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驴蹄子旗舰店 第289节(1/1)

罗参把镜棺碎片还给万俟林木,说:“好了,现在可以给销离麓解毒了。”

众人都狠狠松了一口气,尤其是苏莫遮。

苏莫遮真的不想和大金为敌,他们一起长大,不管父亲怎么想,但是在苏莫遮心里,大金就是自己兄弟,虽然自己以前“混蛋”了一些,但他不想失去这个兄弟。

大金点点头:“我需要一只铁碗,还有火源,可以加热铁碗。”

江月白赶紧从背包里掏出一只小碗来,他们这里还留着两个背包,没多少食物了,但是“厨具”还有。

万俟林木挑了挑眉,看着大金配置“解药”,他有些好奇,大金的海虫到底用什么养出来的?

万俟林木趴在罗参耳边低声说:“恭喜你啊,收获了一只忠犬徒弟。”

大金的性格略微偏激,之前“误入歧途”,属于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性子,如果拜了罗参为师,日后肯定是出生入死的忠犬一枚。

罗参笑着说:“还是木木有办法。”

如果不是万俟林木突然把镜棺碎片扔给大金,估计谁也无法打动大金。

他们说话的工夫,大金已经把小碗和便携式的小灶炉都准备好,俨然是一副要做饭的模样。

万俟林木:“……”做饭?

大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橘色小波点的透明包装,竟然是一块水果糖。

看起来……

是橘子口味的。

别问万俟林木怎么知道的,因为罗参喜欢吃这种糖,草莓口味,之前万俟林木去逛超市的时候,看到过橘子口味和草莓口味两种,罗参强烈要求买草莓味的。

原因很简单,橘子口味是酸甜的,而罗参喜欢齁死人不偿命的……

万俟林木有些惊讶,他早就发现了大金喜欢吃甜食,大金人高马大的,看起来憨厚老实,随身携带着几块糖,挺有反差萌感。

但是他想错了……

这些糖,不是给大金吃的。

而是……

大金见他们盯着自己剥水果糖,就说:“哦,金缕喜欢甜食,很喜欢水果糖。”

大金养的海虫叫做金缕,而且喜欢吃甜食……

大金把糖放在小碗中,然后又丢了一块巧克力进去。

黑巧克力,百分之七十五浓度。

将巧克力和橘子糖在小碗中一起加热。

众人:“……”

万俟林木淡淡的说:“你的海虫……口味还挺独特的?”

罗参之前说过了,海虫对于无启族人来说,就是一种宠物,但是万俟林木从没想过,大金养海虫这么“肆意”?

这真的是养宠物吧?

小碗加热,巧克力浓浆混合着橘子水果糖,完全融化。

万俟林木说:“就这么简单?这样就能把海虫引出来?”

大金摇头说:“当然不是。”

大金卸除了伪装之后,是个不苟言笑,没什么表情的人,狠戾挂相,和之前的任劳任怨傻大个儿完全不一样。

“如果只是巧克力和水果糖,海虫太容易被引出来了。”

虽然这两种东西融合在一起,的确也有些奇葩,但是也难保没有喜欢这种吃法的奇葩。

所以引出海虫,还与一环最重要的工序。

“嗤——”

大金突然用钩子刮破了自己的手掌,将血液滴入小碗之中。

浓稠的,冒着泡儿的黑色液体,咕嘟咕嘟的开着锅,大金的血液“滴答——滴答……”融入“老巫婆的高汤”中。

呲——

冒出一股浓烟。

“嗬……”

销离麓突然睁开了眼睛,但是眼眸无神,乱晃着,身体微微抽搐起来。

“小鹿鹿!”苏莫遮赶紧稳住销离麓:“你怎么了?”

销离麓浑身颤抖着,嗓子滚动起来,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往外爬……

一点点爬。

爬出来……

嗬——

嗬……

销离麓下意识的张开嘴,睁大了眼睛,微微扬起脖颈,有什么东西顺着他的喉咙,爬出来……

随着销离麓无意识的痛呼声,滑溜溜的东西,从嗓子里钻了出来。

万俟林木赶紧用手电去打光,众人的目光“唰!”一下聚集在销离麓张开的口中。

一个金色的……

金色的肉虫子!

成年人食指粗细,一点点扭动着身躯,不停的往外钻。

先是看到了肉虫子的头,然后是肉虫子的躯干,足足有一根手指长,一点点爬出来。

吧嗒!

从销离麓的口中一跃,跳在地上。

与此同时,就听到御邪“呸!”了一声,也吐出了什么东西,吐在地上。

“喵喵喵!!!”

御邪惨叫出声,低沉沙哑的嗓音喵喵,紧紧抱着小娃娃,一脸的嫌弃。

同款金色肉虫子!

海虫!

销离麓和御邪吐出了海虫,解药果然非常管用,两只海虫都被那奇葩的味道吸引了出来。

扭动着胖墩墩的身体。

蠕动……

蠕动……

蠕动——

爬进了小碗中。

开始“吱吱吱”的吃起巧克力橘子糖和血液的混合物,吃的津津有味。

江月白浑身毛骨悚然:“这……它们都是金缕?!”

金缕听起来,应该很纤细才对,怎么……

怎么长得这么胖!?

罗参似乎看穿了众人的疑惑,十分体贴的解释说:“海虫在不吃东西的时候,比头发丝还要细小,可以通过银针,扎入宿主体内,进入体内开始进食,就会变大。”

东海的酷刑海虫,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膨胀,最后脱出宿主,而这个名叫金缕的海虫,在宿主身体里寄居这么长时间,已经不算大了。

大金说:“不是它们,是它。”

众人没明白大金什么意思。

就见那两只海虫,吃完了小碗里的黑暗料理,就爬到了一起,头顶着头,还一直爬一直爬。

最后竟然融合成为一体,变成了一条大金缕!

如果刚才只有食指那么粗细,那么现在大金缕就有大拇指一般粗细,而且还能看到海虫的小绿豆眼了,眼睛小小的,不停的眨啊眨。

大金缕扭动着自己胖墩墩的躯体,从小碗中爬出来。

因为它太胖了,“咕咚!”还把小碗压翻了。

大金缕从里面摔出来,大金伸手将金缕托在掌心,托起来,用食指轻轻的顺了顺金缕。

皱眉说:“你吃的太多了,这几天该减肥了。”

金缕扭动扭动,摇头摆尾,似乎在抗议大金的话。

“呕——”

江月白实在没有忍住,捂着嘴,别过身去蹲下来干呕,实在……

实在太恶心,一条金色的肉虫子在撒娇!

这条肉虫子还是从别人嘴里爬出来,控制神志的海虫。

众人都有一股毛骨悚然,后背发麻的感觉。

罗参见多识广,因此比较镇定,面上挂着一族之长的稳重和招牌温柔。

哪知道万俟林木更镇定,大家差点忘了他天生没有恐惧感。

万俟林木两眼放光,盯着大金手中的金缕:“海虫好可爱,我也想养一条!”

罗参:“……”

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痛苦之中。

我们都以为,自己才是地狱的中心。

老天爷,总是这么不公平……

然而当我们抬头去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不过是个井底之蛙。不公像是海水,我们脚下的,不过是井中的一片淤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