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2节(1/1)

她恐怕是最没用的穿越女了吧,前世看那些穿越、重生的网络小说,哪个主角不是活的风生水起啊,只有她,还要委屈巴巴的装小脚。

十年前,端秀从昏迷中醒来,还没来得及为陌生环境而感到震惊,便被脚部传来的剧烈疼痛夺走了全部注意力,她把腿翘起来一看,只见两只脚被两指宽的细白布条缠的严严实实,下意识便以为自己脚受了什么严重的伤,所以用纱布给包扎起来了,把她给吓得不轻,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被缠脚了,幸亏是初缠,还没把脚趾脚背给折断了,而且当时年纪小,恢复也快,并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

当时真是撒泼耍赖、寻死觅活的用尽了法子,才终于让她娘吕氏答应了不给裹脚,然而年岁越长,流言越多,大家小姐里就没有不裹脚的,况且她这双脚不仅关系到自己今后的命运,还代表了家族的颜面,并不是自己就能左右得了的,她又没了爹,无人站出来替她说话,长到七八岁上,实在扛不住族里和家里的压力,吕氏便又萌发了给她裹脚的心思,不过那时候骨头都成型变硬了,要想裹出个好样子来,就要做好遭大罪的准备,吕氏到底不忍心,端秀又适时表示可以做了小鞋穿上,保管人都看不出来,这才作罢,总算让她保住了一双脚。

梳完头,曲氏自袖里掏出一盒胭脂来,作势要给她抹上,端秀忙偏头躲开,开玩笑,一看她嫂子脸上那两团高原红,就知道她是个化妆新手,她才不要做试验品呢。

“为什么不抹啊,这个抹上多好看哪,你如今也大了,该学着打扮起来了,明儿也叫你哥给你买些胭脂水粉回来,我教你画。”曲氏对自己的化妆水平倒是十分自得:“你看我涂了脂粉是不是显得更有精气神了,你再看家里其他几个小姐妹,谁出去吃酒见客的不打扮打扮啊……”

看她这长篇大论的一副你不涂不行的样子,端秀只好接过胭脂,拿润肤的膏脂和匀了再拍到两颊,免得在脸上糊成一团,剩余的一点干脆当眼影抹到眼皮上了。

端秀她们过去时,花厅里已经聚了一堆人。

江家是本地望族,别的不说,人口是真不少,又有远亲近邻的来祝贺或看热闹,来的人着实不少。

幸亏她们家早就分家了,她娘又是个寡妇不好出门应酬,否则光是分清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就能难为死她。

被众人簇拥着奉承的大太太今儿好不得意,女儿可是给她们大房挣了大脸面了,丈夫自来就是个老实没用的,交际应酬、经商敛财是一概不会,自从分了家,她们大房就是坐吃山空,日子过得是一天不如一天,二房、三房的人反倒经营有道发了家,辛亏她养了个好女儿,想必从明儿个起家里的门槛都要被提亲的人踩低三寸吧,只要一想起那副场景,她简直做梦也要笑出声来。

一时惠秀被两个小丫头搀扶着进来了,众人一边连声恭贺,一边纷纷勾头探首去瞧她裙底那双小脚。

那脚果然极小极俊,藏在翻飞的裙摆里探头缩脑,仿佛一只清灵的小鸟般惹人怜爱,众人自然是连连喝彩赞叹的。

“哎哟哟,惠姐这脚怕不只得二寸八吧。”

“您老慧眼,正是二寸八,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大太太矜持中带着得意的回答。

众人果然被惊住了,都说五寸铁莲,四寸银莲,三寸金莲,这还不足三寸的还不得是珍珠宝石一样的贵重啊,不愧是赛脚会的魁首呢。

“要说这二寸八的小脚也不算是稀罕,听说这次的赛脚会上还有更小的呢,妙的是咱们惠姐这脚裹得纤巧细廋,尖翘窄弯,着实的周正,我老婆子还没见过这样好看的哩。”

“就是,就是啊,你们一定下来许多功夫吧,可有什么特殊的法子没有,我家两个孙女也到了要开裹得年纪啦,好歹传授我几招,将来她们姊妹出息了,也要念太太的好呢。”

这裹脚可关系到女子一生的命运,在场众人无不想着学几招,回去好把自己的女儿、孙女们的脚裹的再小一些。

其实女人们扎堆,除了聊丈夫孩子,衣裳首饰,或是东家长西家短的八卦,这裹脚的心得交流也是很重要的一项谈资,毕竟,哪个女人不裹脚呢。

端秀也是来了这个世界才知道裹脚之风是多么的盛行,裹脚几乎就像是吃饭喝水呼吸喘气一般的正常。

但凡家里有点条件的,哪个女孩儿不裹脚呢。

像端秀这样死不裹脚,直拖到八岁上才裹的小姐,那真就是异类啊,幸亏裹得还不错,要不然也是乡间一则笑谈了,不知要受多少人的耻笑呢。

这日过后,慕名前来求亲的人果真多了许多,而且都是家境殷实,颇有名望的人家。

大太太千挑万选,最终定下了邻县陶大户家的二公子,这陶大户可不是一般人家,家里世代做着生漆生意,赚的钱十辈子也花不完,家里大公子已经娶亲,自己也跟着陶老爷上柜历练了,就是成亲两年还没个孩子,这二公子虽然生在商贾之家,却是个天生的读书种子,整日闭门苦读,就等着金榜高中呢,极受家里老爷太太的喜爱,将来惠姐儿嫁过去岂不是进了福么,要是能生下陶家长孙,那陶家还不得把她供起来,好日子是受用不尽了,兴许还能拉拔一把她老实巴交的哥哥。

想着未来种种好事,大太太便是无事也要笑三分,整个人看着都仿佛年轻了十岁一般。

第三章 亲事

吕氏自知道大姐儿定了亲事,就开始急躁起来了。

他们江家四房,每房一个丫头,巧的是这四个丫头还都年纪相仿,不过差了岁把,如今大姐儿在赛脚会上一战成名,得了一桩富贵的好亲事,二姐儿是早就许给了舅家表哥的,亲上做亲,也是一桩好亲,至于四姐儿,那更不用愁了,三房家资殷厚,人脉又广,将来说亲也亏不了,只有她的端秀,前景未卜,这怎的不叫吕氏忧心呢。

好事要趁早,这好女婿也要早早寻摸才是,女儿也正式成人了,这厢吕氏便正式琢磨起女儿的婚事来了。

本地习俗,女孩儿十三四岁便要开始相看婆家,然后说媒、行聘、请期、搬行嫁、开脸、迎亲、拜堂、闹洞房、回门,一整套流程走下来,也需个三两年时间,到十六七岁时正好出嫁。

都说嫁女高高求,娶媳低低头,吕氏倒不求女儿能嫁到多么富贵荣华的人家去,高门大户的媳妇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女儿那个疏朗懒惫的性子,平日里连自家姐妹都不耐烦去联络应酬一下,真要到了那规矩大的人家做媳妇还不得愁死她,倒不如选个一般些的人家,家境稍差些也不要紧,到时候多多给她准备陪嫁就是了,重要的是家里人口简单,婆母妯娌良善讲理,丈夫懂得上进疼人,这就很好了,日子都是人过的,过好过坏只有自己知道。

吕氏这心里不由得扒拉起了未来的女婿人选。

除去女婿的人品德行,这首要的一点就是不能离家太远了,女儿性情散漫,又没什么心眼,万一遇到那刻薄的人家,他们江家好歹也是当地数一数二的望族,有娘家撑腰,女儿也不至于吃亏。

再一个,虽说不求富贵,可家境也不能太差了,像那种指着媳妇嫁妆过活的人家就万万要不得,女儿虽没有那骄矜之气,却也的确是娇生惯养长大的,这嫁过去不说呼奴使婢,总也不能让她女儿自己铺床叠被、洗衣做饭吧。

吕氏心里正自盘算,看认识的人里有没有哪家少年符合要求,忽又想起女儿身上还有那么个“硬伤”,若是那人家十分在意此事,女儿即便嫁过去了恐怕也讨不到个好啊,假的毕竟是假的。

王妈看吕氏的神情,哪还猜不到她在想什么,这些年,为着小姐那双脚,太太不知叹过多少气,小姐越大,太太就越发后悔当年没给她缠脚。

果不其然,吕氏与她抱怨道:“只怪我当初不够狠心,被她一哭一求,就弄得心软了,加之那时她身子骨弱,几次三番的生病,差点没了,我就怕给她裹了脚,反养不住她,哎……”

王妈自己也觉得这是憾事一桩,要说她们小姐,小时候还不显,这越长大就越漂亮,女大十八变,如今活脱的就是个仙女儿模样,多年不见的三小姐不算,家里三个姐妹里就属她长得最好,恐怕十里八村再也寻不到那样水灵标致的姑娘,再过几年,彻底长开了,那还不知多好看呢。

可惜啊,美中不足,偏是双大脚,而今人们说亲,多得是那把脚看得比什么都重的人家。

小姐将来的姻缘如何还真不好讲。

不过话却不能这样说,要不太太更要忧心了。

王妈便安慰吕氏道:“这也是天意,谁家父母不为孩子好呢!当初的情况咱们也都知道,实在没别的法子,再给小姐裹下去,恐怕连命也没了,连那普宏寺的大师都说了,咱们姐儿根子弱,就是要养一双大脚,才好立得住、扎的稳,果然么,自从彻底放了脚,姐儿身子就一天好似一天了,一路平安长大,硬是连个喷嚏都不带打的,身体康健才是最大的福气呢,您还有什么好求的呢!”

“话是这样说,可现在别说是大户人家,但凡讲究一点的人家里,哪个女孩儿没有一双三寸金莲,她这一双大脚,只怕到时候难得找到好人家了!”

“您可别这么说,咱们姐儿长得那般标致,人又乖巧懂礼,多招人稀罕哪,怎么会愁嫁!”

“光一张脸漂亮又有什么用,不过就是个半截观音!”

王妈笑道:“您这话要是让姐儿听见了,她肯定要说:这世上哪有小脚的观音菩萨哟!”

吕氏听了这歪理也不由得一乐,心中的郁结之气倒散了不少,本来她也只是顺嘴说道两句,其实心里对女儿还是十分满意的,一双小脚换一副康健的身体,无论多少次,她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似那等以脚看人的迂腐人家,她们也不稀罕。

王妈又接着说道:“咱们天长日久的呆在屋里,什么人也不认识,两眼一抹黑的,哪知道个好坏,反正小姐还小呢,我看您倒不用急,这事不如托给咱们舅家太太来办。”

吕氏听了,眼睛一亮,可不是么,她娘家可不是一般人家,她祖父是咸丰三年的探花,她父亲是光绪六年的进士,都曾授职翰林院编修,是当地有名的“父子翰林”,正因为娘家有靠,她一个寡妇才不至于被磋磨,这村里的寡妇也不止她一个,可谁也没她过得舒心自在,这还多亏娘家嫂子时常记挂着她,不时就派仆人来给她送些东西看望她一二。

她一个寡妇,认识的人有限,也不用指望那几个妯娌帮衬,这事还真得靠嫂子来张罗了。

正好出神赛会就快到了,到时候带着儿女一起回娘家,一来请她嫂子帮女儿留意着人家,二来也要带儿媳去那普宏寺拜拜送子娘娘,这成亲都快三年了,儿媳这肚皮硬是没个动静,真是急死个人。

第四章 走亲戚

吕氏娘家在一个颇是兴旺繁华的镇里,那里每到年节便会举办盛大的出神赛会来祈福避灾,是十里八乡都闻名的热闹活动,每一次都能引得附近村民拖家带口前去一睹盛况。

今年冬天,硬是比往年冷上许多,乡间的土路被冻得硬邦邦的,不时还能看见一簇簇的冰链子,不拘人、马、螺、驴,走上去都有随时滑倒的危险,故而人人缓步慢行,便是畜牲迈起蹄子来也多了两分谨慎,只有那裹成球的孩子们,依旧肆意的奔跑笑闹,便是摔倒了也不在意,爬起来拍拍衣服,照旧在人群里横冲直撞,引来大人们一阵阵笑骂。

连绵起伏的山峰间,是一条灰扑扑的羊肠小道,窄的地方仅够一辆马车通行。

赶车的汉子嘴里呼出大团的白雾,牵着骡子缓缓前行,车辕上坐着位青年,全身上下裹得严实,袖着手,缩着脖,靠着车门假寐。

端秀在座位上不时的挪动两下,实在太颠簸了,即使凳子上裹了厚厚的棉垫,她依然觉得屁股发麻,而且她还有点想要小解。

吕氏看她跟根麻花似的拧来扭去的,心下明了,不由觑她一眼,问道:“你好好坐着,拧巴个什么,没个姑娘家样子!学学你嫂子,端庄稳重些!”

端秀这位嫂子姓曲,在家里姊妹中排行第三,就叫曲三姐,也没个正经名字,嫁过来后就直接叫做曲氏了,跟她哥算是指腹为婚,家里是行商做买卖的,几年前举家迁去外省谋生了,临行前便干脆将这桩婚事给办了,那时候曲氏和她哥一个十岁,一个十二岁,放现代都还是爱看动画片的小学生呢。

不过当地人却对这种风俗习以为常,因为土地稀少,生存压力巨大,男孩子最迟到了十六岁便要出门去做生意,此后学徒、经商,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才能返乡,十二三岁完婚的比比皆是,十三爹来十四娘,早婚早育那简直不要太普遍哦,搞得端秀也有些惴惴,生怕吕氏将来也把她嫁给个小屁孩。

幸而吕氏也算是个大家小姐,自有自己的养育理念,家里也算宽裕,不需要急吼吼的嫁女儿、娶媳妇,以此解决生计问题,一直等到前年,曲氏满了十六岁,才安排着两人圆了房。

曲氏从小也是跟着家人东奔西跑,走过不少地方见过不少人的,刚到她们家时还是个心直口快、泼辣爽利的小姑娘,颇有几分女汉子的气魄,端秀很是喜欢她,两人一直处得挺好,亲亲热热的好似一对姐妹花。

端秀看了她一眼,见她果然正襟危坐,摆出一副端庄样儿来,心下不由叹气:人都是会变的,越长大便越受束缚,自从曲氏与她哥成婚后,倒是越发规矩了,寻常也不与她一处笑闹了,这两年又一直没有怀孕,吕氏是没说什么,却背不住家里那些闲人说长道短的,听多了,自然会有压力,整个人都有些郁郁的,没了以前的神采。

曲氏接到小姑子的眼神,便打圆场道:“娘,坐了这半天车,您也累了吧,咱们这手炉也凉了,该换炭火了,不如就稍歇一会儿吧。”

人有三急,吕氏到底不好叫女儿憋着,便点头同意了。

厚重的车门帘被拉起,双红探头问赶车汉子:“王叔,咱们走了多远了?”

汉子回头笑答:“才走了二十多里路哩,前儿飘了阵小雪,地面上还不见一点白,就全化到土里了,一晚上过去,全在土里结了冰,把这路冻的冰疙瘩一样,可不敢走快了!”

双红闻言,便与青年道:“少爷,咱们这一早走了也一二个时辰了,往常这时候都到舅老爷家了,现在看来还要再走一个时辰呢,坐车也疲乏,再前面不远应该就到薛家小店了,太太意思,说咱们就先去去歇歇脚!”

江耕围取下口罩子,应了声好,一时果真看见路边插了个灰扑扑的幡子,上面写了个“茶”字,一间小店便开在几株树木的后面,外面围了一圈栅栏,门前小路上铺了层细土,上面还残存着鲜红的鞭炮纸屑,门上、窗上都贴了大红对联,在这荒芜寂寥的山林里显出一股喜气盈盈的生机来。

王叔把车拉进院里,早有个老婆子迎出来,一叠声的请安问好,又指使她儿子帮着去卸车饮螺。

双红自木盒里拿出双特制的小鞋来,侍候端秀换上。

吕氏一看便觉气堵,点着她的额头道:“还不快些,叫人看了笑话。”

端秀一听她娘的话音就知道,她娘心里正第一万遍的后悔没给她裹脚呢!

端秀可不敢在这件事上戳吕氏的霉头,那就是个地雷坑,一踩准爆,忙憨笑着换上了那形似花盆底的特制鞋,这鞋下面的花盆底特地做成尖窄短小的样子,上面掏空,做成个内增高,表面的缎子上一样绣着精致的花样,放下百褶裙,遮着过高的鞋帮子,看着就是一双正宗三寸金莲了,哦不,应该叫银莲,看着就是一双裹得不太成功的小脚而已,不上手摸可不知道是假的!

端秀前世连三厘米的高跟鞋都不愿穿,哪想到穿越了倒要穿这加强版的,感到脚上传来的阵阵酸麻痛楚,她却一声不能吭:比起真正的三寸金莲,她宁愿天天穿小鞋!

江耕围亲自搀扶着吕氏下车,走在前面,端秀与曲氏也陆续下车,后面油布车上的两个仆妇早就侯在车边相迎,掺扶着各自主子往前走。

端秀为了防止被人看出来她那双小脚是装的,还特地学过小脚女人那特有的的走路姿势,这会儿便驾轻就熟的跟着曲氏一块慢慢往前挪,每一步差不多半脚长的距离,看着好似戏台上小姐丫鬟走的云步一般,裙裾翻飞似浪花,却不见脚动,只有腰肢轻摆、臀部微摇,虽然慢,却着实好看,就端秀这个一向鄙视封建糟粕的现代人都觉得三寸金莲的姑娘走起路来确实婷婷娉娉,袅袅娜娜,有着一种不可言说的美感,无怪乎小脚在中国能盛行千年不衰,禁绝不止。

不过年轻姑娘走起路来还能说一声好看,年纪稍大一些就不行了,两腿僵直,活似圆规,不要说美感,还能自己正常行走就阿弥陀佛了!

一行人没去大堂,而是在薛婆子的带领下进了偏房。

算是个略清净些的vip包房吧,好歹不用跟大堂里那些吆五喝六的汉子们挤在一处。

作为官宦之家的小姐,吕氏还是很讲究体面的,绝不会到大堂里与人民群众一道众乐乐的。

偏房虽然狭小昏暗,但也拾掇得齐整干净,里面放着两个炭盆,窗边还有一瓶冷梅悠然绽放,一进去就感到热气夹杂着冷香扑面而来。

薛婆子忙让她小孙女儿端茶倒水,又拿出几碟花生、果脯、小金橘之类的小吃。

众人坐下喝茶,略松散一下筋骨,端秀则由双红陪着去厕所,哎,她刚还感叹薛婆子讲究,越发会收拾屋子了,怎地这么多年就不把这厕所一块捯饬捯饬呢,幸而是大冬天,没有蚊蝇乱舞、臭气熏天,可那一个大缸、两块木板组成的厕所还是把端秀吓得不轻,生怕一个不慎就有跌落粪坑的悲剧,加上外面穿的百褶裙、长背褂子,里面的棉袄棉裤,累赘得不行,没有双红的帮助她还真没法独自上完这个厕所。

好容易解决完,她居然给折腾出一身汗来。

才一进屋就发现吕氏居然拉着一个陌生妇人的手说话:“咱们这可真是缘分了,居然能在这里遇到亲戚,可惜以前怎么居然从来没照过面!”

看到端秀进来,忙指着她介绍说:“这是小女端秀,”又朝他招手,“这是你舅母的弟媳,还不快过来见礼!”

端秀顿时懵逼了,舅母的弟媳是她的什么人?

她最不会理这种七拐八弯的亲戚关系了,以前在超市门口遇到小孩坐的摇摇车里唱“爸爸的妈妈是奶奶,妈妈的爸爸是外公”,她都要下意识费力的思量一番才知道这弯弯绕的歌词没错!

这妇人鹅蛋脸,皮肤白皙,圆眼小嘴,一副慈悲和蔼相,不过眉毛确黑浓有型,没有描画成当下最流行的那种极细的一线眉,倒显出几分刚硬来,身上穿着紫色长棉衣,深灰的阔腿裤下一双小脚,脚上的鞋倒是描红画金比衣裳鲜艳多了,看她腰背挺直,双手交叠膝上,可见是个很讲规矩的人。

端秀在外人面前一向很给她娘面子,略踟蹰一下便上前两步轻蹲做福,拿出自己最佳的体态礼仪:“伯母好~”所有不知道怎么称呼的妇人,一律呼伯母是肯定不错的。

冯氏看着眼前的姑娘,不由眼前一亮,这姑娘好生俊俏的相貌,脸小而圆,肤白而腻,标致的柳眉似绒绒春草,疏淡有至,圆圆的杏核眼汪着一层水雾,清凌凌的惹人喜爱,鼻梁挺直鼻头有肉,嘴唇红润而饱满,耳垂丰满厚实,实在是一副再有福气不过的长相。

是的,端秀现在就是一副婆婆妈妈最爱的媳妇脸,要她自己说,那活脱脱一个宝钗姐姐的最佳形象代言人啊,女生一旦生的过于美貌,一般都会让人有距离感,而她现在的面貌虽美却极有亲和力,有时对着镜子弯弯嘴角眉梢,自己看着都忍不住从心里泛出喜悦来呢。

冯氏可能不很擅长交际,即便眼里透出了浓浓的喜爱之情,嘴上也只是说了一句:“好孩子,好孩子!”

端秀行过礼就挨着她嫂子安静的坐着当背景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