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1/1)

他和陆小凤也许还不能算朋友,却的确谈的很投机。陆小凤终究是个讨人喜欢的人,正常人即便不想和他做朋友,也更不愿与他为敌。

然而,她想偷懒,终究事与愿违。陆小凤刚刚输掉,屋外便进来一名王府卫士,向苏夜拱手道:“六扇门的金九龄金老总来了。”

陆小凤瞬间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喜道:“他也来了?”

金九龄早已不是公门中人,怎奈名头太大,别人一提他,仍是“六扇门的金九龄”。此时,陆小凤发觉朋友登门,不由喜出望外,苏夜却眉头一皱,心中不置可否。

她已将金九龄之事告知叶孤城和世子,说她准备对付他。这两人均对她无条件信任,也没问过为什么,不约而同为她保密,以免走漏风声。由于金九龄也是江重威的好朋友,世子好歹多问了几句。叶孤城本人则对这事毫无兴趣,见她不需帮忙,就置之不理。

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外人知道,苏夜已将红鞋子大盗锁定为金九龄,并准备置其于死地。即便在五羊城捕快眼中,苏夜也被那位大盗引开注意力,不再过问金九龄威胁蛇王的事。

眼下金九龄不请自来,光明正大踏进南王府,无异于羊入虎口。她有些讶异,更有些警惕,认为他登门肯定没有好事。尽管她没有证据证明,却以直觉感到,他此行与她有关。

也许她看过太多侦探小说,本能去想他暗杀自己的可能。刺杀过后,他还可以在尸体旁边,或者尸体手中塞一只绣着猫头鹰的红鞋子,继续嫁祸公孙大娘。当旁人发现她尸体时,昔年的天下第一名捕就在席间。除了他,又有谁敢觍颜负责追查?

一场密室杀人案中,在场的警察就是罪犯,岂不是很经典的罪案设定?

叶孤城自不知她一瞬之间,想了这么多,只迅捷无比地瞥了她一眼,看她作何反应。他一瞥之下,恰见苏夜露出笑容,对那位护卫道:“还不快请。”

她久闻金九龄大名,至今才有机会见到他本人。金九龄已接近四十岁,外貌却年轻的像二十六七岁的小伙子,英俊程度更胜陆小凤,又有成熟男子特有的魅力。

他和传言中别无二致,全身上下均精心修饰打扮过,衣服看似普通,质料手艺却无可挑剔,拿一百两银子也没处去买。他手中拿着折扇,还戴着白玉扳指。折扇扇面出自名家之手,扳指更是洁白无瑕。与其说他是令黑道闻名丧胆的名捕,不如说是走马兰台的翩翩佳公子。外加他谈吐优雅,为人风趣,又懂得甜言蜜语,自然很讨女人欢心。

他一进来,便向陆小凤微笑招呼道:“好久不见了。”

他招呼过后,才向苏夜和叶孤城道:“这两位必定是白云城叶城主与苏总管,金某久仰大名。”

叶孤城孤傲自许,仍只对他点头示意,并未开口说话。苏夜却笑道:“彼此彼此,其实我们在蛇王那里,已经间接通过消息了。希望金老总莫要认为我针对六扇门。蛇王与王府关系一向很好,我必须要保他的兄弟。”

陆小凤这时才知金九龄与蛇王的矛盾,不由微微一愣。金九龄同样一愣,失笑道:“不敢当,只是一场误会,金某亦有得罪之处。日后我若要请蛇王帮忙,自会先行将事情说开。”

他倒也真聪明,顺势将矛盾定为误会,轻描淡写化解了苏夜对他的敌意,又打消了陆小凤的疑惑。

陆小凤问道:“难道你和南王府也有交情?”

金九龄摇头道:“并非如此,最近我恰巧回到五羊城,便借机来王府看看。鲁少华告诉我,苏总管希望我来负责红鞋大盗一事。而我和江重威又是多年知交,自然要帮他分担麻烦。”

苏夜微微一笑,淡然道:“金老总智谋过人,又捕获过无数大盗,有你在这儿,王府必定万无一失。”

金九龄笑道:“我离开六扇门已经太久,不知能否出上力。”

陆小凤再聪明十倍,也看不出双方都心怀鬼胎。但金九龄一来,他不甚乐意赴宴的心便蠢蠢欲动,恨不得立刻和朋友痛饮一场。即便席上的人都很无聊,也可以回来再喝,横竖南王世子不会吝惜美酒。他们还没说上几句,他便敲定了这件事。

叶孤城作为唯一知情者,耐人寻味地看了他们一眼,淡淡道:“开宴时辰就要到了,走吧。”

苏夜知道,金九龄若想和她单独相处,便要在宴席将近尾声时找机会,却不可等客人散尽。以他的头脑,不难找出人人都有嫌疑的作案时间。谁能想到,一位三百年来首屈一指的顶尖名捕,会在王府寿宴中,突如其来出手杀了王府总管?

说木道人是老刀把子,没有人相信。说金九龄是杀人凶手,同样无人相信。

他这一招看似行险,但成功率已经很高。如果苏夜事先不知他的所作所为,没准也会放松戒心,最终遭了毒手。

叶孤城三人离开后,屋里便剩她一人。她幽幽叹了口气,站起身来,打算去王府厨房转转,履行一下身为总管的责任。

南王府厨房坐落在单独的院落中,离后门不远,便于从外运进蔬菜鲜肉。此时,由于要排宴,厨房正忙的热火朝天,隔的老远,便能看到院子上方冲天而起的白烟。她先进去转了一圈,发觉里面烟烧火燎,却无可疑人物,便退了出来,站在院门附近,凝神看着来来往往的仆妇下人。

这些菜肴上桌前,都经过了严密的试毒步骤,否则南王早已被人毒死。而陆小凤等人又在席上,按理说,绝对不会出现意外事故。

苏夜留在这儿,其实也是因为闲着没事做,看着他们忙碌工作而已。她万万没想到,就这么站着看一看,也能发觉事情不对。

一名青衣仆妇提着食盒,低着头,快步从她面前走过。食盒盖子扣的很严实,但仍能闻到令人垂涎的鲜香气味。在鲜香中,她闻到了一丝很不对劲的味道。

她忽地上前一步,伸手一抓,抓住了那仆妇的手腕,同时笑道:“好精湛的易容本事!跟我来。”

第六十六章

这名仆妇青衣黑鞋,年过四十, 好像极为平常, 从容貌到打扮, 均不会引人注意。但苏夜一抓上她手腕,便发觉她肌肤滑腻如凝脂, 令人怦然心动,愈发确定自己没抓错人。

她出手实在太快,擒人之时, 另一只手还及时捞住了食盒, 没让它落地。院门前来往的人虽多, 却没一人发觉不对,全部自顾自忙着手头的事。直至苏夜将人带离此处, 才有几人发觉异常, 疑惑地看着她们的背影, 不知总管为何突然带走一个普通下人。

苏夜拉着她, 脚步飞快,一直走到所住之处, 眼见四下渺无人迹, 才打算开口。就在这时, 她手中蓦地传来一股巨力。巨力横冲直撞, 刹那间脱出她的钳制, 带着她手臂,狠狠撞向她肋下。

她已制住对方脉门,本以为万无一失, 却没想到对方内功极为特异,在这种情况下,仍有余力反击。

对方固然快,她反应却只有更快,发觉不对时,五指瞬间抓紧,也是一股劲力透了进去。两股内劲相撞,即刻分出高下。青衣仆妇一声轻呼,手腕被她扭翻过去,只觉右臂一阵麻木,竟难以接续下一招。

至此苏夜才说出第二句话,“不愧是公孙大娘。”

两人以内功相拼,她掌心隐隐发麻,正是因对方反击所致,所以这话也算发自真心,并无讽刺的意思。这句话过后,她耳畔陡然传来清脆的笑声,悦耳如出谷黄莺。

公孙大娘道:“我敢说,我的易容没有破绽,你究竟怎么看出不对劲的?”

苏夜道:“你身上散发出一缕香气,不像寻常仆妇。”

公孙大娘既已承认身份,她便松开了手,让对方重获自由。公孙大娘看她一眼,甩了甩手腕,笑道:“难道仆妇就不能用脂粉?”

苏夜道:“那不一样。你用的脂粉透出兰花香,沁人心脾,花香十分清雅,绝不像下人买得起的东西。这食盒里虽装着三鲜鸭子和蜜汁烧鹅,仍掩盖不住这股香气。”

公孙大娘一愣,摇头苦笑道:“我倒也想过这个问题,但自恃厨房中满是菜肴鲜香之气,别人决计注意不到那点点香味。没想到,还是被你闻了出来。”

苏夜淡然道:“你看,我就从来不用任何胭脂香粉,生怕对手凭借异味追踪我。就算人闻不出,猎犬总可以。你既然要隐藏行踪,又何必多此一举。江湖上鼻子灵的人,从来不少。”

按理说,越美貌的女子越爱惜容貌,恨不得每天花五个时辰坐在梳妆台前,描眉画脸修饰不停。长成苏夜这样,又无心打扮的,简直凤毛麟角。

公孙大娘笑道:“也许我以后会汲取这个教训,离鼻子灵的人远一些。”

她胆敢不加反抗,任凭苏夜将她带走,当然知道苏夜对她并无敌意,方才雷霆一击,只不过想逼她放手,并无伤人意愿。她们两人对话之间,已经走进苏夜的别院。公孙大娘易容仍完好无损,任谁来看,都只能看到一个容颜素淡的中年妇人,绝不会心生怀疑。

苏夜率先进入屋内,方才问道:“你已经知道我托江轻霞带给你的消息,为何迟迟不来见我,直到今天方才露面?”

公孙大娘道:“我们组织里的事,当然由我自己解决。若继续找你帮忙,岂不是欠人情欠的愈来愈多?南王府势力固然很大,我的耳目却也不少。我知道金九龄今天要来王府,就易容混进来,打算和他做个了断。”

苏夜微微皱眉,沉吟道:“二娘呢?”

公孙大娘道:“我还没把她怎么样,她也什么都不知道。其实五妹找我之前,我已经注意到账面有些不对,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她毕竟是我的姐妹,只要她肯承认自己做过的事,我以后也不会把她怎么样。我只想先对付金九龄,告诉他,他靠着在我身边有眼线才能占到上风,绝不是真的比我强。”

苏夜像对待叶孤城一样,给她倒了杯茶,方又问道:“你打算在王府杀死金九龄?”

公孙大娘冷冷道:“当然,他敢暗算我,难道我不可以暗算他?”

苏夜道:“你不能这么做。”

公孙大娘道:“你要拦我?你如此聪明,难道看不出他突然登门,是为了处理已经对他产生疑心的你?”

苏夜笑道:“不拦你,看得出。但今天是老王爷五十整寿,我不希望你立马动手杀人,让寿宴变成凶案现场。只要寿宴一散,你们爱怎么打就怎么打。如果你打不过,我可以代为出手。另外,我帮了你这么大的忙,你总该给我点报酬。”

这话一出,公孙大娘立即愣住,看了她半天,微笑道:“报酬的话,你要多少,我就给多少。不过你对南王父子也真体贴,不愧是王府总管。我只能猜想,你曾受过他们的恩惠,才自愿这么做了。”

苏夜亦微笑道:“并非如此,我做王府总管,自然有我的考量。但我这人一向有恩报恩,有怨报怨。谁对我好,我十倍对他好,谁与我为敌,我就和他势不两立。南王与世子对我确实不错,那我自然也对他们不错。金九龄要杀我,随便他好了,反正他又杀不成。你们不可在寿宴上动手,否则,我只好把你们两位请出王府之外。”

公孙大娘又是一笑,道:“我早就欠了你的情,也罢,就听你一次。但金九龄迟迟找不到下手机会,难免十分烦躁。我劝你今晚警醒一些,免得他趁你睡着,要你的命。”

苏夜淡淡道:“我只怕他不动手,不怕他动手。”

两人同时沉默了一会儿,公孙大娘叹道:“上官飞燕死后,我本想找霍休的麻烦,为她报仇。她离开她那个家之后,倘若没遇到霍休,也不会走到那一步。后来我听说,你把霍休关押在某个严密地点,日日从他手中敲诈钱财,让他比死还难受,就已经足够了。”

苏夜道:“对他来说可不尽然,死比什么都难受,能活着当然是活着的好。”

公孙大娘又叹了口气,“我却没想到,除了上官飞燕之外,我的姐妹中还有一个人生出异志。金九龄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也难怪二妹对他动心。”

苏夜笑道:“过去的事已经过去,多想无益。其实你应该庆幸,我并没有金九龄就是红鞋子大盗的证据,无法取信于人。当初我还在想,为了避免麻烦,大概只能偷偷摸摸杀他,一如他偷偷摸摸犯案。但他既然敢主动惹到我头上,就别怪我心狠手辣。”

她不怕陆小凤,更不怕金九龄那些徒子徒孙,却顾忌南王府在江湖上的威望问题。威望降低,没准她的完成度也会跟着降低。何况,她无惧于麻烦,不代表热爱麻烦,能趁夜下手,就不会当街杀人。

倘若金九龄找不到机会,只好等着宾客散尽,那么极有可能趁夜过来。到那个时候,她与公孙大娘合力,无论如何也能拦住他,并揭露他意欲杀人灭口的事实。

陆小凤相信她,固然最好,如若不信,她也没有办法。她已经尽了力,不可能为保持陆小凤的好感,放过一个意图杀她的凶手。

寿宴始终很顺利,堪称宾主尽欢。宴席将近终结时,金九龄来找过苏夜,和她谈了谈红鞋子大盗的案情。但他始终没有出手,不知是因为缺乏机会,还是苏夜猜错了。

苏夜却坚持认为,这人胆大心细,可以做出很疯狂的事情,恐怕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毕竟在任何人眼中,她和金九龄都没有过节。

果然,金九龄就像一个预知剧本的演员,按照她的预测,上演了深夜杀人的戏份。他并未现身,而是选择了用毒,以小小的竹筒从窗户缝隙中伸进来,自外侧那一端送入毒烟。毒烟并没有致命毒性,却可以使人筋酥骨软,武功大打折扣。

如若苏夜中招,那么之后怎么杀她,怎么布置,自然就由他说了算。

但苏夜没有睡着,公孙大娘也没有睡着。她就留在苏夜隔壁的房间里,随时监听这边的动静。

她们从床上霍然跃起,冲出窗外时,金九龄已觉察不对,轻烟般向后飞退。只见皎月之下,夜色之中,他脸上居然还罩了张面具,衣服也换掉了。别人和他不熟的话,根本看不出他是谁。

公孙大娘已换了身适合用剑的衣裳,仍未露出真实面目。她在笑,笑容中却充满了冷酷之意。金九龄曾听二娘说,公孙大娘比江湖四大美人合起来还美十倍。可他一看到这个面目平凡的中年妇人,马上就知道她是公孙大娘。

他武功深不可测,轻功甚至比得上陆小凤。陆小凤和他决战时,根本不能从身法上占到他便宜。但此时此地,轻功高的人绝非只有他一个。公孙大娘的身法更可怕,一旦展动身形,便如燕掠长空,鹊踏枝头,恰与她惊虹掣电的剑法匹配。

而苏夜一出来,便轻巧至极地转了个圈,绕到了他身后,堵住他退路。她抽刀在手,笑道:“我已经等你很久了,你果然沉不住气,不肯放过这个机会。只要我活着,对你始终是个威胁,对不对?”

公孙大娘道:“二妹已无法探知我的行踪,无法给你传递消息,所以你根本不知道,我今天也在南王府。”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公孙大娘和红鞋子,我简单说几句吧。

毕竟这又不是做报告,说的太长,大概没人要看【喂】。

大家对于公孙大娘的恨意,主要从她的恶行上来,认为她滥杀无辜,每到月圆之夜,就出门随意杀人【……】,有无数恶毒的化身【女屠户啦桃花娘子啦五毒婆婆啦】。其中最负盛名的一个,当然就是到处兜售毒栗子的熊姥姥。

但是,大家看书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下古龙是怎么写的。在公孙大娘出场的三部书当中,她从来没有承认自己是熊姥姥,古龙也没有以作者的身份,剧透她就是熊姥姥。

她的恶名是从哪儿叙述出来的呢?是从蛇王、金九龄和金九龄的小弟口中得出的。

这些人的证词可信不可信?当然不可信。

蛇王各种控诉公孙大娘,为的是嫁祸给她,让陆小凤相信她是个恶毒的女魔头。他控诉的时候,手里还特么拿着一张金九龄伪造的请帖,为的就是引陆小凤到西园去。

除了蛇王之外,书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提到女屠户等名号,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她们和公孙大娘联系到一起。

然后,熊姥姥再次出场是在哪里呢,是在金九龄那里。

金九龄道:“前两年里,常常会有些不明白的人死在路上,都是被毒死的,尸体旁都散落着些糖炒栗子。”

鲁少华也知道这件事:“出事的时候,都是在月圆之夜。”

陆小凤道:“今天正是月圆。”

鲁少华道:“我就曾经办过这么几件案子。从来也查不出半点头绪,死的那些人既不是被仇家所害,也不是谋财害命。”

金九龄道:“就因为死的都是些无名之辈,所以这件事并没有在江湖中流传,只有在公门办案的人才知道。”

鲁少华道:“两年前,有个新出道的镖师叫张放,就是这么样死的,只不过他临死前还说了两句话。”

“说什么?”

“他第一句说的就是熊姥姥的糖炒栗子。我们再问他,熊姥姥是谁?为什么要害他?他又说了一句,因为她每到了月圆之夜,就喜欢杀人。”

我觉得这里写的很有趣,“我办过这么几件”,“死的都是些无名之辈”,“只有在公门办案的人才知道”,其实已经很明显了。公孙大娘到处乱杀人,杀了两年,然后江湖中一点消息都没有,就公门的人知道,简直岂有此理。镖师吃了一个就能毒死三十个人的栗子,还能等到捕快赶到,说完遗言才死,本身也很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