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伎 第48节(1/1)

之后又射了几箭,或好或坏,都是差不多的准头。

完颜晟笑着摇了摇头,用不大,但其他人都能听到的声音道:“原以为这小娘子自谦,原来是真不会呵...”

第66章 清景(6)

“原以为这小娘子自谦,原来是真不会呵...”

话落入红妃耳朵里,说实在的,一开始红妃以为是有人想引起她的注意,而不是真的嘲讽...主要是最近这样的人太多了,让红妃都有了条件反射。但红妃很快反应过来,眼前这个陌生的异族男子并非是那个意思,真的是嘲讽。

总的来说,红妃其实是个很好强的女孩子。如果这人是在耍花枪,她肯定不会放在心上,可他偏偏不是,这就激起红妃的好强之心了。扯着缰绳原地踏了两步,看向对方:“奴家确实不会,想来这位北客是精于此道的。”

完颜晟身上属于游牧民族的一些细节还是比较容易看出来的。

“自然!”完颜晟自矜之余,也不全是假把式,让人拿了自己特制的硬弓,拉开、瞄准、放箭,正中当心!旁边人看了喝彩。

完颜钊挑了挑眉...说实在的,他没有想到他这四叔有这么好的兴致。

旁边一个亲随就道:“四爷怕是真有些看不惯汴京城中软绵绵小娘子了,平素别的也就罢了,只是既然不擅骑射,又何必以此显耀!看罢,竟当场给人小娘子下不来台!”

对于这个说法,完颜钊不置可否:“虽然看起来是因为看不上这些娘子的射艺,这才出手的,可要我来说,还是你这奴才不懂事啊!若四叔真的浑不在意,又何必出手呢?方才连搭弓都不会的小娘子,放出箭来冒犯了四叔,四叔不也什么都没说么?”

若是真的不在意,根本不会让人‘下不来台’!

这就像人际关系中的理论,对于当事人来说,被无视要比被欺负舒服,但实际被无视是处在更边缘的位置。

不过,完颜钊对于叔叔这个反应也不奇怪,叔叔虽然此前没见过师红妃,但谁让师红妃生的美丽皎洁呢——对于这样的美人,哪怕没有别的缘故,只是见一面而已,也足够‘另眼相待’了。

当然,这样的‘另眼相待’是非常浅薄的,如果没有别的缘故,或许转瞬之间就消失了。

“小娘子平日舞乐歌唱也就罢了,闲来赏画饮茶,至于弓马,何必去碰?若是打算以此讨好,又或者卖弄名声,就该用心些!这般手段也拿出来,未免有些糊弄人了!”完颜晟带着‘指教’的语气,给人的感觉高高在上的很。

红妃听着就不喜欢...说的好像女乐们展示的才艺,外面那些男子真的很在意一样!

女乐们说的再好听,也是此时女子中的一部分,而且还是贱籍女子,本质上就是商品。说这种话,仿佛是挑剔的客人质问商品为什么不合心意,不符合打出的招牌。然而这样的话问商品有什么用,要问将商品塑造出来的人,也就是男人们自己才对。

“原来北客这般想...那奴家就不懂了,既然北客不喜,又何必来凑?”红妃并没有太客气的意思。哪怕是花钱买服务的老板,红妃也从不给规定服务外的热情,何况是个不认识的陌生人。

既然不喜欢,何必来看、来挑剔?

“女子骑射,本就是宫中与民间爱看,于是才有女乐受训修习!客人不爱,自有人爱...若是都不爱了,奴家与姐妹们反倒高兴!日常舞乐都学不完,旁的事看起来再像是游戏,学起来也不轻松呢!”

“难道,这般贬低我等贱籍娘子,便能让客人觉得优越尊贵了?那您倒是真的尊贵了!”红妃冷笑了一声,打马往开阔处跑去。

此间主人忙赔罪道:“兄台消气,千万别怪罪!师小娘子脾气就是如此,向来有话直说、性子且不好呢。您是轩昂男儿,只当是消受了妇人古怪脾气!”

完颜晟却没有如主人想的那样生气,他拿眼去看打马跑开的红妃,眼睛里有一些讶异:“...她骑马倒是与人不同,有咱们草原上的样子。”

红妃是在国外牧场里学的骑马,那个暑假她在广阔的草场上跑马一个夏天,人都晒黑了许多。教她骑马的不是什么专门的老师,只是牧场里的牛仔而已,所以真要说起来,她的动作、习惯都不会多专业,反而有一种‘粗糙’。

对于生活在牧场里的牛仔来说,很多人祖祖辈辈都是牛仔,骑马对于他们来说和遛狗差不多。基本来说,他们总有一些技巧可以帮助他们骑马的时候省心省力、不容易受伤什么的,但要说他们骑马的动作、习惯和电视里专业的骑师一样,那就是玩笑了。

红妃和那些牛仔学骑马,又是在一望无际的牧场驰骋,这确实和草原上生活的人更像些。

无拘无束、随心随意,没有女乐们表演骑术时常见的‘演示’和‘郑重’,就仿佛她在做的事情和走路、吃饭差不多,谁会因为走路吃饭这样的事下意识展示出一种紧绷的状态呢?

红妃的马跑到了不远不近的位置,马儿不停,红妃却是在跑马中搭弓射箭,箭矢飞出,天空中打下一只飞鸟,直直落在了完颜晟跟前——这一手让众人惊讶!这可是在行动中射下飞动的目标,是非常难的,哪怕是草原上的猎人,也不是人人都敢保证有这一手的。

让完颜晟来,他也不能保证。

看到这一幕,完颜钊一下就笑了,转头看叔叔:“四叔这下要为人嫉恨了!”

“?”完颜晟没说话,但他的疑惑不解是看得出的。

完颜钊笑道:“师小娘子心下肯定记住四叔了...虽是不喜,却也是‘记住’了,这可难得!”

完颜晟完全不懂这有什么值得嫉恨的,哼了一声,打马要去追红妃。完颜钊大约是觉得能瞧热闹,便也跟了上去。

“小娘子的骑射这样好,原来怎么那般表现,难不成是故意戏人的?”赶上之后,完颜晟看着红妃摆弄弓弦,又看了看自己的弓,瞄准天上的飞鸟也是拉弓射箭,只是他技不如人,竟射空了。

摇头叹息:“差了一分。”

在这样的射术比拼中,差了一分就是差了很多,更何况他现在可没有跑马,比之刚刚红妃的难度又要差了一筹。

“奴家闲得慌,还要戏人?”红妃不假辞色地反问,然后又是搭弓一箭,射中了草丛里傍地而走、若隐若现的一只灰色兔子:“奴家只是不惯不动的靶子,只会射活鲜鲜的猎物!”

红妃上辈子没有玩过弓箭,但在国外学骑马的时候,顺便学了枪...人家是允许持有枪械的国家(但带枪去到公共场所这是很少有人有资格的,红妃只是在亲戚家私人领地里打枪,倒是没问题),□□玩枪都很方便。

也是那个时候,红妃发现自己的动态视力非常强,手也很稳(舞蹈演员控制自己身体的本能)。这让她在猎获小动物时比一些老练的猎手也不差,但打静态的靶子就不行了,只比普通新手强一点点。

这样的优势,发挥到射箭上也是一样的。只不过红妃无意在这上面出头,过去也就没显出这个而已。

打马而去,没有停留。完颜晟看了一会儿,发现之前耶律家的那个少年人不知什么时候过来了,与红妃倒是能说话。

完颜钊此时也跟了过来,笑道:“这也是奇了,倒是不曾听说耶律阿齐也识得师小娘子!”

“你也在这里?”红妃见到耶律阿齐,目光在他身后那一排树木停了停。

“康王在那边...”耶律阿齐说了一声,忽然道:“师小娘子哪一日得闲...”

在红妃的目光里,耶律阿齐说的越来越慢,但终究还是说了出来。红妃知道,他是在邀约。一下笑了,眼睛里有她自己都不在意的痛恨:“这样事,萧公子去馆中下帖就是了,一应事自有管事与都知安排,我这样小娘子是不能自己做主的。”

“不要这样说!”耶律阿齐似乎沉默了一瞬间,语气是郑重又珍惜的:“该问问你才是,若娘子不乐,也无话可说。”

最近想要接触红妃的人可不少,原来郭可祯的例子一点儿也没吓住人!或者说,那只是做了一次筛选、一次‘广告’,现在来请红妃的,反而是更温文有礼的(或者自以为温文有礼)。他们会请到中间人做介绍,会先在别人的场合里与红妃打过照面,总之是先打下一个底子,才会说下帖子请红妃的事,而没有莽莽撞撞、当头就上的道理。

他们觉得这是‘怜香惜玉’,觉得自己是爱花人,但在红妃眼里,他们怎么也想不到,那只不过是‘自我感动’罢了!

红妃不知别的女孩子怎么想他们的行为,但让她来看,这大约就是后世有钱有势的人和高级交际花玩吧...表现的再温柔多情、体贴入微又怎样?会玩这样游戏的人,就不要幻想他们了!

红妃因为学习古典舞的关系,也会看戏曲,品味里面的身段什么的。她还记得《救风尘》这出戏里借着名妓赵盼儿便说出了‘妹子,那做丈夫的,做不的子弟;做子弟的,做不的丈夫’这般洞彻人心的话!

子弟,便是常在欢场上走动的人,说是‘行院子弟’,又或者直接说是‘子弟’。

妓.女从良从来是糊涂账,就没有好结果的!因为她们能够接触到的人群就是行院里走动的子弟!只是这些人既然在行院里走动,那就是贪花好色、爱玩无度的!从这些人里挑丈夫,和垃圾桶里找男朋友有什么分别!

如今这年月,因为世道对女子越发苛刻、世情特殊的关系,男子在行院里走动并不见得是品德有缺失——只要是有家底的男人,都有去行院的,这就和日常在家吃饭的人,偶尔下馆子一样,大家习惯如此。

但,其中显露出的,男子对女子的物化,却是一样一样的。

红妃知道,这是自己过于求全了...这般世道,她想要一个男子将女子当成是平等的人,等于是要这个男人违逆从小接触到的一切常识,违反他们的直觉!

但话说回来,她抱有这样的期待,难道是她的错吗?

在这个问题上,她始终坚持自己才是更正确的那个!她也只能这样坚持,不然她上辈子的记忆算什么?

她不要和这个世界的人同化!那是她看不起、恶心,甚至于畏惧的世界,如果她也要成为其中一员,她是会崩溃的!

耶律阿齐只是凭自己的本能在行动...他过去从没有了解过男男女女那点儿纠葛,也就造就了他这方面的简单。这在一个贵族少年来是比较少见的,只能说他过去确实对此没有兴趣,直到遇到红妃,她激发了他,某种程度上加速了他的成长。

而他的本能,却在这一刻全都选中了最正确的选项!至少对于红妃来说是如此。

“真好...”红妃怔怔道。

真好,这个人还年少,还来不及被这世道同化...他拿自己当人,能看到自己的意愿——即使这只是因为他喜欢着自己。

红妃转身打马而去,方向是此间主人那边,今日她是人家请来的,没道理就这样不管不顾了...她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她怎么走了...?”耶律阿齐是真的不懂了,不懂刚刚还在说‘真好’的红妃转头就走了,他的邀约到底能不能行呢?

旁边的随从知道主子是在问自己,但也知道他的回答不重要,所以非常有眼色地闭紧了嘴巴,这种时候说什么都是错的。

红妃跑马到此间主人那边,伴游玩乐。稍后一会儿,有仆在树荫下拉起路障、围上屏风、铺好坐席、放上案几之类,既是安排休息,也是吃些点心、饮些茶水。

点心茶水没什么出奇的,也不必说,只是才坐下,便有旁边康王的人来了,想来他也听说了红妃在这边。这种情况下,按理红妃是不能过去的,她是这边主人请来的,此时还在服务时间内,要是康王下帖子了就过去,那算什么?

所以帖子是请这边主人的,这边主人也见机快,知道康王此举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过他也不介意这个,反而高兴能借这个机会认识人!便高高兴兴地带着红妃过去了。

过去后,柴琥这边并没有在打驴球了,而是在赛马。紧张激烈的比赛不耽误休息,边上有‘观众席’,铺了坐席、安了案几,一些宾客就在此观看赛马,旁边还有衣着鲜艳的娘子侑酒。

红妃过来,便让柴琥绊住了,赶了身旁的人走,让给红妃一起的客人挪位置,其实就是给红妃挪位置。

“红妃你来的正好!方才、方才是阿钊他叔叔说的,说这赛马还看得,旁边做歌色的乐工与女乐才真是看不得。本王问说哪里看不得,他便说不是草原上奔马的气势!”柴琥显然有些醉了,说话都有些钝钝的。

红妃顺着他的话去看完颜叔侄,看到了完颜晟的面孔,这才知道完颜晟是完颜钊的叔叔。

无论是之前打球,还是此时赛马,都有人在旁奏乐助兴。助兴的乐队不算大,但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了,琵琶、鼓角、锣,总之都是一些能用在大场面的乐器。这些乐器奏比较激昂的音乐,肯定是没问题的,但完颜晟依旧说没得气势。如果不是他故意挑刺,就是他想要的气势,和现在表现的气势不一样。

没那感觉。

“歌色上你是大家,又常有不同寻常处,奏来一曲,好叫北面来的远客服气!”柴琥如此说,其实也就是自己的场子被人挑了刺,觉得驳了面子,希望红妃帮他撑场面。有这样的事并不奇怪,女乐、雅妓这类‘奢侈品’本来很多时候就是这些男人的装饰品,用来长脸的。不然的话,只是追求肉.体上的满足,根本不需要花那么多钱。

红妃向来将满足这些男人的‘优越感’当成是工作的一部分,‘哦’了一声,淡淡的,让人去自己的阉奴随从那儿取来了‘断肠琴’。

站起身来,左手把着琴,右手端着一只银杯,杯里盛酒。此时在随从的帮助下,她腰上革带已经扣好了腰托,可以站着演奏。

红妃要绕过宾客,去到乐工前面,中间经过了案几旁跽坐着的一排宾客。一口酒饮尽,右手松开,眼见得银杯要落地。将要落地、还未落地时被坐在一旁的耶律阿齐接住了,动作轻巧而不动声色。

耶律阿齐将杯口染着口脂红色的酒杯轻轻放在案沿上,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

红妃忽然一笑而回头:“奏乐使得,只是这马赛配不上我的琴声!”

“这有何难!”柴琥这人也是爱玩又挑剔的,红妃既然不怕挑剔,这个时候也敢顶着压力演奏,给他撑住了脸面。那她表现的傲慢一些,在柴琥这里也就不算什么。

说话时,点了两个自己的护卫,这两人都是骑射一等一的高手,其中一个还是室韦部的,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然后又向宾客道:“今日席中倒是多北客,不若也上场一试,不然配不上红妃的琴,转头她要恼了!”

“哈哈、哈哈!”

完颜晟看着这一幕,他不知道红妃有精于嵇琴的名声在外,只当还是在拿乔。更何况,就算红妃善于乐器,在他看来也不可能达到自己的要求,让自己服气——之前的乐工差的也不是技巧,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听惯了草原上无拘无束的音乐,再听这些汴京城中的乐工与女乐演奏,总差些感觉。

若是别的女乐此时出头,完颜晟或许还能一笑了之,他是不喜欢汴京所谓的官伎、雅妓,但也不至于什么地方都要呛声!他一个堂堂男子汉,总与一个贱籍女子小处过不去,就是气焰上压过对方,难道就是什么有面子的事了?

只是红妃恰好刚刚下过他的面子,完颜晟就忍不住道:“小娘子倒是口气大得很呐!不见乐声,便先把架子摆起来了...若是琴声不好,难道还要说马赛不好,不值得你使出全副力气?”

红妃淡淡瞥了他一眼,并不为他气势压倒,只随意道:“客人大约不是懂行之人...女乐立身根本就在舞乐!奴家脾气在姐妹中不算好,如顶真续麻、喝酒猜拳的游戏也是平平!至于猜度客人心思,做个解语花,那也是不能的...只有舞乐之事,好不好不说,却是最‘诚恳’的。”

“不演也就罢了,既然要演,必定用尽全部气力!”

红妃就差没指着鼻子骂完颜晟‘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我也来罢!”不看完颜晟的古怪脸色,耶律阿齐也站了起来。之前众人赛马的时候他没有站出来,这个时候才有随从瞧他意思,牵来了他的宝驹。

“同去、同去!”又有两个子弟也站了起来,都是自信马术的。

完颜钊非常可惜地看着耶律阿齐几个,他刚刚就差跟着喊‘同去’了。只是他好歹记着身旁是自家叔伯,这样直接站到红妃那边还是太不给面子了——只能安慰自己,赛马的人听不到琴了,说不好谁亏谁赚。

数位参赛者已经上马,随着赛道旁的发令者猛然摇旗,便策马飞去。

跑马而去如流星,这个时候红妃才不紧不慢搭上了弓子——群马嘶鸣声一瞬间响起,抓住了在场所有人的耳朵。

是红妃上辈子拉过许多次的二胡名曲《赛马》。