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想念(1/1)

第八章今当久别离(3)

霍遥在收拾那些书时,看到岑碧曾趁他睡觉时涂鸦的话。

“霍遥,你睡觉的样子好乖啊”、“霍遥,我好喜欢你啊”、“霍遥,你的字怪好看的”……

霍遥,霍遥,到处都是她写的他名字。

他心口钝痛,像一把锤子到处敲敲打打。

霍遥不敢去学校,怕见到她,就走不掉了。

事情闹到这一步,好像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但逃避也不是唯一的办法,他也恨自己的懦弱。

但正如霍齐远所说,现在的他太弱了。

霍遥和霍齐远离开景市,去盛市。

熟悉的城市渐渐向后倒退,驶向的是地狱,还是转折的路口,霍遥不得而知。

只是单纯地往前,往前跑。

霍齐远的哥哥霍齐东,在盛市开了家酒店,起初也是一穷二白,这几年凭借旅游业的兴起,发达起来了。值得一提的是,他并没有生儿育女,只领养了一个女儿。

霍齐远跟哥哥很多年没联系了,这回把霍遥送到他那去,也是撇了老脸。

霍齐东说让他试试吧。

很敷衍的态度。

霍遥很扎实地去学。

一开始是在厨房打杂,厨师见他人利落,还挺喜欢的,慢慢教他烹饪。

霍遥学东西快,又肯下功夫,别人要花半年学会的东西,他只花了不到一个月。

学厨要学出头,至少要三五年,霍遥等不了那么久。

他跟霍齐东提出,想正式工作。

他年届十九,年龄条件符合,可学历、经验都不足。他信誓旦旦,说他可以学。

霍齐东见他不卑不亢,又确实干得不错,便开始让他从行政学起。

霍遥白天在酒店学习,晚上做兼职,台球陪打、酒吧调酒、代驾,他什么都做过,只要给钱多。

驾照还是满十八那年考的。

酒吧的代驾活来钱快,又多,很多人抢,霍遥长相是优势,接的单多。

也有富婆想找他约炮,他说他不出卖肉体。

富婆咯咯地笑,你们在外打工讨生活,难道是在卖灵魂吗?赚钱的本质不就是“卖”?卖时间,卖精力,卖想法。这个社会金钱流动的本质,就是买卖。

哪怕有再多高尚或迫不得已的理由,霍遥都没有同意过。

霍遥一天只休息四五个小时,就像一个陀螺,不停地在忙。

待攒到了一定的钱,他拿去做投资,一点一点地赚。他要攒学费,生活费。这是件很苦的事,可他坚持下来了。

生活总要有个奔头,不然怎么活?

他的奔头是岑碧。

*

霍齐远没了五金店,又没什么本事,只能找一些粗活做。

那天他喝醉酒,醉醺醺地过马路时,被一辆车撞没了。

霍遥以前就想过,他整日地酗酒,会不会落得一个这样的下场,可这一天真正来到时,却没有解脱的感觉。

霍齐远是他父亲,早在他出生的那一刻,两人注定就死死地被血脉捆住了。

霍齐远这一生,过得潦草,死得也潦草。

说他好,他打了霍遥这么多年,把他当长工一样使;说他坏,又养了霍遥这么多年,还给他谋未来的路。

没人猜得透在他想什么。

霍遥说不上心痛,但也不好受。

死亡是人的归宿,不是他,就是他。无一例外,早晚而已。

肇事方草草地赔了三十万,毕竟霍齐远也有过失。

霍遥给霍齐远火葬了。

没有葬礼,没有追悼会,在殡仪馆立了块牌子,以后每年送一束白菊,就当祭奠了。

霍遥想用剩下的钱回学校读书,考l大。

他没和491班任何人有联系,但他知道,岑碧会去那儿的。

霍齐东知道他的想法,跟他说:“我资助你读书,大学四年,任何费用我出,我还可以给你配一辆车,条件是你要学管理专业,毕业来接管酒店。”

霍遥问:“为什么不交给霍澄?”

霍澄是霍齐东的养女。

后者耸耸肩,“原本想给她做嫁妆,但她不会管理,也没兴趣。”

懂了,意思是酒店归霍澄,他只是个打工的。但交给外面人,哪有亲侄子放心?还有一层施恩与受恩的关系。

商人嘛,多会算计,用几十万,买断一个廉价的劳动力,值。

但站在霍遥的立场上,他也是受益的。

于是他答应了。

*

霍遥当时办理的是休学,不是退学。算霍齐远做的难得的一件良心事。

霍遥回到三中,学校想让他重新读高二,他不想浪费一年。所幸他学的东西还没完全丢掉,又恶补几天,同高三生一同考试,成绩不错,学校同意他就读高三。

他离校一年多,只有稀稀疏疏几个人还记得他,但他专注于学习,外面也没掀起任何浪花。

没有霍齐远,不用担心钱,他只要做一件事:考上l大。

如此,效率是极高的。

霍遥仅用了两个月,再登年级第一的宝座,自此,再没掉下去过。

朱庆国自然也知道他回来了,来找他。

开口第一句就是:“霍遥,不要恨老师啊,老师只是想让你好好学习。”

霍遥不恨他。在盛市的这一年多,所有的恨意都被磨灭了,只留下苦涩的泡沫。

长吁短叹半天,他最后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你是个好苗子。”

……

高三的寒假很短,霍遥住在原来的老房子里,一个人,也不用过年。

那天下了雪,不大,地上浅浅的一层薄雪,踩上去沙沙的。

他走到她家楼下。

他其实压根不知道岑碧住哪一楼,但还是很用力地向上望,仿佛能透过钢筋水泥,寻到她的身影。

魔怔了一般。

霍遥靠着一棵树,靠了很久很久,久到手都冻得毫无知觉了。

这棵树见过他一年多前的沉默,也见过他当下的想念。

大抵老天还有最后一丝怜悯之心,天色黑透前,岑碧终于出现在他的视野之内。

她身边是一个女生,霍遥竭力回忆着,记起那是她的堂妹。

她穿着白色的羊羔绒外套,戴着白色毛线帽,暖h灯光下,整个人都显得毛茸茸的。

可她还是那么瘦,像一阵裹挟着雪的风吹去,就能把她吹倒。

思念如一簇火,将他的心脏灼得滚烫,他想冲上去,抱她,亲她,把她肉入骨血。

可他不能。

他们一行四人上了车,霍遥往树g后藏了藏,直至车子消失在视线里。

不要急,不要急,耐心点,你很快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去见她了。

霍遥这么告诉自己。

不然他怕被思念烧成灰。

年后至高考的几个月,日子过得飞快,时针像被人拨着走的。

六月的日晒强烈,霍遥考完英语,从考场出来,有一种眩晕的不真实感。

一切都结束了。

一切又将重新开始。

*

岑碧从图书馆出来,室友发消息问她:今天新生报道,去不去迎新点看帅哥?

岑碧将书夹在膝下,按键输字:不了,我还要找资料备课,过几天要上课。

她找了两份家教的活,一个高中生,在星期六下午;一个初中生,在星期天上午。都教英语。

虽然她专业是中文。

当初选这个专业,无非也是因为吃得香,好找工作。

她没什么爱好,语文又不错,就读中文系吧。

这个专业男生少,男女b例差不多是1:5,但凡是长得不错的男生,就被分走了。于是她们纷纷将视线投向外院,综合下来,还是经管院的男生好。既不会英年早秃,又都长得不错,就业前途也光明。

岑碧的室友大概率是去经管院的迎新点“捕猎”。

岑碧对此事没有兴趣,“备课”更多的,只是个托词。

不怪她们说她活得像尼姑。

室友无奈回她:好吧,大忙人。

岑碧从大一起,时间就压得很挤。要拿学分,拿奖学金,还要做兼职。寝室其他三人在谈恋爱、玩乐时,她忙学习和工作。

她们问她为什么不想谈恋爱,她说没时间。她们一致哄笑,说也是。

可她这么忙,也没时间花钱,赚那么多钱g吗呢?岑碧不知道,但有钱傍身,总归好一点。毕竟她无父无母,无依无靠。

岑碧曾想过放弃,给自己定一个期限,三年,最多三年,等不到霍遥,她就不等了。

但等着等着,又觉得,反正都忘不掉了,g吗不一直等下去?

有男生追他,被她一一婉拒。

她给的理由从来没变过:不想想这种事,只想好好学习。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放到高中,或许还是个颠扑不破的真理,但放到大学,便有点荒诞可笑了。

岑碧回到寝室,便听到她们在议论。

“这一届男生好像不怎么样啊。”

“哪有。有个高个子学弟很帅啊,穿黑色短t,牛仔裤的那个。”

这样的形容让岑碧想起霍遥。但他那时穿长袖,为了遮伤。

世上何其多相似的人,但无一是他。她已经失望过很多次了。

其中一个抽空对岑碧说:“吃哈密瓜吗?给你留了点。”

岑碧回神,“哦,谢谢。”

“他学什么的啊?”

“工商管理……好像是?叫什么我不记得了。哎,等他们军训完再去问问呗,经管院又不大。”

“嗐,如饥似渴的女人们啊,我都怕学弟招架不住。”

“去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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