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30节(1/1)

他接受并且推崇西方教育,认为女子就该身体健全,可他见过的第一个健全的女子却是在国外的一个绘画展览里的人体画作上,那个几乎□□的女子给了他很大的冲击,那耸立的□□、白胖的双足是他在国内所没见过的,他那时所接触过的女子唯有各院的□□而已,可即便是□□也裹了双脚从不示人,也几乎所有的人都裹胸,拿布条束缚□□的发育生长,使其扁平,这就是国人最欣赏的“丁香乳”了,可他从来也欣赏不来,反而是那画中的女子,即便过于肥胖,腹部和腿部满是赘肉,在他看来也比那缠胸裹足的美丽太多。

他是何其有幸,能娶到这样健全又美丽的女子为妻。

第54章 回门

洞房花烛是一个体力活!

胡竞之作为各中老手,自然极会撩拨,冬秀自己也具备丰富的理论经验,不是那真正不知事的闺秀,一开始还躺平任撩,强装羞涩无知,后来到底顺应天性跟他互动起来,这就更激发了胡竞之的激情,两人你来我往、亲密无间,正是棋逢对手、干草遇烈火,颠来倒去直战到鸡鸣方才罢休。

胡竞之也不觉累,不仅精神,就连身体也很是亢奋,不过稍歇了一两个时辰,就又蠢蠢欲动起来。

倒是冬秀累得不轻,事后一觉睡得香甜,等她迷迷糊糊的醒来,发现自己的腿居然被折叠的压在身侧,那个人正埋首在她胸前津津有味的咂摸着。

这幸亏她一直都有坚持练瑜伽,身体柔韧性好,要不早就抽筋了,可现在也觉得双腿疲软无力,甚至有些发麻,她不由哼唧一声,下意识踢弹了一下小腿,霎时一股冷风窜进被窝,冰得她打了个激灵。

“醒了?这会还早呢,你还可以再睡一觉。”

说完便把她的腿驾到肩上就那么进来了。

冬秀只来得及嗯了一声,便在那缓缓的节奏里迷失了。

昨儿晚上两人都太激动太忘我,还喝了酒,再加上屋里早就烤得暖烘烘的,也不觉得冷,现在炭盆里的火早就熄了,温度骤降,两人又都是赤条条的未着寸缕,稍一动作就有冷风灌进来,冬秀忙伸手抱住上方的人,使两人紧密相贴。

索性床里堆了不下四五条的被子,胡竞之随手扯过一条罩在两人身上,这下从头到脚都捂住了,也不怕有风进来了。

等两人大喘着粗气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冬秀只觉得眼前似有金星乱闪,刚刚闷在被子里一番激动运动,缺氧让人脑子都晕乎了,只身体的感官越发清晰刺激,这会儿她下面的肌肉还在无意识的颤抖收缩呢。

她之前还在担忧,两个完全陌生的男女,第一次见面就要这样那样,即便她是个现代人也有点接受无能啊,而且即便是现代的一夜情,那也得先有个相互聊骚的过程吧,这个可比一夜情还要刺激啊。

万万没想到,两人的身体倒是比心更实诚,一点顾虑没有,直接就贴上了,很快就完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生命大和谐。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做了最亲密的事,这会儿冬秀再看他,居然一点陌生感都没了,而且看着那张在晨曦里显得越发英俊的脸庞,心中竟然很神奇的涌出了一股甜蜜的爱意。

那双含情脉脉的水润双眼,看得胡竞之浑身舒坦,恨不得溺毙其中,两人拥作一堆,就那样相互望着,仿佛忘却了时间,直到外面传来吱呀的开门声,冬秀这才被惊醒了,恍然间发现窗外已是晨曦微明。

她忙慌手慌脚的挣开对方的怀抱,准备穿衣起床。

吕氏可是再三跟她交待了,新媳妇可不能睡懒觉,特别是头一天,要给婆婆和家中长辈敬茶,去迟了还不被人笑话死,而且她一个新人,对夫家环境完全不熟悉,又没有丫头来伺候她,到时候她恐怕连洗漱的水在哪里都找不到呢。

可她拥着被子坐起来四处一打量,顿时欲哭无泪了,床上被两人折腾的乱七八糟,仿佛飓风过境,褥子、枕头、床单、衣裳裹成一团,一半在床上一半在脚踏上,而地上则散乱的丢着两人昨儿的衣裳,咋一看,还以为是两个干柴烈火的男女等不及到床上,一路脱一路丢的呢,不过,昨天仿佛也的确是这样,两人一边亲着一边扒衣裳,想着昨晚的一切,冬秀脸腾的红了,她昨晚那么热辣主动,不会吓着人家了吧。

胡竞之看她脸红如布的坐着不动,只可怜巴巴的望着他,他从不知道一个人的眼睛能那样灵动,仿佛千言万语蕴含其中,只把他心都要看化了。

冬秀是真欲哭无泪了,昨夜慌慌张张的,居然忘记把今天要穿的衣服拿出来了,这会儿光溜溜的可怎么下地去柜子里翻衣服啊。

胡竞之到底是个聪明人,看一眼她再扫一眼屋内情况,一下子就明白了:“你先躺着,等我起来了再帮你拿衣裳,别冻着。”

他在美国念书,不仅长了见闻学识,更是打熬了一幅好身板,只因国外崇尚健美,那体育课上的运动项目就不知道有多少花样,直接把他从一个短跑长跑不及格、单杠双杆上不去的文弱书生,变成了现在满身精壮肌肉的大男人,区区寒冷自然不在话下。

他裹着被子打开衣柜,发现里面被塞得满满登登且泾渭分明,左边灰黑白是他的衣裳,右边五彩斑斓的是她的衣裳,看着叫他心里一暖,他有了共度一生的妻子,从此以后衣柜分她一半,喜乐与之共享……

冬秀可不知道胡竞之这多情的文人心肠发作了,刚刚对着衣柜大发感慨,恨不得做首诗出来,只是在被窝里忐忑又焦急的等待着,好容易待他穿戴好了,忙指挥他拿衣服:“柜子右边,最上面有一套石榴红的小袄子,下面抽屉里有我的一套亵衣亵裤,全部拿过来吧。”

胡竞之拿了衣裳,把贴身穿的亵衣裤塞在被子里:“凉的很,先捂一会再穿吧,时候还早呢,别急。”

“你别紧张,我娘最是和蔼,她又喜欢你,一会敬茶肯定会帮忖你,我两个嫂子年纪跟我娘一般大,你只当成长辈尊敬就行了,剩下的都是侄子、侄媳妇,他们虽然跟我们一般大小,却是后辈,你不用管,再有就是几个小孩儿,实话说,我都认不全……”

胡竞之一边与她闲话,一边收拾房间,“好了,我先出去洗漱,你穿衣服吧。”

然后十分体贴的带上门出去了。

冬秀赶忙爬起来换衣裳,没想到穿一个小马甲就急的她汗都下来了,这小马甲是她自己做的胸衣,后背是仿照西洋的紧身衣做的一排系带,平常都是身边的丫头帮她系的,自己反手穿带子还真是个技术活,关键她现在浑身无力,连骨头都是酥软的,胳膊抬一会儿就抖得不行了,试了好几次也没能成功。

胡竞之到厨房用冷水洗了脸,便提着一壶热水回房了,两个帮佣婶子一边烧火做饭一边打趣:“哎哟哟,恭喜少爷,祝您和少奶奶白头偕老、百子千孙哪……”

等胡竞之一走,两人立马窃窃私语:“看我们少爷这高兴劲,看来很喜欢这媳妇啊,恐怕昨儿夜里折腾得不轻,你瞧,这新娘子还没起身呢。”

“你是不知道,我今儿早起开门,打算把昨儿那些鞭炮纸什么的扫一扫,经过新房时,你猜怎么着”那妇人压低声音,挤眉弄眼的很是兴奋,“两人正弄着呢,那个床架子呀,吱吱呀呀的恨不得摇塌了!”

言毕两人眼冒精光掩嘴窃笑:“这也怪不得,那新娘子长得多漂亮多水灵,看着哪像廿八岁的啊,那皮肤,简直比那十四五六的姑娘还要嫩呢,哪个男人能不喜欢啊,况且还带着那么多嫁妆,就更让人心疼了。”

不提这边两个帮佣的八卦,那厢胡竞之拎着热水回房,一进门就瞧见媳妇抱着被子,垂头坐在床中央,雪白的臂膀露在外面,他顿时心疼了,忙放下铜壶,过去拉起被子裹住她:“怎么了?怎么不穿衣服就这么坐着,担心冻感冒了。”

冬秀嗫嚅着说了几句,胡竞之没听清,又放柔声音反复问了几次,冬秀简直要哭出来:“我不会穿!”

胡竞之愣住了,不会穿衣服?

他是知道江家条件不错,是当地望族,可也没有到奴仆成群、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地步吧,而且冬秀姐也不像是娇惯太过的样子,怎么连衣服都不会穿呢。

听着屋外渐渐传来的声响,知道家里的人都要起来了,再不快点真就要迟到了,冬秀也顾不得其他,赶紧背对着他,把系带部位给他看:“麻烦你,帮我把这个系带穿上。”

原来是这个!

胡竞之看她冻得哆嗦了一下,赶忙帮她弄那个系带。

反手弄很麻烦,正面就简单多了,不一会儿胡竞之就穿好了系带并且绑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有了小马甲的托扶和聚拢,胸部立马变得更加圆润饱满了,胡竞之从领口处看到那条深邃的沟壑,又想起先前的美景,喉头不由的紧了紧。

呵,他好书、好烟、好酒、好打牌,可从不知道自己还这般好色啊。

趁他发怔的时候,冬秀赶紧将衣衫穿戴齐整。

“多谢。”看着盆里兑好的温水,冬秀心里十分熨帖,这个人还真是体贴啊。

“不用这么客气,对了,家里长辈都叫我小名穈哥儿,朋友们则叫我竞之。”

冬秀想了想,道:“那我以后也叫你竞之吧。”

“嗯,那我依旧叫你冬秀姐,或者你有什么小名?”

“没有,就这样叫吧。”

其实胡竞之这个人很有些派头,毕竟是京大的知名教授,京大作为华国数一数二的大学,里面的学生全都不是泛泛之辈,每一个都可以说是精英人士,他要想在那里立住脚,以才服人是最基本的,而这时候的京大教授那完全就是全明星天团,随便拉出一个来就是能上历史课本的大能,个个都是学界巨擘,以他的年纪,光有才华也并不足以使那些人心服口服,还必须具备独特的人格魅力才能真正的被接受,一个未来的文学大师已初具雏形,听他喊一声姐,冬秀还真感到一种隐秘的快乐。

就冬秀跟他短暂的相处时间里,至少可以肯定他是一个亲和力爆表的人,而且脾性温和、性情体贴,再加上超高的颜值,冬秀觉得自己对他一见钟情真是一点也不奇怪。

夫妻两个对镜装扮,胡竞之抹了头油把头发向后梳起,冬秀抹了面脂又点上桃粉的胭脂和口红,新婚期间还是要喜庆精神些好。

看着镜子里装扮一新的一对璧人,两人相视一笑,携手出门,很有些心有灵犀的默契感。

胡家与江家一般,也是大家大口的人家,虽然早几年也分家了,几家人却还是挤在一个院落里过活,房子就那么大,孩子却不断的增多,这几年越发拥挤起来,要不是冯氏强硬,胡竞之又有出息了,就连那一间新房都没法腾出来呢。

冯氏果然如胡竞之说的那样很是照顾她,带着她一一认人见礼,等冬秀跟满屋子人打过照面后,只觉脸都要笑得抽筋了。

这家里除去胡竞之这个四少爷才刚成亲不算,上头还有大他二三十岁的三个哥哥并两个姐姐,姐姐出嫁了倒先不用理会,这三个哥哥又各自有三四个跟胡竞之一般大小的儿子,这些儿子结婚早,又各自生了四五个孩子,冬秀看着那群孩子简直晕头转向,这可够开一个学习班的了,幸亏这家里没人娶什么姨娘,要不然还不知道怎么乱呢。

早饭就是白粥和昨日办酒席剩下的菜,可惜这做饭的人忒不讲究,把那各色剩菜混在一起煮了,本来看着就不大有食欲,又有几个半大的孩子拿筷子在里面翻来搅去的挑拣肉块,不一会儿把一盆菜生生搅成了浆糊。

这下冬秀是真吃不下了。

冯氏见状也只是皱了皱眉,家里越败落,人就越计较,娶进门的媳妇也越不讲究,孩子自然也被带得越发没规矩了,早几年她还心心念念的给他们带孩子,教些规矩道理给他们,谁知人家并不领情,还嫌她多事,一句“你又不是亲生的太奶奶”直戳得她肺管子疼,之后便索性丢开手再也不管了,几个孩子果然越发不成器,读书识字不用功,两眼里只有吃喝玩乐,她也是心焦又无奈。

草草吃过早饭,冯氏看儿媳眼下泛青,可见是没睡好,赶忙让儿子带着儿媳回去了。

冬秀也不矫情,她实在又困又累,急需补眠。

而且刚才敬茶时,一弯腰一收腹,那里居然有东西流出来了,肯定是早晨那次给闹的,现在她腿根处还凉飕飕的一片呢。

但现在也没法去厨房要热水,人多嘴杂,她可不想第一天就被人说闲话,只好把胡竞之支使出去送见面礼,她自己在房里,用湿帕子擦了擦了事。

早晨两人急着出门,连床铺也没来得及收拾,这会儿还乱裹裹的堆在床上呢,冬秀即便要补眠,也得先把几床被子给规整好了腾出地方来。

被子一掀开,冬秀就傻眼了,不止床单,就连那床盖的被褥上也粘了两人的那东西,床里还有股特殊的味儿窜出来,冬秀脸一红,忙过去把窗户推开些,好换些新鲜的空气进来,又从柜子里找了新的床单来准备直接铺在上面。

胡竞之一回来,又看见媳妇背对着他跪趴在床上,想起昨晚的情形,不由扑哧笑了一声。

冬秀见他回来,可算是遇到救星了,这床又大,还是三面带围栏,床头镶柜子的老式雕花床,里面又堆得乱七八糟的,换个床单还真是不容易。

好在胡竞之没什么大男子主义,倒也从善如流的脱了鞋上床给她帮忙。

只是两人都不是做这个的料,撑来扯去,那床单始终皱巴巴的不平整,最后果断放弃了,关了窗户,两人相拥而眠。

胡家是只吃两顿饭的,中午也没人来叫他们,两人便直睡到下午才起。

白天睡多了,晚上自然精力充沛,家里又只冯氏这个一心想要抱亲孙子的长辈在,其他人也管不着他们,两人便免不了胡天胡地的折腾。

不过眨眼间便到了三朝回门的时候。

小夫妻俩带着冯氏早已备好的回礼,叫了辆马车便去了江家。

吕氏自从女儿出嫁,心里那块石头总算放下了,可随即又开始揪心巴肝的发愁了,生怕女儿过得不如意,一日不知要念叨多少遍,总算盼到回门这一日,早早的就着人准备了好酒好菜,又请了家里的叔伯兄弟来陪女婿。

夫妻俩正好赶上饭菜上桌,胡竞之被拉去外间坐席,冬秀则被吕氏带回内院吃饭。

刚才一见女婿小心的扶着女儿下车,吕氏的心就定了一半,只要这女婿知暖知热肯心疼人,未来的日子就不难过,又见两人动作亲密,眉眼间全是腻歪,可见是互相喜欢,处得极好。

冬秀以前没嫁的时候,不光外面人说闲话,就连家里的女人也爱念上几句,倒不是幸灾乐祸的讽刺,反而说些可怜她的话,这带着高人一等的同情,屡次把吕氏气得跳脚。

不想最后冬秀到底嫁出去了,女婿还出息得很,吕氏自然要炫耀一番的。

现在这屋里坐的全是已婚妇女,又有新婚三天无大小的规矩,打趣起来人来就很是肆无忌惮了,先头还在问她胡家人如何,对她好不好,后来渐渐就开始打听房里事了,又问两人几更睡的,又问姑爷厉害不厉害,疼人不疼人,冬秀算是怕了她们了,只低头装鹌鹑。

好容易才在吕氏和曲氏的帮衬下糊弄过去了。

等屋里没人了,吕氏才正儿八经问她:“你有没有问过女婿今后是如何打算的?”

冬秀一头雾水:“啊?”

吕氏恨铁不成钢的戳了下她的脑门:“女婿在京城做那个什么教授,年后肯定是要回去的,你呢?是跟他一起去,还是留在胡家伺候婆婆啊?”

这个,冬秀还真忘记问了。

不夸张的说,他们两人的颜值对于彼此来说都是个惊喜,这三天一多半的时间都是在床上探索这惊喜呢,连作息都是颠三倒四的,她到现在脑子还处于高度亢奋后的余韵里呢,哪里想得起来这事啊。

“你个傻的,别是看女婿长得俊俏就被迷晕了头了。”吕氏也知道年轻人总是重颜色的,自己女儿格外如此,就连那菜,她都爱吃做得精致、摆得好看的,家里那些侄子侄女,她就只爱逗那长得好看的,现在女婿生得这般好模样,正对她胃口,女儿肯定就乐得什么都忘了。

可这件事关系到女儿后半辈子的幸福,是一定要问的,吕氏郑重道:“我也不与你说别的,你俩现在正好得蜜里调油一般,估计也是听不进去大道理的,你只想一想你几个婶婶和那嫁人了的姐妹,看她们过得怎么样。”

“那长久与丈夫两地分居的,哪个不是一肚子苦水,你在家里伺候一大家子,生生被磨成个黄脸婆,他在外面另娶妻生子,风流快活,好些的有个儿子傍身,也不至于老来无靠,那命不好的,给人当一辈子牛马,最后干不动了,还要被人嫌弃的一脚踢开。”

“像你大婶和三婶,一个是丈夫娶了姨娘回来与她怄气,另一个无儿无女、心如死灰,干脆吃斋念佛去了,比你娘我这个当寡妇的还不如,这都是因为丈夫不在身边,久了,再浓的感情也淡了,比陌生人还不如,只有你二婶最明智,当初死活要跟着你二伯一块出去,的确也吃了不少苦,可现在怎样,二房的家她能当一多半,你二伯也敬重她,从不敢有二心,如今儿女孝顺、子孙绕膝,最快活不过。”

“都说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你可要放明白些,趁现在感情好,多跟女婿说些软乎话,叫他舍不得你,也要把你婆婆哄好了,嘴甜些、大方些,现在只管做低伏小,殷勤小意的服侍她,可别整天光顾着跟女婿腻腻歪歪,特别是你婆婆面前,千万规矩些。”

吕氏说得郑重,冬秀也听得认真,别的不说,她是真不想在胡家做个听话的小媳妇的。

如果胡竞之把她撇在家里替他尽孝,就她辈分高、年纪小这样一个尴尬的身份,同辈份的不会瞧得起她,小辈分的估计也难尊敬她,光是跟胡家那一大家子人打交道,就能把她为难死,何况做人媳妇不自由,以后再想买个书看、写写小说恐怕也难了,就是花钱买个零嘴,估计也要被那群孩子给盯上吧。

想想那悲惨的生活,冬秀不由打了个哆嗦。

为了那一点可怜的自由她也一定要跟着去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