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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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飞在洗手间呆了快二十分钟,只站在镜前发愣,他的衬衫有些褶皱,茶湿让褶皱更明显了。这是自己熨的,手法怎么也比不上白惠芬,她总是在前一天晚上,就把他第二天的西装衬衫都准备妥妥,每件衣服都适如其分地展现线条和光泽,如新一般。现在他才明白,原来熨衣服也是门艺术。

胸口的茶湿渐渐淡去,心情却越来越浓。

如何又想起她了。

用冷水冲了个脸,推门走出,撞上了一张年轻的脸。

胡老板让我来看看你怎么样了。斯菲菲小声地说,眼神闪躲着,象个犯了错的小孩。

没事呢。林飞掸掸衣服,忍不住仔细看了她一眼。

她扎着一个老气的发髻,脸上的脂粉过浓,胜在年轻,无论怎么打扮都是美的,而眼神里的那份楚楚动人更是让她区别于其他的交际花。

你是哪儿人?他问。

河南信阳。提到了家乡,她连声调都提高了些。

她又补充,是离信阳有一百多公里的村子。

噢,他没有追问下去,其实他也只是礼节性的问问。谁会关心河南信阳一百公里处的村子?

在城里几年了?

快五年了。

想家么?

她眼神飘忽了下。家这个字,怎么离她这么远?

她想起了肺病的母亲,想起了父亲的坟茔,想起了村口的黄狗,田头的拖拉机。她忽然想起了很多,所有的场景,什么时候,只被一份份汇款单代替了?

家,在这些年里,早已变成了一个地址,一个名字,一串数字,一些照片。

自己是不是该回家了?

想。她忽然就冒出一句。

抬头,却发现林飞早已走远。

林飞参加这样的应酬,是作好喝酒的准备的。他原本可以推辞说自己不会喝酒,但仔细一想,喝了酒可以借口头晕早走,又或借酒趁机泄了这些天的郁闷,反正他是喝了。

他只喝着,也不多言,别人无论找他说什么,他只点点头,又接着摇摇头,也猜不透他到底什么意思,胡海天也识相地不找他的话茌,几次无趣下来,大家都转了注意力,转而缠住几个美女不放。

来参加这样应酬的女人,身上披金戴银,脸上轻佻嬉笑,男人们心知肚明这是块好下手的肥肉,于是,酒杯开路,横肉就接着堆了上来,趁醉摸几把,咬几口,都是被允许的。更何况,胡海天摆这种局,带来一些****,任务就是搞定几个关键人物,英雄狗熊也好,都是难过美人关的。

斯菲菲是其中的异类。虽然她刻意地装出“老江湖”的样子来,但每当有男人搭上她的敏感部位,她脸上总一闪而过属于小姑娘的羞怯来,而且,她每次都会转向胡海天,眼里透着似是求救,又似是求饶。然胡海天一杯接一杯,一句接一句地与人插科打诨,完全无视。

林飞想,好好一女孩,做什么不好?偏要进入这种混圈。这种圈子,会吃人。

有个男人缠了菲菲很久了,搂搂抱抱不算,最后一只老手竟伸向了她的双腿间,菲菲觉着不对,干笑着推开他正想跑,他却一个熊抱,干脆将她搂到了大腿上,左手****,右手从她的裙际往里伸,上下开动,她怎么赔笑也挣脱不了束缚,最后她只得看向了胡海天求救。

此时,包房里一片醉熏熏,该醉都醉了,清醒的也装醉了,三三两两地各簇一堆,或是**,或是商量密事。林飞被胡海天勾着,耳边碎碎地被他烦着一些兄弟情深此情可鉴的糊话,他看着一侧的菲菲不断地向胡海天使眼色,胡却装成不知,终是看不下去了。嚯下起身,走到包房一侧,倒了杯茶,走到那男人身边,劈头劈脸地就朝他浇了下去。

那男人冷不防地被人浇了满身是水,哇哇大叫从座位跳起来,指着林飞半天才咬出一句来:你......你干吗?

这时,房里安静下来,带醉的目光都变得七八分清醒了,直愣愣地朝着二人看来。

林飞一搁杯子,想,你们清醒了,这下该我醉了。

他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捞起一个酒瓶,就往嘴里送去。来,再来干一瓶。

众人这才发急涌上前,连忙拦下他。

别喝了别喝了,差不多了。

林飞一把推开众人,拿起酒瓶欲朝地上摔去。

哎。又是一阵惊呼。

不喝,我就扔了!

别扔别扔,多好的酒啊,咱们慢慢喝。

你,你出来,跟我喝。

好好,我喝我喝,你别喝了。

为什么不让我喝?嗯?还我!

......

包房里上演着一场抢夺战,墨绿色的酒瓶在西装革履间飞来跳去。

一阵闹腾。终于有人捉住林飞,将他押到外头去醒酒了。

那被淋一身的男人,倒是成了配角,在角落里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见场面散了,忽得回上神来对着胡海天大嚷:胡总,这,这算什么?

胡海天连忙圆场说,别跟年轻人一般见识对不,来来来,我陪你去洗手间。大家继续,大家继续。

白惠芬把小志安顿到了外婆家,又比预定时间早到了二十分钟到了电影院门口,才发现居然把手机给忘家里了。她于是决定安静地等着汤尼,努力做出跟那些搂搂抱抱的年轻人们一样正常的恋爱,约会,等候的姿势来。人来人往,她在一堆爆米花和可乐的围攻下,被挤到了离入口处最远的角落里,还好,这里,自然多了。

她似乎是明白了一些道理,明白生活原来不应该就只有一种方式,如果有两条路同时摆在自己面前,为何不试试走另一条呢?

这是他说的。他一直陪着自己走向这条路,等到汤尼的出现,算是完成了某种交接。

某一天,他从某人手里接过这个自我放逐的女人,然后,到了某一天,他终于又把她交了出去。

悲天悯人,这是作家的天性。

对的,作品,她是他的作品。和他写过了几十部笔下的作品一样,她替他实现了某种造物的过程。

应该是这样的,因此,她来到了这里,因此她手里拿着久违的电影票,局促地站在一堆男生女生里,象个走错房间的陌生人,然而她明明是在等待一个叫作“汤尼”的男人的。然而,汤尼长什么样?说过什么话,这些天为了追求她做过什么,她竟这么都忘了。

她甚至不清楚她站在这里等待的到底为了什么,为了“等待”而等待?为了渡过这个平凡的夜晚或是为了宣誓自己不再封闭内心迎接异性的某种意义?可这都不是她所要等待的,是的,她很明确。

那究竟是在等什么?

是在等“跟他有关”的开始,还是“跟他有关”的结束?她开始接受汤尼,结束了林飞,她开始情侣的约会,结束主妇的身份,这一切,都只因为“跟他有关”而变得富有内涵。

所以,心里的那点失落是什么,她把它埋得很深,深到连自己都找不到看不清,但她是清楚知道它是什么的,就象望着街道深处的黑暗,有那么万分之一的期待,是希望另一个身影的出现。

这种感觉,是需要用超越人类语言的东西才能表达出来,是基于这样的道德体系下不能明说的某种**,人们称它为爱情,可是当这两个字一跳上心头的时候,她便颤抖起来,接着是一百个忏悔一千个恕罪,这是她曾经并一直蔑视的东西,她曾经被它伤得那么深。

她感到忏悔,她在忏悔里原谅了林飞,原谅了李想,也原谅了爱情。

然,她不敢不愿也不能再去享用这种东西,爱情不是用来享受的,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游戏。

他却是出现了。

从那片黑暗里,越走越亮,脸上挂着笑意,那是他微微上翘的嘴唇独有的,善意又亲切的笑意。这种笑就象是他的一部分,是他无论喜着,怒着,恨着,也不会消失的笑意。

他一只手夹在裤袋里,迈着属于读书人的笃定又有点懒散的步伐,另一只手似有似无地摸着鼻尖,仿佛连走路都在思考着什么。

他走来了,按照“汤尼时间”准时到了。

他说,汤尼联系不上你,总公司有紧急会议让他连夜飞纽约,他来不及向你告别就去机场了。他让我来找你,说让我陪你看电影。

他说着,淡淡地笑着,显得一切都那么自然。

让我陪你看电影。

她脑子很乱,有只手掩住那万分之一的期待,它象个做了坏事又侥幸成功的坏孩子,躲得很深。她为此感到羞愧。

她避开他的眼睛,说,噢。

你想不想看电影?他问。

她想说“算了吧,我回家了”,但不知道怎么到了嘴边就滑成了一个字。“噢。”

那就走吧。他坦坦地摆摆手,做出一个绅士的手式,朝入口处示意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