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等等我_77(1/1)

我妈从我答应出国那天起,就开始紧锣密鼓地找人准备出国事宜,公司的秘书小姐也成了我的秘书,三天两头往家里跑,拿着证件和各种文件要我签字。

一周时间,我妈像是个高效率的超人,帮我把一切都办好了。

就在开学的那一天,所有人大概都在返校的路上,而我却站在机场,拎着大大的行李箱,告别这座生我养我的城市。

我甚至没有告诉任何人,思媛也好,陈寒也好……陆瑾言也好。

想着思媛可能会暗地里骂死我,我还是在上机前给她打了个电话,说了这件事。她几乎在那边尖叫着骂我,疯狂地把一堆问题朝我砸来。

我一直笑着和她东拉西扯,最后却在她问起陆瑾言时戛然而止。

她敏感地问我:“你出国是因为他吗?”

我笑了,“不是,是为了自己。”

忍着眼泪和妈妈拥抱了一次,我吸了吸鼻子,看着她通红的眼眶,故作洒脱地朝她和程叔叔挥了挥手。

我说:“妈,你要养好身体,等我放假回来的时候,你必须胖十斤才行!”

她也笑起来,“那样的话,你程叔叔该嫌弃我了。”

程叔叔哈哈地笑,搂着我妈的肩膀,叫我好好保重,注意安全。

一切都简单而迅猛,出国这件大事被我和我妈变成了犹如一场出游般简单的旅程。

飞机慢慢地起飞了,失重的感觉伴随着我飞向了遥远的国度,告别我那短暂而绚烂的爱情,也终止了我的美梦。

真快。

快得好像一切只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

我在秘书小姐的安排下进入学校,入住校外的简单公寓,最后在她的陪同下,花了两天时间大致游览了一遍这个著名的城市——里昂。

这是一个从古罗马时期就开始繁荣的城市,旧城位于索恩河右岸,已有千年历史的圣让首席大教堂就坐落在这里。而我所在的大学位于新城区,一切都充满了现代化气息。

之前上文化课的时候,外教曾经说过,里昂的名字来源于一个叫隆的男人和与一个叫索恩的女人合而为一生出的孩子。这是一座具有2500多年古老历史的城市,如今也是蜚声全球的“文化之城”,浪漫优雅的“内衣之城”。

我踏在陌生的土地上,站在暖风扑面的桥上,看着从城市穿过的河流,慢慢地掏出了手机。

出国前,我让我妈帮我办了一张新的手机卡,而今也到了让它发挥作用的时刻了。

我打开后盖,取出了以前的旧卡,只迟疑了片刻,就把它扔进了桥下的河里。

秘书小姐开玩笑说:“在法国这么乱扔垃圾是要罚款的!”

我把新卡装了进去,也低头笑,“下次不会了,我一定注意素质!”

里昂的落日壮丽辉煌,橘红色的光晕似乎要将整座城市都染成这样温暖又绚丽的色调。

我与秘书小姐踏上了归程,一路都伴着宁静的黄昏。恍惚记起这样的落日也曾在国内看见过多次,可是今天的这一轮却是里昂的,哪里还找得到当初的那一轮呢?

时过境迁,就如同今日的祝嘉也不再是当初的祝嘉了。

作者有话要说:不虐的:),容哥是小清新,不是狗血小天后。

目前有一个钟意的人,每天都期待着会有新的进展。

因为自己心情很棒,所以也不会苦大仇深地虐大家。

放心放心,我是亲妈:)!

☆、第55章

初到异国求学的日子是非常新奇而又刺激的,忙着融入周围的人,忙着适应陌生的语言氛围,忙着跟上里昂的生活节奏,忙着弄明白教授上课究竟在说些什么。

我过着兵荒马乱的日子,白天黑夜地忙,忙得焦头烂额,可说到底又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忙什么。

妈妈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总爱问我过得辛不辛苦,想不想回家。

我总是百忙之中一边抽空和她打电话,一边在台灯下奋战,琢磨着书本上圈出来的遗漏知识点——教授有自己的授课习惯,时常说些我听不懂的东西,没办法,我只好不断地勾勾画画,回家以后慢慢琢磨。

而出国后最大的惊喜,莫过于发现我在上海培训时的室友陶诗也参加了这次的交流项目。

第一次在教室里碰见她的时候,我俩都惊呆了。大眼瞪小眼好半天,忽然间就跟疯子一样抱在一起,大呼小叫。

只有真正身处异国,才会明白骤然间见到熟悉的面孔有多激动。

留学法国,生活费较为昂贵,为了省钱,陶诗干脆搬进了我的公寓,和我一起合租。

日子过得忙忙碌碌,但忙忙碌碌也有忙忙碌碌的好,至少人一旦忙得团团转,就再也无暇分心。

我还是会想起陆瑾言,不是偶尔,是一旦空闲下来的每一刻。

和陶诗一起出去吃牛排的时候会想起他,文学课讲到莫泊桑的时候会想起他,下雨天打伞会想起他,每晚睡觉的时候闭上眼睛全是他。

周末的时候,陶诗拉着我去家乐福买接下来一周的食材,经过零食区,她兴致勃勃地挑选着爱吃的零食。

我东张西望的时候,目光忽然间扫过了一只小巧玲珑的玻璃罐子,整个人都愣在原地。

泡芙以上,曲奇以下,那一排玻璃罐子里躺着无数草莓大福,乖巧可爱,就连牌子也同之前陆瑾言请我吃的一模一样。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骤然间想起了曾经的那一幕。

陆瑾言将车停在我的宿舍楼下,从玻璃罐子里递给我一只草莓大福,然后静静地望着我。

白巧克力的滋味在舌尖融化开来,甜蜜得令人心都要化掉。

在我误以为自己陷入陈寒的故事里走不出来之时,他对我说:“祝嘉,你知道人的一生有多长吗?中国人的平均寿命是七十二岁,五年对你来说,还不到人生的十四分之一,你以为喜欢一个人五年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了?”

“一个五年被浪费了,没什么了不起。一次失败不过是证明了那个人不值得你等,有什么了不起呢?大不了那五年不要了。”

他的声音逐渐低沉下来,被夜风送入耳里,竟然带着一种异样的温柔与深请,“只要下一个五年,找到对的那个人就好。”

那时的我微微一震,缓缓地抬起头来看着他。

他低头凝视着我,浓密的睫毛在眼睑下方投下一圈温柔的阴影,叫我看不清那双眼眸中的神色。

此时距离我出国那天已有三个月,我穿着初冬的毛衣外套,呆呆傻傻地站在那排草莓大福前,忽然间湿了眼眶。

我很想那个人。

想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想什么,过得怎么样,是否和从前一样总爱弯起唇角,对身边的每个人都好。

陶诗拎着篮子来到我身旁,伸手便拿过一罐子草莓大福,“一直盯着它干嘛?喜欢就买啊!”

她把大福扔进篮子里,又急着拖我去洗漱用品区买洗发水。

从超市回家的路上,她一直蹦蹦跳跳地说不停,就好像世界上真的处处是阳光,没有任何值得担忧的事情。

我失笑,“你怎么这么没心没肺的?”

她睨我一眼,“说得就好像你有心有肺似的。”

我撇嘴,换了只手拎购物袋,最后还是低声承认,“其实我很羡慕你。”

她忽然停下来仔细瞧了瞧我的表情,然后小心翼翼地问我:“之前一直不敢提,现在还是忍不住问你一句,你来法国是因为之前那个心理医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