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娶修真界第一美人[穿书] 第26节(1/1)

苏恒,外门。

不过那外门二字又被笔涂去,写上了内门,紧接着再次被涂去,就像考试的时候学渣的数学答题卡,涂涂抹抹,看得霍桑嘴角好一阵抽搐。

倒也不必这么纠结……

直接让她进外门不就好了。

她抬起头用眼神询问青衫师兄,这位师兄倒是耐心,立即同她解释道:“师弟成绩优异,可惜资质差了些,论综合当属外门,但即便如此也是外门第一,因此长老们就你的分配问题争了许久,最后还是决定来问问你本人。”

“你是愿意进内门闯一闯呢,还是愿意留在外门?”

霍桑几乎能立刻给出答案。

自然是外门了。

男主在哪,她就在哪,要做好一个兢兢业业的工具人,早日完成任务,早日回家。

但她不能这么快给出答案,否则岂不是显得很可疑?

于是霍桑将名单重新收叠起来,对着青衫师兄道了声谢:“师兄,可否容我考虑一晚,明日给出答复?”

“自然可以。”

见她举止稳重,即便得到特殊待遇也未失礼仪,青衫男子对这名未来的小师弟不禁多了一分好感,于是多言了两句,“我名沈幕泽,是内门回光一门的弟子,你若是有其他疑惑,可随时来寻我。”

回光在内门中是主管医药的分支,难怪他身上带了点奇异的药草味。

霍桑自然含笑称是。

沈幕泽一走,苏星蝶就忍不住走过来,眼巴巴地望着她:“阿恒哥哥,你想去内门还是外门啊?”

这若是叫妖族的人看到,估计会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平日里手段诡谲,杀伐果断的小公主竟然也有这样温言软语的一日。

霍桑的心情也有点复杂。

她不愿意伤害小姑娘,更不愿意去内门让她越陷越深,从此以后,怕是要跟女主保持一段距离了。

于是她便哄了两句:“我晚上再想想。”

“好。”

苏星蝶懂事的点点头,但离开时还是一步三回头地看她,“阿恒哥哥要是愿意来内门的话,我会很高兴的。”

霍桑握着扇子的手一僵,只能低头喝了杯茶蒙混过关。

唉,最难消受美人恩啊。

一时间心烦意乱,霍桑索性去附近的林子里转了转,直到天黑时才回到小院。

偌大的院内静悄悄的,只有黑衣少年坐在石凳前,眉眼和月色一般冷清。

见她回来,少年起身,怀里竟然捧着一只雪白的东西。

那东西动了动,然后探出头来,露出一双长长的耳朵,三瓣嘴微微翕动了几下。

是……小白兔?

霍桑有些发愣,看看那兔子,又看看傅清,一时没有明白他的用意。

“兔子。”

“……我知道。”

霍桑点了点头,表情纠结,“你哪儿弄来的?”

“捉的。”

似乎是看她还没有理解,对方微微拧了下眉,补充道,“上次你的手艺挺好的。”

看着那只被他抱在怀里的兔子,霍桑感觉自己大概get到了他的意思,但有心逗他,于是故意歪了歪头做困惑状:“所以呢?”

“……”

少年一时无言,半晌,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的神情。

他上前两步走到她面前,拎起怀里兔子的后颈皮,塞进了霍桑的怀里。

那兔子正窝得舒服,乍然换了个地方,还不太乐意地蹬了蹬腿,又在霍桑怀中寻了个舒服地方埋下脑袋。

“烤兔肉,还能再做一次吗?”

傅清低声问她,语气有几分商量的意味。

霍桑:……

她低下头看了眼怀里的白团子,跟白虎叼来的野兔不一样,它小多了,明显就是还没长大的小兔子,更有可能是玄禄山上哪户人家跑出来的家兔。

虽说兔肉很好吃,但要她真的亲手杀了一只活生生的小东西,霍桑是没这个胆量的。

于是摸了摸兔子耳朵,一脸认真:“吃太多肉会长胖的,傅道友。”

傅清:……

然后他就看见面前的红衣公子认真地又撸了两把兔子,抬头冲他眨眨眼,狡黠笑开:“不如哥哥给你整点好东西?”

半分钟后,傅清看着熟悉的石头篝火陷入了沉思。

霍桑很熟练地把一捆树枝递给他,他下意识接过来,替她削成木签再放到一旁。

霍桑手里这会儿正拿着一把从院子外面摘来的新鲜豆角,一个一个穿上木签,撒上调料,架

到篝火上去烤。

本来这种野生豆角就不多,期间还因为不小心没看住被兔子啃了半根,之后傅清的目光就总有些阴测测地瞥它,可能出于生物本能,白兔尽可能地缩在霍桑身边,可怜兮兮地贴着。

霍桑全当没看见,等一串烤好了,她先拿叶子包着递给了傅清,期期艾艾地看着他:“你尝尝?”

从前她在烧烤摊上最喜欢吃的素菜就是烤豆角了。

傅清是没吃过这种东西的。

在这个世界,豆角算是野菜,只有常年生活在山里的人家才会刨来吃,作为一个落魄的贵族

少爷,傅清甚至没有见过。

但触到对方期待的目光,少年盯着这陌生的东西看了看,还是低头咬了一口。

爽脆的口感和豆角的清香在舌尖绽开,紧接着就是辣椒粉的香味,美味程度比起上次的烤兔肉有之过而无不及。

霍桑清晰地看到少年眼里闪过的一丝惊异。

第32章

“好吃吗?”

霍桑期待地看着他。

傅清点了点头,斯斯文文地吃着剩下的半串,手指白白净净的,连半点油星都没沾到。

霍桑感叹了一下不愧是男主,然后给自己也拿了一串。

嗯,鲜香爽口,就是不够辣。

幻想了一下男主被辣得泪眼汪汪的样子,霍桑觉得自己真是恶趣味。

不过,上次是兔子,男主就捉了只兔子来,这次是豆角,男主不会又在哪天抱着一箩筐豆角回来吧?

“咳咳!”

想到那个画面,霍桑扑哧一声笑出来,险些没把辣椒粉呛到喉咙里,脸都憋红了。

“……?”

傅清一边给她递水,一边用眼神表达了疑问。

“啊,有只好大的飞蛾。”

霍桑连忙顾左右而言他。

几串豆角很快就吃完了,两人都有点意犹未尽。

霍桑先是收拾了一下残局,然后便抱着兔子进了屋子,美其名曰要好好思考明天是否入内门的问题。

而身后的少年看着她的背影,乌黑的眸子微微泛起涟漪。

不论如何,这个人,算得上是他这些日子来结识到的第一个同伴。

同袍之谊,自当以礼回敬。

因此第二日一早,沈幕泽来他们小院找霍桑要答复的时候,便被立在门口的黑衣少年挡住了。

对方面无表情:“他在睡觉。”

沈幕泽:……

这届师弟不太行啊,早课时间都过了啊。

好在他对新入门的师弟师妹向来有耐心,便理解似的点点头,在树下的石凳上坐下:“无妨,我等他就是。”

然后坐着坐着他就发现,竟然从门缝里钻出……一只兔子?

那白毛团子把自己缩成一团,在房门口的墙角处,正半立着身子给自己用小爪子洗脸。

“这兔子……”

沈幕泽愣了一下,“昨日还没有的。”

傅清语气自然:“我抓的。”

……可能确实是你抓的没错,但为什么这只兔子越看越像他三师弟养的那窝宝贝?

“师弟哪儿抓的,我都不知道这玄禄山上还有白兔。”

这是试探。

“随手抓的。”

这是话题终结。

沈幕泽后边的话在嗓子眼里转了两圈,还是咽了下去。

罢了,这位小师弟好像不太爱说话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