑之中,施展出毁灭明王,险些让你吃了一点亏,你可知道,我凭借的是什么?”

洪易坐着不动,脸色阴晴不定,连禅银纱也不知道他想的什么。

“你怎么提起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事情?那个时候,我要和毕湿华交手,又看见了金训儿,就以为金蛛法王那家伙在附近,于是就有顾忌的退去,否则的话,你就算再厉害,也逃不出我的手心。”

禅银纱眨了两下眼睛,皱了皱眉头。

“大禅寺以前有明王堂,和玄天馆的破坏堂一样,你修炼的应该是明王堂的道术吧?不对,传闻毁灭明王,非常难以驾驭,除非拥有鬼仙之力,才能施展,你那时候的道术,不可能镇压得住,而且你的神魂,坚韧得可怕,天下没有一种道术,能有你这样坚韧的神魂,我起初还以为你读书多年,领悟出了什么儒家的道理,但是现在想来,你修炼的功法肯定不简单?莫非,你修炼的是太上道的道术?”

禅银纱猜测道。

“不是,我修炼的不是明王堂的道术,我也不知道,大禅寺有这么一个堂。我修炼的也不是太上道的道术。”洪易摇摇头,开始用手解着自己的衣服。

“洪易?你解衣服干什么?”

禅银纱惊讶的道。

洪易看了禅银纱一眼,并不理会,而是自顾自的把外衣,银鲨甲,乌金袈裟脱了下来,显露出了一个贴身,暗金之色,折叠得好像手帕一般的经文布片。

在解开衣服,拿出过去经的一刻,洪易心中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洪玄机,还有母亲梦冰云。

“人都说有其父必有其子,但是我却和洪玄机不是一路人。”

洪易手摸到过去经经文的一刻,心中的想法竟然是拿自己和洪玄机做比较。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